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七

京都西湖沙門 交光真鑑述。

上卷開釋四重已竟。


△三總結遠魔。分三。一酧問重訂嚴戒。

阿難。汝問攝心。我今先說入三摩地修學妙門。求菩薩道。要先持此四種律儀。皎如氷霜。

初問道場。便說云何攝心入三摩地。故佛結酧前問也。妙門即耳門也。末句言持之潔白無點污也。


△二拔本必不滋末。

自不能生一切枝葉。心三口四。生必無因。

四重為諸罪根本。餘為枝葉。心三謂貪嗔癡。口四即小妄綺語兩舌惡口。良以既經細絕麤必不生也。問婬殺盜是極麤身業。何反謂其細於心三。大妄語是極重口業。何反謂其細於口四。答婬殺盜。若約身犯極麤。今從心念絕之令一念不生故。細於心三。大妄獲罪雖重。而約稱因果不實。則比惡口等。似未同其麤鄙。故猶細於四口矣。


△三絕塵決定遠魔。

阿難。如是四事。若不遺失。心尚不緣色香味觸。一切魔事。云何發生。

不遺失。即不漏落一念於四重中也。於六塵而但舉四塵。語之略也。蓋塵依念住。念絕而塵何所依。魔托塵入。塵忘而魔何所托。故能遠魔也。正教持戒竟。


△二助以呪力。分為二科。一正以勸持讚勝。又分為三科。一戒不能除。

若有宿習。不能滅除。

宿習。謂過去惑業種子也。溫陵曰。現業易制。自行可違。宿習難除。必假神力。今夫行人好正而固邪欲潔而偏染隱然。若有驅䇿而不能已。宿習之使也。


△二轉教呪遣。

汝教是人。一心誦我佛頂光明摩訶薩怛多般怛囉無上神呪。

佛頂光。詳現初救阿難時。溫陵曰。摩訶薩怛多般怛囉。此云大白傘蓋。即藏心也。量廓沙界曰大。體絕妄染曰白。用覆一切曰傘蓋。

○顯呪全是真心體用祕密章句。威力無量。能除宿昔惑業習種。其實苦報亦能除之。今四重正屬惑業。故云然也。


△三讚呪最勝。

斯是如來無見頂相無為心佛。從頂發輝。坐寶蓮華所說心呪。

溫陵曰。無見頂者。華嚴九地知識。自說為佛乳母。初生親捧持。諦觀不見頂。示頂法不可以見見也。

○佛已入定。便表無為光中化佛。顯是無為心佛。此首二句。表本覺究竟二妙果也。頂者。理極無上之相。蓮者。稱真敷行之相。此經令行人先明本具極理實相知見。是為從頂發輝。此屬密因。然後稱真修證。是為坐寶蓮華。此屬顯因。即修證了義故。此中二句。表密顯二妙因也。末句總結如來現相。見呪中具詮。如是極為殊勝。當深信持之。必令戒成也。


△二況顯除習無難。又二。一促舉無修尚證。又三。一舉愛習甚深。

且汝宿世。與摩登伽。歷劫因緣恩愛習氣。非是一生及與一劫。


△二示蒙宣脫證。

我一宣揚。愛心永脫。成阿羅漢。

吳興曰。愛心永脫。指初聞呪得阿那含也。成阿羅漢。指前文殊簡圓通後也。

○四果雖由聞法。推其拔脫之力。仍當歸功於呪。非呪拔脫。何由而得聞法以至證羅漢哉。


△三表無修速資。

彼尚婬女無心修行。神力冥資。速證無學。

但依如來。歸功呪力。


△二況顯發心必除。分二。一明發無上心。

云何汝等在會聲聞。求最上乘。決定成佛。

本以學人。不同本以婬女也。發無上心。不同無心修行也。


△二喻除之最易。

譬如以塵揚于順風。有何艱險。

吳興曰。塵譬宿習。風如神呪。順風揚塵。散之則易。誦呪除習。脫之匪難。

○呪力雖如風。而復助無上心人。故更是順風。宿習雖如塵。而有學宿習更是微塵。反顯婬女乃為多塵。而無心修行猶如逆風也。歷明預先嚴戒已竟。


△二略示場中定慧。溫陵謂。初標三學。而終止四戒者。定慧已備前文。似亦知定慧屬前圓通。然亦不於場中說定慧處。表彰耳門。遂令行人不知道場中所修復是何門。豈前語亦大略言之。而非見徹之論乎。且此初請略說。文中但詳於戒。而生定生慧。無處表彰。豈標徒具三。而釋之惟一乎。以定慧既不越前。即不如說戒之詳而已。豈全無耶。是故今科略示場中定慧也。又分為二科。一因戒生定。分三。一牒戒擇師。又三。一牒前持戒。

若有末世欲坐道場。先持比丘清淨禁戒。

前雖科為預先嚴戒。理實但以詳明四戒當嚴所以。此科方是於未入道場之前。實起持戒之行。是以下科方教擇師也。從心止絕前之四事。故曰清淨。不可更添別戒。


△二正教擇師。

要當選擇戒清淨者第一沙門。以為其師。


△三不遇難成。

若其不遇真清淨僧。汝戒律儀。必不成就。


△二誦呪結界。

戒成已後。著新淨衣。然香閑居。誦此心佛所說神呪一百八徧。然後結界。建立道場。

真際曰。誦呪百八。表滅百八煩惱也。

○道場詳在後請。上二科方是因戒意耳。


△三定中求佛。

求於十方現住國土無上如來。放大悲光。來灌其頂。

此科。方是所生之定。良以。眾生心水淨。諸佛影現中。若非定中必無求現之理。故知此已在定求也。然定即反聞自性。入流忘所。但加求佛灌頂之念而已。因戒生定竟。


△二因定發慧。又二。一約戒願久定。前不兼後。後必兼前。前科但牒戒而生定。此雖總標因定。而文中雙牒戒定為因。又加發願類求灌頂也。又為三。一歷舉行人。

阿難。如是末世清淨比丘。若比丘尼。白衣檀越。

白衣。兼優婆塞優婆夷。雖不擇僧俗。而男女決定各從其類。必非男女混同一場也。


△二牒戒明願。

心滅貪婬。持佛淨戒。於道場中。發菩薩願。

首句。略舉淫戒。次句總該後三戒。菩薩願不出四洪。亦所以為感佛機也。


△三尅期久定。

出入澡浴。六時行道。如是不寐。經三七日。

凡出道場而復入。則必澡浴。外潔其身也。六時行道。即專注反聞。經行排遣內攝其心也。晝夜十二時。六時行道。六時靜坐。均調昏散矣。如子時行道丑時靜坐寅時行道卯時坐等。是也。然行中坐中所習。皆反聞自性。入流亡所而已。末二句。結成尅期久定不寐。有二意。一除昏睡不覺。二戒忘失反聞。此科正牒定而明因定二字。下科乃生慧也。


△二許顯加發慧。

我自現身。至其人前。摩頂安慰。令其開悟。

定心為生慧之親因。摩頂安慰。佛之威力為助緣。所謂啐啄同時。朗然大悟也。然開悟渾含淺深。諸相不可一定。若得動靜不生。發須陀洹見道之慧。若得聞所聞盡。發阿羅漢人空慧。若得空所空滅。成法空慧。若得寂滅現前。發圓通無上知覺慧也。孤山曰。若見此像。當觀空寂。是佛顯然。是魔則滅。初請略說一科已竟。


△二重請詳示。分二。一重請說道場。前雖言入道場。而未說道場如何建設。故重請說之。又分為二科。一阿難重請。又分為二科。一述己開悟。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蒙如來無上悲誨。心已開悟。自知修證無學道成。

自揣但習反聞。不須道場。可成無學。即聞所聞盡等。三空諸果位也。


△二代請軌則。

末法修行。建立道場。云何結界。合佛世尊清淨軌則。


△二世尊重說。分三。一道場建設。此中表法。理所不無。然亦聖心所知之境。本難盡測。姑就古人舊說存之。以備觀覽。實非修行正要。學者亦不必過泥而反誤耳門正修之旨趣矣。詳之。又分五。一所建壇式。又二科。一塗壇地。又二。一正用牛糞和香。

佛告阿難。若末世人。願立道場。先取雪山大力白牛。食其山中肥膩香草。此牛惟飲雪山清水。其糞微細。可取其糞。和合旃檀。以泥其地。

溫陵曰。法王法言。即事即理。法不孤起。事不唐設。如華嚴一字法門海墨書而不盡。五位行相。即世諦以彰明。凡所設施。必有取像。則此壇場用度無非表法也。山為高土。雪山。純淨上信也。大力白牛。純淨大根也。香草清水。妙善淨智也。茹退充實遺餘也。上旃檀為十香之首。十度之總萬行之冠也。長水曰。雪山牛乳。純是醍醐。所有茹退。最為香潔。

○茹者食也。退即糞也。十度。謂施戒忍進定慧方便願力智也。


△二揀用黃土合香。又四。一揀不堪用。

若非雪山。其牛臭穢。不堪塗地。

略一糞字。


△二別用黃土。

別於平原。穿去地皮。五尺已下。取其黃土。

溫陵曰。原為平土中信也。地皮未淨也。五數之中。黃色之中取中中淨信也。


△三合十種香。

和上旃檀。沉水。蘇合。熏陵。

[鬱-山+止]金。白膠。青木。零陵。甘松。及雞舌香。

溫陵曰。十香。十波羅蜜法香也。


△四細羅塗地。

以此十種。細羅為粉。合土成泥。以塗場地。

溫陵曰。細羅為粉。推之以為微妙萬行也。夫欲取如來寂滅場地。必本於廣大信心。而資乎淨智。妙善以養。成純一大根充實。遺餘猶足以合。法香冠十度故。可嚴成寂滅場地也。上信大根。有不可得。則求其次焉。故取中中信心。雖未能冠乎十度萬行。而能具之者。亦可以嚴成。


△二定壇相。

方圓丈六。為八角壇。

長水謂。壇乃除地之墠。似是若壘土為之。經當明言層級。今並無之。顯是平地塗為八角也。溫陵曰壇寂滅坦實之體也。體具八正故為八角。為攝八邪。故方丈六。


△二所設莊嚴。分四。一壇心華鉢。

壇心置一金銀銅木所造蓮華。華中安鉢。鉢中先盛八月露水。水中隨安所有華葉。

溫陵曰。壇心蓮華中道妙行也。蓮之為物。華實同體。染淨同源。表妙行大致也。用金銀銅木所造者。表妙行云為也。金銀百鍊愈精而不變。銅剛而能同。義之像也。木能上草以覆其下。仁之像也。夫依體起行。精而不變。剛而能同。或以義制。或以仁覆。無過不及。凡皆會于中道。乃所以為妙行也。鉢為應器。表隨量應物也。露為陰澤。以秋降。八月秋之中也。水中華葉。即仁覆之行。隨澤所施。此又隨量應物陰利潛化之表也。


△二鉢外列鏡。

取八圓鏡。各安其方。圍繞華鉢。

溫陵曰。圓鏡大圓鏡智也。各安八方圍繞華鉢者。智行相依。隨方圓應也。


△三鏡外華爐。

鏡外建立十六蓮華十六香爐。間華舖設。莊嚴香罏。

溫陵曰。鏡外蓮華香爐各十六而間設者。華表妙行。香表妙德。鏡外即正智之外。方便建立。使邪正相攝德行相熏。庶久而俱化。兩忘邪正也。


△四爐焚沉水。

純燒沉水。無令見火。

溫陵曰。純燒沉水無令見火者。反德藏用滅伏覺觀。然後能契寂滅場地也。


△三所獻供養。分為二。一八味陳供。

取白牛乳。置十六器。乳為煎餅。并諸沙糖。油餅乳糜。蘇合蜜薑。純酥純蜜。於蓮華外。各各十六。圍繞華外。以奉諸佛及大菩薩。

溫陵曰。表以法喜禪悅獻二尊也。權教開許乳酪。實教遮禁而復取以享奉者。意在融權實同邪正故。八味亦各十六圍繞華外。表融權攝邪之法喜隨行施設也。


△二兩時致享。

每以食時。若在中夜。取蜜半升用酥三合。壇前別安一小火爐。以兜樓婆香。煎取香水。沐浴其炭。然令猛熾。投是酥蜜。於炎爐內。燒令煙盡。享佛菩薩。

溫陵曰。佛以日中受食故。每以日中致享。中夜例日中也。蜜成於華。表和融法行也。酥成於乳。表和融法味也。半為中數。三為成數。小香爐方寸覺心也。以香沐炭。發覺之法也。藥王然身先服兜樓婆香。意取發𦦨。故取沐炭。然令猛熾投酥蜜於炎爐燒令煙盡者。行法既成。不可終滯。當於覺心。勇猛煅煉。使習氣併鑠。緣影俱亡。豁然如所謂紅爐點雪者。然後為佛所享。


△四所奉尊像。又復分為三科。一四外旛華。

令其四外徧懸旛華。

溫陵曰。四外旛華外行嚴飾也。


△二四壁內聖。又二。一總標。

於壇室中。四壁敷設十方如來及諸菩薩所有形像。


△二別列。分二。一當陽五如來。

應於當陽。張盧舍那釋迦彌勒阿閦彌陀。

溫陵曰。當陽正位。盧舍那等寂場真主也。彌勒當來真主也。阿閦居東。彌陀居西。智悲真主也。


△二左右二菩薩。

諸大變化。觀音形像。兼金剛藏。安其左右。

溫陵曰。諸大變化觀音形像。上同下合真主也。金剛藏。常領金剛。護持呪人。伏魔斷障真主也。


△三門側外護。

帝釋梵王烏芻瑟摩。并藍地迦諸軍茶利。與毗俱胝四天王等。頻那夜迦。張於門側。左右安置。

溫陵曰。門側左右。釋梵等眾。有力外護也。末法修行。凡賴於此。一有闕焉必不成就。烏芻火頭金剛。藍地迦青面金剛。軍剎利金剛異號也。毗俱胝三目持鬟髻是也。頻那夜迦即猪頭象鼻二使者。


△五所取照映。

又取八鏡。覆懸虗空。與壇場中所安之鏡。方面相對。使其形影重重相涉。

溫陵曰。壇中之鏡。混物有依。行人之智也。空中之鏡。離物無依。諸佛之智也。混物有依者。方能照物。未能照己。必得乎離物無依住智。交相為用。然後物我互照。心境雙融。諸佛眾生。身土相入。不勞動步。不待擬心。法法徧周。事事無礙。舉目千聖齊現。觸處萬像昭然。一華一香徧供塵剎。一行一相充擴無窮。不假神通。不涉情謂。寂場法法本如是也。道場建設竟。


△二修證節次。分二。一三七初成定慧。又分為二科。一三七功夫。就分為三科。初一七禮誦行道。

於初七中。至誠頂禮十方如來諸大菩薩阿羅漢號。恒於六時。誦呪圍壇。至心行道。一時常行一百八徧。

溫陵曰。凡所蘄向。以歸依三寶。為最初方便。故初七日。至誠頂禮如來菩薩羅漢名號。所以假其不思議力發行助道也。

○他力也。


△次二七專心發願。

第二七中。一向專心。發菩薩願。心無間斷。我毗柰耶先有願教。

若圖總略。不出四洪。溫陵曰。依毗尼教。專心發願也。行願堅強。則得大勇猛。吳興曰。先有願教者。如梵網經十大願等。是也。


△後三七一向持呪。

第三七中。於十二時。一向持佛般怛囉呪。

溫陵曰。時無間歇。呪無徧限。一向誦持。遂能以精誠感格。進力克功也。


△二末日定慧。分三。一佛現摩頂。

至第七日。十方如來。一時出現鏡交光處。承佛摩頂。

此可見。前三七中。亦具麤略定心。但兼禮念願呪。非不攝心反聞也。若心水不淨。佛何由而現乎。溫陵曰。鏡交光處。則生佛智照。感應道交也。


△二定心成就。

即於道場。修三摩地。

此方專習反聞。不令一念緣彼聲塵專注。前解聞中妙境。所謂入流亡所也。此應坐習為多時。或經行排遣。但一味反聞無間。


△三慧心成就。

能令如是末世修學。身心明淨。猶如琉璃。

首句。顯定心為親因。道場持呪等為助緣。因緣力故。所以能令也。末二句。發慧妙境也。身心意兼真妄。約明字。但是真身真心大智慧光明顯現之相。而淨字雖亦說真。兼顯妄身妄心了不可得。為真淨之所以也。末句雙喻明淨。且真身真心。即是聞性。聲塵忘而六塵俱捐故極明淨。此在定中。發慧暫得與寂滅現前境界相應也。三七初成定慧已竟。


△二百日頓證聖果。分三。一先防不成由不清淨。

阿難。若此比丘。本受戒師。及同會中。十比丘等。其中有一不清淨者。如是道場。多不成就。

不成就者。但是不能尅期取證。警擇師友。不可濫取非人。


△二正示期滿有證初果。

從三七後。端坐安居。經一百日。有利根者。不起于座。得須陀洹。

利根。謂惑障俱輕。慧性明悟者也。孤山曰。陀洹。按位。即圓初信。若依涅槃。乃是初入別圓地住也。

○依初解。則當齊於動靜不生。斷八十八使。亦但位齊小乘見道。非真取小果也。依後解。則當徹至寂滅現前。位齊別教初地圓教初住。二釋俱通。涅槃借小乘四果名位。以次當大乘住行向地矣。


△三後開未成亦見佛性。

縱其身心聖果未成。決定自知成佛不謬。

若依圓師前解。則位在五觀。依後解。則位在十信。次於所證必然之理。即是了了。見於佛性。自信本來尊貴。亦不患於不證。所謂已到不疑之地矣。修證節次已竟。


△三結答酧請。

汝問道場建立如是。

吳興曰。壇法行相。此土末世行之惟艱。然所誦呪。下文亦許。不入道場故使有緣隨器受益。重請說道場已竟。


△二重請說神呪。分三。一會眾重請。又分二。一述己自請。又為三。一述遭術遇救。又三。一述多聞未證。

阿難頂禮佛足。而白佛言。自我出家。恃佛憍愛。求多聞故。未證無為。

恃愛前已釋過。小乘以四果為無為。


△二述被邪呪禁。

遭彼梵天邪術所禁。心雖明了。力不自由。

初果力弱故也。


△三述賴呪轉救。

賴遇文殊。令我解脫。

須補文殊將呪往護。


△二敘蒙呪未聞。

雖蒙如來佛頂神呪。冥獲其力。尚未親聞。

天如曰。昔阿難密承呪力。得解婬難。故曰冥獲未聞。


△三請重宣廣利。

惟願大慈。重為宣說。悲救此會諸修行輩。末及當來在輪迴者。承佛密音。身意解脫。

身解脫者。謂消業離苦也。意解脫者。謂破惑證真也。


△二同眾普請。

于時會中一切大眾。普皆作禮。佇聞如來祕密章句。


△二如來重說。分二。一正說神呪。又三。一呪前光相。又四。一如來放頂光。

爾時世尊。從肉髻中。涌百寶光。

斯光所表。具足多義。今略分釋之。此科與次科。表顯中之密。以自如來當身所現也。肉髻即無見頂。表法身理。從頂放光。表依理起智。光具百寶。表智含萬用。


△二光中現如來。

光中涌出千葉寶蓮。有化如來。坐寶華中。

光中涌蓮。表依智發行。化佛坐蓮。表行嚴妙果。


△三化佛放頂光。

頂放十道百寶光明。

此科與次科。表密中之密。以又從化佛重現也。斯即所謂從佛頂中之佛頂。放寶光中之寶光。表斯呪尊中之尊妙中之妙也。十光亦表。十力深智。具足萬用。無求不應。見攝受之慈。


△四光中現金剛。

一一光明。皆徧示現十恒河沙金剛密跡。擎山持杵。徧虗空界。

表無量祕密神用降伏魔外。無惡不摧。見折伏之威。


△二大眾欽聽。

大眾仰觀。畏愛兼抱。求佛哀祐。一心聽佛無見頂相放光如來宣說神呪。

畏謂畏其威。愛謂愛其慈。抱懷也。眾生以此二懷。承順如來。而神化無所留滯矣。呪中密具此諸妙理。故表彰之。


△三神呪章句。

南無薩怛他蘇伽多耶阿羅訶帝三藐三菩陀寫(一)薩怛他佛陀俱知瑟尼釤(二)南無薩婆勃陀地薩跢[鞥-合+(白-日+田)]弊(三毗迦切)南無薩多南三藐三菩陀俱知南(四)娑舍囉婆迦僧伽喃(五)南無廬雞阿羅漢跢喃(六)南無蘇盧多波那喃(七)南無娑羯唎陀伽彌喃(八)南無盧雞三藐伽跢喃(九)三藐伽波囉底波多那喃(十)南無提婆離瑟赧(十一)南無悉陀耶毗地耶陀囉離瑟赧(十二)舍波奴揭囉訶娑訶娑囉摩他喃(十三)南無䟦囉訶摩泥(十四)南無因陀囉耶(十五)南無婆伽婆帝(十六)嚧陀囉耶(十七)烏摩般帝(十八)裟醯夜耶(十九)南無婆伽婆帝(二十)那囉野拏耶(二十一)槃遮摩訶三慕陀囉(二十二)南無悉羯唎多耶(二十三)南無婆伽婆帝(二十四)摩訶迦羅耶(二十五)地唎般剌那伽囉(二十六)毗陀囉波拏迦囉耶(二十七)阿地目帝(二十八)尸摩舍那泥婆悉泥(二十九)摩怛唎伽拏(三十)南無悉羯唎多耶(三十一)南無婆伽婆帝(三十二)多他伽跢俱囉耶(三十三)南無般頭摩俱囉耶(三十四)南無䟦闍囉俱囉耶(三十五)南無摩尼俱囉耶(三十六)南無伽闍俱囉耶(三十七)南無婆伽婆帝(三十八)帝唎茶輸囉西那(三十九)波囉訶囉拏囉闍耶(四十)跢他伽多耶(四十一)南無婆伽婆帝(四十二)南無阿彌多婆耶(四十三)哆他伽多耶(四十四)阿囉訶帝(四十五)三藐三菩陀耶(四十六)南無婆伽婆帝(四十七)阿芻[鞥-合+(白-日+田)]耶(四十八)跢他伽多耶(四十九)阿囉訶帝(五十)三藐三菩陀耶(五十一)南無婆伽婆帝(五十二)[鞥-合+(白-日+田)]沙闍耶俱嚧吠柱唎耶(五十三)般囉婆囉闍耶(五十四)跢他伽多耶(五十五)南無婆伽婆帝(五十六)三補師毖多(五十七)薩憐捺囉剌闍耶(五十八)跢他伽多耶(五十九)阿囉訶帝(六十)三藐三菩陀耶(六十一)南無婆伽婆帝(六十二)舍雞野母那曳(六十三)跢他伽多耶(六十四)阿囉訶帝(六十五)三藐三菩陀耶(六十六)南無婆伽婆帝(六十七)剌怛那雞都囉闍耶(六十八)跢他伽多耶(六十九)阿囉訶帝(七十)三藐三菩陀耶(七十一)帝瓢南無薩羯唎多(七十二)翳曇婆伽婆多(七十三)薩怛他伽都瑟尼釤(七十四)薩怛多般怛㘕(七十五)南無阿婆囉視耽(七十六)般囉帝揚岐囉(七十七)薩囉婆部多揭囉訶(七十八)尼羯囉訶揭迦囉訶尼(七十九)䟦囉毖地耶叱陀你(八十)阿迦囉蜜唎柱(八十一)般唎怛囉耶儜揭唎(八十二)薩囉婆槃陀那目叉尼(八十三)薩囉婆突瑟吒(八十四)突悉乏般那你伐囉尼(八十五)赭都囉失帝南(八十六)羯囉訶娑訶薩囉若闍(八十七)毗多崩娑那羯唎(八十八)阿瑟吒冰舍帝南(八十九)那叉剎怛囉若闍(九十)波囉薩陀那羯唎(九十一)阿瑟吒南(九十二)摩訶揭囉訶若闍(九十三)毗多崩薩那羯唎(九十四)薩婆舍都嚧你婆囉若闍(九十五)呼藍突悉乏難遮那舍尼(九十六)毖沙舍悉怛囉(九十七)阿吉尼烏陀迦囉若闍(九十八)阿般囉視多具囉(九十九)摩訶般囉戰持(一百)摩訶疊多(一百一)摩訶帝闍(一百二)摩訶稅多闍婆囉(三)摩訶䟦囉槃陀囉婆悉你(四)阿唎耶多囉(五)毗唎俱知(六)誓婆毗闍耶(七)䟦闍囉摩禮底(八)毗舍嚧多(九)勃騰罔迦(十)䟦闍囉制喝那阿遮(一百一十一)摩囉制婆般囉質多(十二)䟦闍囉擅持(十三)毗舍囉遮(十四)扇多舍[鞥-合+(白-日+田)]提婆補視多(十五)蘇摩嚧波(十六)摩訶稅多(十七)阿唎多囉(十八)摩訶婆囉阿般囉(十九)䟦闍囉商羯囉制婆(二十)䟦闍囉俱摩唎(一百二十一)俱藍陀唎(二十二)䟦闍囉喝薩多遮(二十三)毗地耶乾遮那摩唎迦(二十四)啒蘇母婆羯囉跢那(二十五)[鞥-合+(白-日+田)]嚧遮那俱唎耶(二十六)夜囉菟瑟尼釤(二十七)毗折藍婆摩尼遮(二十八)䟦闍囉迦那迦波囉婆(二十九)嚧闍那䟦闍囉頓稚遮(三十)稅多遮迦摩囉(三十一)剎奢尸波囉婆(三十二)翳帝夷帝(三十三)母陀囉羯拏(三十四)沙[鞥-合+(白-日+田)]囉懺(三十五)掘梵都(三十六)印兔那麼麼寫(三十七誦者至此句稱弟子某受持)烏𤙖(三十八)唎瑟揭拏(三十九)般剌舍悉多(四十)薩怛他伽都瑟尼釤(四十一)虎𤙖(四十二)都嚧雍(四十三)瞻婆那(四十四)虎𤙖(四十五)都嚧雍(四十六)悉躭婆那(四十七)虎𤙖(四十八)都嚧雍(四十九)波羅瑟地耶三般叉拏羯囉(五十)虎𤙖(五十一)都嚧雍(五十二)薩婆藥叉喝囉剎娑(五十三)揭囉訶若闍(五十四)毗騰崩薩那羯囉(五十五)虎𤙖(五十六)都嚧雍(五十七)者都囉尸底南(五十八)揭囉訶娑訶薩囉南(五十九)毗騰崩薩那囉(六十)虎𤙖(六十一)都嚧雍(六十二)囉叉(六十三)婆伽梵(六十四)薩怛他伽都瑟尼釤(六十五)波囉點闍吉唎(六十六)摩訶娑訶薩囉(六十七)勃樹娑訶薩囉室唎沙(六十八)俱知娑訶薩泥帝[口*隸](六十九)阿弊提視婆唎多(七十)吒吒甖迦(七十一)摩訶䟦闍嚧陀囉(七十二)帝唎菩婆那(七十三)曼茶囉(七十四)烏𤙖(七十五)莎悉帝薄婆都(七十六)麼麼(七十七)印兔那麼麼寫(七十八至此句準前稱名若俗人稱弟安某甲)囉闍婆夜(七十九)主囉䟦夜(八十)阿祇尼婆夜(八十一)烏陀迦婆夜(八十二)毗沙婆夜(八十三)舍薩多囉婆夜(八十四)婆囉斫羯囉婆夜(八十五)突瑟叉婆夜(八十六)阿舍你婆夜(八十七)阿迦囉蜜唎柱婆夜(八十八)陀囉尼部彌劒婆伽波陀婆夜(八十九)烏囉迦婆多婆夜(九十)剌闍檀茶婆夜(九十一)那伽婆夜(九十二)毗條怛婆夜(九十三)蘇波囉拏婆夜(九十四)藥叉揭囉訶(九十五)囉叉私揭囉訶(九十六)畢唎多揭囉訶(九十七)毗舍遮揭囉訶(九十八)部多揭囉訶(九十九)鳩槃茶揭囉訶(二百)補丹那揭囉訶(二百一)迦吒補丹那揭囉訶(二百二)悉乾度揭囉訶(三)阿播悉摩囉揭囉訶(四)烏檀摩陀揭囉訶(五)車夜揭囉訶(六)醯唎婆帝揭囉訶(七)社多訶唎南(八)揭婆訶唎南(九)嚧地囉訶唎南(十)忙娑訶唎南(十一)謎陀訶唎南(十二)摩闍訶唎南(十三)闍多訶唎女(十四)視比多訶唎南(十五)毗多訶唎南(十六)婆多訶唎南(十七)阿輸遮訶唎女(十八)質多訶唎女(十九)帝釤薩[鞥-合+(白-日+田)]釤(二十)薩婆揭囉訶南(二十一)毗陀耶闍瞋陀夜彌(二十二)雞囉夜彌(二十三)波唎跋囉者迦訖唎檀(二十四)毗陀夜闍瞋陀夜彌(二十五)雞囉夜彌(二十六)茶演尼訖唎檀(二十七)毗陀夜闍瞋陀夜彌(二十八)雞囉夜彌(二十九)摩訶般輸般怛夜(三十)嚧陀囉訖唎檀(三十一)毗陀夜闍瞋陀夜彌(三十二)雞囉夜彌(三十三)那囉夜拏訖唎檀(三十四)毗陀夜闍瞋陀夜彌(三十五)雞囉夜彌(三十六)怛埵伽嚧茶西訖唎檀(三十七)毗陀夜闍瞋陀夜彌(三十八)雞囉夜彌(三十九)摩訶迦囉摩怛唎伽拏訖唎檀(四十)毗陀夜闍瞋陀夜彌(四十一)雞囉夜彌(四十二)迦波唎迦訖唎檀(四十三)毗陀夜闍瞋陀夜彌(四十四)雞囉夜彌(四十五)闍耶羯囉摩度羯囉(四十六)薩婆囉他娑達那訖唎檀(四十七)毗陀夜闍瞋陀夜彌(四十八)雞囉夜彌(四十九)赭咄囉婆耆你訖唎檀(五十)毗陀夜闍瞋陀夜彌(五十一)雞囉夜彌(五十二)毗唎羊訖唎知(五十三)難陀雞沙囉伽拏般帝(五十四)索醯夜訖唎檀(五十五)毗陀夜闍瞋陀夜彌(五十六)雞囉夜彌(五十七)那揭那舍囉婆拏訖唎檀(五十八)毗陀夜闍瞋陀夜彌(五十九)雞囉夜彌(六十)阿羅漢訖唎檀毗陀夜闍瞋陀夜彌(六十一)雞囉夜彌(六十二)毗多囉伽訖唎檀(六十三)毗陀夜闍瞋陀夜彌(六十四)雞囉夜彌䟦闍囉波彌(六十五)具醯夜具醯夜(六十六)迦地般帝訖唎檀(六十七)毗陀夜闍瞋陀夜彌(六十八)雞囉夜彌(六十九)囉叉罔(七十)婆伽梵(七十一)印兔那麼麼寫(七十二至此依前稱弟子名)婆伽梵(七十三)薩怛多般怛囉(七十四)南無粹都帝(七十五)阿悉多那囉剌迦(七十六)波囉婆悉普吒(七十七)毗迦薩怛多鉢帝唎(七十八)什佛囉什佛囉(七十九)陀囉陀囉(八十)頻陀囉頻陀囉瞋陀瞋陀(八十一)虎𤙖(八十二)虎𤙖(八十三)泮吒(八十四)泮吒泮吒泮吒泮吒(八十五)娑訶(八十六)醯醯泮(八十七)阿牟迦耶泮(八十八)阿波囉提訶多泮(八十九)婆囉波囉陀泮(九十)阿素囉毗陀囉波迦泮(九十一)薩婆提[鞥-合+(白-日+田)]弊泮(九十二)薩婆那伽弊泮(九十三)薩婆藥叉弊泮(九十四)薩婆乾闥婆弊泮(九十五)薩婆補丹那弊泮(九十六)迦吒補丹那弊泮(九十七)薩婆突狼枳帝弊泮(九十八)薩婆突澀比𠾆訖瑟帝弊泮(九十九)薩婆什婆唎弊泮(三百)薩婆阿播悉摩𠾆弊泮(三百一)薩婆舍囉婆拏弊泮(二)薩婆地帝雞弊泮(三)薩婆怛摩陀繼弊泮(四)薩婆毗陀耶囉誓遮𠾆弊泮(五)闍夜羯囉摩度羯囉(六)薩婆囉他娑陀雞弊泮(七)毗地夜遮唎弊泮(八)者都囉縛耆你弊泮(九)䟦闍囉俱摩利(十)毗陀夜羅誓弊泮(十一)摩訶波囉丁羊叉耆唎弊泮(十二)䟦闍囉商羯囉夜(十三)波囉丈耆囉闍耶泮(十四)摩訶迦囉耶(十五)摩訶末怛唎迦拏(十六)南無娑羯唎多夜泮(十七)毖瑟拏婢曳泮(十八)勃囉訶牟尼曳泮(十九)阿耆尼曳泮(二十)摩訶羯唎曳泮(二十一)羯囉檀遲曳泮(二十二)蔑怛唎曳泮(二十三)嘮怛唎曳泮(二十四)遮文茶曳泮(二十五)羯邏囉怛唎曳泮(二十六)迦般唎曳泮(二十七)阿地目質多迦尸摩舍那(二十八)婆私你曳泮(二十九)演吉質(三十)薩埵婆寫(三十一)麼麼印兔那麼麼寫(三十二至此依前稱弟子名)突瑟吒質多(三十三)阿末怛唎質多(三十四)烏闍訶囉(三十五)伽婆訶囉(三十六)嚧地囉訶囉(三十七)婆娑訶囉(三十八)摩闍訶囉(三十九)闍多訶囉(四十)視毖多訶囉(四十一)䟦略夜訶囉(四十二)乾陀訶囉(四十三)布史波訶囉(四十四)頗囉訶囉(四十五)婆寫訶囉(四十六)般波質多(四十七)突瑟吒質多(四十八)嘮陀囉質多(四十九)藥叉揭囉訶(五十)囉剎娑揭囉訶(五十一)閉𭌚多揭囉訶(五十二)毗舍遮揭囉訶(五十三)部多揭囉訶(五十四)鳩槃茶揭囉訶(五十五)悉乾陀揭囉訶(五十六)烏怛摩陀揭囉訶(五十七)車夜揭囉訶(五十八)阿播薩摩囉揭囉訶(五十九)宅祛革茶耆尼揭囉訶(六十)唎佛帝揭囉訶(六十一)闍彌迦揭囉訶(六十二)舍俱尼揭囉訶(六十三)姥陀囉難地迦揭囉訶(六十四)阿藍婆揭囉訶(六十五)乾陀波尼揭囉訶(六十六)什伐囉堙迦醯迦(六十七)墜帝藥迦(六十八)怛隸帝藥迦(六十九)者突託迦(七十)昵提什伐囉毖釤摩什伐囉(七十一)薄底迦(七十二)鼻底迦(七十三)室隸瑟蜜迦(七十四)娑你般帝迦(七十五)薩婆什伐囉(七十六)室嚧吉帝(七十七)末陀[鞥-合+(白-日+田)]達嚧制劒(七十八)阿綺嚧鉗(七十九)目佉嚧鉗(八十)羯唎突嚧鉗(八十一)揭囉訶揭藍(八十二)羯拏輸藍(八十三)憚多輸藍(八十四)迄唎夜輸藍(八十五)末麼輸藍(八十六)䟦唎室婆輸藍(八十七)毖栗瑟吒輸藍(八十八)鄔陀囉輸藍(八十九)羯知輸藍(九十)䟦悉帝輸藍(九十一)鄔嚧輸藍(九十二)常伽輸藍(九十三)喝悉多輸藍(九十四)䟦陀輸藍(九十五)娑房盎伽般囉丈伽輸藍(九十六)部多毖跢茶(九十七)茶耆你什婆囉(九十八)陀突嚧迦建咄嚧吉知婆路多毗(九十九)薩般嚧訶凌伽(四百)輸沙怛囉娑那羯囉(四百一)毗沙喻迦(二)阿耆尼烏陀迦(三)末囉[鞥-合+(白-日+田)]囉建哆囉(四)阿迦囉蜜唎咄怛斂部迦(五)地唎剌吒(六)毖唎瑟質迦(七)薩婆那俱囉(八)肆引伽弊揭囉唎藥叉怛囉芻(九)末囉視吠帝釤婆[鞥-合+(白-日+田)]釤(十)悉怛多鉢怛囉(十一)摩訶跋闍嚧瑟尼釤(十二)摩訶般賴丈耆藍(十三)夜波突陀舍喻闍那(十四)辮怛隷拏(十五)毗陀耶槃曇迦嚧彌(十六)帝殊槃曇迦嚧彌(十七)般囉毗陀槃曇迦嚧彌(十八)哆姪他(十九)唵(二十)阿那隷(二十一)毗舍提(二十二)[鞥-合+(白-日+田)]囉䟦闍囉陀唎(二十三)槃陀槃陀你(二十四)䟦闍囉謗尼泮(二十五)虎𤙖都嚧甕泮(二十六)莎婆訶(二十七) 孤山曰。諸經神呪。例皆不番。五不番中。即祕密不番。於四例中。即番字不番音。天台會之。不出四悉。天如曰。孤山所引天台四悉檀。悉徧也。檀施也。諸聖以四法徧施眾生也。初世界悉檀者。隨方異說。令生歡喜益也。二為人悉檀者。生善益也。三對治悉檀者。破惡益也。四第一義悉檀者。入理益也。

○祕呪非但只是梵語。仍是一切聖賢祕密之言。蓋梵語此方不曉。而天竺之人。日用共所曉解者也。至於祕呪。非但天竺常人不知。理應下位聖賢不達上位之呪。大端聖賢弘化。例有顯密二教。如醫療病率有二途。一者授方。則顯說病源藥性及炮治之法。如佛顯教。二者授藥。則都不顯說。但惟與藥令服愈病而已。不必求知何藥何治。如佛密教。故今祕呪正同授藥。不必求解。若解生則呪喪矣。眾生但當信持之。自蒙諸益也。又祕呪雖不可作解。亦有少分應知。三義略盡。一者理法力。謂以一字含無邊妙理。而稱為陀羅尼。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斯之威力。全具所詮之理。如此方元亨利貞。亦可避凶致祥矣。二者威德力。謂諸佛菩薩一切權實聖賢。威德深重。具大勢力。稱其名號。隨願如意。如今世間有勢力人。亦可假其名聲伏惡脫難也。三者實語力。佛菩薩一切聖賢起大悲心。愍眾生故。出誠實語。呪願眾生離苦得樂革凡成聖。故誦之可以隨言成益。如世之實修行人。尚可呪願吉凶隨言成就。何況證理入位聖賢真慈誓願。安可測度。此與呪詛。義相當也。略述由此三義故。持之得不測神功。然須確信專持功滿方收成効。若猶豫間斷中輟。或壇戒不能如法。而謗呪無功者。招大罪苦。良以。世俗呪禁蛇蝎瘡瘧者。尚有明驗。而況聖真威靈所寓。安有虗詞。切宜戒之。世人有謂。呪之不番。隱其鄙俚之言。恐人輕笑。此真無知妄謗。少有智者。當亦不惑於斯言也。至於四悉利物者。不止祕呪。凡佛放光現通說法諸設施第一。便欲人人悟入佛之知見。所謂惟為一大事因緣。即入理益也。其人未能悟入者。則且與第二斷除煩惱種習。即破惡益也。久之障盡後當悟入矣。其人又未能破惡者。則且與第三。令其興起善心。建立善行。善力漸強。惡習自退矣。其人又未能興善。則且與第四。令生歡喜。即歡喜益也。亦是與其且種輕少善根。為上三作遠因緣耳。其人或又不能生於歡喜。反成憎謗者。則佛早已鑑機。默然無為也。若約一大時教。華嚴正惟入理。而略兼後三。小乘教正惟破惡。而略兼後二。人天教正惟生善。而略兼後一。諸雜趣正惟歡喜。謂且救護拔苦。令其生喜。亦可漸向上三矣。今獨論祕呪四悉。諸師所列。皆從劣向勝為序。一世界歡喜者。謂隨方利物。如持之以脫難求財等。而天台所謂。誦神王名。部落驚懼者。但脫鬼難一途而已。二為人生善者。如未得戒者令其得戒。未精進者令其精進等。而天台比於軍號相應無所訶禁者。亦明生善無礙而已。三對治破惡者。如令婬心頓歇等。而天台譬彼貧人詐瞋聞偈頓息者。亦以喻明誦呪之人不自知其惡破之由也。四第一義入理者。如入無生忍等。是也。而天台喻以智臣解語餘人不知者。亦但喻其呪力發悟之由人所不測也。大端明祕密四悉利益。非如顯教可知其故。若可測知。何貴祕密。行人但當確信堅持。無勞思議也。正說神呪已竟。


△二說呪利益。分二。一諸佛要用。可見。非但眾生離此呪而無賴。諸佛離此而亦缺用多矣。又分為三。一指示全名。

阿難。是佛頂光聚悉怛多般怛囉祕密伽陀微妙章句。

頂光聚三字。據實元於頂光化佛說之。仍各有表。頂表尊勝。光表威靈。聚表神用。伽陀明其呪中有頌。大段曰章。如分五會。是也。細分曰句。微妙者明其隱微奧妙不可測也。


△二備彰諸用。又三。一總標因果。

出生十方一切諸佛。十方如來。因此呪心。得成無上正徧知覺。

出生二字。明作密因。得成二字。表助極果見佛。初心究竟皆不能離。誠要用總相也。


△二別列要用。又復分為六科。一降魔制外用。

十方如來。執此呪心。降伏諸魔。制諸外道。

以呪威力。令無惑亂也。


△二現身說法用。

十方如來。乘此呪心。坐寶蓮華。應微塵國。十方如來。含此呪心。於微塵國。轉大法輪。

乘者依憑之意。呪心者。但依吳興。通指全呪為呪心。即心呪之謂也。蓋祕密藏中精要之法。故稱呪心。若是則心字是喻類。如般若心經之心。非指悉怛等六字為心也。彼是呪名耳。又詳跢姪他。乃即說呪曰。則唵字以下。方是正呪。不過八句三十四字。前皆三寶并諸外護威名。及實語助呪之類。若不能全持者。可從唵字持之。亦如準提九聖字之例。是也。坐蓮普應者。現佛身成道相也。含者內祕為本之意。謂本此密理。以演顯教也。


△三自他授記用。

十方如來。持此呪心。能於十方。摩頂授記。自果未成。亦於十方。蒙佛授記。

摩授者。謂以呪加持。令必成佛。此可喻於蜾蠃呪螟蛉也。自蒙授記者。可見。有持此呪者。佛知必成佛道。故授記也。


△四救苦救難用。

十方如來。依此呪心。能於十方。拔濟羣苦。所謂。地獄。餓鬼。畜生。盲聾瘖瘂。冤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陰熾盛。大小諸橫。同時解脫。賊難兵難王難獄難。風火水難。饑渴貧窮。應念銷散。

此中所具八苦八難。亦與常途別異。尋常以生老病死。配冤憎等後四為八苦。今以三途及根缺配之為八也。而又贅以大小諸橫。盡其餘苦耳。如藥師諸橫。是也。八難亦與諸經不同。今以賊兵王獄風水火饑為八也。饑渴即是饑饉。又贅以貧窮。亦盡其餘難耳。


△五事師嗣法用。

十方如來。隨此呪心。能於十方。事善知識。四威儀中供養如意。恒沙如來會中推為大法王子。

呪力。能令四事具足。及得他心。故成事師之用。又能開心通達法要。故成嗣法之用。


△六攝親轉小用。

十方如來。行此呪心。能於十方。攝受親因。令諸小乘聞祕密藏。不生驚怖。

親因。即歷劫親緣也。攝受。如提獎阿難。是也。祕密實乘。必廢三立一。小乘聞多驚疑。呪力能令決了不疑也。


△三總結始終。

十方如來。誦此呪心。成無上覺。坐菩提樹。入大涅槃。十方如來。傳此呪心。於滅度後。付佛法事。究竟住持。嚴淨戒律。悉得清淨。

前節。從初成道。以至入涅槃。次節。自正法以至末法。皆憑呪力。可謂始終全用不能離也。


△三更明無盡。

若我說是佛頂光聚般怛囉呪。從旦至暮。音聲相聯。字句中間亦不重疊。經恒沙劫。終不能盡。

此無盡方約諸佛要用已。自無盡非並眾生用也。諸佛要用已竟。


△二眾生利賴。此眾生理該九界。文多就人。二。一別指勝名。

亦說此呪。名如來頂。

比上全名。此為略目。獨稱佛頂。特顯尊勝。欲眾生至敬奉持勿慢易也。


△二備彰威力。分三。一首示行人必賴以勸持。又二。一正誦方遠魔。

汝等有學。未盡輪迴。發心至誠。取阿羅漢。不持此呪。而坐道場。令其身心遠諸魔事。無有是處。

夫小乘三果以前。未出分段。故云未盡輪迴。此即如前欲入道場尅期取證者也。不持必定招魔。故前道場中教專持也。今文不持下。反言激勸必當持也。由是而知。一切行人。誰不當持哀。今世現見山中靜修叢林多廢持呪。往往發風發顛。縱不成顛。亦多見於怖人媚人境界。皆此弊也。聖言豈有虗乎。問何無菩薩。答此有三義。不缺菩薩。一者佛用已該。如自果未成。蒙佛授記。事善知識。推法王子。是也。二者借名該大。如七信前借小聖名十地去為大羅漢。故知。圓通道場。取羅漢者。決菩薩根性及己迴心而非定性也。三者生有深位。如決定菩提。了知沙劫。悟無生忍。何非菩薩。


△二開許不誦書帶。

阿難。若諸世界隨所國土所有眾生。隨國所生樺皮貝葉紙素白㲲。書寫此呪。貯於香囊。是人心昏。未能誦憶。或帶身上。或書宅中。當知。是人盡其生年。一切諸毒所不能害。

白㲲。天竺之物。紙類也。有價直無量者。此土無之。


△二詳伸護生助道以出由。所以必勸持帶者。正由力能護助。故曰出由。又前勸持中。略說助道護生。故此言詳伸也。又二。一總標二意。

阿難。我今為汝。更說此呪。救護世間。得大無。和成就眾生出世間智。

末四句。二句護生。二句助道也。


△二別列多功。分二。一約眾生以顯各益。又三。一救護災難。又為二。一紀時指人。

若我滅後。末世眾生。有能自誦若教他誦。


△二正明救難。分二。一惡緣不能成害。

當知。如是誦持眾生。火不能燒。水不能溺。大毒小毒所不能害。


△二惡生不能加害。分二。一不能加害。又三。一加呪不著。

如是乃至龍天鬼神精祇魔魅。所有惡呪。皆不能著。


△二加毒即化。

心得正受。一切呪詛。厭蟲毒藥。金毒銀毒。草木蟲蛇。萬物毒氣。入此人口。成甘露味。

溫陵曰。金銀入藥。或能發毒。

○心得正受。呪力持成三昧也。問上却惡呪。何不須於正受。答惡呪非形磈之物。可以正呪遮令不得加身。何須自身三昧。今有形之毒。已入身中。非自身三昧。安能化為甘露。故須正受。


△三起惡不得。

一切惡星。并諸鬼神。磣心毒人。於如是人。不能起惡。


△二仍加守護。

頻那夜迦。諸惡鬼王。并其眷屬。皆領深恩。常加守護。

溫陵曰。以誦呪利彼故。諸惡鬼王皆領深恩。救護災難已竟。


△二助成道業。分六。一資發通明。為下諸科張本。不先發通明。則隔陰多昏。豈能長劫脫惡生。勝以至證果乎。又分三。一明聖眷護呪。

阿難。當知是呪。常有八萬四千那由他恒河沙俱胝金剛藏王菩薩種族。一一皆有諸金剛眾而為眷屬。晝夜隨侍。

約果德。皆深位菩薩。約現身。則力士奮威之相。蓋護灾鬼神可以與力。助道非菩薩不可。是以首明菩薩陰侍。


△二舉散心亦從。

設有眾生。於散亂心。非三摩地。心憶口持。是金剛王。常隨從彼諸善男子。

此約悠悠修行之人。未決定常住三摩地者。但常持呪故。亦隨從非放逸穢惡之輩。


△三況菩提心人。又分三。一先以標人。

何況決定菩提心者。

此須常住三摩中而又持呪希求速得圓滿菩提。是也。本經所宗。即耳根圓通。為妙三摩提。


△二冥加開發。

此諸金剛菩薩藏王。精心陰速。發彼神識。

菩薩能以神力加被。令人心開陰暗。速催也。良以。菩薩心精與行人心精。通脗一體無二。而菩薩心力兼彼呪力。故能暗催行人。令其開心矣。


△三圓證通明。

是人應時。心能記憶八萬四千恒河沙劫。周徧了知。得無疑惑。

溫陵曰。即所謂成就眾生出世間智也。

○記憶雖但似於宿命。然河沙紀劫。而又云周徧。決洞三世。且了知無疑。似涉三明。何況沙劫逈超小乘八萬。當知仍是菩薩殊勝六通三明矣。


△二遠離雜趣。生雜趣中。或染惡習。或墮重苦。深妨道業。修心人皆發願不生雜趣。故此科在助道業中。分三。一標時至果。

從第一劫。乃至後身。

第一劫。初發決定菩提心時。後身即因滿降生成佛之身。可見。全為中間修行時。得無妨礙也。


△二不生神鬼。

生生不生藥叉羅剎。及富單那。迦吒富單那。鳩槃茶。毗舍遮等。并諸餓鬼。有形無形。有想無想。如是惡處。

藥叉羅剎等現觀音圓通。富單那加云迦吒者。亦眷屬類也。三不生貧賤。

是善男子。若讀若誦。若書若寫。若帶若藏。諸色供養。劫劫不生貧窮下賤不可樂處。

背念曰誦。圖印曰寫。密佩曰藏。貧則困苦。賤則役苦。皆妨道業。離不可樂。定生可樂也。長水曰。以持尊勝也。


△三常生佛前。常隨佛學。修證必速。分三。一共佛功德。

此諸眾生。縱其自身不作福業。十方如來所有功德。悉與此人。

此科。尚是生佛界之由。以多福德因緣方生。今持呪能感諸佛惠錫功德。故得定生。彌陀經謂。念佛即是多福。當由慧錫。


△二共佛生處。

由是得於恒河沙阿僧祇不可說不可說劫。常與諸佛同生一處。

由是者。由前佛錫功德故。得常共佛生也。


△三共佛熏修。

無量功德。如惡叉聚。同處熏修。永無分散。

此方生後功德。既常隨佛。凡佛功德。一一有分故。得生必際會親炙熏染長劫而不離也。


△四眾行成就。又分為五。一成具戒律。

是故。能令破戒之人戒根清淨。未得戒者令其得戒。


△二成精進行。

未精進者。令得精進。


△三成智慧行。

無智慧者。令得智慧。


△四成清淨行。

不清淨者。速得清淨。


△五成齋戒行。

不持齋戒。自成齋戒。

人有宿障。屢欲齋戒。不得成就。呪能成之。或業礙地礙。及無師無壇。不得齋戒。許但持呪。同於齋戒。


△諸罪消滅。分為四。一破戒罪滅。又分二。一輕重齊銷。

阿難。是善男子。持此呪時。設犯禁戒。於未受時。持呪之後。眾破戒罪。無問輕重。一時消滅。

溫陵曰。未受時者。未持呪時也。可見持呪之後不可更造也。


△二食噉並宥。

縱經飲酒食噉五辛種種不淨。一切諸佛菩薩金剛天仙鬼神。不將為過。

此有三說酌量。觀經之一字。似未持之前經過之事。持呪之後。悉皆宥之。非持呪之人縱恣無度也。又或持呪人。有不得已。偶經此事。竝可宥之。亦非縱恣也。或真慈開許不能具齋戒者。亦聽持之。旋可消罪。如水投湯之喻。顯呪殊勝而已。準前未受之語。前二說理長。若參四律三漸之文。則真修希證之人。清淨持之為上也。


△二違式罪滅。分二。一不淨即淨。

設著不淨破弊衣服。一行一住。悉同清淨。

此亦行頭陀行。清貧不備。令持之勿疑。非富饒故意為此。


△二不壇即壇。

縱不作壇。不入道場。亦不行道。誦持此呪。還同入壇行道功德。無有異也。

前之壇法。極難全備。此許無壇持呪勿疑功德差別也。況若更能常住大定。是真寂滅場地。當亦愈於徒有壇相而不具定心者矣。


△三極重罪滅。

若造五逆無間重罪。及諸比丘比丘尼四棄八棄。誦此呪已。如是重業。猶如猛風吹散沙聚。悉皆滅除。更無毫髮。

此未發心持呪之前所犯。可仗呪力滅盡。不可更疑。不盡決非令持呪無畏肆犯此惡也。孤山曰。比丘四棄。即殺盜婬妄四根本重罪。梵語波羅夷。此云棄。謂犯此者。永棄佛法邊外。猶如死屍大海不受也。比丘尼復加四棄。曰觸八覆隨。即第五不得染心男身相觸。第六不得染心男捉手捉衣入屏處屏處共立共語共行身相倚相期等八事。第七不得覆他重罪。第八不得隨舉大僧供給衣食。即為僧所舉。未作共住法者。不得隨彼也。通上故名八棄。僧所舉者。即舉訐之義也。


△四極遠罪滅。又分為二科。一積罪未懺。

阿難。若有眾生。從無量無數劫來。所有一切輕重罪障。從前世來。未及懺悔。


△二以呪滅盡。

若能讀誦。書寫此呪。身上帶持。若安住處莊宅園舘。如是積業。猶湯消雪。

解讀誦者。不書亦可。不解誦者。書帶安置兼之尤妙。


△六速悟無生。

不久皆得悟無生忍。

圓實初住。便證此忍。別教當在地上。詳前發通。乃是定心成就所發。今悟無生。乃是慧心成就所發。前但了知不昧。未必實證萬法無生。應知後位深於前位。況得此忍之後。罪福皆空。聖凡情盡。可以魔佛一如。方能徧涉苦惡諸趣。而無礙無擇。故知此科超前諸科。而為助道之成功矣。又所謂出世間智者。發通成始。而無生成終也。按六料。前四即為人生善悉檀。第五對治破惡。第六第一義入理也。而前之救難。後之應求。乃世界歡喜悉檀也。餘可類知。助成道業已竟。


△三稱遂願求。前救難屬悲拔苦。此應求屬慈與樂。分二。一生前願求。分四。一求男女。

復次阿難。若有女人。未生男女。欲求孕者。若能至心憶念斯呪。或能身上帶此悉怛多怛般囉者。便生福德智慧男女。


△二求長命。

求長命者。即得長命。


△三求果報。

欲求果報速圓滿者。速得圓滿。

此中福利果報。及修行果報。似皆渾含。若修行果報。通上三悉。大端助道業中。已有修行果報。此應多是福利果報。


△四求身色。

身命色力。亦復如是。

此是長命。復兼聰明不衰百體康徤者也。


△二命終往生。

命終之後。隨願往生十方國土。必定不生邊地下賤。何況雜形。

此約稱願故。別於助道也。約眾生以顯各利已竟。


△二約國土以顯普益。前明各人誦帶各得其益。此惟書寫安置。以普益合國合邑等。此正世界悉檀也。分三。一諸難消除。又分三。一先舉難處。

阿難。若諸國土州縣聚落。饑荒疫癘。或復刀兵賊難鬬諍。兼餘一切厄難之地。


△二安城迎供。又分為二科。一教以安呪。

寫此神呪。安城四門并諸支提或脫闍上。

溫陵曰。支提此云可供養處。即淨剎之通稱也。脫闍云幢。二供佩身家。

令其國土所有眾生奉迎斯呪。禮拜恭敬。一心供養。令其人民各各身佩。或各各安所居宅地。


△三結難消除。

一切災厄。悉皆消滅。


△二兆民豐樂。

阿難。在在處處國土眾生。隨有此呪。天龍歡喜。風雨順時。五[穀-(一/禾)+釆]豐殷。兆庶安樂。

此須約舉國咸知信敬。或君臣守令。悉遇知音。教民敬重。方獲靈通。譬持呪者。多久方靈。暫時豈能速効。此亦如是。至敬方靈。若也呪雖徧有。束之高閣。曾無敬禮。或更置於偎褻之地。塵穢不收。而責呪無驗者。亦惑之甚也。餘皆放此思之。


△三惡星不現。分為二。一略標。

亦復能鎮一切惡星隨方變恠。灾障不起。人無橫夭。杻械枷鎻不著其身。晝夜安眠常無惡夢。


△二詳釋。又分為二科。一釋諸星現灾。

阿難。是娑婆界。有八萬四千灾變惡星。二十八大惡星。而為上首。復有八大惡星。以為其主。作種種形。出現世時。能生眾生種種灾異。

溫陵曰。八萬四千應眾生煩惱業也。二十八則四方之紀。八則五行之經及羅計孛也。順則福應。逆則災應。所謂惠迪吉從逆凶也。能生灾異者。亦應其逆而已。如彗孛飛流。應同分非星之為也。


△二釋鎮銷方量。

有此呪地。悉皆消滅。十二由旬成結界地。諸惡灾祥永不能入。

溫陵曰。以呪力叶乎百順故。惡變悉滅。於天灾祥。不入其境。祥吉凶之先兆也。二詳伸護生助道以出由已竟。


△三承明行人必證以結勸。初科勸持。是舉初修却魔以示勸。此科結勸明言決定開心。是舉終證以欣勸也。分二。一承明故說保安。承明佛說本意多為保安行人爾。又分二。一保護安隱。

是故。如來宣示此呪。於未來世。保護初學。諸修行者。入三摩地。身心泰然。得大安隱。


△二遠離魔冤。

更無一切諸魔鬼神及無始來冤橫宿殃舊業陳債來相惱害。


△二正示無過必證。又三。一舉現未之人。

汝及眾生諸有學人。及未來世諸修行者。


△二明不犯四過。

依我壇場。如法持戒。所受戒主。逢清淨僧。持此呪心。不生疑悔。

四過。謂一壇差。二戒缺。三師穢。四疑悔。犯一則難現生取證。遠因而已。故知前之開許。非許真修之輩也。


△三決必得心通。

是善男子。於此父母所生之身。不得心通。十方如來。便為妄語。

父母生身。言不待後身方證也。吳興曰。心通者。據前所說。不出三義。一者證果。即端坐百日。有利根者。不起于座得須陀洹也。二者發解。謂縱其身心聖果未成。決定自知成佛不謬。三者宿命。是人應時。心能記憶八萬四千恒河沙劫。周徧了知。得無疑惑矣。如來重說已竟。


△三會眾願護。問呪自有力。何勞人護。答唵字後方為正呪。前皆歸請三寶威力。或各心呪。以諸聖護生願同故也。又有八部神王名號。固亦有本願。而兼遵佛勅。且以護生功德嚴自果也。至於凡類小神。霑呪妙力。脫苦得樂。所謂皆領深恩守護也。是以行人持呪自力。又兼外護他力。由是持帶功德。巍巍不可測知矣。問真慈之於行人。無不可護。何必令其持呪方護。答呪有神功。令其先生自力。又假呼請為緣。且呪如天子之勅。故領勅者。尊勝幹國諸王臣。無不護之。否則卑劣無幹莫之護也。又持呪如讀書人。必為世用。王臣無不作養薦拔之。不讀無用。則養薦何施。又行人如戰士。呪如利刃甲冑。諸聖如助戰之人。故甲兵具者。可以助其必勝。不具則助何益哉。略述少義。足明呪護須兼持者可勿疑矣。分二。一外眾護持。以具世間之相。未標菩薩之號。故云外也。然其權實不定。若權現。則皆內祕菩薩外乃假名。若實凡夫。則外乃實號也。又分五。一金剛力士眾。

說是語已。會中無量百千金剛。一時佛前合掌頂禮。而白佛言。如佛所說。我當誠心保護如是修菩提者。

此現具執金剛身。不同後之菩薩也。修菩提者。以持呪修耳根圓通為上。後皆放此。


△二兩天統尊眾。

爾時梵王。并天帝釋。四天大王。亦於佛前。同時頂禮。而白佛言。審有如是修學善人。我當盡心至誠保護。令其一生所作如願。

審猶果也。一生如願。謂令現生取證及心通也。此入理悉檀。若作事事如願。即餘三悉矣。


△三八部統尊眾。

復有無量藥叉大將。諸羅剎王。富單那王。鳩槃茶王。毗舍遮王。頻那夜迦諸大鬼王。及諸鬼帥。亦於佛前合掌頂禮。我亦誓願護持是人。令菩提心速得圓滿。

誓常護令大果速成就也。


△四照臨主宰眾。

復有無量日月天子。風師雨師雲師雷師并電伯等。年歲巡官諸星眷屬。亦於會中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亦保護是修行人。安立道場。得無所畏。

師伯亦主宰統尊之稱。年歲巡官。即四直功曹之類。特護道場者。是於尅期取證之人。倍護令不畏魔。非全不護隨便修眾也。


△五地祇天神眾。

復有無量山神海神。一切土地水陸空行萬物精祇。并風神王無色界天。於如來前同時稽首。而白佛言。我亦保護是修行人。得成菩提。永無魔事。

山海神。川嶽主也。土地。地祗類也。水陸空行。舉三居以該多眾也。萬物精祇。如主樹木苗稼等神。以上皆有形之類。下該無形風神王。似舜若多主空神也。經云。其形如風。無色界天無業果色。皆無形類也。而同言稽首者。或仗佛威光暫能現身也。溫陵謂。補全三界四大亦通。但缺火神。外眾護持已竟。


△二內聖護持。本跡雙彰。故標內教之聖。分三科。一指人敘儀。

爾時。八萬四千那由他恒河沙俱胝金剛藏王菩薩。在大會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證究竟堅固之理。故稱金剛。祕跡護持。故稱藏。慈威尊勝。折攝並行。故稱王。菩薩是其常儀。降魔則現持杵忿怒金剛之相。故云爾。


△二顯本久護。

世尊。如我等輩。所修功業久成菩提。不取涅槃。常隨此呪。救護末世修三摩地正修行者。

功業久成。即歷位斷證已極。不取涅槃。但不偏取寂滅。而實圓住三祕密藏。常隨下。表其不捨眾生帶果行因。以酧護生本願。皆自顯其本。


△三正明護持。分為四。一定散俱護。

世尊。如是修心求正定人。若在道場。及餘經行。乃至散心遊戲聚落。我等徒眾。常當隨從侍衛此人。

道場經行。俱攝心正定之時。即反聞自性入流亡所等時也。乃至下。亦是發心起修之後。但初心間斷有時散心。菩薩亦不以其散心而不護也。由是而觀持呪修行之人。亦當自知尊重不應作破戒穢行。以仰愧於菩薩也。


△二魔魅盡祛。分為二。一正明盡祛。

縱令魔王大自在天。求其方便。終不可得。諸小鬼神。去此善人。十由旬外。

大自在亦色界魔天。


△二開除發心。

除彼發心樂修禪者。

彼指諸小鬼神。發心好禪。彼亦自護行人。故不祛除許令親近。


△三違越必滅。

世尊。如是惡魔。若魔眷屬。欲來侵擾是善人者。我以寶杵。殞碎其首猶如微塵。

殞壞也。寶杵擬之即碎。不待觸擊。孤山曰。以上羣靈皆獲本心。住首楞嚴能建大義。示現菩薩諸天鬼神等像。護持行人耳。而言以寶杵碎首者。若涅槃殺闡提仙預誅淨行。皆由住無緣慈。得一子地。乃能如是。


△四常令如意。

恒令此人所作如願。

如願準前。自初喻華屋請修。以至此文。當為巧修正助周。夫二修雖皆最初方便。而耳門深入。是為正修。而道場持呪。皆為助行。是知方便修人自分利鈍二根。根稍利者。固不必道場等助。而自可解耳根以入圓通。如阿難。是也。根稍鈍而不能促入者。方用後門助之。問此既一周。何無證悟之人。答證悟在正行之末。此但助行。故無證悟。其於經題四實法中。正屬修證了義耳。說三摩提令依妙心一門深入一大科已竟。


△三說禪那。令住圓定。歷位修證。此答阿難妙禪那之請也。然與上科。皆不離前性定華屋。前如得門而入。此如陞堂。入室之次第。但兼前緣了二因定慧雙融為勝耳。分二。一阿難謝教請位。又三。一具儀陳白。

阿難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二謝教之言。又分為二。一述過謝益。此與上科。亦可總屬上謝修之尾。奈文理連下。今作謝前請後之科。又二。一述多聞未修。

我輩愚鈍。好為多聞。於諸漏心。未求出離。

諸漏心。謂微細煩惱。住地深惑。不止四住。愚則難明。鈍則難斷。況躭強記而未專求。故久未出離也。


△二謝蒙教獲益。

蒙佛慈誨。得正薰修。身心快然。獲大饒益。

慈誨。即前選根加行二門開示也。正助分明。進修無惑。故快然饒益也。


△二正以請位。又分二。一確指果前。

世尊。如是修證佛三摩地。未到涅槃。


△二歷請諸位。

云何名為乾慧之地。四十四心。至何漸次。得修行目。詣何方所。名入地中。云何名為等覺菩薩。

乾慧。信前一位也。長水曰。信住行向及加行。名四十四心也。

○前是舉其中位。下乃原始要終故。所謂漸次者。即最初乾慧之前三漸次也。當云其始也。用何漸次發足修行。其終也。詣何方所深入地上。末二句易。知窮極因位也(深研此文。當有錯簡。至何二句。當在三摩地下。則始終順序。不費曲釋。今作先舉中位。而後要始終。乃將錯就錯。終不順也。試詳之)此問中所顯五十九位。以彼欲明修因故。但問因位。加妙覺。成六十位矣。


△三拜同眾仰。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大眾一心。佇佛慈音。瞪瞢瞻仰。


△二如來對示緣起。緣起。謂染淨二緣。皆依心起。眾生依本覺而起不覺。即染緣起。而遂成十二類生無邊生死。諸聖依不覺而起始覺。即淨緣起。而遂成六十聖位無邊果海。分為三科。一如來讚許。

爾時世尊。讚阿難言。善哉善哉。汝等乃能普為大眾及諸末世一切眾生修三摩地求大乘者。從於凡夫。終大涅槃。懸示無上正修行路。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懸者遠也先也。懸示者。言未及深證預先懸遠而談所歷諸位。乃至極證寶所。亦無不委示也。無上正修者。顯此中所示皆了義修證。非同不了義也。


△二大眾誠聽。

阿難大眾。合掌刳心。默然受教。

刳者刮剔也刳心謂虗淨其心。絕無疑質辯難。但惟一心渴仰承聽之也。


△三正以說示。又二。一總以略標。復分為二科。一所依真如。

佛言阿難。當知。妙性圓明。離諸名相。本來無有世界眾生。

妙性。即真如在生滅門即本覺。圓明謂純是無上知覺。名言未彰。義相未涉。故離諸名相。凡言世界眾生。且兼依正。名相是假法。依正是實法。又首句是圓成實性為能離。次句是徧計執性。末句是依他起性為所離也。


△二所起生滅依真如而有生滅。分二。一略示染緣起。

因妄有生。因生有滅。生滅名妄。

因妄有生者。即依無明。而展轉遂至無情發生有情受生也。滅即無情之壞。而有情之死。此對待必然也。


△二略示淨緣起。

滅妄名真。是稱如來無上菩提及大涅槃二轉依號。

發真歸元。則世界眾生一皆消殞。由是生滅已復真常。故曰滅妄名真。此是實果。下但稱出果名而已。約名真二字稱菩提。以菩提即真智也。約滅妄二字稱涅槃。以涅槃即無生滅也。然菩提轉煩惱。而涅槃轉生死。故曰二轉依號也。


△二各以詳示。分為二科。一詳示染緣起則徧成輪迴。又二。一勸識顛倒。須識顛倒染果。後可番取淨果。此所以未談聖位而先敘輪迴之故也。又三。一按定問意。

阿難。汝今欲修真三摩地。直詣如來大涅槃者。

真三摩地。但宗耳門圓通。直詣二字。即具含果。前諸位涅槃即極果也。


△二勸先識倒。

先當識此眾生世界二顛倒因。

凡言眾生世界。則世界即情世間。惟正非依。吳興曰。世界顛倒。蓋指正報。即十二類生也。答阿難所入地位。位由悟入。悟必由迷。迷之為凡。悟之為聖。皆正報之事。非器界之謂也。

○此蓋於一正報分。約因果成二倒耳。至後自見矣。


△三結歸所問。

顛倒不生。斯則如來真三摩地。

阿難原問佛三摩地中位次。今云不顛倒即正定。所謂位由悟入也。


△二徵釋二倒。又二。一徵釋眾生顛倒。又分為三。一徵起。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顛倒。


△二正釋。分三。一順流成有。順之一字。即任運所起俱生之惑。窮源而論。雖遠依無明雙兼二執。而近約分段親依。仍多界內之思惑耳。成有者。葢從本無生死中。順流而起生死之業也。分三。一推敘從無而有。

阿難。由性明心性明圓故。因明發性。性妄見生。從畢竟無。成究竟有。

溫陵曰。性明心。指真如體也。性明圓。言不守自性也。由其不守自性故。因妄明而發妄性。因妄性而生妄見。於是。從無相真。成有相妄。

○明圓即能流動之意。故不守自性。乃隨緣義也。妄明即無明。妄性即業識。性妄見即二執俱生。以上竝屬於惑。下之從無成有者。即業成必招果報之相。此有字即十二因緣中有支。乃任運趣生之業也。然究竟二字。即展轉取著造作成就之意。故此有且勿作身相會之。下世界內分段二字。方是身相也。


△二曉示雖有恒無。

此有所有。非因所因。住所住相。了無根本。

上有字。即能有之惑。下所有即業也。次句總明無因。葢明此業非真能因。此惑非真所因也。住者相續之謂也。方生曰有。相總不斷曰住。蓋有為能住。惑為所住。末句總言二相悉皆無本可據也。既無因無本。所以雖有恒無也。


△三判決依無妄立。

本此無住。建立世界及諸眾生。

吳興曰。本此無住者。住即依也。推本至末。了無所依也。

○無住即了無根本之惑業也。此世界在眾生之上。而又加一及字。即所兼帶之依報山河大地等也。如云。此無住本。不但為眾生之本。而山河大地及與眾生。皆依之而建立也。若是生先界後。方是說情世間。舊註不達界生先後之辨。有依有正。輙分總別。不顧與上徵辭矛盾。欠研究耳。又真心亦有無住之義。如無住處涅槃乃不滯一法之謂。非今經意也。順流成有已竟。


△二邪復成非。邪之一字。即欣厭所起分別之惑。若窮源而論。仍同上科。遠依無明。及兼法執。若近約分段親依。亦多界內之見惑也。成非者。葢因久流生死。疲厭求復。不知出要。展轉邪修也。分為三。一本無可復。

迷本圓明。是生虗妄。妄性無體。非有所依。

妄業不能虧曰本圓。妄惑不能蔽曰本明。此本圓明。即不變之性體。眾生特為迷此不變之性。故生虗妄惑業。而追窮妄性。了無實體。亦無依據。總言真不變而妄本空也。然妄既本空。則妄無可離。真既不變。則真無可復矣。


△二諸復皆非。既無可離可復。則凡求復者。皆非真也。又二科。一先以況顯。又二。一先明正復猶非。

將欲復真。欲真已非真真如性。

此舉內教小乘及大乘權漸順正理而復真者。尚皆非真得於真如之性。亦以其於無可離者而強離。於無可復者而強復故也。此可見惟圓頓人。不離之離。不復之復。方為得矣。


△二況顯邪復益非。

非真求復。宛成非相。

此指一切外道。不見正理。種種邪修。盡是非真求復也。宛成非相者。言顯然墮於邪妄因果。展轉支離。違遠圓通。背涅槃城。同後陰魔之黨矣。


△二後以詳陳。

非生非住。非心非法。展轉發生。

此竝屬惑。即是見惑。下科方結為業。至後世界。方以說身即果故。舊釋身受非是。今非生即非因計因。謂妄計邪修為生果之因也。非住即非果計果。謂妄計諸無常處為常住之果也。非心即邪智也。總攝一切邪妄見解標樹宗旨各各自謂明本來心也。非法即邪境也。總攝一切邪妄修證建立法門。各各自謂得無上法也。末句總結。謂邪因邪果邪智邪境互相引發故。展轉發生。諸復皆非已竟。


△三結惑成業。

生力發明。熏以成業。

生力即邪惑之力。發明即依惑造作。薰習也。蓋初薰始稱發明。薰久習定。所謂業已成矣。不可改移也。亦是薰成業種。必招邪果之隨眠也。


△三總明招感。

同業相感。因有感業。相滅相生。

總承前二科俱生分別二種惑業。明招感互滅互生之果報也。良以眾生所以受分段生死者。必親依見思二惑。造業招感。然見思互有輕重或等分。且窮其初起。必思先而見後故。經中前後歷敘之。其於俱生惑業。略而顯妄多。以任運簡易。而妄源不可不首彰也。於分別。則顯妄少。而惑業詳。以邪計多端。而妄源不勞於重敘也。至此科。乃雙承總明招感也。同業者。以業同必同聚也。相感者。以聚久不無順逆二事互相感動其心也。因有感業者。亦成業種之意。如以順事相感動者。則成恩愛不捨之業種。以逆事相感動者。則成冤恨不捨之業種。末句。略彰隔生之酬報。以見惑業所以為生緣也。以冤恨聚者。則相滅。以恩愛聚者。則相生。此亦約現業以定來果。非正談果報。在下世界顛倒科中。正釋已竟。


△三結成。

由是故有眾生顛倒。

由是者。即由此二惑二業之故也。故知眾生乃約因而說也。徵釋眾生顛倒一科已竟。


△二徵釋世界顛倒。分三。一徵起。

阿難。云何名為世界顛倒。


△二正釋。分二。一釋成世界名數。又二。一釋成名字。

是有所有。分段妄生。因此界立。非因所因。無住所住。遷流不住。因此世成。

此科釋成世界二字。前之惑業為能有。今之正報為所有。因果成就。由是分段生死之身。從無生而妄生。約此分段根身。建立有情之界。而界之名字由此而得也。又此妄生本非能因所因。本無能住所住。自是念念遷流。不住之法。因此三世相續。而成。而世之名字由此而得也。


△二釋成數量。

三世四方。和合相涉。變化眾生。成十二類。

身之四方。即左右前後。此約世界本數。交涉三四四三宛轉。十二皆應數而成變化。


△二推由六想成輪。問既曰推由。豈不是因。答此取受生時。循聲逐色。而取著成輪。所謂潤生。而非潤業。故屬果不屬因也。分為三。一示吸塵次第。

是故。世界因動有聲。因聲有色。因色有香。因香有觸。因觸有味。因味知法。

吳興曰。最後知法者。知即意根。法即法塵。以後例前。則有聞聲見色等義。況云六亂妄想。是知見聞覺知皆歸妄想。

○夫受生雖由外塵引心。而最初先由自心發動。方乃聞聲等也。故曰因動有聲。且塵來應心。聲必先至。亦以聲最通遠而耳。又偏利故。聲居六亂之先。循聲必至覓色。故次曰因聲見色。近色則必至聞香。聞香則必至覺觸。覺觸則必至嘗味。嘗味則必至知法。知法謂緣想不捨也。蓋是由疎轉親。漸成逼近取著之相。一切眾生。顛倒趣生。皆由此也。


△二明成業輪轉。

六亂妄想。成業性故。十二區分。由此輪轉。

業者習也。性者不可改轉之意。所謂習以性成也。莫作業因會之。塵雖惟六而一因一有。迭至六句。則成十二。故感十二區分輪轉。且因有二字即根塵故。亦合乎十二數矣。


△三結循塵旋復。

是故世間聲香味觸。窮十二變。為一旋復。

略舉四塵。仍攝十二。故曰窮十二變。旋復者。周而復始之義也。正釋一科已竟。


△三結成。此之結成世界文甚詳而多者。要顯染緣起而徧成之輪迴故。番成淨緣。亦有多位矣。分為三。一總以結成。

乘此輪轉顛倒相故。是有世界。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有色無色。有想無想。若非有色。若非無色。若非有想。若非無想。

乘此輪倒者。即乘上之根塵旋復。此猶迭上潤生無明起下文所成之界。是有下。方詳所成世界。每四生各為一聚。後八生不出色想分別。迷真成妄。色心二字盡之矣。此方列名至下經文自釋。


△二別以詳列二。一別列類生。夫輪迴顛倒和合亂想。諸類雖可通具。而各以偏勝。故有差別。又三。一卵胎濕化四生。吳興曰。依㲉而起曰卵生。含藏而出曰胎生。假潤而興曰濕生。無而忽有曰化生。如是四生。由內心思業為因。外㲉胎藏濕潤為緣。藉緣多少。而成次第。卵生具四。所以先說。胎生具三。濕生具二。化生惟一。謂思業也。此依瑜伽。分為四科。一卵生。

阿難由因世界虗妄輪迴動顛倒故。和合氣成八萬四千飛沉亂想。如是故有卵羯邏藍。流轉國土。魚鳥龜蛇。其類充塞。

溫陵曰。卵惟想生。虗妄即想也。想體輕舉。名動顛倒。卵以氣交。名和合氣成。想多升沉。名飛沉亂想。故感魚鳥飛沉之類也。十二類各八萬四千者。各由八萬四千煩惱感變也。羯邏藍云凝滑。入胎初位胎卵未分之相也。

○羯邏藍等。在胎之位。隨取成文。非各局一也。


△二胎生。

由因世界雜染輪迴欲顛倒故。和合滋成八萬四千橫竪亂想。如是故有胎遏蒲曇。流轉國土。人畜龍仙。其類充塞。

溫陵曰。胎因情有。雜染即情也。情生於愛。名欲顛倒。胎以精交。名和合滋成。情有偏正。名橫竪亂想。故感人畜橫竪之類。遏蒲曇云皰。即胎卵漸分之相也。

○偏正者。按後情想均等生於人間。正也。情多想少流入旁生。偏也。世教言。人得五常之全。畜得五常之偏。環師意多在後說也。


△三濕生。

由因世界執著輪迴趣顛倒故。和合煖成八萬四千翻覆亂想。如是故有濕相蔽尸。流轉國土。含蠢蝡動。其類充塞。

溫陵曰。濕以合感。執著即合也。合由愛滯。觸境趣附。名趣顛倒。濕以陽生。名和合煖成。所趣無定。名翻覆亂想。故感蠢蝡翻覆之類也。蔽尸云軟肉。濕生初相也。既不入胎。故無前二位矣。

○濕生染香。應改聞香趣附。


△四化生。

由因世界變易輪迴假顛倒故。和合觸成八萬四千新故亂想。如是故有化相羯南。流轉國土。轉蛻飛行。其類充塞。

溫陵曰。化以離應。變易即離也。離此託彼。名假顛倒。觸類而變。名和合觸成。轉故趣新。名新故亂想。故感報亦爾。蛻脫故趣新也。如虫為蝶。轉行為飛。如[少/隹]為蛤。蛻飛為潛。凡以不同形而相禪。皆轉蛻也。羯南云硬肉。蛻即成體無軟相也。自下皆稱羯南者。諸類通稱止此。若第五鉢羅奢佉曰成形。則各隨狀貌。非通稱也。吳興曰。無而忽有。理合在茲。天如曰。若論天獄鬼等。皆有化相。則岳師無而忽有之說。亦有理焉。宜備取之。

○化生染處。名和合觸成。經云。地獄及諸天。一一皆化生。轉托業化。即宜收盡。以天染處地獄聞腥故也。但速疾無難而已。是皆轉托業化。非無而忽有。意生妙化也。


△二色想有無四生。分四。一有色。

由因世界留礙輪迴障顛倒故。和合著成八萬四千精耀亂想。如是故有色相羯南。流轉國土。休咎精明。其類充塞。

資中曰。事日月水火和合光明。堅執不捨。名為留礙。障隔不通。名障顛倒。精明顯著。因此受生。故名色相。星辰日月。吉者為休。凶者為咎。至于爝火蚌珠。皆是此類。溫陵曰。一切精明神物皆精耀也。其想已結成精耀故。但有色而已。涅槃云。八十神。皆因留礙想元。成此精耀。此雖至精至神。亦未離乎乘彼輪轉顛倒相也。


△二無色。

由因世界銷散輪迴惑顛倒故。和合暗成八萬四千陰隱亂想。如是故有無色羯南。流轉國土。空散銷沉。其類充塞。

溫陵曰。厭有著空。滅身歸無。名銷散輪迴。迷漏無聞。名惑顛倒。厭有歸無。則依晦昧空。故和合暗成。而名陰隱亂想。即無色界外道類也。此有想無色。而不成業體。故亦稱羯南。又有惑業昏重形色銷磨。體合空昧。識附陰隱。亦空散銷沉類也。

○此之二類。前類即無色界天。不止外道。亦兼凡夫聖人。聖即鈍根那含。惟無業果色。而有定果也。更應別屬空。散謂散心。即空無色相也。後類即主空神。方純外道。二色俱無。更應別屬。銷沉謂惡取空昧。銷磨沉沒也。又解中謂有想無色。而又不成業體。憑何亦稱羯南。仍當云雖無業體不妨業繫有生。故亦稱羯南。取義而稱也。


△三有想。

由因世界罔象輪迴影顛倒故。和合憶成八萬四千潛結亂想。如是故有想相羯南。流轉國土。神鬼精靈。其類充塞。

溫陵曰。虗妄失真。邪著影像。無所託陰。從憶想生。於罔象中。潛結狀貌。其神不明。而幽為鬼。精不全。而散為靈。無有實色。但有想相。

○罔相者。似無不無之意。蓋神鬼精靈。相不可見。而實暗中有相。故曰陰隱潛結。眾生邪慕靈通。逐影憶想時。或愰忽見之。久當生墮其類矣。


△四無想。

由因世界愚鈍輪迴癡顛倒故。和合頑成八萬四千枯槁亂想。如是故有無想羯南。流轉國土。精神化為草木金石。其類充塞。

資中曰。外道計無情有命。金石堅牢。或習定[厂@火]凝。思專枯槁。心隨境變。遇物成形。如華表生精黃頭化石之類。是也。溫陵曰。不了諦理。固守愚癡。癡鈍之極。則頑冥無知。而精神化為土木金石也。


△三有無俱非四生。此之四生妄之甚。誠如溫陵所謂迷情愈妄化理轉乖也。分四。一非有色。

由因世界相待輪迴偽顛倒故。和合染成八萬四千因依亂想。如是故有非有色相成色羯南。流轉國土。諸水母等以鰕為目。其類充塞。

溫陵曰。水母之類。以水沫為體。以鰕為目。本非有色。待物成色。不能自用。待物有用。迷失天真。綿著浮偽。彼此異質。染緣相合。故曰因依。資中曰。和合巧偽。屈己從他。或假託因依。遞為形勢。資身養命。業果相循。不從自類受身。故名非有色相等。有情身內八萬戶蟲。竝是此類。

○此生若約水母。亦有身形。體如豆粉。狀類裍褥。人取食之。故不屬無色。特以待他形用不能自全色力。而言非有色也。資中取類戶蟲亦似矣。


△二非無色。

由因世界相引輪迴性顛倒故。和合呪成八萬四千呼召亂想。由是故有非無色相無色羯南。流轉國土。呪詛厭生。其類充塞。

溫陵曰。邪業相引。使性情顛倒。而乘呪託識。不由生理。妄隨呼召。即世間邪術呪詛精魅厭物因而有生者也。

○資中引蝦蟆以聲附卵。收類似寬。不切呪詛。現見世間。有呪樟柳木人令其說報吉凶。故溫陵之解為是。此若推論因果。必是生生。好為呪詛。害物傷生。因果相酧。等流相似。故受此生也。


△三非有想。

由因世界合妄輪迴罔顛倒故。和合異成八萬四千回互亂想。如是故有非有想相成想羯南。流轉國土。彼蒲盧等異質相成。其類充塞。

溫陵曰。二妄相合。性情罔昧。異質相成。生理回互。如彼蒲盧。本為桑蟲。非有蜂想。而成蜂想。吳興曰。以異質故。非有想相。以相成故。成想羯南。

○資中有解。因果似倒。此必因中好為誣罔。取他納為己有。故果中亦被他物取為己有。


△四非無想。

由因世界怨害輪迴殺顛倒故。和合恠成八萬四千食父母想。如是故有非無想相無想羯南。流轉國土。如土梟等附塊為兒。及破鏡鳥以毒樹果抱為其子。子成父母皆遭其食。其類充塞。

若推論此生。原為懷冤圖報而來。故曰非無想也。而輪迴顛倒。皆以冤殺為名。且以父母生養。至恩至愛。而被吞食之苦。以子蒙至恩至愛。而返逆吞食。若有快於雪恨者。此誠不忍聞見。而恠之甚也。故曰恠成食父母想。此若推論因果。必是蒙人至恩至愛。而反以負恩讐害。世間現見此事亦甚多也。而被冤對來酧此恨。故成斯生。舊註。獨此生推原不甚明爽。故別解之。孤山曰。土梟破鏡。按史記孝武本紀云。祠黃帝用一梟鏡。孟康曰。梟鳥名也食母。破鏡獸名也食父。黃帝欲絕其類。使百祠皆用之。破鏡如貙而虎眼。今云鳥者。恐譯人誤。或鳥字合是等字。後人妄改耳。別列類生已竟。


△三勒成名數。

是名眾生十二種類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七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八

京都西湖沙門 交光真鑑述。

別以詳列已竟。


△三申結互妄。又二。一正申互具喻明。

阿難。如是眾生。一一類中。亦各各具十二顛倒。猶如揑目亂華發生。

孤山曰。各具即互具也。以一一類心妄種皆具。一則現起名事造。餘則冥伏名理具。

○揑華喻其虗妄也。亂發喻其互具也。


△二推結倒真成妄。

顛倒妙圓。真淨明心。具足如斯虗妄亂想。

上喻虗妄。此推即真。但由顛倒本真故。即具足眾妄也。具足者。言總括種現互具當成一百四十四生。是雖生死無邊畢竟顛倒非實而淨明真體固自若也。番染成淨。而進階聖位。復何難哉。此固對示二緣起之本意也。詳示染緣起則徧成輪迴已竟。


△二詳示淨緣起則歷成諸位。以真如有不變之體。故能隨緣不定。前既隨染緣而徧成眾生。今豈不隨淨緣而徧成聖位乎。分四。一正答因果諸位。此之因果。有縱有奪。若縱之則前前皆為後後之因。後後俱為前前之果。若奪之則惟佛為果。而等覺以前皆因也。故知。舊註於此判證。而不言修。非為確論矣。問約奪則因有諸位。果惟一位。何以通言因果諸位乎。答圓融果相。從初發心。即自具足。何妨說諸。但有性具修成之別而已。分為十科。一漸次三位。前問至何漸次得修行目。斯言修習等。正修行目也。此中應知。乾慧以前。三漸次位。則圓家五品十信盡攝於中。乾慧以後。所立十信。乃是初住開出十心。經文顯然。葢圓家住前不取證。故不列位。所以此經與華嚴。皆於信位。不分十也。至文再指。分二。一教立位番染。又分二。一法說。

汝今修證佛三摩地。於是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方得除滅。

觀此立位之初便以修證平言。豈可分判前為修而此為證乎。三摩地。即經耳門三昧。舊註不達經文一貫此處。全不知是重敘圓通以為諸住最初方便。往往別判。致令經文脉絡永不通也。本因亂想。即前飛沉等各八萬四千也。三漸除滅。即教其番染成淨也。


△二喻說。

如淨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并雜[厂@火]香。洗滌其器。後貯甘露。

既貯毒蜜。何言淨器。葢須取於本來元淨。而又毒所不能染者。如金玉之器。是也。用比根中不生滅性本來元淨而又具不變之體也。毒蜜喻五辛婬殺等。湯[厂@火]喻忘塵盡根。甘露喻所安立聖位也。三漸次。法喻可了。


△二示所立之位。又二。一徵起列名。

云何名為三種漸次。一者修習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進違其現業。

首二句徵起。一者下六句列名。每各二句。皆上句明修。下句明斷。修指研真。謂入三摩地。漸取耳根圓通也。斷指斷妄。謂除五辛。戒三重。及消十二處也。今初第一修習者。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時也。葢始以習學。收拾循聲。散心數數。反聞自性。而有間斷。未成一片。故曰修習位也。如其不然。則斷除五辛。言除足矣。而說修習者。修習何事耶。下二放此。除其助因者。寄此位以明五辛之當斷。葢五辛非惟但助婬恚。展轉力能引魔。則何惡不至。實乃四重之助因也。故應於此初修即首除之。第二真修者。即所入既寂動靜不生時也。葢忘動功夫入手已成一片。乃至靜塵亦將漸忘。故曰真修。葢自來持戒不足以當真修之名。而真三摩地始克當耳。刳其正性者。寄此位刮剔淨絕四種根本重罪。乃諸惡之正性故。應此位刳之。良以帶四心而修禪。皆似而非真。必落魔鬼等道故也。第三增進者。即如是漸增聞所聞盡時也。此與前之圓通。增修字同。愈無可疑。且前漸次修斷異體而猶未顯明。此則修斷一相更何疑異哉。良以。此中所修者。固聞性而所斷者即根塵故。違其現業者。以流根奔塵。即名現業。忘塵盡根。即名為違。問此中方以忘塵盡根。前二位何以遽說忘塵返聞耶。答前二位漸以修學。此位收功。根塵圓泯。非前漸習。豈能遽至是哉。


△二條分別釋。就分三。一除其助因。又為三。一徵起。

云何助因。

此惟徵助因。而不徵修習者。以修習在前圓通中說明。而列名處。但表當此位以除助因而已。故至此止惟徵釋助因。不復重徵修習。亦如道場中惟詳說戒之例也。下放此。


△二詳釋。又三。一標依食住。

阿難。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

既言十二類生。即局界內。不能自全者。不能如法性身人無庸於食也。然標必依食住者。見界內眾生身命慧命安危所係。修習者不可不知所檢擇而戒斷也溫陵曰。四食者。人間段食。謂所飡必有分段。鬼神觸食。但歆觸而飽。禪天思食。食至或但思之而飽。識天識食。既無形色。但以識想。

○歆觸謂但觸其氣也。禪天無飲食法。宜但取於思之而飽。仍恐但以禪悅為思。非思食物。識想何異思食。殆是惟以識定續命義。言以識為食。此約勝者而言。劣如地獄餓鬼。歷劫但以業識不能斷命。是亦識食思食類也。俟更考之。


△二教斷辛毒。

阿難。一切眾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諸眾生。求三摩地。當斷世間五種辛菜。

無毒曰甘。非局甜味也。首三句。舉身命安危係於食之甘毒。引明慧命所係尤宜慎擇也。求三摩地。足見當於修習圓通時也。五種辛菜。正危慧命之大毒。故應絕之。孤山曰。五辛者。楞伽經云。葱蒜韭薤興渠也。應法師云。興渠梵音訛也。正云興宜。慈愍三藏云。根如蘿蔔。出土辛臭。慈愍冬至彼土。不見其苗。則此方無。故不翻也。


△三深明其過。又四。一發婬增恚過。

是五種辛。熟食發婬。生噉增恚。

熟食必壯相火故發婬。生噉必動肝氣故增恚。佛智所鑑。不爽毫釐。物性必然。宜敬信而戒之。


△二天遠鬼近過。

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䑛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消。長無利益。

今以世人具齋戒者。尚於食辛之人。多畏避之。何況天僊。餓鬼歆於不淨故常親近。天遠故福日消。鬼近故長無利益。常見天時疫厲。世人咸謂。辛能避瘟。由經觀之。斯蓋招瘟之端。而世人業力所使顛倒滋禍如此。不可不知所警也。


△三無護遭魔過。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僊十方善神。不來守護。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讚婬怒癡。

上天仙不聽經。此聖善不護定。上招餓鬼。此引魔王。見過轉深也。非禁戒繫縛為小乘。讚三毒無礙為大道。則四重等。無惡不造。是誠助諸惡之因。痛宜戒之。


△四成魔墮獄過。

命終自為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

上皆現在惡因。此屬當來苦果。是則世人緣一臭惡之味。引致阿鼻極苦。有何難捨。而不勇斷之哉。


△三結成。

阿難。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

觀此首標修菩提者。而後言斷辛。足見第一漸次必兼修習圓通。若徒斷五辛。何以遽謂之增進修行乎。而又何以目為修菩提乎。


△二刳其正性。正性謂婬殺盜妄等。上之五辛。但能助發於此而已。今此正彼本惡之體也。分為三。一徵起。

云何正性。


△二詳釋。又二。一教令持戒。又三。一首示定因戒生。

阿難。如是眾生。入三摩地。要先嚴持清淨戒律。

反聞功夫入手方為入三摩地。所謂真修之位。見其深於前文修習言求也。然要先云者。承前位功夫聞斷不能入手。故示特加嚴戒而後能功夫入手。得三摩地。所謂因戒生定也。


△二次示先斷婬殺。又三。一正教永斷。

永斷婬心。不飧酒肉。以火淨食。無噉生氣。

婬殺為諸惡上首。故令先斷。而後可從諸律。婬須從心止絕。不飲酒預遮昏亂毀犯。不飱肉即是斷殺。六卷四重律中。皆以食肉。屬於殺生。以火淨食。又戒殺之至也。凡生鮮之物。不經火者。皆不敢食。示無情生長者尚不忍損。況有情生活者。豈忍殺害乎。問至此方斷。豈前位猶許食酒肉乎。答此為根利。而自來未秉齋戒者。故作如是漸斷耳。若先具齋戒者。不在此例。又西天權小未斷者多。故令迴心漸斷。此方純秉大乘。凡修行者。無不先斷。故無俟後斷也。


△二反言決定。

阿難。是修行人。若不斷婬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是處。

相生相殺未已故也。


△二特教觀婬。

當觀婬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

婬為生殺之深源。且根心慣習。最難頓捨。故偏令觀之。溫陵曰。婬如毒蛇怨賊者。能害法身。殺慧命故也。


△三後教漸進戒品。

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執心不起。

此處方全該四重四棄。即婬殺盜妄。而尼加觸八覆隨。亦多妨婬也。執身謂禁七支猶麤。下進菩薩律儀方細。準前道場中說。菩薩亦但於四重律。從心止絕。一念不生為細。非三千八萬也。


△二戒成利益。分二科。一生死解脫。又二。一斷婬殺所脫。

禁戒成就。則於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

斷婬則不相生。斷殺則不相殺。蓋無生殺業因。則無生殺果報也。


△二斷偷劫所脫。

偷劫不行。無相負累。亦於世間。不還宿債。

偷謂竊取。劫謂強取。無負累者。無負債之業累也。據經文。似惟說盜。吳興補大妄語及判觀行。似有理據。其略曰。不妄故不還宿債。以大妄語貪其供養故。約位言之。此應在圓家觀行之中。即別十信而小七賢也。


△二業報清淨。

是清淨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覩佛聞法。親奉聖旨。得大神通。遊十方界。宿命清淨。得無艱險。

清淨人躡前持戒。三摩提次表大定。然定是正行。戒但助行耳。肉眼觀見十方即色陰盡相。後文云。十方洞開無復幽暗。是也。按位當在初信。齊小初果。舊判觀行於後違經。至陰魔中詳辨。今竝別判。勿泥舊聞。次四句受陰盡相。後文云。去住自由無復留礙。又云。得意生身隨往無礙。今言覩佛聞法。又言親奉。則須親到。非遙見聞。而下更言得通游界。則愈與後文合也。按位當在二三兩信。齊小二果。末二句想陰盡相。後文云。於覺明心。如去塵垢。一倫生死。首尾圓照。今言宿命清淨。則明是去塵垢而照生死也。又言得無艱險者。既以徹通宿命。除己願力。永不誤入惡趣。所謂離諸生死險難惡道也。按位當在四五兩信。對小三果。此之業報。略假戒為助行。全本耳門。妙定修發。通該十信。前五備顯六根清淨(觀見十方。則眼根清淨。聞法親奉。則耳根清淨。得通游界。則鼻舌身根清淨。以三皆合知相依遠到也。宿命無艱。則意根清淨)。


△三結成。

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

此中前半。以諸戒助成正定。即觀行位。後半業報。即齊五信并小三果。在圓通中。方至動靜不生。


△三違其現業。分三。一徵起。

云何現業。


△二詳釋。分為三科。一根塵雙泯。又為二。一牒前持戒離塵。

阿難。如是清淨持禁戒人。心無貪婬。於外六塵。不多流逸。

前文屢牒三摩地。而此不牒者。以前初心全假戒扶。則戒相顯著。而定相隱微。恐人忘定。故屢牒之。此中全彰旋根妙定。故不勞牒定。但惟牒戒為後定因。以見因戒生定之妙旨也。故首舉清淨持戒之人。即牒前半所持諸戒。而特申無貪婬者。固因其為四重之首壞定之魁。以警人必除之意。然亦自此句下。正牒後半果報中。五信三果諸人。以印許其力量所至也。蓋五信三果。則欲界九品思惑已盡。豈留婬心。故許其心必無貪婬也。仍是忘塵極功故。復許其六塵不多流逸。然許其不多。而不許其絕無者。以根未盡而相待仍存故。但以無漏而薰有漏。從多漸少而已。非全無漏。故不全許耳。全分無漏。在下科中。


△二進獲塵忘根盡。

因不流逸。旋元自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返流全一。六用不行。

首句躡上忘塵功夫也。蓋心無貪婬。猶是戒相。而塵不流逸。即顯定成。但淺而非深。今復躡之以進銷根性。故深於前。即圓通漸增位也。應是六信。次下表彰反聞契性也。中二句。正明因忘塵而必至盡根。以根全倚塵而立故也。末二句。結成入一忘六。所謂但得六銷。猶未忘一。小乘涅槃。正當此際。準圓通。即聞所聞盡時也。按位當在第七信。位齊小之四果。


△二妙性圓彰。此中三子科。即應是圓通中覺空滅之三結。而前二科語不相類者。以菩薩所談是解結功夫。此中表彰。即彼功夫所證境界。惟第三科。語意全同。足驗前二亦不謬矣。分三。一依報明淨。

十方國土皎然清淨。譬如琉璃內懸明月。

此即盡聞不住所證境界。首二句。即山河大地應念化為無上知覺。正由不住內自覺境。法執蕩然。故融及世界。無復情器之分。皎然洞開之貌。下喻但表明徹。蓋明月在有礙物中。不能透徹。便如二乘。但明內境。不與外法融通也。今菩薩覺所覺空。表裡洞徹。故如月在琉璃。豈有不透徹者乎。此當八信相似色自在也。


△二正報妙圓。

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隱。

此即空覺極圓所證境界。前方空智。此復空空。既不為智所勞。亦不為空所縛。故身心快然。極為脫灑。蓋是法身蕩然。真心廓爾之意。妙圓者。無縛故妙。無礙故圓。平等有三。一身量心量俱周法界。二有情無情同體不分。三自心生佛脗無高下。此當九信相似心自在也。以身心一如。身亦心也。


△三諸佛理現。

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

此則顯然全同寂滅現前。但彼約自心。此約佛理。二義平等也。密謂祕密。深固幽遠無人能到之境也。圓謂圓融。交徹互攝重重無盡之境也。淨謂清淨。明相精純纖塵不立之境也。妙謂神妙。一切變現皆不為礙之境也。此四佛境。現菩薩依正之中。此當十信相似慈雲覆涅槃海也。蓋圓頓理融。故令似位全似地上耳。


△三許速證位。

是人即獲無生法忍。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

此之結尾。是預許後之諸位。故言從是漸修。即者速也。即獲者猶言不久當證也。無生法忍。即初住所證聖位。通指徹於等覺也。溫陵曰。華嚴十忍。第三曰無生法忍。謂不見有少法生。不見有少法滅。離諸情垢。無作無願。安住是道。名之曰忍。吳興曰。此中別指初住以上。名為聖位。若下文云。以三增進故。能成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三結成。

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

漸次三位已竟。


△二乾慧一位。此位分明。束前漸次中所含十信。總成一位。而孤山說。合十信為乾慧。理在不疑。但亦有圓滿成就之意(舊註非之者。秪因彼見通教乾慧名同。務欲同之。不知此名若同通教餘名當同別教。今餘位既皆借別名圓。此位亦應借通名圓何得名實皆同於通教乎。當知通教乾慧在於信前。但對五品。此圓乾慧。乃在信後。圓收十信。豈惟於文為順。而實於理大通也)分三。


△一不受後有。

阿難。是善男子。欲愛乾枯。根境不偶。現前殘質不復續生。

此科。束前七信。而顯其圓滿成就也。由前心無貪婬故。至此而欲愛乾枯。蓋前位但得身心俱斷。此則復將斷性亦無。故曰乾枯。是欲界生緣逈不相及也。由前六用不行故。至此而根境不偶。蓋前位但得六塵初泯。此則復至心境絕待。故曰不偶。蓋根塵雙絕。種現俱銷。是三界生緣逈不相及也。末二句。正明不受後有也。現前殘質。果縛僅存也。不復續生。子縛永絕也。蓋續生。以根境為因。欲愛為緣。乾枯不偶。則因緣雙絕。果報無托。不受後有。復何疑哉。此顯實分段身已盡。無界內繫縛也(問菩薩不取涅槃。何言不受後有。答此言不受業縛之後有。非如羅漢并無悲願自在之妙身也。問此與前永無相生相殺等何異。答大不同也。彼但且免生殺酧償惡報而已。善淨生緣。尚未絕也。觀下淨報。猶云父母肉身。蓋可驗矣。此則二十五有。無復生緣。無復業牽之身。但隨悲願。自在去住。自在受生而已。舊註強以抑同五品故。不得不以彼而濫此耳。況在根境不偶之後。顯是七信。顧乃執言。名義雖同麤細有異。豈有名義全同而猶分麤細者乎。甚非的確之論也)。


△二定名乾慧。

執心虗明。純是智慧。慧性明圓。鎣十方界。乾有其慧。名乾慧地。

此科。束後三信。而顯其圓滿成就也。執心。岳師謂。即人法二執之心。是也。若爾豈合在十信前耶。由前身心快然等故。至此則二執惑盡。雙空智純也。由前國土皎然等故。至此則慧體圓明。而照用徧界也。由前佛理全現故。至此則成就慧身。不由他悟也。末二句。遂以結成乾慧之名。釋義在下科中。


△三出其所以。

欲習初乾。未與如來法流水接。

現種習三。習氣最細。今言欲習初乾者。謂欲愛最細習氣(即斷性也)初得乾枯也。而未得如來真如法流之水以潤之。故曰乾有其慧也。入初住分真。則與真如法流水接矣。又說結名元承多義。而釋義單約欲言。似偏缺也。或可欲作欲愛。習作二執習氣。乾即盡也。詳之此位分明。相似等覺金剛心中初乾慧地。而名亦相同益可見也。通論三漸次位。第一位。名字位中初向觀行。第二位。合五品及前五信。第三位。後五信耳。然此信等諸位。皆依天台圓位。非取別教。又經文但分三漸本。不曾分信等。今因有三了簡。故須指明。一者顯後非信。以經文於此位後。別有十信。名借常途。義開初住。却將常途十信。暗含三漸次中。若不分明釋出。鮮有不將後信濫於常途。如舊註所云也。二者顯牒圓通。此三漸位。但是重束圓通助正始末。以為後位初心方便。然圓通歷證三空。實居十信。若不此處指明。人見經文後有十信。將屈圓通墮於觀行。因茲所以一一指明也。舊註錯亂。惟孤山說乾慧合十信為是。然亦不說三漸中已含十信。乾慧合之。前別後總成四位耳。乾慧一位已竟。


△三信位十位。此中論名全與常途信名不差一字。論義則與常途信義逈不相同。況後初住。明言發此十心。又云十用涉入圓成一心。故孤山說為初住開出。理無可疑。且於中六位。皆標住字。更是可憑。舊註非之不當。其引金剛十八住。而云。何必住位方受住名。即應五十五位通名為住。何獨於住前十位特特以加之乎。其為住位開出。愈無疑矣。故今立科名從十信。而義惟遵經銷歸初住耳。就分十。一信心。

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圓妙開敷。從真妙圓。重發真妙。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餘。中道純真。名信心住。

此心者。躡前乾慧心。中中流入者。按修圓通。初心雖直觀聞性。不著空有。是亦絕待靈心之中道。而麤垢先落。人法雙消。未免任運趨於圓明之空性。非中道純真也。至此位俱空不生。前之中道。於斯益純。故曰中中流入。蓋言中而復中順法流水而深入也。六根互用曰圓。情器雙超曰妙。開敷者如華始開也。次二句。明乘此心開益增進也。從真妙圓者。言此非同前位妙真似圓。乃似妙真圓也。重發真妙者。略一圓字字。蓋使真妙者益進於妙。真圓者益進於圓。應是根塵互周身土重重漸廣。如華正開也。妙信者。親見心佛眾生三無差別。非同比量之信。常住者堅固不動。非同前位輕若鴻毛也。妄想滅盡者。固是我想法想及非法想俱時蕩盡。亦是聖凡見息因果情忘耳。末二句。總攝前意。結成信心。蓋純中道。非同前位兼帶趨空也。親見此理。深忍樂欲。故名修心。乃成就之相。住即常住不退也。後皆放此。此即五根中之信根。又此位既攝前乾慧所成。而乾慧合前三漸所含十信。故知此位乃究竟前之十信。而抵於成就。所以獨標信住。若作常途十信。初心豈能當此圓妙常住無餘等義乎。


△二念心。

真信明了。一切圓通。陰處界三。不能為礙。如是乃至過去未來無數劫中。捨身受身一切習氣。皆現在前。是善男子。皆能憶念。得無遺忘。名念心住。

初二句。全躡前位。真表非似。明了由親見也。圓通即前圓妙。以根根塵塵無不交徹故。稱一切圓通。下文方成本位。念心。由前一切圓通故。陰不覆。處不局。界不隔也。因此遂能遠憶過未至無數劫。習氣者。業力所熏。隨眠種習也。按惟識不出三種。謂名言我執有支也。今言捨受。多是有支。即異熟識也。然一切之言。亦兼餘二。又在我執位中。即是種子。若在法執位中。乃種子所遺微細習影。如畢陵之慢身子之嗔。是也。今過去多我位麤者。未來多法位細者。且捨受與習氣二事。若未來習氣已盡。而獨憶捨受。若悲願習氣。出三種外。亦盡未來。問入住菩薩何有捨受之事。答圓頓人不取變易。常於分段。得大自在故也。此屬宿命漏盡二通五根中念根。故結念住。常途二信圓通尚遠。今斯位即云一切圓通。豈是常途。在住位無疑矣。又前位是深信本有佛性。此位是憶念近習種性。此二位所以別也。


△三精進心。

妙圓純真。真精發化。無始習氣通一精明。惟以精明。進趣真淨。名精進心。

首四句。躡前二位。以成就一精字。初二句躡信心。初句正躡解在本位。次句明其積久而能化也。真精者。言妙圓純真之觀力漸久精明也。發化者。觀智強而能起鎔妄之力用也。葢由精故化至化益精耳。次二句躡念心。上句正躡解在本位。下句明其并前習影鎔盡無餘而皆成智慧也。故曰通一精明。葢前位本有近習。未融為一。至此盡鎔為一精明智體矣。次二句躡前精字。加以進字。而雙以成就精進二義。葢精明即菩提體。亦如如智體。真淨即涅槃體。亦如如理體。今言以精明而進趣真淨。葢純以如如智契如如理矣。問理智一如。何言進趣。答體雖無二。而方便隨順不無趣相。所謂不趣之趣。性不礙修之旨也。末句結名。精進五根中進根也。


△四慧心。

心精現前。純以智慧。名慧心住。

溫陵曰。妄習既盡。故心精現前。

○前位雙兼智理而成。此位別約智成。上位方言轉惑習而成智慧。此惑破故真心顯現。心現故菩提之體。無復妄雜矣。末句結名。


△五定心。

執持智明。周徧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此位別約理成。以寂照分屬寂定屬理故耳。首句躡前位也。前位以見心朗徹故。智慧純明。而此智明。若無定力以執持之。則妄念起而偏局不徧。正念失而間斷不常。所謂無寂之照。如風中之燈矣。故第二句明徧寂。第三句明常寂。皆大定之相也。末句結名。五根之中定根也。以上屬五根。如果木之種初插根於地也。


△六不退心。

定光發明。明性深入。惟進無退。名不退心。

自此以下屬五力。如果木結根既久有不可拔之力用也。此科進力也。首二句復雙躡定慧。葢定慧偏枯。多遭退失。首句定以發慧。心不動而理畢現也。次句慧以入定。鑑既徹而定愈深也。定慧互資。交發無盡。故有進無退。末句結名。


△七護法心。

心進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護法心。

此定力也。首句躡前進力。而言心進者。明非麤行事相可見者。乃自心寂照雙流之精進也。而又安然者。申前位雖云不退而勤勇無間尚覺涉於功夫。此不覺用力。故曰安然。保持同前執持。顯屬定門。葢進安已成定力。故恒保持。無所漏落。如來氣分。即法身氣分。不出妙覺真精。此亦由定境冥周故。能與諸佛心精通脗。末句結名。護法者有二義。若約保持為護。則是內護心法。若約定力伏魔。亦能外護佛之法輪也。


△八迴向心。

覺明保持。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猶如雙鏡光明相對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迴向心。

此慧力也。首句躡前定力所持覺體。妙力即慧力也。次二句。葢言前位如來氣分初接已即蒙佛慈光攝受。而尚有自他之分。此則久與融一。他佛慈光。即己心佛慈光。然不妨自他歷然故。復迴此慈光。仍向他佛。智境朗然安住。而亦實無二體。然約不妨歷然故。如二鏡相寫傳耀無盡。葢惟兩鏡對照影中含影。即已重重。不必多鏡。故惟喻自他二佛。而諸佛在於言外。可知。亦不必加。末句結名。回向亦有二義。若向他佛。是向佛道。若向自佛。是向真如。前位二義。與此位二義。皆以前一義為正。而後乃餘義。亦所必有也。


△九戒心。

心光密迴。獲佛常凝。無上妙淨。安住無為。得無遺失。名戒心住。

此信力也。首句躡前位。明自心與佛光脗合。得佛不動之體。次二句明得理。次二句明不動。常凝即佛大定屬心。無上妙淨即大寂滅海屬境。得佛此理心境恒一如也。安住無為者。遠離有為功用。住持無功用道。無遺失者。毫髮不漏落於有為之境。總是不動之意。末句結名。戒心者。以不犯遺失之過。故名為戒。然此以一念有為即名破戒。可謂甚深戒乎。又奉戒依於篤信故。五力中屬信力。


△十願心。

住戒自在。能遊十方。所去隨願。名願心住。

此念力也。首句躡前戒心。而言自在者。以前位尚局不動之體。至此漸發自在之用也。中二句。即隨願往生淨土。無所留難。乃得大自在之意耳。結名願心。屬念力者。願即心念。而生淨土者。全憑想念故也。前位住佛法身。此位參佛色身。又通論十心。前六修自心。後四合佛德矣。信位十位已竟。


△四住位十位。住有二意。一者堅固常住意。對前漸次中所含諸信。雖不同別教輕如鴻毛。然亦未同斯位行念皆不退也。二者生住佛家意。以今現文全顯生法王家也。亦是安住華屋。非同三摩提。三漸次中。方得入門。故大科名令住圓定實自斯位始矣。就分為十。一發心住。

阿難。是善男子。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輝。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

以真下二句。總躡前十位之言也。真即真如心也。葢真如心中。本來具足十心妙用。不以方便發之。終不顯現。故今即依本真如心。方便發起十種妙心。然謂之真方便者。亦顯非比常途十信相似方便而已。次句心精發輝者。即十種心光顯現也。十用涉入圓成一心者。葢初從一心。而發十用。後攝十用。圓成一心。則十心一心。安有二體。且斯位元因發此十心。名發心住。則知離前十心。無此住體。又知此位合十為一。便知前位開一為十。何言非開出乎。此當即如中陰攬先業而初成陰體也。


△二治地住。

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初句。躡前所發之心。而言心中發明者。葢心為能發明之智。理為所發明之境。下琉璃喻智。精金喻理。而言以前妙心者。即以前十用所成初住之心。履以成地者。智契於理。令理精明。結名治地住也。此如中陰乘彼業力結為境界。於中妄成依止處也。


△三修行住。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

首句。躡前心地。而言涉知者。葢心與地互相涉知也。以心即智。亦即始覺。地即理。亦即本覺。同一覺體。故曰俱得明了。遊履無礙者。以見之明而行之到也。此如中陰見遠如在目前。所去速疾山壁不礙也。末句結名。


△四生貴住。

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

首句躡前修行也。言與佛同者。以依理起行。行不越理。本始同一正覺故也。此如中陰與父母業同故相會合矣。孤山曰。分真智與究竟智等。名行與佛同。分證理與究竟理等。名受佛氣分。如中陰下以喻明之究竟。權智如父。實智如母。任運相合。名自求父母。密齊果德。如陰信冥通。斯即秉佛遺體。初託聖胎也。


△五具足住。

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首句躡前入胎。而言遊者。如永嘉云。潛幽靈於法界。又云。常獨行常獨步達者同遊涅槃路。此正遊道胎時節也。如有福中陰處母胎見華林殿堂。親奉覺胤者。謂攬佛權實二智。凝結聖胎也。如中陰攬父母赤白二陰而結凝滑等也。形成不缺者。謂見聞等圓通妙用具足一切方便善巧。克肖於佛。無所乏少。如中陰六根成就克肖父母也。末句結名。華嚴釋名言此菩薩多諸方便善巧也。


△六正心住。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孤山曰。容貌喻應用。心相喻理智。

○首句躡前外貌同佛。而加以內心亦同。以成此正心之位。然圓師所謂。理智固指真中二理權實二智。而法界無障礙之理智。亦應分同。


△七不退住。

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

首句躡前外貌內心。而言合成者。謂表裏如一。成佛身心也。日益增長。謂深以擴克漸成熟也。末句結名。前第六信定慧不退。此相性不退也。


△八童真住。

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

雙躡前外身內心增長。至此皆已具足。以十身中。除菩提法智屬於內心。餘皆屬於外身故也。溫陵曰。十身者。菩提身。願身。化身。力身。莊嚴身。威勢身。意生身。福身。法身。智身也。資中曰。十身靈相。即盧舍那也。聲聞身。緣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法身。智身。國土身。業報身。眾生身。虗空身。則師云。溫陵所解菩提身等。即是資中所解如來身中之所開出者也。


△九王子住。

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

形成二字。躡前十身具足也。而言出胎者。以前位十身初成未大顯著。至此赫奕熾盛。故說出胎。親為佛子者。按華嚴。此位菩薩習學法王十種親密之事自善巧以至讚歎。故云爾也。末句結名。是知凡稱法王子者。皆須九住後也。


△十灌頂住。

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首句。躡前出胎之後又以長成也。孤山曰。表以成人。堪行佛事也。太子世子。異其文耳。春秋曰。會太子於首止。禮云文王世子。皆天子之子也。陳列灌頂者。華嚴云。轉輪聖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坐白象寶妙金之座。張大網縵。奏諸音樂。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內。王執此瓶。灌太子頂。是時即名受王職位。菩薩受職亦復如是。諸佛智水灌其頂故。名為受大智職菩薩。彼第十法雲地名灌頂菩薩。今此十住亦分得也。然圓教分真以來。悉有應用。論智力不無優劣。故初住百佛世界。現十界相。利祐眾生。位位竪入。倍倍增勝。經中所明。各就一義。若論一位具諸位功德。則十義俱徧。十住既爾。下去皆然。

○約位至此統界實多。華嚴此位世界眾生皆稱無數。而斯經文。如分委之喻。似亦可分統藏海之剎種也。其所謂智水灌頂者。按華嚴。此位菩薩其已成就及當習學共二十種智。故云爾也。又若對權教。此齊十地。而彼妙覺。密齊二行。於四禪天。諸佛智光。悉灌其頂。今此位鄰近。而加以圓人智強故。即灌頂矣。溫陵曰。自發心至生貴。名入聖胎。自方便具足至童真。名長養聖胎。至王子住名出胎。

○至此乃名灌頂王子(再通上喻之十信。前六心如人迴心初造善業。後四心如人加以念佛造往生淨業。初住如以一生十種善淨之業圓成報終徃生之中陰。二三住如往生陰無繫縛也。四住如中陰求佛接引入蓮胎也。五住至八住。如華中長養也。九住如華開見佛。十住如親蒙授記也。以喻詳法歷然可見)住位十位已竟。


△五行位十位。前十住方生佛家。乃至領佛家業。此十行。乃攝行佛事也。又大乘初心。固即二利兼行。而信住位中。利他未勝故。此經前二十四位中。竝無顯標度生事業。今十行中。利他之事。漸彰顯矣。以華嚴對校明是六度。而後五度。乃開智度為五。亦不與常途十度同也。就分十。一歡喜行。

阿難。是善男子。成佛子已。具足無量如來妙德。十方隨順。名歡喜行。

此施度也。華嚴首標此菩薩為大施主也。成佛子已躡上出胎灌頂也。具足諸佛妙德者。按華嚴。此菩薩學習諸佛本所修行。乃至演說諸佛本所修行。如是十句。皆言諸佛本所修行。是也。十方隨順者。即廣行布施也。華嚴云。隨諸方土有貧乏處。以願力故。往生於彼。豪貴大富。財寶無盡。行財施乃至身肉不悋。行法施則與說三世平等乃至菩提涅槃。是為十方隨順也。結名歡喜者。華嚴云。眾生乞求。菩薩倍復歡喜曰。此眾是我福田。是我善友等也。亦云令諸眾生歡喜滿足。是也。而餘文亦有體達三空不著相意。無煩備引矣。


△二饒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眾生。名饒益行。

此戒度也。華嚴此行首標護持淨戒。而以不著色聲等五欲為本。乃至不生一念欲想。何況從事。善能利益眾生者。華嚴云。令一切眾生住無上戒。乃至菩提涅槃。又自得度令他得度。乃至自快樂令他快樂。凡有十句。皆雙標二利。故結名饒益。以戒德而饒益也。


△三無嗔行。

自覺覺他。得無違拒。名無嗔恨行。

此忍度也。華嚴首標此菩薩常修忍法。彼名無違逆行。即無違拒也。凡有辱來。違拒不受。即是不忍。今無違拒。當即是忍。華嚴謂。無量罵辱打辱皆能歡喜忍辱。是也。今言自覺覺他得無違拒者。亦如華嚴云。菩薩思惟。自身與苦樂皆無所有。即自覺也。又云我當解了廣為人說。即覺他也。又總結云。自得覺悟令他覺悟。與今經文全同。皆謂覺悟。毀辱虗妄。應無違拒也。結名無嗔行者。如金剛云。若有我相人相等。於支解時。應生嗔恨。是知無嗔恨方為真忍也。


△四無盡行。

種類出生。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名無盡行。

此進度也。華嚴首標此菩薩修諸精進。且自第一精進。乃至普徧精進。共十種精進種類出生。華嚴謂阿鼻盡出。皆得成佛。皆入無餘涅槃。然後自果方成。夫眾生極至阿鼻成佛。則盡其種類。即如金剛所謂十二類生皆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謂也。出生即出生諸佛也。盡未來際者。謂海滴剎塵。盡劫苦行。終無一念悔恨。是也。三世平等者。文云。但為知三世平等性故而行精進。是也。十方通達者。文云但為知一切法界而行精進。是也。以十方即十法界故耳。夫種類出生。即第一心。盡未來際。即常心。三世平等。即不顛倒心。十方通達。即廣大心。四皆無盡。故結名無盡之行。然華嚴無屈撓行。直表精進而已。此申四種無盡見精進之殊勝也。


△五離痴亂行。

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得無差誤。名離痴亂行。

此禪度也。華嚴首言。此菩薩心無散亂堅固不動等。是也。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即以一念定心持一切法也。華嚴云能持出世諸法言說。乃至能持建立受想行識自性言說。又云。善入一切諸禪定門。知諸三昧同一體性。是也。得無差誤者。如云菩薩聞無量法經無量劫不忘不失。是也。結名無癡亂者。良以定中不能持諸法門。是為痴定。於諸法門不免差誤。仍是亂心。今持種種法。而又無差誤。是痴與亂俱離也。又梵語禪那。此云靜慮。今離痴是慮。離亂是靜。故屬禪度無疑。


△六善現行。

則於同中。顯現羣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名善現行。

此智度也。此下五行。與華嚴名雖多同。而義貫不類。亦與常途後五度逈殊。細詳乃是總一智度。而開之為五種甚深般若。例如六根本惑而開見為五也。所以融前五度中萬行。皆令成至德矣。今此一行。乃理事無礙智。亦二諦融通智也。同中現異者。即理不礙事。亦真融通於俗也。異相見同者。即事不礙理。亦以俗融通於真也。而結名善現行者。明此菩薩於一一行事理雙顯真俗竝融矣。


△七無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虗空滿足微塵。一一塵中。現十方界。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名無著行。

此事事無礙智。即十玄門中。廣狹無礙自在門也。然亦略舉一門。而此菩薩。應亦十玄竝融也。十方微塵現十方界者。如經云。華藏世界無數塵。一一塵中見法界。是也。溫陵曰。此由善現行充擴圓融也。塵中現剎名現界。不壞塵相名現塵。

○不相留礙者。界入塵而界不小。是小不留礙於大也。塵含界而塵不大。是大不留礙於小也。結名無著行者。明此一有執著。安能小大竝融如此。三祖云。極大同小。永無邊表。極小同大。忘絕境界。永無與忘絕即無著也。


△八尊重行。

種種現前。咸是第一波羅蜜多。名尊重行。

此究竟彼岸智也。種種現前等。躡前二無礙智。而明其取證究竟自利之極果也。梵語波羅蜜多。此云到彼岸。葢生死為此岸。涅槃為彼岸。今言第一。即佛無餘大涅槃也。又種種咸是者。如四卷云。種種變現。皆合如來涅槃妙德。是也。然全屬般若者。以前五度若無般若皆墮事相。惟招果報。不達涅槃。今五度萬行。皆以法界無障礙智融之。所以皆達彼岸。莫非第一波羅蜜也。結名尊重行者。以大涅槃是佛極果。亦即如來頂相故也。華嚴名難得行者。行行皆到彼岸。誠不易得矣。


△九善法行。

如是圓融。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

此軌物生解智也。華嚴此行專名說法無礙。如是圓融等。亦躡前二無礙智。而明其建立究竟利他之教法也。而諸佛軌則者。即開示眾生無量法門。然既躡二無礙之圓融。則惟取六相十玄等。所謂一字法門海墨書而不盡者也。末句結名可知。


△十真實行。

一一皆是清淨無漏。一真無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此不違實相智。亦會緣入實智也。一一者。固躡二無礙自利利他諸行。而實總前九度俱該也。清淨無漏。謂非貪染於凡外欲有無明。一真無為。謂非劬勞於權小肯綮修證。性本然故者。作二句之由。意明從性起修。不妨全修即性。所以清淨不屬諸漏。本然不墮有為也又解。清淨無漏。揀異三界有漏。一真無為。揀異二乘有為。性本然故。揀異權漸。修成亦通。結名真實者。由無漏則非離妄修究竟成真因也。故名真行。由無為則非所作性畢竟有實果也。故名實行。又通論智度所開五行。前二是般若之體。以二法界無障礙智乃甚深般若故也。次二是般若之用。謂波羅蜜。乃趨果自利之用。佛軌則。乃說法利他之用故也。末一攝前體用并前五度萬行。總以銷歸自性。會性歸元也。行位十位竟。


△六回向十位。準華嚴回向即是發願。圭峯謂不過三處即眾生佛道真如也。華嚴文極浩汗。意多徧兼三處。今經文簡各有隱顯。如眾生顯餘二則隱。佛道真如顯隱亦然。顯者正當發揮。而隱者亦以意含。非全無也。故此經與華嚴。文雖不類。而旨無不合也。又華嚴位位多明菩薩修證德業。故文義汪洋。此經多推得名所以。故文詞省約也。此二經差別之意。就分為十。一離相回向。

阿難。是善男子。滿足神通。成佛事已。純潔精真。遠諸留患。當度眾生。滅除度相。回無為心向涅槃路。名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回向。

此與次位。皆回向眾生也。是善男子。指已修十行人也。滿足神通。總攝前八行也。葢從初行。以至第八現塵現界。神通已極。無少欠缺。成佛事已。躡第九行也。葢成佛軌則。即成佛事。純潔精真。躡第十行也。葢清淨無漏即純潔。一真無為即精真。遠諸留患。總攝十行。而結定也。葢十行備成。則界內不為諸有留患。界外不為滯空留患。即雙超世出世間也。此上皆躡前文向下方屬本位。華嚴首標六波羅蜜全同。今經躡上十行之意。當者正也。葢言正度眾生之時。即滅度相。表非前後也。度即滅度之度。然此二句。全同金剛經。云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次二句。乃釋成回向二字。專承滅除度相而來。夫既度盡眾生不取度相。則回有為行。入無為心。是回入真因也。背生死途。向涅槃路。是趨向真果也。二句各說同成一趣真之意。非以上句成就下句。若作成下之意。當云回入無為以趨向涅槃。良以。常處有為。而不回入無為。終不能達涅槃之路故也。此之十位。理應圓滿中道。以從賢向聖故。方言度生。而隨滅度相彰中道也。舊註謂。回真智而向俗悲。既不順其文。而亦不得其意也。十向之後更當詳申。結名救護眾生者。如華嚴始於救離三塗而極至住佛所住。當亦是破五住離二死。方為畢竟救護也。末句同於滅除度相。華嚴亦謂不著眾生相。以至想見不顛倒。是也。二經旨同。斯經取要言之耳。


△二不壞回向。

壞其可壞。遠離諸離。名不壞回向。

壞即上文滅除也。可壞即上文度相也。諸離即上文離眾生相也。葢離眾生相時。則於眾生之四相五蘊皆離。故曰諸離。應即是我法二空相也。今復遠離於此者。蓋不畢竟取著於我法二空相也。如云。雖滅除度相。而超乎愛見之境。亦不取著二空而壞乎度生之悲。華嚴云。雖知一切法空寂。而不於空起心念。是也。結名不壞者。即不壞度生事業也。華嚴此位依舊廣興布施。是也。合上位論之。上位言雖度生而不著生相。此位言雖不著相而不妨度生。正悲智雙運自他二利之中道也。


△三等佛回向。

本覺湛然。覺齊佛覺。名等一切佛回向。

此下四位。皆回向佛道也。此位先明智同佛智。蓋即本覺智同佛究竟覺智也。本覺湛然者。心佛顯現覺海澄停。如華嚴謂廣大清淨。是也。覺齊佛覺者。謂與一切如來心精通脗。稱合妙覺法身圓滿無二。結名等一切佛者。謂與諸佛法身平等。所謂我與如來寶覺真心無二圓滿也。


△四至處回向。

精真發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處回向。

此位次明境同佛境。蓋即因地境界同佛果地境界也。精真即本覺體。發明即發揮妙用。地如佛地者。正表發揮自己因地心中所含無邊境界。全同諸佛果地理上所現無量剎土也。結名至一切處者。即盡佛境界之意。華嚴此位說菩薩廣修供養徧至佛處。而後言。三業普入一切世界。以作佛事。乃至於一毛孔中。普入一切世界等。是也。


△五無盡回向。

世界如來。互相涉入。得無罣礙。名無盡功德藏回向。

此躡前二位。而成互融也。世界即所至之處。如來即所等之佛。前二位中。猶分自他。故說自覺佛覺自地佛地。今此融一不分故。但言世界如來即自他渾具也。互涉之意。如云以世界而涉如來。則一一毛孔中有無量寶剎莊嚴微妙。以如來而涉世界。則一一微塵內。有無量如來。轉大法輪。得無罣礙者。言世界正涉如來時。不礙如來即入世界。如來正涉世界時。不礙世界即入如來。問前二位中。元以智境分釋。似以性相為對。今既雙承。何又變為依正互涉之對耶。答佛於智同之位結名處。即言等一切佛已即取於證智人身。故此位。但承二結名語。以言如來身與世界涉也。若取智性與境相對言。則一無形。一有形。說涉不便。況依正之相。非智性不融。故說互融時。智性在其中矣。結名無盡功德藏者。以佛身佛界各具無量莊嚴。備表無盡功德。故云爾矣。華嚴明此菩薩以普賢大願行為根本。以華藏無邊世界莊嚴顯功德故。其文如雲如林。此經乃復言簡而盡。義富而妙矣乎。


△六平等回向。

於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淨因。依因發揮。取涅槃道。名隨順平等善根回向。

此佛地。即躡前功德之藏。菩薩證此。即同如來果地。則是因前已先具足佛果。蓋圓頓上乘。先以頓同如來果地。法應爾也。地中各各者。以此藏中功德無盡。如六度萬行萬德莊嚴。皆其本有。故言各各爾。生清淨因者。依彼本有。一一隨緣。各起無修之修。譬如依金造器。器器皆金。豈不純一清淨。故云生清淨因。依因發揮取涅槃道者。蓋前則從果生因。此復乘因剋果。實乃因果互徹。性修雙即之旨也。涅槃是佛究竟極果故。此地與前住位所履之地不同。彼是自心理地。此是如來果地。結言隨順平等者。順自心與佛心平等也。足見不達自心與佛果地全同。不是從果修因者。皆非順性之修。言善根者。表此方是成佛真因必生實果矣。華嚴名堅固善根文與斯經稍不類。多言布施身命回向眾生而已。


△七等觀回向。

真根既成。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性圓成就。不失眾生。名隨順等觀一切眾生回向。

此位文似回向眾生。而實是回向佛道。首句躡上清淨因及平等善根即真根也。此根全修即性。而此性攝盡眾生。故曰皆我本性。然我根既成。眾生齊成。故曰性圓成就。蓋成就真根。即成就佛道也。不失眾生者。以若觀見生非心外。一成皆成。則無生可度。失大悲心不可也。菩薩雖見自他圓成。不妨仍度苦惱眾生。是以華嚴此位依舊廣行二施。結言隨順等觀者。順自心與生心平等也。足知不見一成一切皆成。不於成就而仍行悲度者。皆非隨順自性也。然謂之等觀眾生者。觀其自他同根。而仍以見智悲無礙而已。合前位則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之理彰矣。


△八真如回向。

即一切法。離一切相。惟即與離。二無所著。名真如相回向。

此下三位皆回向真如也。即一切法者。如華嚴初文不過世出世間諸法。所謂世界眾生法門業行等也。離一切相者。即後文云。不著世間。不取眾生。知一切法無有自性。皆悉寂滅等也。即離無著者。如後文又廣陳。譬如真如一百七十相。細詳其意。但以此經不即不離。似便該盡。足見斯經以約收博之妙。蓋不著即超有也。不著離超空也。乃雙超空有之中道也。華嚴於真如相後說十平等。即中也。結名真如相者。真如以無著為相故也。若準前相躡而解。則前之度生成佛攝盡萬法。即一切法也。離眾生相。同本來佛離一切相也。下方是本位。於此即離。二無所著。方契真如相矣。足見入理轉深之意。


△九解脫回向。

真得所如。十方無礙。名無縛解脫回向。

首句躡二無著已得與真如一相也。十方即十法界也。無礙即法界無障礙大解脫。蓋前位理無礙。此位則理事事事二無礙也。華嚴以六十二番無著無縛解脫心。修普賢行。彌滿法界。且得一百五十六種甚微細智。其餘法界安往而不自在乎。結名無縛解脫者。即入法界不可思議解脫。良以前位方得離繫解脫。此位轉得自在解脫。故結名。


△十無量回向。

性德圓成。法界量滅。名法界無量回向。

首句。躡前二位而來。蓋無著獲性德之全體。無礙獲性德之大用。體用備具。故言性德圓成。若依孤山。所謂三德妙性圓成。亦躡前合後。則無著即般若。無礙即解脫。無量即法身矣。法界量滅者。良由體無不徧而用無不周。是以一塵一毛。皆等法界。無復限量。是則量滅者。即無量也。華嚴此位專以法施善根。莊嚴一切佛剎。從徧法界無量自在身。乃至徧法界無量利生善根。共二十句。皆言法界無量。復有住法界無量及安住法界無量。共三十六句。皆法界量滅之意。結名可知。問八結真如。九十不結。何以俱言回向真如。答九之無礙。十之無量。皆真如相故。三同一處也。三處雖以區分。而實位位圓滿中道。一悲不礙智。二智不壞悲。三本妙合覺。四因果同地。五依正互融。六性修雙即。七自他同根。八即離雙超。九真俗自在。十體用圓極。所以華嚴說位至此動地雨華諸天供養歌讚也。又此名位在別教。稱為外凡。而此圓實位中。自初住已。即齊彼地上。至此更超彼佛一十八位。大非別教所仰視也。回向十位已竟。


△七加行四位。擕李曰。據瓔珞等經。皆不別列四加行位。若惟識等論。則以地前四十心。為外凡資糧位。十回向後。別明煖等為內凡加行位焉。吳興謂借別名圓者。名意略同而實不同也。惟識謂加行者。加功用行。以近初地見道。從凡入聖。是大關節。須加功行。此即名意略同之處。問此經佛判六十聖位。何同惟識。復分凡聖。答與奪同別。二俱無礙。若約圓初。頓悟本佛。故與其同是聖位。若斟別淺深。則信解之視。真修不妨有凡聖之別。但此圓凡已超別聲遠矣。分為二。


△一結前起後。

阿難。是善男子。盡是清淨四十一心。次成四種妙圓加行。

溫陵曰。四十一心者。乾慧一。信住行向各十。小乘通教皆有四加。而非妙非圓故。此特標妙圓加行。

○以先悟本成而後起無修證之修證。故曰清淨。然特謂之妙圓者。以從初位至於住滿。雖皆純用中道。而文中未甞顯言利生之事。是則趣真之智。居多十行位中。始以明言度生。是則出俗之悲最勝。十回向文中。顯然真俗互融。悲智等運。位位願願。圓滿中道故。今躡十向而談加行。最為妙圓。謂於諦理。非三非一曰妙。即一即三曰圓。問華嚴位位。俱有度生。何無真俗中之次第。答二皆佛言。各有所主。當互發明。前不云乎。華嚴演功業。故詞泛廣而渾同。楞嚴原立名。故詞切要而區別。相資而不相礙也。問既由純中而趍真出俗。又由真俗而圓滿純中。即應極證。此位何以復加。而十地何以復修乎。答十信似修而實但滿其信心。三賢似修而實但極其解心。皆非真修也。今信解滿極。將入真修。故說加行矣。是則尚非真修。豈可輙言證極乎。問信前豈無信解修耶。答皆似信似解而已。縱有修相。亦但發似信似解之功夫耳。尚非似修。豈濫真修。又未入五品。與既入之位。復有散定二心之別。然則進修次第。思過半矣。夫歷六十而均稱聖位者。尊其頓悟也。列十科而區分諸位。不廢修成也。達性修之無礙者斯可與議道哉。


△二別明四位。此異惟識位位各有能發定所發觀及所觀法。今詳經文。但以心佛二字。對辨四句。而成四位。蓋是以心攝眾生。以佛攝真如。即是總躡前三處也。不止第十開出。就分四。一煖地位。

即以佛覺。用為己心。若出未出。猶如鑽火欲然其木。名為煖地。

據相攝之義。固十向總躡。據顯然之文。仍有別躡之處。此位似躡覺齊佛覺而來。則師云。前之佛覺。雖曰能齊。未能正證。今將趨聖果。故即用佛覺。為己因心。復加功行。以求正證。初入因位。未即得果。故譬鑽火方得煖相。

○前但發願希求。此則實用進取。又前佛見未忘。未能泯為己心。此方泯佛見而但惟一心。猶云佛即心也。因位即指本位。果則指初地也(惟識此位。入明得定。發下尋思觀。創觀名義自性差別皆空而已)。


△二頂地位。

又以己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虗空下有微礙。名為頂地。

此位似躡地如佛地而來。以所履即地相也。吳興曰。依煖地心。修佛果智。智觀於心故如足履地。心相垂盡故若依非依。高山喻當位之心。虗空喻所依之理。

○心相未盡。故下微礙。礙至於微。明心相無多也。葢前位佛見雖泯。心見猶存。至此則復泯心相。而但惟一覺。猶云心即佛也(惟識此位入明增定。發上尋思觀。重觀名等四法皆惟心變也)。


△三忍地位。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懷非出。名為忍地。

此位但以總承前二位。雙存心佛。故曰二同。猶云即心即佛也。因果交徹故曰善得中道。溫陵謂因果兩忘。乃濫下位矣。其以將證未證。配非懷非出。不差於忍事。而言非懷非出者。葢既能容忍非如常人之懷恨。故曰非懷。然尚存忍受。非如至人之頓忘。故曰非出。其於所忍之事。將忘未忘。比於忍地菩薩將證未證。恰相似也(惟識此位。入印順定。發下如實觀。印前四法是空)。


△四世第一位。

數量銷滅。迷覺中道。二無所目。名世第一地。

首句標此亦總承前三位。而雙泯心佛。故曰數量銷滅。葢有心有佛。因果位別。皆是數量。此則方是因果兩忘。猶云非心非佛也。次二句釋數銷也。以迷覺二字。雙貫下之中道。然迷中道者。非謂迷了中道。葢迷即未覺位也。故迷中道者。即未覺位中。因人所修之中道耳。覺中道者。亦非謂覺了中道。蓋覺即大覺位也。故覺中道者。即大覺位中果所證之中道也。是則迷中道仍是菩薩因心。覺中道仍是佛之果智。於此二無所目者。蓋下不見自心。上不見佛智。而心佛兩忘。不存數量。於世間法中。最為第一。是顯登地方為出世。成佛方為出世第一也(惟識此位入無間定。發上如實觀。印二取空。伏除二障俱生分別也)夫初位佛即是心。次位心即是佛。三位即心即佛。四位非心非佛。故不離心佛二字。而四位章章矣(然此中特引惟識者。有三意。一令人就明。惟識以彼名既同此。安可不察其義。二顯彼不同此。蓋既達彼義。便見名同義別。三明此深彼淺。蓋彼初地方齊此之初住故。彼地前四加。即此住前十心。所以四定四觀。略似十心中定慧根力。而實偏圓異旨。況此四加。已超彼佛一十八位。之上。豈可同年語哉)又孤山謂。此十向開出。義亦無差。理猶未盡。蓋凡進證一位。必有入住出之三心。今四加在向地兩楹之際。應是十向出心而初地入心。倘不另開。合前合後。無不可者。後之等覺金剛。放此推之。加行四位已竟。

○八地上十位。溫陵曰。十地者。蘊積前法。至於成實。一切佛法依此發生。故謂之地也。

○約此則有二義。一者成實義。蓋地以堅實為體故也。二者發生義。蓋地以發生為用故也。據前四卷末如來但立因果二地文。云得元明覺無生滅性。為因地心。然後圓成果地修證。則是但以初住圓通本心為因地。而以佛究竟妙覺為果地。中間皆圓成果地之位也。今考禪那聖位本文二住即名治地。而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又回向第四云。精真發明。地如佛地。至四加位。位位稱地。此皆因地也。蓋地亦訓階。良以。十地方是真因。而地前說地。乃此真因之階地也。今此十地。應亦果地攝也。雖佛地方是真果。而此十地。乃進證真果之階地也。又以修證而言。則十地既稱真修。影顯地前皆是似修。佛位既是真證。則十地但惟似證。是則初心究竟。理雖頓同。而歷位淺深。序仍不濫。圓融行部二無礙矣。就分為十科。


△一歡喜地。

阿難。是善男子。於大菩提。善得通達。覺通如來。盡佛境界。名歡喜地。

大菩提者。五菩提中。應是無上菩提。據本經四卷。佛自結名無上菩提者。乃以非一切即一切。及雙離雙即。三如來藏為全體。以一多相即大小無礙乃至徧包融攝為大用。是也。此位方以通達。而未證極。仍是明心菩提。見道位也。前云。三有眾生。出世二乘。以所知心。不能測度。今則惟許此位菩薩不惟通達。而且善通達也。然此二句。似方標定。次二句乃釋此也。覺通如來者。即自心本覺。與佛心妙覺。圓融無二。所謂惟妙覺明圓照法界即覺通也。盡佛境界者。亦以三藏四義四相全體大用。攝盡佛之妙境。此二句。表其正由覺通如來盡佛境界。所以通達無上菩提。然通之一字。乃實證親見。非同文字比知。又當知。覺通二句。乃躡前四加中即心即佛。彼方將證未證。此則實證。又彼縱覺通而未盡境。此則不但通而且盡。所以增勝而為聖位矣。華嚴說。此菩薩善知諸地障與對治等十句。皆言善知。亦似通達。末後結以轉入佛地。方似盡境。然通達地上修因之事。恐未合此無上菩提。二經之旨。似稍別也。智者詳之。結名歡喜者。於所希望。初得通達故也。金光明云。初證得出世之心。昔所未得。而今始得。於大事用。如其所願。悉皆成就。生極喜樂也。


△二離垢地。

異性入同。同性亦滅。名離垢地。

躡前位。則覺通如來。即九界異性。入一佛境。名異性入同。始證必不忘於佛境。而佛境當情。即此便為清淨本然中之微垢也。是須將此同性亦復滅除。方所謂離垢清淨。又若躡前四加中。非心非佛。彼方加功。此亦實證也。又彼非心非佛。數量銷滅。方是異性入同。此復將此同性。亦滅進證體垢。亦見增勝。而成二地聖位矣。華嚴金光皆表離諸破戒之垢。旨似頗異。不必強同。若以墮異墮同。即名破戒。此固甚深。而亦似強合矣。


△三發光地。

淨極明生。名發光地。

淨極二字。全躡離垢而言。前位方以離垢。未至離離。今復將離垢之離亦復遠離。是為淨極。真覺顯露。是為明生。譬如古鏡。離垢之後。更加拂拭。則淨而生明。自然之理。蓋生佛異同。情垢細障。既淨無餘。則本有照用。顯洩而不容遏密。所謂淨極光通達也。華嚴明此菩薩大發真淨六種神通意相似也。結發光即生明也。


△四焰慧地。

明極覺滿。名𦦨慧地。

明極躡前明生。蓋前位。如火始然。光明始生。未至明滿。此位則如火熾然成大猛聚。惟識與金光。皆言燒煩惱薪。此雖理深。亦必有微細惑障為其所爍絕也。而言覺滿者。蓋明稱性。故言覺滿。所謂寂照含虗空也。華嚴此位全修助道三十七品。所謂菩提分法。似正燒薪之意。然文中乃表生法王家似同此經四住。不可不詳細玩。此諸地上文多約其所證理之淺深。以立位次。不同彼經多陳修斷。來哲無黨。但究義而較分劑。不可秪觀文之廣略而分勝劣也。結名焰慧者。表如𦦨之慧有𦦨絕之勝用而已。


△五難勝地。

一切同異。所不能至。名難勝地。

首二句。以初地覺通。如來異性滅而惟一佛境。二地同性滅而佛境亦忘。初復清淨本然。了無罣礙。自此復經兩地。由淨而明。由明而滿。則前之異同遠離之久故。至此杳不相及。蓋理極圓融。無復同異之可見。結名難勝者。一切世出世間。逈不能齊。況能過勝乎。惟識謂。此地真俗兩智。行相相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是彼真俗。似類同異。然彼合之最勝。此則逈脫難齊。權實偏圓。旨趣有殊。但相似而已。


△六現前地。

無為真如。性淨明露。名現前地。

夫自地前。加功用行。由賢希聖。乃至入地。銷異滅同。明生覺滿。由是逈超同異。而有為功用。最勝勝極。無能勝者。然而極盡有為。則無為真如。性方顯現。故以現前名地。良以。圓頓人發心。即頓悟真如妙性。忘情佛境。然而五住未破。心垢未除。其於真如。尚屬比知。豈即親證。今由似修而歷真修。極盡有為功行。將至無功用行。故於斯地。真如方始顯現。初得親證。然而真如全體大用。當在八九兩地。而八地真無功用。此地方到無為。始顯真如而已。又此但約性顯而名現前。華嚴金光。多明功行顯現。似亦殊旨。故不煩引也。


△七遠行地。

盡真如際。名遠行地。

前位真如。方得顯現。尚未全彰。況能行盡。此則盡其實際。莫不徹至。溫陵曰。同異不至。則真如淨性明露現前矣。真如現前。分證則局。盡際乃遠。逈超極造。故名遠行。吳興曰。盡真如際者。斯是無際之際。理既無際。行豈近乎。

○此經從五地同異不至。則有為功用即已畢竟。六地無為真理即已現前。至此則真際全彰。華嚴此地方明功用極至。且但言功用殊勝。而總不言本理顯現。似亦殊旨。智者詳之。


△八不動地。

一真如心。名不動地。

溫陵曰。既盡其際。乃全得其體一真凝常。故名不動。

○六地真如方以顯現。七地方以全彰。而實未即用為己心。今言一真如心者。己心佛心二俱圓泯。惟一真如本心。即一真如法界而已。名以不動者。動即變也。而如理精真。一無變異。故云爾也。菩薩當住此地。根身器界。一塵一毛。悉是真如自心。所謂徹法底源。無動無壞。故以不動名之。蓋自初心領悟者。至此而親證不謬矣。華嚴此地方明十身互作。又於此地。而列十地別名。亦有童真之號。至偈明乎八住。頗似同此經八住。合前四住生貴之意。推度不可不甄別也。更俟後文。以通伸詳辯。


△九善慧地。又二。一正明本地。

發真如用。名善慧地。

前位是得真如全體。此位是發真如大用。稱體起用。自然之理。華嚴金光。多指功行。而此經似說本真自體自用。前位如一塵一毛皆清淨本然周徧法界。此位則一一互攝互入。即徧即包等。十玄業用。皆真如用也。結名善慧應即法界無障礙智也。問七行之塵界互現。五向之依正互涉。與斯何異。答七行方有是行。五向方有是願。未說親證本真自體自用法爾本具者。顯現發揮。此真修位中。相似親證。故大不同。詳此十聖行相。與華嚴多所不同。故推聖言。以求至理。非敢妄生去取。若華嚴惟識金光皆言。此地具四無礙辯。為大法師。最善說法。然華嚴發明說法境界亦大不思議。謂其能令有情無情徧演法音等。資中曰。華嚴名此菩薩具四無礙智。作大法師。演說無量阿僧祇句義。無有窮盡。故名發真如用。

○予謂說法固亦可以說為發用。然方是大用中一用耳。故明用不遺說法。而說法豈盡大用耶。餘地皆不盡同。此何必同乎。故須具足十玄。方為稱真之用。然亦豈遺說法。


△二結釋通名。

阿難。是諸菩薩。從此已往。修習畢功。功德圓滿。亦目此地。名修習位。

諸之一字。非但只指九地已往者。乃通指上位。或惟四加以至九地。以佛於四加前總結過四十一心。顯彼是修位前諸方便心也。此復總結故。宜但從四加顯修位耳。修習下二句。以自初心頓悟妙真如性。由是歷位修斷。以至於此真如全體大用親造實到。無欠無餘。故云爾也。又若二句。別以分屬。自四加至六地。修習畢功。以次位即入無為故也。自七地至九地。功德圓滿。謂真如本具性功德畢顯。又後位但惟取證故也。末二句。明標自此地以前通名修習。而實彰顯後三位修意少而證意多也。此亦不違相宗。但以十地總修習位也。


△十法雲地。

慈陰妙雲。䨱涅槃海。名法雲地。

舊解多種。似各偏缺。而名義亦不相顧(吳興。以上句屬於慈。而次句以眾生本寂滅相為涅槃海。是但利生也。溫陵。亦以上句總屬於慈。而但標為自己果德。却以下句為如來果海。謂兩。相稱合。是乃人分自他。而法惟目果也。又法雲二字惟識謂。大法智雲。含眾德水。充滿法身。金光明謂。法身如虗空。智慧如大雲。皆能徧滿覆一切故。華嚴謂。受大智職。增長無量智慧功德。名為住法雲地。是皆似以法為法身。雲為智雲。總是理智孚契之意)今別解之。上八字為義。末四字結名。義中慈妙是法。慈目利他之悲。妙旨自利之智。陰雲是喻。陰取庇潤之相。雲取充滿之體。悲如陰而智如雲。二者俱有蓋覆之意故。下句覆者。稱合圓徧也。良以。悲智陰雲。是十地圓滿因德。涅槃海。是十地將證未證之果德。涅槃略取圓寂為義。真無不圓。而妄無不寂之謂。海者喻此果德之量。橫亘竪窮。廣無邊而深無底。菩薩悲智圓滿。切隣斯果。故於斯地。方以稱合。而無少欠闕也。故知前非無智無悲。但至此而稱合涅槃為勝耳。然亦不說稱合佛德。恐濫等覺。結名法雲地者。以名召義。則法之一字。雙含悲智。雲之一字。該攝於陰。而攝用歸體。以此二字之名。召上八字之義。可謂名義相孚矣(通上經論考之。經固佛言。論亦佛意。豈敢妄生敬慢。輕起抑場。但旨寓於文。而聖語錯綜。實無定相。固不可私於所習而失其公評。亦不應避嫌而隱佛實義。夫惟識金光。文義皆同。雖華嚴事用洪廣。語意亦無大殊。獨此經文辭簡。而義逈殊。了無符同之相。且華嚴四地。方說生法王家。而此經四住明言。譬如中陰。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似全同彼生法王家。至於四地。但言明極覺滿。了無生貴之意。又華嚴八地。方說十身相作。而異名中。亦言是童真住。此經八住。已云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至八地。但云一真如心。了無十身童真之語。又華嚴九地明言法王子住。而此經獨於九住。受法王子名。至九地。但云發真如用。杳無王子之稱。又華嚴十地。顯言灌頂受職。而斯經十住。明言如國大王分委太子陳列灌頂等。至十地。但云慈陰妙雲覆涅槃海。了無灌頂之相。是華嚴四八九十地位。皆同斯經住位。餘地亦但名字多同。義亦不類。至於兩經住位。亦但名字多同。而義各差殊。凡若此者。豈可謾不加察哉吳興。遽以地住十身之同。而抑華嚴為別。固大不可。以二經皆但借名別教以誘彼而已而義實皆天淵也。管見責之固當然。但高推華嚴。亦不詳訂異同之由。似亦未盡理也。今有比度。試與智者商之。非敢執為定說也。斯經具二無礙法界。各一分意旨頗同華嚴。但辭有廣略耳。然亦未有更比華嚴超越之理。問今何現以十住同華嚴之十地耶。答佛語自在。應有兩途。一者融攝意。蓋圓旨一攝一切。則初住即應攝初行初向初地。如是乃至十住即應攝十行十向十地。若此則應十十各同。何止住地四位之同耶。二者開合意。蓋佛語無定。或開前而合後。或合前而開後。今楞嚴。恐或合華嚴住行向為十信。亦如天台合別家二十三位為後三信。是也。請言其相。答以五根初植為住義。以進定二力。收定散諸行。以第八慧力。明言迴向。九戒十願皆向意也。由此十信合彼三十故。得以此經十住遂對華嚴十地。問若是則住後諸位復是何位。答俱應是等覺開出耳。問等覺一位。安得有此多義。答華嚴十定十通十忍。與斯後位。法數正均。但建立異耳。楞嚴分取同他。謂每於十位。皆分取定通忍三。而同他權教。立行向加地之名。亦所以誘引於彼也。請明其相。答如十行中。前四度是忍。皆須勤勇無間故也。禪度是定。後五智度是通。神通與智。互相資發故也。十向則初二是忍。蓋十忍中。無生最勝。二向無生可以意得也。中五是通。一總四別。總意可知。至一切處不過十方三世。乃眼耳宿命三通也。次三向神境漏盡他心。如次三通也。後三真如皆自性定。可以意得。加地則三別。一總四加。全作於忍勤勇無間意也。初地至四地是通。蓋通達盡境。則眼耳神境宿命他心。皆極增盛。離垢可當漏盡。明生明極。仍是最勝三明。五地至九地是定。前一引起。後四皆自性增勝定也。十地是三之總。慈悲無緣忍也。智慧無障礙通也。稱合涅槃定也。此之開合。但因二經住地之位既同。恐須如是開合。理或然矣。又華嚴等覺一位含攝甚多。恐是楞嚴行等諸位。然上聖境界惟證。乃知終不執定。姑存之以供智者玩適。取捨隨心。亦不必深誚也)地上十位已竟。


△九等覺一位。起信等諸經論中。亦有於十地後不開此位者。乃合入十地耳。或目為果。合入妙覺。然而因有多分。果惟一位。合入十地為正。總不若今經另開。問行向地等。既即定通忍。應即等覺。憑何又開。答等覺義長攝廣前義不攝。覺際入交。何妨另開。分為二科。一正明本位。

如來逆流。如是菩薩。順行而至。覺際入交。名為等覺。

此位將明菩薩始覺等於如來妙覺。故先舉如來。而言逆流者。葢謂如來已先證入妙覺果海。無復進取。但惟不捨眾生。倒駕慈航。逆流而出。而此菩薩。乃言順行而至者。謂其進取未竟。方趣果海順流而入也。覺際入交者。菩薩始覺與佛妙覺。分劑正齊。但有順逆之不同耳。譬如入海採寶者。前商已得諸寶。逆流而出。到於海門。後商方以進取。順流而入。亦到海門。是二船恰齊。但前商船頭向外。後商船頭向內。為不同耳。吳興曰。瓔珞經云。等覺照寂。妙覺寂照。即其義焉。溫陵曰。十地菩薩。混俗度生。與如來同。但所趨逆順。與如來異。葢如來逆流。出同萬物。菩薩順流。入趨妙覺。已至覺際。故名入交。與佛無間。故名等覺。即解脫道前無間道也。


△二出所得慧。

阿難。從乾慧心。至等覺已。是覺始獲金剛心中初乾慧地。

首二句。通前總躡見始終同名乾慧。而實名同義別耳。言從乾慧至等覺者。中間所攝五十四位。并能攝二位。共五十六。總以結盡。是覺即指等覺。金剛心者。解脫道前。無間極力。至堅至利。能斷無明生相微細惑體。故云爾也。然連此以稱乾慧者。顯是究竟乾慧。揀異前之初心乾慧也。溫陵曰。前名乾慧。以未與如來法流水接。此名乾慧。以未與如來妙莊嚴海接。吳興曰。以障妙覺無明初乾。未與究竟如來法流水接故也。

○初乾即是始獲。蓋表前位皆未能得此慧。至此始得初乾矣。諸師於此。或但合入等覺。或更別開一位。愚謂。詳玩是覺始獲四字。則合於等覺。固無不可然。更玩至已二字。斷是等之後心。則別開亦通。今但取五十五位。則合之。為是取單複十二及六十聖位則開之。乃宜以佛語自在類多。開合無定。不應執於一也。


△十妙覺一位。

如是重重。單複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

初八字。結上因位盡也。一字但局一位為單。一字總包十位為複。十二者。或單或複。共成十二也。當依溫陵。取一乾二信三住四行五向六煖七頂八忍九世十地十一等十二金也。於中乾煖頂忍世等金七位為單。信住行向地五位為複也。末八字正明究竟果位。總前位皆趨此果。至此方收成功。獲無上正真之實果也。盡妙覺者。謂因位初心圓人始覺。雖漸次而深。以本始未一能所未忘。皆未盡妙。乃至等覺。亦但至齊。而尚未能一。今於最後一剎那間。證入斯位。但惟本覺。無別始覺。能所淨盡。寂照一如。萬事萬理。劃然一體。故稱為妙也。究實其體。不越前四卷中三如來藏。其用不越彼四義四相。所謂十玄德相。十玄業用。一時具足。而窮玄極妙。不可思議矣。無上道者。以圓頓初心。雖與如來同一覺道。而圓融不礙行部。位位皆以前前為下。後後為上。則知因中諸位。莫不有上。斯位則證極而無復加上。故云無上道也。所謂無上菩提無上涅槃等。皆其異號。正答因果諸位一大科已竟。


△二總揀非實非染。

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種深喻。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毗婆舍那。清淨修證。漸次深入。

種種地。即指上因地與果地也。果地雖一。因地重重。故言種種。金剛者。即前所謂金剛王寶覺。蓋自初住圓通之位。已即分證。位位轉深。至等覺則究竟金剛心也。故知金剛乃甚深般若之名。是即實相之觀照。所謂如珠有光。還照珠體。前劣後勝。一體而已。觀察者。即以金剛寶覺照之也。溫陵曰。種種地。單複十二位也。十喻者。幻人陽𦦨水月空華谷響乾城夢影像化也。

○深喻者。喻此金剛所照之修。皆如幻等。所謂如幻三摩提。無一實體。終不著相。永明云。修習空華梵行等。是也。總表無修之修。正以揀彼凡小執於事相之實修也。奢摩他。前文考佛答處。已作自性本具圓定。而以照見於此。為微密觀照。至於毗婆舍那。前文問答皆無是名。按深密經。佛以無分別觀為奢摩他。以差別觀為毗婆舍那。似分照真俗之意。今詳味斯經語脉。似不全同彼意。良以。無分別之語。固不違於性定。而差別云者。仍可參詳。今言奢摩他中。顯是於自性定中。又言用諸如來毗婆舍那。而下復贅以清淨修證。顯是從性起修。則毗婆舍那。全歸修意。蓋是不離自性定中。雙用即定之慧與夫即慧之定。而定慧圓融之意也。然更須知。仍是合性修兼定慧。雙收前二。以結歸禪那而已。末言漸次深入者。蓋是圓融不礙行部。而務臻究竟寶所。終不化城中止矣。


△三歸重初心勸進。

阿難。如是皆以三增進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此之歸重初心以勸進。欲人由下學以上達也。良以。圓人頓悟雖窮盡因果。而發足進取。須重初心。故今此經談位。既始於三種漸次。而學者豈可不從此以䇿力哉。故此節深意誠在此耳。吳興曰。三增進者。即漸次也。前三文下。皆結示云。是名增進修行漸次。又云。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五十五位者。除前乾慧。由信至等覺。是也。問何故除乾慧。而又不取妙覺。答既言真菩提路。則顯乾慧非真妙覺非路。


△四判決邪正令辨。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欲人捨邪而歸正也。吳興曰。須知圓教之外三乘所修。皆屬邪觀。

○此對勝揀劣為邪。非叛道之邪也。孤山曰。圓教地位。以六即配。則十信為相似即。初住以後。為分真即。妙覺為究竟即。

○此天台所判。圓教所獨。漸教有六無即。頓教有即無六。今行部不礙圓融故。六而常即。所以六位皆佛。圓融不礙行部故。即而常六。所以六位不濫。至於諸位所斷無明所證真如。隨佛自在分合。而為多少。何敢定數。華嚴百界倍增。但可準知。未必定依其數也。良以。斯經位次不定依彼故耳。一正說經一大科已竟。


△二說經名。夫義者名之實。而名者義之表。是故。因義以定名。由名以表義。名義常相須也。今正宗委談。三分所詮。經義略備。而能詮經名不彰。則何以辯義而成總持耶。故即說經名焉。溫陵曰。正宗未終。而遽結經名。由初示密因。次開修證。而卒乎極果。則經之正範畢矣。結經後文。尚屬正宗。舊名助道分者。特助道而已。故後別列。乃正助之辯也。分二。一文殊請名。又二。一具禮陳白。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初以阿難當機者。欲進多聞人於大定也而終以文殊為請名。表總持全經非根本大智不可也。


△二請名問持。

當何名是經。我及眾生。云何奉持。

凡問經名。必兼請持法。而答名之後。多不詳答奉持。略結而已。良由名以略文總攝多義。得其名即得其總持之要矣。故不別答受持之法也。


△二如來備說。分五。一從境智為名。

佛告文殊師利。是經名大佛頂悉怛多般怛羅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

首句標告及是經二字。文局第一。義通五題。下不重標。詳玩五題。皆顯密雙彰。而義則互通。以顯密無二。但廣略持解力用異宜而已。今第一名初十三字。彰密楞嚴也。分雖各屬。而釋則合用。下皆放此。密題全當科之境字。境即諦也。為智所對。文用三重。喻表一佛頂二白傘三寶印。雖亦是喻。而直以稱法。非待法合。此之謂表法也。首三字表理體。屬真諦。前總題中通表。蓋是因題立意。此對下文。但表理體也。大之一字。貫下白傘。仍作稱讚之詞。佛頂具二義。一無上而最尊。二無見而最妙。正以表一真法界。故以大稱。悉等六字。此云白傘蓋。七卷中。元有摩訶二字。故亦應有大意。今因上大字貫下故不重標。傘蓋雖亦可作二物。今以含覆用同故但為一。此對佛頂。當表事用俗諦。若連摩訶。即當體大。而以白傘。異相用二大。今緣佛頂表體大。已代摩訶。故得六字皆但屬於相用。白眾色之本。今表萬用清淨。乃即真之俗。非同染著之用也。傘蓋正表萬德張施慈悲普覆。為佛果要。用作眾生依怙也。末句。總攝上體用真俗。而為第一義諦。以圓融絕待更無法能過之。故云無上也。寶印者。即海印心印也。華嚴云。二諦融通三昧印。又云。海印三昧威神力。法句經云。森羅及萬相。一法之所印。即諸佛祖以心印心相傳之心印也。末八字顯題也。十方如來。明諸佛同證也。清淨者。離分別絕能所之意。海即心海。眼即智也。謂照心海之智眼也。上密題中所詮表之三諦。是即心海全體大用。以智圓照此之心海。名曰海眼。然須離諸分別。一念不生。方以默契。又如珠之有光還照珠體。體即照而照即體。始為清淨海眼。


△二從機益為名。

亦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徧知海。

諸題顯密分明。獨此題似乎惟顯無密。然準四推之。當亦意具。良以。救度慶喜性尼。皆憑呪力故。此題前十八字。當是稱祕呪之功能也。而阿難登伽正以舉此經之當機也。故凡務多聞而未全定力者。皆準阿難。凡欲惑熾然不思出要者。皆準登伽。末八字表利益也。菩提心。即前三諦圓融之心。徧知海。即前徧照三諦之海眼也。此蓋但於前題中。加當機獲益。勸人欣此入此也。問前總題中。不許立諦。只言三藏。今何說諦。而不說藏。答前為斥絕三觀故。竝諦不許。今為明境用諦。而三諦仍即三藏而已。


△三從性修為名。

亦名如來密因修證了義。

亦名下。上四字為密。下四字為顯。總題中分屬明白。以如來密因為性具者。蓋諸佛須見自心果性本有。依此起修。方成真因。權小皆所不知。故曰密因。修證了義者。言雖知本有。不墮無修無證。不妨有修有證。然依無修證而起修證。故曰了義。非同染實之修不了義也。又盡理顯談非就機覆相也。廣如總題中解。蓋密因仍是前之境智。但加修證而已。恐悟人具見自心理智天然。而不加修證。亦終不能究竟。所以勸人不可徒欣。仍當修此證此也。


△四從要妙為名。

亦名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呪。

亦名下。上七字。為顯為最妙。大方廣。取起信釋乃一心所具三義。華嚴作所證之法。三字以次為體相用之三大。此乃三字竝列。不同總題之讚詞也。此大乃直目性體。橫亘竪窮。無邊無底。相乃義相德相。具足恒沙性功德故。大方二字。即性相對也。廣指用言。以上性相。皆屬於體。稱體之用。無盡無量。無障無礙。如十玄妙用。是也。益以見斯經旨同華嚴矣。蓮華取義甚多。且略取於方華即果處染常淨二義。亦即表於一心三大之法。因果交徹本具而非修生。染淨不二融即而非擇滅。王以自在為義。因果染淨。俱得自在。故稱為王。益見斯經指同法華矣。然則性相體用。交徹圓融。至妙無以加焉。末八字。為密為最要。佛母表其有出生義。陀羅尼此云總持。明其具含攝意。七卷說呪利益中。亦稱其能出生一切諸佛。顯文中。亦言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俱佛母意也。陀羅尼。既總一切法。持無量義。合於上佛母。一表出生多佛。一表舍攝多義。豈非至道要術哉。此蓋復於有志希修證者。具示以最妙最要之處信乎。可以彈指超無學也。


△五依因果為名。

亦名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汝當奉持。

亦名下。四字為密。餘皆顯也。吳興曰。此經從天竺灌頂部中流出。蓋約密言名灌頂章句。有誦持者。則如來智水灌其心頂。亦如剎利之受職也。

○此中所取因果有二。一者密題為果。以灌頂受佛職故。職即果也。下皆屬於因行。以諸菩薩萬行為別行。如前四度。首楞嚴三字。為大定之名。乃定慧雙融。後二度也。前之四度。皆依此而運。方成第一波羅蜜。故為總行。若準起信論中。五行則此之萬行。即彼前四行。此之首楞嚴。即彼第五止觀雙融行也。合此總別因行。方以感彼佛職之果。欲欣果者。務修行也。二者密題中既曰智水灌頂。即屬文殊大智。菩薩萬行即屬普賢大行。智行總之為因。首楞嚴。即毗盧萬德圓融究竟堅固之大果也。良以。佛說斯經。無非欲眾生修大因而證大果。故此末題終歸因果也。如華嚴法華二題可類見矣。汝當奉持。文局於此。而義總結五題。以上五中境智機益性修要妙因果。皆當信奉受持。蓋必以智照境。隨機受益。從性起修。盡其要妙。滿其因果。方為能奉持也。夫既說全經。而又備陳經目。則如來所以應求而說者。可謂悉委悉盡矣。故如來委說一大科已竟。


△三阿難悟證。阿難示現多間遲鈍。初以一果聞經。中間但表開悟。竝無敘證。今至經終。方明進證。無非大權引物耳。分二。一敘所聞。又三。一結標時眾。

說是語已。即時阿難及諸大眾。


△二聞經義理。

得蒙如來開示密印般怛羅義。

此舉密稱顯。見顯密同義也。密印者。祕密心印也。如偈云。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正祕密意也。奢摩他中。三如來藏。三摩提中。圓妙耳門。解巾示結。皆所以傳心印也。大白傘蓋。本以名呪。今言示彼之義。即指顯文。竝文所詮。莫非無外之心清淨之體普覆之用。是大白傘三字。可以收盡全經。所以但舉於此義。而敘所聞經也。


△三聞經名目。

兼聞此經了義名目。

前之五名。皆詮盡理直指之了義。非就機覆相之名目也。蓋名標總相。義演別相。得其別相。可以開悟。得其總相。可以奉持。蓋開悟宜詳。而奉持宜簡。然總別互收。利益齊等。故雙述顯益也。


△二敘悟證。分二。一同悟禪那。

頓悟禪那修進聖位。增上妙理。心慮虗凝。

前標時眾。非止阿難。故知此悟乃大眾同悟也。首句標悟禪那者。按經。從初歷談但言奢摩他及三摩提。而未言禪那。直至此處。始一稱之。下連修進聖位。足顯談聖位處乃是說禪那耳。蓋即全性而修。三一圓融。妙極難思之定慧也。然其實體。即前三如來藏之正因。略兼了緣二因而已。其曰修進聖位。足見諸位多行位也。增上殊勝也。葢逈超權漸。乃圓頓之極則焉。心慮虗凝者。全經朗徹萬象一心海印森羅言思不及之境也。


△二別證二果。

斷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細煩惱。

悟雖同眾。證則各別。故此二果別就阿難。非大眾皆但證二果也。溫陵曰。修道所斷之惑。小乘於三界九地。地各九品。斷欲界前六品而證二果。斷後三品而證三果。斷上界各九品。而證無學。

○思惑於修道位中斷之。故曰修心。然全分即通三界故。言三界修心。所謂言通也。六品仍在欲界斷之。所謂意別也。微細揀非見惑之麤耳。阿難備聞全經。而但進二果。既由示表多聞之劣。不勞曲會強增華嶽之高矣。請位至此。名圓位因果周。經中具示妙定始終已竟。


△二經後別詳初心緊要。此後諸文。仍是正宗。問正宗未盡。何遽結經。答順序而談。無所隔間。義窮言盡。故應結成。如由悟而入由入修證。從因至果。性定歸元。言義俱周。豈不應結乎。然而正談三分。速欲知其始終故。文中雖亦略言諸趣諸魔。不暇詳敘。恐葛藤恣蔓而支離間隔於本文也。其奈義有關要。理應委知。故於經後詳發。是則既不隔間於正文。又以不失於要義也。其關要深故。待於各科首發明之。分為二。一談七趣勸離。以警淹留。修楞嚴者。於人仙天趣。不應躭戀其果。於修羅三塗。不應誤犯其因。然後能逈超有漏而速階聖位也。故自經初。每曰輪轉。曰諸趣。曰輪迴。曰淪溺。乃至十二類生。皆以謂此。而不及詳言。故此委談勸離所以警淹留也。又分二。一阿難請問。又為二。一述謝前益。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慈音無遮。善開眾生微細沉惑。令我今日身心快然。得大饒益。

問此既謝前得益。何不分屬上文。答此之禮拜。雙具二意。一則謝前。一為請後。若屬前文。則請後無拜禮有缺也。故屬下可兼二意。經中凡訶斥處。皆屬折伏之威。凡示勸處。皆屬攝受之德。慈音無遮者。至教無悋惜。下愚不檢擇也。巧示曰善開。微細惑開。謝破妄也。身心快然。謝顯真也。其實進修取證。皆所以終破妄顯真之功耳。故二意謝盡全經。


△二更請後談。分二。一總問諸趣。又分三。一領惟心真實。又二。一心體本真。

世尊。若此妙明真淨妙心本來徧圓。

此先直就心體。以領徧圓。所謂彌滿清淨中。不容他也。


△二萬法惟心。

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蝡動含靈本元真如。即是如來成佛真體。

此方就萬法。以會徧圓。即是如來四字。應在本元之上。下言本如。即性具之理。佛體即修成之實。所謂物物闡遮那之形。名名播如來之號。


△二問何有諸趣。

佛體真實。云何復有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等道。

首句躡上萬法惟心無障無礙。云何下敵體番之。以問如何却有障礙違心之七趣。以有等字該僊。葢約方聞未證之時。觀之現見。違礙自心。不得自在。故言云何復有等也。


△三質自然因緣。

世尊。此道為復本來自有。為是眾生妄習生起。

本來自有者。疑是無因本具也。因緣可知。


△二別詳地獄。七趣雖皆障礙。而地獄猶劇苦處。更當謹戒。是以復詳問之。分為三。一略舉墮人。淫怒痴為三毒。惡習招獄之最重者。故略舉之。以該其餘也。分三。一貪婬墮者。

世尊。如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婬欲。妄言行婬非殺非偷無有業報。發是語已。先於女根生大猛火。後於節節猛火燒然。墮無間獄。

此犯有三。一犯婬。二謗戒。三誤人。漸至極重。故墮阿鼻。報則有二。一現報。謂身火燒然。二生報。即墮無間獄也。


△二怒痴隨者。

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琉璃為誅瞿曇族姓。善星妄說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獄。

此二合說。琉璃屬怒。善星邪見屬痴。溫陵曰。琉璃匿王太子。廢父自立。挾宿嫌誅釋種。佛記其七日當入地獄。王泛海以避。水中自然燒滅。

○宿嫌舊恨也。有遠近二因緣。遠謂琉璃多劫前。曾為大魚。釋種前身共食之。此為遠因。近謂琉璃今世為釋種之甥。因禮來賓。強坐佛座。釋種罵之。懷恨誓殺。此是近緣。善星亦佛堂弟。撥無因果。經文甚明。生陷者。謂連肉身陷下。具足現生二報。以業力強勝故耳。


△二雙質同別。

此諸地獄。為有定處。為復自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

吳興曰。問意有二。謂別業同報別業別報。初問婬殺妄三。即別業也。為有定處。即同報也。為復自然下。次問別業別報。據下答意。皆是別業同報耳。


△三求示護戒。

惟垂大慈。開發童蒙。令諸一切持戒眾生聞決定義。歡喜頂戴。謹潔無犯。

發開童蒙者。以此屬人天乘事。故言開發。幼童蒙昧也。令諸下。明其嚴戒。正此更詳地獄之本意。然於三摩提中。道場之始。所以嚴戒四重者。豈不大有助乎。


△二如來詳答分二。一讚許。

佛告阿難。快哉此問。令諸眾生不入邪見。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快哉者。合意而喜之讚辭也。下二句。明其所以。葢犯婬無報。法空無果。皆顯然邪見。琉璃為嗔心所蔽。不復知有惡報。亦隱然有邪見為主宰也。凡墮阿鼻。多由邪巧之見。至於修羅乃至仙與人天。凡有躭戀。而視之為樂為脫。殊不知。其為苦為縛者。皆邪見攝。況皆障首楞嚴。故佛云耳。


△二說示。分三。一備明諸趣。又二。一略示升墜根由。又為三一約積習分判情想。又為二。一依真妄分內外。

阿難。一切眾生。實本真淨。因彼妄見。有妄習生。因此分開內分外分。

本真淨者。葢言妄染招報之因。皆依無妄無染之真心中起也。妄見即惑。妄習即業。此二為因。故分內外。下自釋之。


△二釋成墜升所以。眾生但見六趣升墜。而不知正因。故與釋之。分二。一釋墜所以。墜謂三塗分三。一略釋其名。

阿難。內分即是眾生分內。

但言貪戀本趣。而不求出離者。俱為內分。則不勞辯難。葢凡在升墜不定之時。若但戀於本位。而不求增進者。必至於墜。事事皆然。復何疑乎。


△二轉愛屬水。人間水惟趣下。而情皆化水。足知從墜無疑矣。又二。一正明愛水。

因諸愛染。發起妄情。情積不休。能生愛水。

愛有總別二意。總謂諸情皆屬於愛。愛即情也。別如世說喜怒哀樂愛惡欲為七情。愛居其一而已。今總意也。良以。七情中怒惡似與愛反。而實由人之損我所愛。方怒方惡。縱曰性情之正。是亦惑境為實。皆愛情為本。故總屬愛也。最初對境起著為愛染。深貪極戀堅執不捨為妄情。情積不休者。慣習深厚。潛滋貪業也。能生愛水者。墜業已成。下墮所不免也。


△二歷舉驗證。

是故眾生心憶珍羞。口中水出。心憶前人或憐或恨。目中淚盈。貪求財寶。心發愛涎。舉體光潤。心著行婬。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此但舉事以驗情必化水而已。恨雖恨彼害己。實亦憐己受害之苦。而發悲是即七情中怒惡。貪財光潤者。曾聞有人忽拾大銀一錠。舉身流汗。是也。餘皆易知。


△三結墜原名。

阿難。諸愛雖別。流結是同。潤濕不升。自然從墜。此名內分。

流即流水。結謂受縛。上皆從墜所以。末句原其因。此立名內分也。墜之所以竟。


△二釋升所以。分三。一略釋其名。

阿難。外分即是眾生分外。

明非本趣也。


△二轉想屬飛。飛必上升。而想必飛騰故也。分二。一正明想飛。

因諸渴仰。發明虗想。想積不休。能生勝氣。

初聞勝境。發心希望。為渴仰想。極神馳意。常遠越為虗想。想積不休者。想久觀成也。能生勝氣者。必成超舉之妙因也。


△二歷舉驗證。

是故眾生心持禁戒。舉身輕清。心持呪印。顧盻雄毅。心欲生天。夢想飛舉。心存佛國。聖境冥現。事善知識。自輕身命。

亦舉事以驗想必成飛而已。然此外分。雖但局在界內。至於引事。乃是廣取。豈皆局哉。持戒漸離業累故。輕清雄毅者。亦有高舉無畏之狀。以乘呪神力故也。輕身命亦視如鴻毛。無復重累。故亦屬於超脫。餘皆可知。


△三結昇原名。

阿難。諸想雖別。輕舉是同。飛動不沉。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約積習分判情想已竟。


△二約臨終別示升墜。分二。一約臨終相現。

阿難。一切世間生死相續。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臨命終時。未捨煖觸。一生善惡。俱時頓現。死逆生順。二習相交。

孤山曰。生從順習。死從變流者。以一切眾生皆愛生而惡死也。是故生則順其習。死則逆其習。此文辭互略。應云。生從存住故順習。死從變流故逆習也。未捨煖觸。謂現陰之末中後陰之初也。溫陵曰。逆順相交。謂方死方生之間也。一切善惡之業。即於是時。隨其情想輕重而感變焉。

○末二句。似乎當在煖觸之下為順。恐是謄譯之訛耳。


△二判墜升分量。又三。一升而不墜。又二。一先示純想極升。又二一無兼止於天上。

純想即飛。必生天上。

論生天應從四王以上。葢生於天上。而卜居於天。不同游者。又按下純情惟局極重阿鼻。此之純想。乃統三界諸天。故知純情報狹。而純想報寬也。


△二有兼往生佛國。

若飛心中。兼福兼慧及與淨願。自然心開。見十方佛。一切淨土。隨願往生。

兼謂除善禪之外。而有兼行六度。願見諸佛者也。


△二後示雜想差別。又二。一正論雜想。

情少想多。輕舉非遠。即為飛仙大力鬼王飛行夜叉地行羅剎。遊於四天。所去無礙。

輕舉非遠者。謂竪不越四天。橫不出輪圍。游者暫到而已。不同生者。得常居住。喻如羣臣。至天子宮闕。暫時非久。去往也。真際曰。情少想多。此通舉也。理宜等降四類分之。一情九想。即為飛仙。二情八想。為大力鬼王。三情七想。為飛行夜叉。四情六想。為地行羅剎。


△二兼論護教。

其中若有善願善心。護持我法。或護禁戒。隨持戒人。或護神呪。隨持呪者。或護禪定。保綏法忍。是等親住如來座下。

綏安也。法忍如無生法忍之類。住佛座下者。即溫陵所謂八部之類是也。


△二不升不墜。

情想均等。不飛不墜。生於人間。想明斯聰。情幽斯鈍。

均等即五情五想。孤山曰。由昔情想。感今聰鈍。是知。言均等者。總報之業也。言幽明者。別報之業也。由所習情想。各在強弱。致有聰鈍之異。

○圓師所說聰鈍。葢於人中。分於二類。意謂想明。即是想強情弱。所以世間有聰明者。情幽即是情強想弱。所以世間有暗鈍者。此說似通。但恐違於均等。然予別有說焉。但於總報。大槩俱有一分聰處。如覺觀知解推度事理。勝彼下趣故。佛表其由具五想。想體明達。所以有此聰利也。俱有一分鈍處。如不具神通不能飛舉。劣彼上趣故。佛表其由具五情。情體幽閉。所以有此暗鈍也。


△三墜而不升。分為二。一先示雜情差別。又分三。一墜畜生。

情多想少。流入橫生。重為毛羣。輕為羽族。

情多想少者。真際謂六情四想是也。溫陵曰。橫生者。情多故淪變。帶想故飛舉。而業重不能但為毛羣耳。


△二墜餓鬼。

七情三想。沉下水輪。生於火際。受氣猛火。身為餓鬼。常被焚燒。水能害己。無食無飲。經百千劫。

真際曰。七情三想。墜為餓鬼。溫陵曰。俱舍說。大地最下有金水風輪。有八寒八熱地獄。在三輪之上。此文說沉下水火風輪。又似地獄在三輪之下。疑此所指非地下三輪。乃地獄三輪也。言水輪火際即寒獄第八也。受氣猛火。謂受火氣以成身故。常被火燒。或得水飲。亦化為火。故曰水害己也。


△三墜地獄。

九情一想。下洞火輪。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輕生有間。重生無間。二種地獄。

真際曰。八情二想。生有間獄。九情一想。生無間獄。

○經文缺八情二想。意中必有。節師補之。是也。然諸師皆謂八獄。前七為有間。第八為無間。今詳後文。另有極重阿鼻。獨為一獄。則知前八俱稱無間。但較之後一。或苦稍輕。或時少短。其有間獄。當如後文十八等獄方通也。溫陵曰。下洞火輪。即八熱獄也。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謂超寒獄入熱獄也。


△二後示純情極墜。分二。一無兼止於阿鼻。

純情即沉。入阿鼻獄。

溫陵曰。阿鼻此云無間。謂受罪苦具身量劫數壽命五者。皆無遮間。名五無間。此惟情業最重者墜入。至劫壞乃出。


△二有兼更生十方。

若沉心中。有謗大乘。毀佛禁戒。誑妄說法。虗貪信施。濫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獄。

溫陵曰。若兼謗大乘等。則此劫雖壞。更入十方阿鼻。無有出期。以謗令無窮人墮邪見故。


△三結有處以顯別同。

循造惡業。雖則自招。眾同分中。兼有元地。

前問此諸地獄。為有定處。為各私受。此答造雖各私報有定處乃是別造同受也。元地即答定處耳。一略示升墜根由已竟。


△二詳示墜升因果。上科示情想為升墜因由。清濁雖殊。要之皆為繫縛三界之羈鎻。非解脫世間之法故。總屬於惑。此科所言因果應即是業與苦也。諸天雖樂。而亦壞行二苦所攝故。不出三道也。分為七大科。一地獄趣。此雖諸趣竝列。而本科兼答。別詳地獄。分二。一發明因習果交。又分三。一躡前標後。

阿難。此等皆是彼諸眾生自業所感。造十習因。受六交報。

此文分明連結上科。似非別起。然上科情想意足。下更無文。且向下相連七趣俱有詳文。故知別為詳示。但前論情想自勝向劣。今詳因果自劣向勝。二劣相接。語勢就便躡之以起。非仍屬上也。感字非同凡小但是招意。此乃化意謂地獄本無。自心業力之所化作。悟之即空。故華嚴偈云。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能破地獄。經中所謂一一皆了元因信哉。下文因果中。一切苦具。皆顯心之化作。其旨深矣。


△二開因示果。又分二。一列十習因。以明感招十習。謂一婬。二貪。三慢。四嗔。五詐。六誑。七冤。八見。九枉。十訟。既云為習。即當屬業。而貪等仍帶惑名。則分屬亦兼惑業。今以根隨分之。貪瞋慢見四根本也。婬即貪業之首。冤即隨瞋之恨。詐即隨貪之諂。誑亦貪分之隨。枉訟即隨瞋之害。又約成業以十惡收之。婬正身三之一。而瞋冤攝殺。詐誑攝盜。詐誑又攝妄言綺語兩舌之三。枉訟又攝妄言兩舌惡口之三。貪嗔即意三之二。見即攝於痴分。則身三口四意三。無不周備矣。雖亦有果。但是帶言說因為多故。單言十因也。就分十。一婬習。溫陵曰。惡業起於情惑。而婬為情惑之最。故前後皆首明之。分四。一正明感招。

云何十因。阿難。一者婬習交接。發於相磨。研磨不休。如是故有大猛火光。於中發動。

首四字。總徵十科。凡言交者。結搆之始。發者臨時之動。後皆倣此。接者染心會合。磨者貪求觸樂感火之故。下喻自明。舒王云。婬習研磨不休。自耗其精。則火界熾然。於其生也尚有痟渴內熱等疾。則其死也見大猛火。宜矣。


△二即喻驗知。

如人以手自相磨觸。煖相見前。


△三所感苦事。

二習相然。故有鐵床銅柱諸事。

二習現行種子也。所謂業習種習之二。葢業習所以薰種。種習所以辦果。下皆倣此。相然謂成焚燒之事也。鐵床等。即火床火柱。准別經中。皆言化玉女引罪人抱之即燒也。


△四引聖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行婬。同名欲火。菩薩見欲。如避火坑。

色目者。命名呼召之意。猶言名色名目也。欲火者。隨因示果。令知驚懼也。菩薩避婬。非是勉強忍愛。乃是惟見其為火坑。而驚避之。無毫髮之愛也。以菩薩了見過去淫火劇苦如在目前故也。此葢欲人敬畏佛戒而勉學菩薩耳。後皆放此。


△二貪習。貪乃吸取諸欲之總名。而婬為上首。既以別開。則財食等餘欲。皆此習收之。分四。一正明感招。

二者貪習交計。發於相吸。吸攬不止。如是故有積寒堅冰。於中凍冽。

計執也。謂執我我所故。起貪也。吸者攬取為己有也。貪之感水。如人思食。口則水出而吸之感寒。下喻自明矣。


△二即喻驗知。

如人以口吸縮風氣。有冷觸生。


△三所愛苦事。

二習相陵。故有吒吒波波羅羅青赤白蓮寒冰等事。

陵侵也奪也。業習起貪。主於侵取。種習起苦。竟以奪欲。吒吒等忍寒聲也。蓮冰色也。


△四引聖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多求。同名貪水。菩薩見貪。如避瘴海。

瘴者癘氣也。能令人輙病。或復致死。海已當避。何況更有瘴癘之氣。甚言可驚避也。餘意準上。


△三慢習分四。一正明感召。

三者慢習交陵。發於相恃。馳流不息。如是故有騰逸奔流。積波為水。

陵欺也虐也。恃倚也。如倚財倚勢等也。馳流逆上奔流也。慢情本屬於水。而性高舉如水逆奔。故曰馳流不息。如是下。方明其感召於水也。


△二即喻驗知。

如人口舌自相綿味。因而水發。

綿味即舌自絞𠻳也。


△三所感苦事。

二習相鼓。故有血河[厂@火]河熱沙毒海融銅灌吞諸事。

鼓如風之鼓物。皆上騰之意也。


△四引聖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我慢。名飲癡水。菩薩見慢。如避巨溺。

見慢謂見自心之慢。非謂見他慢也。後皆放此。孤山曰。癡水者。或云西土有水。飲之則癡。如此方之貪泉也。

○溺者以水兼泥。易陷難拔之處。巨溺益可畏矣。


△四瞋習。分四。一正明感召。

四者瞋習交衝。發於相忤。忤結不息。心熱發火。鑄氣為金。如是故有刀山鐵梱劒樹劒輪斧鉞鎗鋸。

交衝。即彼此抵突也。忤欺陵也。結而不息。積久轉盛也。溫陵曰。心屬火。氣屬金。瞋者由心作氣。而反動其心。加之衝擊抵忤。則心火轉盛。氣金轉剛。故云爾也。

○肺屬金而主氣。亦妄理相應之謂。梱即棍也。此亦方明感招。如修羅之雨等也。


△二即喻驗知。

如人銜冤。殺氣飛動。

望氣者能見其相。


△三所感苦事。

二習相擊。故有宮割斬斫剉刺槌擊諸事。

擊觸也亦發也。截根曰宮。刖殘曰割。斫則斷首。剉乃碎尸耳。


△四引聖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瞋恚。名利刀劍。菩薩見瞋。如避誅戮。

名利刀劍。直以果召因也。


△五詐習。亦分為四。一正明感召。

五者詐習交誘。發於相調。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繩木絞校。

誘哄誘也。調以諂言勾引也。如是下。亦方明感召。諂盲引誘。如繩牽匣。於人故感。繩絞木校也。孤山曰。校枷也。易云屨校滅趾荷校滅耳。


△二即喻驗知。

如水浸田。草木生長。

行諂詐者。心浸漬之久。而後能繫縛於人。不能動脫。故如水浸田。草木滋蔓也。


△三所感苦事。

二習相延。故有杻械枷鎻鞭杖檛棒諸事。

鎻者繩類。餘皆木也。


△四引聖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奸偽。同名讒賊。菩薩見詐。如畏豺狼。

惟此即因定名。溫陵曰。讒賊。奸詐敗正者也。


△六誑習。上習主於浸引。斯習主於眩惑。此詐誑之分也。亦分四。一正明感召。

六者誑習交欺。發於相罔。誣罔不止。飛心造奸。如是故有塵土屎尿穢汙不淨。

欺瞞也。罔誣也。誣虗為實。誣有為無等也。飛心運心也。造奸設智也。神出鬼沒。令人迷惑墮其計中。溫陵曰。誑者以狂言欺人。其志誣罔。其心飛揚者。是也。


△二即喻驗知。

如塵隨風。各無所見。

溫陵曰。如風鼓塵。使人無見也。


△三所感苦事。

二習相加。故有沒溺騰擲飛墜漂淪諸事。

誑能陷害於人。故受沒溺。誑須飛心鼓揚。故受騰舉。拋擲也。飛墜自騰而溺。漂淪自溺而騰也。


△四引聖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欺誑。同名劫殺。菩薩見誑。如踐蛇虺。

此坐以至重至毒之名。乃所以深戒之也。


△七冤習。亦分為四。一正明感召。

七者冤習交嫌。發於銜恨。如是故有飛石投礰匣貯車檻甕盛囊撲。

嫌憎也。投即墜也。礰亦石也。常思以毒中人之所感也。匣貯等。皆暗藏冤害所感也。孤山曰。囊撲囊貯而撲殺之。史記始皇以囊撲兩弟。


△二即喻驗知。

如陰毒人懷抱畜惡。

上句喻能感之心。下句喻所感之相。畜積也。


△二所感苦事。

二習相吞。故有投擲擒捉擊射拋撮諸事。

吞亦滅沒之意。不出上二所感。惟撮屬藏害。餘皆毒中之感耳。


△四引聖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冤家。名違害鬼。菩薩見冤。如飲酖酒。

違害鬼。違背正理。暗中害人。鬼之最惡者也。酖鳥最毒。毛羽瀝酒。令膓寸斷。


△八見習。五利惡見。執邪謗正。令無量人墮大陷坑。所以罪莫大焉。分四。一正明感召。

八者見習交明。如薩迦耶見。戒禁取。邪悟諸業。發於違拒。出生相反。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證執文藉。

明妄分別也。違拒相反諍論也。溫陵曰。見習有五。一薩迦耶。此云身見。謂執身有我。種種計著。二邊見。於一切法。執斷執常。三邪見。邪悟錯解。撥無因果。四見取。非果計果。如以無想為涅槃之類。五戒禁取。非因計因。如持牛狗戒為生天因之類。此五總名惡見。順邪反正。故云發於違拒。出生相反。由其違反故。感王吏證執之境權詐鞠推之報。

○經缺邊見。該在諸業之中。又見戒禁取。巧收二見。謂見取見與戒禁取見。即五利使也。


△二即喻驗知。

如行路人。來往相見。

溫陵曰。路人相見。一往一回。喻所見違反也。

○邪見不特與正違反。亦自互相違反。如斷常互違等。此猶違他亦復違自。如自語相違自教相違等。是也。


△三所感苦事。

二習相交。故有勘問權詐考訊推鞠察訪披究照明善惡童子手執文簿辭辯諸事。

交對待也。邪見無不對待。此皆邪妄分別謗正所招諸苦事耳。


△四引聖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惡見。同名見坑。菩薩見諸虗妄偏執。如臨毒壑。

溫陵曰。是五惡見。能陷法身。故名見坑。能致業苦。故如毒壑。行人當疾滅之。


△九枉習。以本無之事。誣賴於人為枉。亦分四。一正明感召。

九者枉習交加。發於誣謗。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磑耕磨。

加謂加罪於人也。合山謂見兩山來合。罪人無逃避處也。合石謂二石夾之也。餘皆可知。溫陵所謂逼壓於人。感報如之。是也。


△二即喻驗知。

如讒賊人。逼枉良善。

上句喻能感惡因。下句喻所感惡境。葢讒賊逼枉良善。如惡業必招惡境。且感應相似也。


△三所感苦事。

二習相排。故有押捺槌按蹙漉衡度諸事。

排擠挫也。相排者。業習排人。種習排己。押捺壓伏。槌按打撲也。蹙漉榨淋出血。衡度以迫窄孔中。衡度其身。如拔絲之狀也。


△四引聖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怨謗。同名讒虎。菩薩見枉。如遭霹靂。

溫陵曰。讒能傷人。故名讒虎。以可驚怖。故名霹靂。


△十訟習。上習誣人本無。此習詰人所覆。然以奏於君。告于官。為大訟。而私下表揚於眾。亦訟之類而已。舊說反言非訟于官。豈彼官訟反非地獄之業哉。分四。一正明感召。

十者訟習交諠。發於藏覆。如是故有鑑見照燭。

諠諍也。藏覆者。人陰私隱暗惡事也。鑑等即所謂業鏡臺前。葢好發人之隱惡。而感召陰府乃照出己私。正感應之妙也。


△二即喻驗知。

如於日中不能藏影。

我發人覆。如好立於日中。神照我私。如不能藏身影也。今現見攻人之惡者。人亦攻其惡。此必然之理也。


△三所感苦事。

二習相陳。故有惡友業鏡火珠披露宿業對驗諸事。

陳獻白也。業習中獻白人事。種習中獻白己事。故曰二習交陳。惡友冤家執對也。火珠照同業鏡。


△四引聖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覆藏。同名陰賊。菩薩觀覆。如戴高山履於巨海。

惟此習示戒。不同諸文皆戒本習。此文本是訟習。訟乃發人之覆也。今不戒訟而戒覆。意欲拔惹訟之根本。故自在變其文耳。溫陵曰。陰賊發則自害覆罪適足以自壓自墜。故如戴山履海也。

○問總標十習。而文中各言二習。環師釋為能所一向宗之。今言業習與種習。雖亦稍明。似未極顯。請更詳之。答諸文首三句即業習。所為之實事。是招果之因也。第二句不休不止等。積熏成種也。如是下。即命終之初。種習所發之境。是引果之緣也。如人下取喻令驗其妄理相應耳。二習下。方言果中所受實事故。皆結以諸事。良以。業習具因。種習發緣。眾生平日。既以恣造業因。而不知能招後苦。命終復以領著境緣。而不達妄發。由是因緣具足。豈不成辦地獄種種苦事。所以文中至此。皆承上而言。二習相然相陵等。以顯由因緣而後事辦耳。故知下品往生者。雖具苦因。而火車相現。急急念佛。是但不領種習所發之境緣。遂壞苦事。不成獄果。此所謂有因無緣。即不生也。但彼仗憑佛力。非己智分。則夫悟心之人。不但地獄。一切繫縛。事業平日。固當努力。突絕其因。更記臨終。勿領其緣。有轉身處。則陰境現前。不隨他去。方於生死少分得其自在。切須自忖。若也道力未充。未能作主。則念佛往生。更仗他力。萬無一失矣。生死要關故此詳敘。智者宜究心焉。列十習因以明感召科已竟。


△二列六交果以明報應。分二。一徵標。

云何六報。阿難。一切眾生。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六根出。

吳興曰。造業招報。根識必俱。今以識為業。而報從根者。葢業竝由心。報多約色故也。所名六交報者。璿師云。因與果交。今則不爾。但是果時。六根於惡。報互徧也。


△二徵列惡。報從六根出者。是上標中所釋故復徵也。分六。一見報。又三。一臨終見墜。

云何惡報從六根出。一者見報招引惡果。此見業交。則臨終時。先見猛火滿十方界。亡者神識。飛墜乘煙。入無間獄。

首二句。亦是總徵六報之義寄居此耳。次句仍是總標見報。此見下。方是釋本科文。斯固眼根所出果報。然由果推因。是乃因中眼識及眼家俱意識。造業偏多故。惡報所出。偏以眼根為主。如世因貪美色而造罪者。是也。溫陵曰。見覺屬火。故感猛火。六交皆直入無間者。就重言耳。成論云。極善極惡。皆無中陰。所以直入。


△二本根發相。

發明二相。一者明見。則能徧見種種惡物。生無量畏。二者暗見。寂然不見。生無量恐。

此已入獄最初所發。非同上科先見等方是引果之緣。然每報俱有二相。多是前文所說十二塵相。溫陵曰。畏見於境。恐藏于心。


△三正詳交報。

如是見火。燒聽。能為鑊湯洋銅。燒息。能為黑烟紫燄。燒味。能為焦丸鏡糜。燒觸。能為熱[厂@火]爐炭。燒心。能生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此決由於造業之時。雖眼識為主。而諸識必互助之。如貪美色者。雖由眼識所取。而耳取婬聲。身著婬觸等。何所不全。而今互報。固其宜矣。譬如世之罪人分正佐耳。岳師引體知用背為釋不必然矣。此無本根燒見。但是闕文。不必曲為之說。溫陵曰。聞聽屬水。故燒聽能為鑊湯洋銅。鼻嗅主氣。故燒息能為黑烟紫𦦨。舌主味。九糜味類也。身主觸。

[厂@火]炭觸類也。心正屬火。燒之轉熾。故迸灑煽鼓。


△二聞報。分三。一臨終見墜。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此聞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波濤沒溺天地。亡者神識。降注乘流。入無間獄。

溫陵曰。聞聽屬水。故觀聽旋復。則水不能溺。依之造業。則能感波濤。


△二本根發相。

發明二相。一者開聽。聽種種閙。精神愗亂。二者閉聽。寂無所聞。幽魄沉沒。

文變開閉二聽。意仍動靜二塵。


△三正詳交報。

如是聞波。注聞。則能為責為詰。注見。則能為雷為吼。為惡毒氣。注息。則能為雨為霧。灑諸毒蠱。周滿身體。注味。則能為膿為血。種種雜穢。注觸。則能為畜為鬼。為糞為尿。注意。則能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溫陵曰。注聞發聲。故為責罪詰情之事。注見能為雷吼者。聞波屬陰。見火為陽。陰陽相薄成雷故也。注息為雨霧。水隨氣變也。注味為膿血。水隨味變也。注觸為畜鬼。水隨形變也。注意為雷雹。意出於心。水火交感也。一切物理。莫不因五行乘陰陽以變化。故此隨根轉變之事。皆不出此。

○岳師。引易經。離為目為火。坎為耳為水。亦皆意也。大抵萬物不出陰陽五行。世智所知。非窮源見。萬化不出自心六根。見聞等所變。乃世智之所不知。而世尊窮源之論。意在明此。諸師引之釋文。就末明本。則無不可。而結歸皆不出此。相符世間顛倒本末。則大不可。甚哉世智之迷人也。義學者著眼辨之。


△三齅報。亦分為三。一臨終見墜。

三者齅報。招引惡果。此齅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亡者神識。從地涌出。入無間獄。

資中曰。鼻根造業。貪齅諸香。故招毒氣。以受其報。


△二本根發相。

發明二相。一者通聞。被諸惡氣。熏極心擾。二者塞聞。氣掩不通。悶絕於地。

二塵顯然。


△三正詳交報。

如是齅氣。衝息。則能為質為履。衝見。則能為火為炬。衝聽。則能為沒為溺為洋為沸。衝味。則能為餒為爽。衝觸。則能為綻為爛。為大肉山。有百千眼。無量咂食。衝思。則能為[厂@火]為瘴。為飛沙礰。擊碎身體。

溫陵曰。質礙也。履通也。嗅業所依。不離通塞。故衝息為能質履也。衝見為火炬。衝聽為沒溺洋沸。則見覺屬火。聞聽屬水。明矣。饑餒乖爽由味隨氣變也。綻折爛壞由體隨氣變也。衝思為[厂@火]沙。氣依土感也。


△四味報。亦分為三。一臨終見墜。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此味業交。則臨終時。先見鐵網猛𦦨熾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識。下透桂網。倒懸其頭。入無間獄。

孤山曰。準眼耳鼻。云見聞齅。此應云甞報。言味報者。從所甞為名也。貪味。則網捕燒野。以取禽獸。故見鐵網猛𦦨之相。

○反逆弄兵。火攻陷陣。更是首惡。皆應墮此。言透網倒懸。足顯墜時皆頭向下耳。


△二本根發相。

發明二相。一者吸氣。結成寒冰。凍冽身肉。二者吐氣。飛為猛火。焦爛骨髓。

不取甞苦甞淡。而取吸氣吐氣。亦自在變用而已。吸氣必寒。吐氣必熱。故以發明二種苦相耳。


△三正詳交報。

如是甞味。歷甞。則能為承為忍。歷見。則能為然金石。歷聽。則能為利兵刃。歷息。則能為大鐵籠彌覆國土。歷觸。則能為弓為箭為努為射。歷思。則能為飛熱鐵從空而下。

孤山曰。為承為忍。謂發言承領忍聲甘受也。溫陵曰。舌噉生命。使彼承忍。故歷甞發苦。使己承忍。依見貪味。故能為然金石。依聽發惡。故能為利兵刃。依嗅恣貪。籠取羣味。故能為大鐵籠。觸味傷物。故感弓箭以自傷。緣味思物。故感飛鐵以充味。


△五觸報。又分三。一臨終見墜。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此觸業交。則臨終時。先見大山四面來合。無復出路。亡者神識。見大鐵城。火蛇火狗。虎狼獅子。牛頭獄卒。馬頭羅剎。手執鎗矟。驅入城門。向無間獄。

獨此見相。偏惡偏多者。以婬者染合貪觸。積罪如山。敗化傷倫。起殺起盜。無所不至。孤山曰。合山刀劒。竝由貪著男女身分而感也。


△二本根發相。

發明二相。一者合觸。合山逼體。骨肉血潰。二者離觸。刀劒觸身。心肝屠裂。

二塵顯然。觸身即分身。屠裂即剖析。皆離相也。


△三正詳交報。

如是合觸。歷觸。則能為道為觀為聽為按。歷見。則能為燒為爇。歷聽。則能為撞為擊為剚為射。歷息。則能為括為袋為考為縛。歷嘗。則能為耕為鉗為斬為截。歷思。則能為墜為飛為煎為炙。

溫陵曰。道趣獄路也。觀獄王門闕兩觀也。廳按皆治罪之處。皆身觸所依也。括袋所以收氣也。思業飄蕩。故感飛墜之事剚插刃於肉也。剚射考縛。則相因旁舉也。


△六思報。分三。一臨終見墜。

六者思報。招引惡果。此思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墮無間獄。

溫陵曰。思屬土而飄蕩。故先見惡風吹壞國土之事。


△二本根發相。

發明二相。一者不覺。迷極則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覺知則苦。無量煎燒。痛深難忍。

此當生滅二塵。今改為迷覺。而又皆反言。於迷而說不覺。於覺而說不迷耳。溫陵曰。思業所依。不出迷覺。荒奔迷思也。知苦覺思也。


△三正詳交報。

如是邪思。結思。則能為方為所。結見。則能為鑑為證。結聽。則能為大合石為冰為霜為土為霧。結息。則能為大火車火船火檻。結嘗。則能為大叫喚為悔為泣。結觸。則能為大為小。為一日中萬生萬死。為偃為仰。

溫陵曰。思必有所。故結思則為受罪方所。見能鑑證。故結見則為證罪人事。結聽則為大合石等。水土交感也。車船檻。乃息氣乘亂思所變也。嘗即舌根聲所自發也。大小以下。皆言其身乃觸業乘亂思所變也。開因示果已竟。


△三總結妄造。

阿難。是名地獄十因六果。皆是眾生迷妄所造。

迷妄所造者。言其但是自心循業妄發。如夢如幻。更無外境。非如諸經且就實談也。地獄如是。餘趣皆然。經云。一一皆了元因。信不誣矣。行人倘能悟徹。尚當習住無生法忍。努力莫循其業。斯境了不可得。不然達妄雖明。仍以玩習。而循其業。則自心地獄。忽然現前。則極力擺脫。亦難矣。可不懼哉。發明因習果交一大科已竟。


△二分析因殊果別。上科但明地獄。因以習成。果以交報。已知大分因果俱是如此。然地獄數有多少。苦有重輕。各各差別。未審何等因入何等獄。故與略分析之。令人觸類而知也。然大約因以圓兼者為重。單獨者為輕。果以因重者獄少因輕者獄多也。分二。一約惡業根境以分重輕。於圓造者渾言惡業。於別造者分說根境。根即六根。境即十習。蓋泛論根所對境。惟云六塵。今別約墮獄之因。乃取十習中所具六塵為境。舉能該所。故云境即十習也。分二。一依圓別以判。非各非兼為圓。有各有兼為別也。又為二。一極圓極重無間。

若諸眾生。惡業圓造。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

資中曰。六根十因。具足同造。入阿鼻獄。大無間也。

○經無量劫。極長時也。於五無間。偏舉劫數及壽命耳。因中更說。於一切時。無不圓造。方與下異時有別。又詳此文。則極重無間分明獨為一獄。不在下八之中故。譯人不番阿鼻意在別下文耳。何必旁引曲釋。狃為下八之一耶。


△二稍別稍輕無間。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

首句明根因全。而但不同時。及彼下。又有根境同時但缺而不具。各兼根兼境。境即因也。吳興曰。此亦六根具造十因。但前後異時。故云各耳。若加二三等。則名兼境兼根。不經多劫。故知此罪次重於前。


△二依具缺以判。兼三為具。不兼為缺。分為三。一具三入重獄。

身口意三。作殺盜婬。是人則入十八地獄。

此除上無間以下之獄。而別論三品。以分乎重輕。若望上無間。惟當是輕也。身口意兼三根也。殺盜婬兼三境也。故云具造。問此與上兼根兼境何異。答有二不同。一者註加二三。更等四五。此則惟三。二者彼約一時。兼二三等。若論一生。具犯六根十習。此則一生惟兼三者而已。故不同也。十八獄者。吳興引泥犁經云。火獄有八。寒獄有十。數既符合。證之何礙。即謂十八鬲子意亦無差也。


△二缺一入中獄。

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

一殺一盜。謂具殺盜之二。而缺一婬也。然或字表有影略之文。更當具云。或為一殺一婬。或為一婬一盜。又據下文。既雙論根境之缺。此亦應然。若錯落具陳。應有九句。一身口犯殺盜。二身口犯殺婬。三身口犯婬盜。四身意犯殺盜。五身意犯殺婬。六身意犯婬盜。七口意犯殺盜。八口意犯殺婬。九口意犯婬盜。方盡根境。各皆具二缺一之數也。至於此與下科地獄名目既無考據。闕之可耳。


△三缺二入輕獄。

見見一根。單犯一業。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

見見者。依吳興。作能見所見。此指人偏見偏好之一事。但一根境。各缺於二。此不難見。亦有九句。蓋以身殺身盜身婬為三句。而口意亦然。故成九句。岳師謂。各有根本方便不同。劫數長短差別等。此意應有觀彼獄數之多。或亦緣此別別處之故也。又此亦但論於根業同缺。尚未論及根業互以具缺相對更有十二句。如以身口意犯二惡。則有三句。復以殺盜婬對二根。亦有三句。皆上具而下缺。可以意得。又以身口意犯一惡。則有三句。復以殺盜婬對一根。亦有三句。皆可以意得也。約惡業根境。以分重輕科已竟。


△二結別造同受。以明妄發。

由是眾生。別作別造。於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發生。非本來有。

吳興曰。上文五節。惡業不同。即別作別造也。所感獄報。各從其類。即入同分地也。妄想發生。竝酬阿難疑問。

○阿難。前疑為有定處。為各私受。今結答入同分地。非私受也。又疑為本自有。為生妄習。今結答妄生非本有也。夫知生之由己。應悟滅亦由己。滅之何如。絕其惡業而已。學人慎勿聞其虗幻遂忽略而不絕其業。當知虗幻不但地獄。即今目前苦事。亦是虗幻。由前業力。宛然堅實。卒難得脫。卒難堪忍。豈可不自忖乎。是知佛慧不可不領。而佛戒亦不可不遵矣。地獄已竟。


△二諸鬼趣。此與諸趣。竝列為七。世俗及淺學。皆不揀別。故合中陰與地獄。一槩悉謂之鬼。今與揀明。有二不同。一者與中陰不同。蓋人之初死。罪福皆劣者。未即受生。倐然有身。名中陰身。此屬無而忽有之化生也。類多躶形三尺自覺六根皆利。去來迅疾。無所隔礙。他觀如影而已。七日死而復生。長壽者不過七七。短者於二三七。即受生矣。俗謂鬼魂。非鬼也。二者與地獄不同。世俗咸謂。地獄中即皆是鬼。若然二趣應合為一。何得分為二趣。應知多種不同。今且論其受生之異。論明地獄純是化生。而鬼具胎卵濕化。間有父母兄弟等眷屬。但其勝者稱神。劣者名鬼。世俗却不知神即福德之鬼。然斯趣勝少劣多。論分九品。惟上上品。謂之多財。即諸名神。上中以下。即皆不堪。若從上趣墮者。多在上上。今從地獄出。必參中下。應非上上也。分為三。一躡前起後。

復次阿難。是諸眾生。非破律儀。犯菩薩戒。毀佛涅槃。諸餘雜業。歷劫燒然。後還罪畢。受諸鬼形。

非破下。直至燒然躡前也。初三句。略舉重罪。非謗也。破犯也。不惟犯一切戒。且謗一切戒為妄立。或言無罪無福。自陷陷人。故罪重也。次句。惟犯無謗。又菩薩律儀。該於輕細。不盡麤重。故稍輕也。第三句。屬於謗法。涅槃至理。尚毀謗之。餘法可知。此即斷滅佛種。故罪非輕。若三句。各自單犯。略分輕得。若一人全犯。乃是戒乘雙絕。其罪莫過此者。良以。佛用戒乘二事。拔濟世間。互為緩急。尚且不可。何況雙滅絕之。塞斷眾生出苦之路。故罪至重焉。四句。該餘輕重諸罪也。以上略舉地獄惡因。第五句。略結地獄惡報。末二句。起後鬼趣。可知。


△二詳列諸鬼。夫地獄既以十習為因。今出為鬼。離前餘習。當以何為種性乎。環師謂。其不必局配是厭於推詳也。若隨情釋之。其不至於遺背佛旨者幾希。今皆推詳配之。非鑿也。懼遺背也。但佛語自在稍不次焉。分十。一恠鬼。

若於本因。貪物為罪。是人罪畢。遇物成形。名為恠鬼。

此貪之餘習也。環師謂。吝著不釋故附物為恠。是也。如金銀鏡劒等。又依石附木者。皆是也。此習分明是貪攝。


△二魃鬼。

貪色為罪。是人罪畢。遇風成形。名為魃鬼。

此婬之餘習也。原因貪美色而造罪。不正求和。傷正和氣。餘習為風魃鬼。能令亢旱無雨。況婬多致殺。殺尤召旱也。


△三魅鬼。

貪惑為罪。是人罪畢。遇畜成形。名為魅鬼。

此誑之餘習也。惑即誑惑也。誑者。改形變幻。迷惑於人。故為鬼附於妖獸怪禽。如棖鬼附虎及雞鼠成精等。是也。


△四蠱毒鬼。

貪恨為罪。是人罪畢。遇蟲成形。名蠱毒鬼。

此瞋之餘習也。瞋毒餘習。故附毒蟲。蠱害於人。南方有妖術。令人成蠱病。皆此鬼主之也。


△五癘鬼。

貪憶為罪。是人罪畢。遇衰成形。名為癘鬼。

此冤之餘習也。冤者。追想宿恨不忘伺衰求報。故為疫癘之鬼散瘟行瘧等類。是也。


△六餓鬼。

貪慠為罪。是人罪畢。遇氣成形。名為餓鬼。

此慢之體習也。環師所謂。傲者虗驕恃氣故乘饑虗氣為餓鬼。是也。予謂。婬之召旱。慢之感饑。皆增上報也。雖非等流。亦非無因。以彼惑之深重轉致之力也。如婬重轉致於殺。殺以召旱。即其因也。論謂。餘習為人種田。仍感風雹。增上報也。故知慢重轉致於悋。悋以感饑。即其因也。良以。慢之隨惑即是於驕。儒典謂驕吝互相資生。今觀驕慢者。於己財法無不慳悋。蓋護己所長。欲以驕人之短故也。問餓鬼為一趣總名。何於慢者獨受其稱。又餓乃苦報也。經言。腹大咽小。歷劫不聞漿水。常被焚燒。今詳十習。地獄苦均。何至為鬼慢獨苦重耶。答唯識論說。鬼之全趣分九品。上之勝者。神通可移河嶽。富樂亦如人天。下之劣者。具受小咽炬口之苦。究其從來。有四不同。一勝趣貶墜。二修帶瞋殺。此二多居上品。三獄前華報。四獄後餘殃。而聖人示現者不與焉。然獄前多居下品。獄後多居中品。故知此之慢感餓鬼。罪畢從輕。非下品之極苦。仍是苦均十種者也。彼九種者。亦各有苦。但慢感與餓相應故。受總中別名。非獨苦也。況餓為一趣總名。乃從多受稱。以此趣上中與下皆不免饑虗。但輕重之間耳。問此竝論七趣。應取全分。何得只取從獄出者。答佛急欲人之厭苦。故從地獄順序而談一期之論也。然惟鬼趣偏取從獄出者。畜人偏取從鬼從畜而全分。則以意中該之。餘趣不然。不應為例。斯就總名故辯。


△七魘鬼。

貪罔為罪。是人罪畢。遇幽為形。名為魘鬼。

此枉之餘習也。罔即誣枉。逼壓良善。而為鬼魘覆於人。令不能動。固其餘習。分明也。


△八魍魎鬼。

貪明為罪。是人罪畢。遇精為形。名魍魎鬼。

此見之餘習也。明為私作聰明而無正慧。精如十卷說。諸年老成精。是也。求邪見。尊邪師。所謂貪明也。故餘習惟附精靈為魍魎鬼焉。


△九役使鬼。

貪成為罪。是人罪畢。遇明為形。名役使鬼。

此詐之餘習也。諂詐誘人。貪成己私。所謂貪成為罪也。明呪也。此因中專以詐術牽制。驅使於人。故為鬼。專被人呪術役使。不得自在。而番以成就人之呪願也。


△十傳送鬼。

貪黨為罪。是人罪畢。遇人為形。名傳送鬼。

此訟之餘習也。訟者。結黨朋證。所謂貪黨也。故遇人成形。即環師謂附巫祝而傳吉凶。是也。良以。因中結黨以傳遞人隱暗之事。而訐露之。今為鬼亦附人發洩傳說吉凶。正合其餘習也。詳列諸鬼已竟。


△三結妄推無。

阿難。是人皆以純情墜落。業火燒乾。上出為鬼。此等皆是自妄想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妙圓明。本無所有。

按前文。獨阿鼻為純情。除阿鼻外。八情二想生有間。九情一想生無間。今言皆純情者。一者舉重該輕。二者顯情獨為墜落根本。業火燒乾者。以情屬水。情罪報盡。故曰燒乾。總表地獄因窮果盡。下句方明升於斯趣。此等下結妄也。若悟下推無也。悟菩提者。如從夢醒。何法可得。妙則不受業縛。圓則不容他物。明則了無幽暗。諸趣皆空。何況鬼趣。故曰本無有也。諸鬼趣已竟。


△三畜生趣。畜生亦有上趣貶墜及修帶瞋殺者。如龍王迦樓羅王等。今亦順序而談。惟取從鬼來者。餘以意該之。分四。一躡前起後。

復次阿難。鬼業既盡。則情與想。二俱成空。方於世間。與元負人。冤對相值。身為畜生。酧其宿債。

鬼業下躡前。岳師謂。情即地獄之純情。想即鬼趣之妄想。非前文外分之想。此意詳之。非是上言七情三想。為鬼何得無想。但以純情乾得三分。便作三分之想。非新起勝想也。今言二空。亦但是舊業餘習已盡。方於下。起後償債之意耳。夫情想俱空。當以何者潤生畜趣。正取前造惡因時冤對無量。今為酧錢酧命。了此二種宿債故。受畜生之身耳。


△二詳列諸畜。亦分十。一梟類。

物恠之鬼。物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梟類。

物銷者。所著之物。毀壞也。報盡者。彼鬼隨亦壽終而死也。梟不孝惡鳥也。生食父母。及其養雛。亦遭雛之食噉。此鬼生為梟類者。謂死而轉生梟中。世俗不知鬼死方趣生也。後皆倣此。然所以為梟之由。固如環師所謂土梟附塊。即邪著餘習也。以此鳥不卵。但取污穢之土塊。孚之成雛。此惟取其有似於恠鬼之著物而已。其彼餘習之惡。餘報之苦。豈無深故。況佛總標酧債。此酧何債耶。當知。恠鬼既由貪習。而貪習重者。多相傾奪。互為坑殺。乃是酧斯債耳。又環師謂。各言多者。約業習多分言之。未必盡然。斯言是矣。後皆倣此。由是而知。貪習之輕者。未必盡為梟類也。


△二咎徵。

風魃之鬼。風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咎徵。

環師謂。咎徵乃凶事前驗。如鼯鼠呼人商羊舞水之類。是也。夫旱魃為災。而變畜仍以兆灾。固其餘習也。


△三狐類。

一切異類畜魅之鬼。畜死報盡。生於世間。多為狐類。

一切異類。如止觀所說。十二時中察彼子鼠丑牛等一切畜鬼。是也。然魅鬼原於誑惑之習。而轉為妖惑之狐。固宜。


△四毒類。

蟲蠱之鬼。蠱滅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毒類。

毒顙蛇蝎等也。


△五蛔類。

衰癘之鬼。衰窮報盡。生於世間。多為蛔類。

癘鬼。原由冤習作疫癘。入人身中為病。今乃囚閉人身中與之銷食同其安危習使然也。


△六食類。

受氣之鬼。氣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食類。

慢習驕吝負欠。必多作鬼受饑。為畜充食。償負欠也。


△七服類。

綿幽之鬼。幽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服類。

綿著也。幽暗也。暗中魘著於人之鬼也。服類。環師謂蚕蟲牛馬二意也。蚕蟲能成衣服。則服類者衣服之類也。牛馬可以服乘。則服類者服乘之類也。枉魘之習作鬼魘人為畜。乃被人衣之乘之者。酧其逼壓於人之債也。


△八應類。

和精之鬼。和銷報盡。生於世間。多為應類。

明見之習作鬼。和諸精靈。故為應類之畜。環師謂。能知節序。即社燕塞鴻之類。是也。


△九休徵。

明靈之鬼。明滅報盡。生於世間。多為休徵。

明靈者。於明呪呈靈驗也。滅者呪力盡也。蓋呪以持力發靈。力盡無驗。鬼亦報終而轉生。休徵之畜。環師謂嘉鳳祥麟之類。問此習此鬼何幸為此吉善美慶之畜耶。答此鬼由業力故。雖被呪所驅使。而或遇三寶。呪力資薰。稍稍銷其惡習罪苦。故得參預禎祥善類也。若遇邪驅殺盜等呪。未必盡為休徵也。問如來總標酧債。此等蕭散之物。酧何債耶。答或被網羅售賣籠繫玩好。或利益人。或遞相吞噉。如斯等類。何者非酧債處耶。


△十循類。

一切諸類。依人之鬼。人亡報盡。生於世間。多為循類。

首二句。明附巫之鬼亦多種也。所附巫死。而鬼亦報終。為循類者。如猫犬等依順人者。是也。詳列諸畜已竟。


△三結妄推無。

阿難。是等皆以業火乾枯。酬其宿債。旁為畜生。此等亦皆自虗妄業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此妄緣。本無所有。

是等下。躡獄鬼二趣。旁者橫行也。故亦名旁生。然旁寬畜狹。以畜者養也。明其無力自活。待人畜養。不該有力自養者。故狹也。此等下。方是結妄推無以亦皆之言。準上可知。


△四通前結答。

如汝所言。寶蓮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惡業。本自發明。非從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與。自妄所招。還自來受。菩提心中。皆為浮虗。妄想凝結。

三途已畢。將入善趣。故此總申結之意。欲塞斷三塗之路耳。如汝下。牒前所問墮獄之人。如是惡業四字。是例上三人。并該一切墮落三塗之惡業也。蓋阿難偏詳地獄。如來并結三途明其同一罪罰之苦趣故也。本自發明者。良以眾生自心如來藏中。無所不具。倘自循於何等之業。即自發明。何者之報。譬如米中諸味皆具成糖成醋成酒。隨其造時。即自發明。不從外得。非從下乃至來受。正明不從外也。此意學人還更著眼。不同世間所說自惹官刑之意。蓋世間雖知禍是自招。而猶執官刑乃是外境。今表三塗皆是自心變化妄境。全如夢中。并無外物。故云菩提心中虗妄凝結。彼韓歐等謂。佛自私造。恐嚇於人。何曾夢見斯旨耶。由是應悟。不但三途。現今目前所對世間山河大地苦事樂事。皆是虗想凝結。住此悟境。則萬法本空。豈待造作。但須時中不昧而已。祖云放過即不可。欽哉至訓也。畜生趣已竟。


△四人趣。此趣來處。除聖人示現。諸趣皆通以人趣為修進通途。諸趣皆願為之求轉身之速也。故諸佛但於人中成佛。裴公序圓覺勉勸詳矣。且勝劣無量差別。富貴慈善者似天。聰明者似僊。剛暴似修羅。貧賤者似鬼。愚痴者似畜。囚繫者似獄。夫相似既多。則知來處必多。今此亦由順序而談。故偏取從畜來者。餘并意中該之耳。分三。一躡前警起。夫此一科。頗似前趣。餘文再四研之。當是警起人趣之文也。良以。獄後諸趣。皆以復次發端。今談畜畢。而以復次起之。至下列人。科頭別無復次之語。意可知也。且夫地獄苦盡。鬼趣習終。而畜又債畢。今起為人。將何為潤生之由乎。故此文中徵剩索命二意。乃諸畜所以潤生而為人也。然則斯段經文。非畜起為人之端乎。而科言警起者。用表佛意欲人警悟。於諸畜生。存心而不可過其力。止殺而不可賤其命也。分二。一負債反復徵償。又分為三。一明本償先債。

復次阿難。從是畜生。酬償先債。

鬼之為畜。元以酬債。為潤生之端。故前趣起結。皆有酬債之言。既云酬債。債滿即住。則兩無干矣。


△二因越分反徵。

若彼酧者。分越所酧。此等眾生。還復為人。反徵其剩。

分越者。所償過於本債也。徵剩者。索遠所過之數也。即乘此因緣。還復為人矣。問酧滿壽終。或轉別生。則可無越。若酧滿而彼自不死不轉。則凡心何以知其當止乎。答喂養不到非禮。苦役鞭䇿過度。則必分越於此。切宜存心。至於死轉。必有冥主之者。不足慮也。


△三隨勝劣償直。分為二。一有力人償。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則於人中。不捨人身。酧還彼力。

有力。謂有保持人身之力也。兼有福德者。則不但不失人身。且為富貴之人也。有力而遇反徵。必遭彼之負奪。福德而遇反徵。但惟濫叨過償之類而已。


△二無力畜償。

若無福者。還為畜生。償彼餘直。

無福當是無力。若有力而但無福。仍以人償。已現上科。還為畜生者。是人轉為畜也。償彼餘直者。酧還彼畜生餘剩之債也。負債反覆徵償已竟。


△二負命吞殺不已。又分三。一先明剩債易償。

阿難當知。若用錢物。或役其力。償足自停。

此科乃是說反償餘直者元所欠也。若用錢物。如䭾脚售錢之類。或役其力。如自供使用之類。蓋言於此二端分越所酧。則止欠彼之錢力。而不欠彼命。或以人償。或變畜償。償足自停。言無難也。


△二正明負命難解。

如於中間。殺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輕微塵劫。相食相誅。猶如轉輪。互為高下。無有休息。

此科方言。若不但過用錢力。而又於中殺命食肉。則生生相讐相殺無了期也。高下即強弱也。強則能食能誅。弱則被食被誅。互換強弱。遞相食誅也。


△三惟許法佛能止。

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寢。

奢摩他是法。乃返妄契真之正定。明自力得道也。佛出世。則與之釋冤。明他力解救也。惟二事方得停止。若除此二事之外。必不能止。甚言當警戒之不宜恣殺食也。躡前警起科已竟。


△二正列人類。亦分為十。一頑類。

汝今應知。彼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頑類。

頑謂惡而且愚。不可化為一毫之善者也。則師謂梟以附塊相食故。餘習頑嚚不義是也。言參合者。雜廁於其中也。蓋人之每類。亦有勝劣。十畜但以類習相似者。參雜於中。非彼頑之一類皆梟所化也。且如頑嚚。亦有富貴等者。必非梟化。以彼初自三塗而出必尠福力。是知十類參合皆取近貧賤者是也。


△二異類。

彼咎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異類。

則師謂咎徵本於妖婬餘習復為妖異者是也。然即旱時所生頂上口眼等小兒及一切身根返常怪異者。皆是也。魃鬼無形。此已人形。出必兆灾。仍咎徵之餘孽也。


△三庸類。

彼狐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庸類。

庸者鄙也。則師所謂庸鄙無識。是也。惑人之報。理必感愚。今此類原因誑惑之習。墮為妖惑之狐。初得為人。豈不庸鄙無識哉。


△四狠類。

彼毒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狠類。

害物無慈曰狠。此類易知。


△五微類。

彼蛔倫者。酧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微類。

則師謂蛔以衰氣附物故衰微不齒。是也。如鄙賤寒苦百事不利者。是也。


△六柔類。

彼食倫者。酧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柔類。

則師所謂食倫出於餓噉。故柔怯不勇也。


△七勞類。

彼服倫者。酧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勞類。

則師謂勞役不息者。是也。然既云酧足。非復酬債。秪為自勞耳。又觀此服參勞類。足知前取牛馬服乘之義居多也。


△八文類。

彼應倫者。酧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文類。

參文類者。通字義解陰陽流落不偶人也。


△九明類。

彼休徵者。酧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明類。

由乘明呪之力故。附世智辯聰之類。效人小用。無大智焉。


△十達類。

彼諸循倫。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達類。

達者。諳練世故。曉解人情者也。循畜久久依人。故為人附於斯類。則師云。是等皆非正報。乃餘習所偶。故云參合。後三皆便巧雜伎世智辯聰者。非賢達文明之事也。正列人類已竟。


△總結可憐。

阿難。是等皆以宿債畢酧。復形人道。皆無始來業計顛倒相生相殺。不遇如來。不聞正法。於塵勞中法爾輪轉。此輩名為可憐愍者。

宿債畢酬者。齊為畜時。償債已滿。少有不滿。不得為人。足知十類復形多取徵剩一分。非論全趣。故此等凶多吉少。苦多樂少。是以動佛哀愍耳。業計顛倒者。不忘債與命也。為徵債而相生。為索命而相殺。皆非好緣聚。會遇如來方與解釋。修正法方得解脫。不逢此二。則生殺無休。所以可憐憫也。觀此結處。與前警起全合。足知彼科乃人趣正文也。人趣已竟。


△五諸仙趣。前三途順序而談。不出十習為業種。人趣雖善。以躡諸畜酬足復形。是以偏取一類初得人身下劣眾生。故皆猶帶十習餘氣。今惟從此仙趣以上。方與十習無干矣。夫僊道。起於眾生厭懼無常。想身常住。妄設多途。無非志於長生不死。不知此身乃真心中顛倒錯認。與依草附木者。勝劣雖殊。而尅論顛倒。一等無異。今因怖死。而又妄修長生。是錯之又錯。展轉支離。迷不知返。可勝惜哉。然西竺上古外道宗。摩醯首羅天為主。及佛出世。號一切智人。隨機權立。尚列人乘。豈無僊道。亦聞觀音為仙乘教主也。顧此方大乘機純。小乘猶不傳習。豈務雜乘。故藏教未聞其至也。此方仙道。與儒同源。而老莊皆儒之太上清淨者也。學仙者附會之。及詳味於張馬丘劉等方術。皆略祖老氏。而盛宗太極。乾坤坎離之說。淵源於易。然亦志在於長生不死而已。分三。一躡前標後。

阿難。復有從人。不依正覺。修三摩地。別修妄念。存想固形。遊於山林人不及處。有十種僊。

從人者。但從人身修。即人身證。非局前十類之人。正覺即本覺真心。三摩地即首楞正定。不如是正覺正修。而邪悟五蘊身中有性命可修養之。使長不死。所謂存想固形十類修法不同。而存想固形。乃總妄念也。山林人不及處。即名山洞府神仙隱跡之鄉。經中謂七金山中有一山。乃神仙所居。道家謂崑崙倒景。應即此山。非須彌也。夫人既不及。純是仙居。即同分總報。長水謂無別總報非是。


△二正列諸仙。此但約其固形之術不同而分之也。未及論其持戒積德之事。至下練心處明之。分十。一地行仙。

阿難。彼諸眾生。堅固服餌。而不休息。食道圓成。名地行仙。

前五行字。作平聲讀之。從地至天。皆約步履重輕近遠高下。分勝劣也。應是從劣至勝為序以見。漸至遺世高蹈之意。然此科與下科。分重與輕也。且二俱是藥。而此言餌者。葢炮煉和合為丸作餅之意。於此服食。而得功効。故曰食道圓成。地行仙者。但百體康壯壽年延永。而未得輕飛。止於地上行者也。


△二飛行仙。

堅固草木。而不休息。藥道圓成。名飛行仙。

草木。如紫芝黃精菖蒲松栢之類。然此且作久服。身輕行步如飛。乃至升高越壑之意。以飛空尚在後文故也。此言藥而異前餌者。熟與生之別也。又此對下科近遠之分耳。


△三遊行仙。

堅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圓成。名遊行仙。

堅固金石。如烹煎鉛永煉養丹砂。號九轉大還者是也。化道遊行者。化銷凡骨。而成輕妙之身。瞬息萬里。周行不怠者也。


△四空行仙。

堅固動止。而不休息。氣精圓成。名空行仙。

堅固動止者。如撫摩搬弄。運氣調身。動靜以時。起居必慎者也。氣精圓成者。所謂煉精還氣。煉氣還神。煉神還虗也。空行者。方是羽化飛昇虗空遊行也。然與下科。仍有高下之分。以空非天上故也。


△五天行仙。

堅固津液。而不休息。潤德圓成。名天行仙。

此是吐故納新。如環師所謂鼓天池嚥玉液。是也。能令水升火降而結內丹。故曰潤德圓成。此復超空行。而能至天上。故號天行也。


△六通行仙。

堅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圓成。名通行仙。

此下五行字。方作去聲讀之。功行之謂也。堅固精色名通行者。如環師所謂。服虹飲霧粹氣潛通。是也。予亦曾見仙書。言朝閉目以向東方。而採日精飲之。夜採月華。乃至服五星等。是謂精色。而言通行者。亦以精神流貫。而與造化交通也。


△七道行仙。

堅固呪禁。而不休息。術法圓成。名道行仙。

此專持呪。自成仙道。內教持准提等。亦許成仙道。是也。兼以呪棗書符。以愈瘡病禁毒驅魅。以利羣生等。有濟世道心。故名道行也。


△八照行仙。

堅固思念。而不休息。思憶圓成。名照行仙。

環師所謂。澄凝精思。久而照應。或存想頂門而出神。或繫心臍輪而煉丹。皆思憶圓成也。此文似失次。應以或存二句。釋堅固思念思憶圓成。後以澄凝二句釋照行。方為順序。予又見仙書。初繫心臍下透尾閭升夾脊。乃至達泥洹。方以衝頂出神。皆思憶所為也。


△九精行仙。

堅固交遘。而不休息。感應圓成。名精行仙。

環師謂。內以坎男離女匹配夫妻。是也。所謂嬰兒姹女。即坎離交[這-言+(世/冉)]。而取坎填離。以結仙胎之謂也。至於用女子為鼎器。而採助婬穢。內教固闢為魔論。而仙道亦鄙為下品。此為投人之欲。狂迷者多惑之。正人君子絕口遠之可也。嘗謂道教末流順人之欲。故人易從。內教本來奪人之欲。故人難奉。今夫財色長壽人之大欲也。道者以鉛汞泥水二鍾金丹。投其財色之欲。又以精氣內丹。順其戀生之心。誰不樂從。至於內教。檀度梵行。逆其財色之心。而又令觀身如毒蛇。棄身如涕唾。苟不達其深故。誰不難之。曾不知。存三為生死之根。棄三為解脫之要。茲欲窮其深。故更待後文詳之。


△十絕行仙。

堅固變化。而不休息。覺悟圓成。名絕行仙。

此悟通化理能大幻化。如劉根左慈之類。甚至移山倒水。妙絕一世者。故稱絕行仙也。此中覺悟。如莊子觀化譚子達化之悟。非正覺中真悟。正列諸仙已竟。


△三判同輪迴。

阿難。是等皆於人中煉心。不修正覺。別得生理。壽千萬歲。休止深山或大海島絕於人境。斯亦輪迴。妄想流轉。不修三昧。報盡還來。散入諸趣。

上之十種。乃修門各別。此之煉心。乃操行總同。如持戒積德救濟累功。而言不修正覺者。以不達本心真常萬形自體。又不了死因生妄生死二非顧乃怖死留生。長生為號。豈覺言長僅以勝短說生終以待滅。詎識無生之至理本常之妙體哉。故云不修正覺也。別得生理者。謂於正覺外。別得延生妄理。壽千萬歲者。妄修功滿。妄理相應也。問世無不貪生為樂惡死為苦。今羅漢菩薩動經累劫方成。縱一生得歸淨土者。亦不免於現死。忽聞仙道現世壽千萬歲。志見不定者。多興苟就之心。何以示之。答妙哉問也。誰不為斯言所誤哉。葢彼言現世長生者。亦約多生功滿。至末後一生。方見其現得也。若推彼前身其苦修不得。而死者不知其幾世也。豈人人初修而即現得哉。若但觀其果之現成。而不推其因之久積。則佛惟六年成道。而佛會聞法者。立談之間。證果入位。不可勝數。豈獨神仙現世可成哉。問初修何知必不現得。答初修者前生已成短壽定業因種或數世仙業未圓。則無生成仙骨。故不現得。必宿世仙道染心。生生苦積功力。乃成長壽定業因種。方得生有仙骨自然現求現得矣。是知末後成仙。必不易形。方得長生。縱令尸解。亦是隱形而去。非真死也。吳興謂。其命終轉生。非是休止。下明其不雜人居亦非天上。宛然自為同分耳。斯亦下方是正判輪迴。是知神仙千萬歲滿。但是後死。非真不死。譬如松栢。但是後凋。非真不凋。第以過人之壽。人不見其死而已矣。妄想流轉者。以身中本無性命主宰。而迷執為有生死。俱如夢幻。而妄生愛憎。非妄想而何。不修三昧者。不習住楞嚴定也。報盡受輪者。以仙劣於天。天尚不出輪迴。況於僊乎。夫初修不能現得。得之不出輪迴。何如念佛求生西方。一生即得金身。浩劫永出輪迴。而無緣不信者。痛哉痛哉。問修仙者。妄謂釋教修性不修命。萬劫陰靈難入聖。惑此言者甚多。請此附辯。以覺深迷。答彼所說性命二俱非真。葢指身中神魂為性。身中氣結命根為命。故說單修性者。但得陰魂鬼仙無長生身形。兼修命者。方得輕妙長生之身。而誇形神俱妙。安知佛所說性。是人人本有。真如性海。乃無量天地無量萬物之本體。證此性者。豈惟但能現無量妙身。兼能現無量天地萬物。其所現者。豈惟但能令住百千萬歲。雖塵沙浩劫。亦可令住。且欲收即收。一塵不立。欲現即現。萬法全彰。得大自在。得大受用。方謂真如佛性。斯言信不及者。請細閱前文顯性處。自然悟彼無知而妄謗矣。諸仙趣已竟。


△六諸天趣。天趣與仙趣。逈然不同。世人仙天不分。而學仙者。濫附於天。且謂諸天皆彼祖仙。今略辯之。仙以人身。而戀長生。最怕捨身受身。諸天皆捨前身而受天身。豈其類哉。又仙處海山。如蓬萊崑崙。皆非天上。四王忉利。尚無卜居。況上界乎。況色界乎。是知天趣最為界內尊勝之流。逈非仙與鬼神之類也。分二。一正列諸天。又分為三。一六欲。此乃自須彌腰頂二天。以至空居四天。共有六重。皆有飲食婬欲睡眠。具足三欲。故號欲天。其男女嫁娶妻妾。亦如人間。又二。一分欲重輕。就分六。一四王天。

阿難。諸世間人。不求常住。未能捨諸妻妾恩愛。於邪婬中。心不流逸。澄瑩生明。命終之後。隣於日月。如是一類。名四天王天。

六欲天福。固總由十善而致。今惟約欲以分者。因名究實也。以此六總名欲天。而婬為上首。故約婬之重輕。以分下上次第。至於十善。乃三界總因。不待言也。不求常住四字。亦三界總因。以不求出世間修本常理。但希世間有盡樂果。諸天皆然。況於仚乎。當知此句又局於此。而義通最後也。己色為婬。非己之色為邪婬。此人妻妾皆具。而但於非己之色。不外流逸。必言心者。言其不但身不敢犯。而心亦無一念也。澄瑩生明者。以欲念有節。意多收斂。皎潔不污心地光明。然須更兼十善精研。方能如是。後皆放此。言命終之後。顯是捨前身而方受天身。非同仙道。問轉生何反勝於長生。答長生如補澣舊衣。終無殊勝。諸天轉生。如脫弊垢而換珍御。勝劣天淵。特愚人扭於戀身鄙習顛倒。謂長生為勝耳。況天身化生研妙。豈同胎生苦穢。誠非彼所夢見也。此天住須彌腰。正齊日月。故隣之也。名四王者。以山腰四面有持國等四王。各據一面而居之矣。


△二忉利天。

於己妻房。婬愛微薄。於淨居時。不得全味。命終之後。超日月明。居人間頂。如是一類。名忉利天。

此人但有一妻。仍於妻之婬愛。減少疎淡。而不頻數濃厚。淨味不全者。間有婬念起時。然亦勝前多矣。超日月明者。前天僅齊。此高一倍故也。在須彌山頂。以非空居故。猶為人間之頂。又首二句勝前。次二句劣後。孤山曰。忉利此云三十三。帝釋統焉。


△三𦦨摩天。

逢欲暫交。去無思憶。於人間世。動少靜多。命終之後。於虗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類。名須𦦨摩天。

此人不逢欲境。婬念必不自起。逢時未交之前。亦自起念。暫交者。但了一時之念。無留戀之情。去即釋然。不復追想。此於淨中。必有全味。漸向定心。故言動少靜多。齊此能感空居朗住也。問空居者。宮殿池樹。皆何所踞。答七寶琉璃大地無異。但欲下時。即虗豁無礙。例如人間大地聖賢天鬼。皆能上下虗豁無礙。當知萬法虗妄。業力使然。故虗實竝現。昧者誠未達也。此天較須彌。更高一倍。故日月不及。而身殿自光。徧周互照。須𦦨摩此云時分。環師謂。以蓮華開合分晝夜。是也。又當知。此人不逢無念勝前天也。逢之暫念劣後天也。


△四兜率天。

一切時靜。有應觸來。未能違戾。命終之後。上昇精微。不接下界諸人天境。乃至劫壞。三灾不及。如是一類。名兜率陀天。

此人比前人。一切時中。自己全無婬念。但應彼婬境迫觸。不能拒絕。準下詳此。必於交時不能無味。精微即內院妙境。精而非麤。微而難見。麤心眾生所不能窺。外院尚不知處。何況餘天。故言不接等也。三灾不及者。即法華所謂。我此土不毀而眾見燒盡之意也。問此論七趣輪轉之事。似與外天相應。何乃單舉內院而反遺外天。以致餘天不倫。嘗聞三菩薩修兜率內院尚未全昇。當必別有修門。豈此少欲即能昇耶。答按後文。諸天中聖凡備悉。如五那含等。是也。豈此處肯不言內院耶。但疑梵本。或先言外天。而後兼內院。譯者於過省文。而分析欠詳。以致宛似全遺外院。而實不全遺。今私意推度。首三句似正外天之因。而缺其果。命終下似正內院之果。而缺其因。因果互影略耳。不知是否。不然此天何幸以少欲劣功。而遽獲超三禪之勝報哉。或者曰。佛自省文。以勝該劣。而外天但令人意得之亦通。


△五變化天。

我無欲心。應汝行事。於橫陳時。味如嚼蠟。命終之後。生越化地。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

此人無念應境。皆同前人。但交時無味。勝前人耳。橫陳者。即現前淫境迫拶。力不自由也。彼則畢竟無心。故全無味如嚼蠟。然越化者。能超越下天。能變化樂具。樂其自所變化故。名樂變化。此以心拘自化。因果俱劣後天。


△六他化天。

無世間心。同世行事。於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終之後。徧能超出化無化境。如是一類。名他化自在天。

無世間心者。心希上界。不樂世間。但隨世間。權同妻室。至於交時。不但無味。而且神遊外境。了不干涉也。溫陵曰。化即第五天。無化即下天也。諸欲樂境。不勞自化。皆由他化而自在受用。名他化自在。

○是因之心超勝前心拘果之他化勝前自化。分欲重輕已竟。


△二判屬欲界。

阿難。如是六天。形雖出動。心迹尚交。自此以還。名為欲界。

動字單約欲躁動為言。世人於此。無節制者。其動最亂。莫可覊勒。若瀑流若逸火若奔馬。無可為喻。昏狂累墜。常溺三途故。此六欲諸天。以漸節制。而向於靜。故曰出動。葢初天且止外動。二天內動亦減。三天遇境方動。四天境迫不違。五天交中無味。六天形合心超。皆是以漸出離欲中亂動。心迹尚交者。謂前四天。尚兼心交。以有味故。後二天但是迹交。以無味故也。自此以還者。齊此天以下。直至阿鼻。皆欲界攝也。以三欲事同男女相具也。岳師引天台言。十善外前三天各兼功行。後三天各兼禪定。不但只輕婬欲。希生天者。不可不知。其引俱舍六天受欲重輕。乃果中事。非今經修因之旨也(俱舍頌云。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婬。彼解異予所聞。曾聞教中有偈云。四王忉利同一道。燄摩執手兜率笑。化樂相視他暫視。此是六天真快樂。一道應即交抱而分形交勾抱。亦可且統紀。謂形交無液。非同人間也)夫婬欲乃墜縛根本。六欲以輕而漸升。四禪以絕而高舉。是則不捨欲心。上界猶不可希。況望出三界修三摩地耶。此所以阿難必緣是而起教也(緣縛習重卒不能斷者。亦須慚厭發願。或往生求畢竟離。慎勿附會華嚴等上聖境界。以自欺自陷於魔說也)此間別有欲界魔天。欲境威權皆出諸天之上。此經攝於第六。故不別說。六欲已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八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九

京都西湖沙門 交光真鑑述


△二四禪。溫陵曰。自此而上。明十八天。雖離欲染。尚有色質故。通名色界。又通名梵世。為已離欲染也。通號四禪。為已離散動也。欲天但十善感生。此天兼禪定感生。然特有漏禪觀六事行耳。六行者。厭欲界是苦是麤是障。欣色界是淨是妙是離。此則凡夫伏惑。超欲界道也。

○前天亦間有禪定。而此界方名禪者。以前結云。形雖出動。心迹尚交。足知自此以上絕無女人。心迹俱離。無所交接。兼無食眠。三欲俱忘。稍涉饑倦即入禪定。出定則飽滿精明。是但以禪悅為食為息。稍離麤重身心矣。略分四重。各有本定。故云四禪。詳分十八重。但疑亦有同處而區分勝劣為類者。未必十八。皆以上下為次也。至文再詳。分二。一正分四禪。就分四。一初禪三天。此三天雖入禪侶。而戒德偏勝。雖顯戒偏勝。而後二天略顯定慧。至文自見。又二。一示三天別相。又三。一梵眾天。

阿難。世間一切所修心人。不假禪那。無有智慧。但能執身。不行婬欲。若行若坐。想念俱無。愛染不生。無留欲界。是人應念身為梵侶。如是一類。名梵眾天。

首言世間。顯非出世。而亦言修心者。以凡迷冥修。誰不自謂真正修心。魔鬼尚謂得無上道。何況禪天。然諸經皆謂。禪天靜慮等持。靜即是定。深於六欲。慮即是慧。揀於四空。故權教之佛。寄此而成。今言不假禪那。無正智慧者。顯彼惟有漏靜慮伏欲六行而已。非無漏真三摩地妙圓通矣。此義亦應通後。向下方是本天別文。此天且獨顯戒德。而未彰定慧。先言執身者。表異六欲。縱強忘情。不免身犯。此身全遠。梵行方成。若行下。表非不攝心。身心俱潔故。下無卜居。而上界同侶矣。眾即梵世之庶民也。


△二梵輔天。

欲習既除。離欲心現。於諸律儀愛樂隨順。是人應時能行梵德。如是一類。名梵輔天。

環師言。此天戒與定共。首二句表上天。但初離欲。清淨心相未至顯現。此則離欲清淨心相顯發著明。前天如病初愈未至康壯。此天如已康強光澤。諸律即梵行戒品。愛樂則悅豫。隨順則輕安。即與定共之相也。行梵德者。不但清淨身心。亦且弘揚德化。亦以內心外儀無間故。生天既輔化。即天臣矣。


△三大梵天。

身心妙圓。威儀不缺。清淨禁戒。加以明悟。是人應時能統梵眾。為大梵王。如是一類。名大梵天。

此天乃顯戒與慧俱。初天執身。次天心現。此天雙攝。故言妙圓。又初天由執身而攝心。次天由心現而行德。此之身心。得一如無二之妙。滿足分量之圓。威儀不缺者。行住坐臥皆妙圓也。次二句。正戒與慧俱之相。明悟亦即六行之智等增明而已。前天之德。能輔王化臣道也。此天之德。能統梵眾。猶體仁足以長人君道也。亦慧愈前天故勝耳。示三天別相已竟。


△二結苦離漏止。

阿難。此三勝流。一切苦惱所不能逼。雖非正修真三摩地。清淨心中。諸漏不動。名為初禪。

溫陵曰。已離欲界八苦。故曰苦惱不逼。已離散動欲心。故曰諸漏不動。俱舍論云。此名離生喜樂地。謂離欲界雜惡趣生得清淨樂也。孤山曰。禪有四類。一有漏禪。即今四禪也。二無漏禪。謂九想八背等。三亦有漏亦無漏禪。謂六妙通明等。四非有漏非無漏禪。即今經首楞嚴王中道理定。今云雖非正修真三摩地。此以第一簡非第四耳。

○自此以上。皆稱勝流。表勝欲界諸趣。此三天頗疑。恐非竪分。夫天民天臣天王。各居一層。何成一統。且臣民尚許眾多。而天王何至滿天。獨居一層。彼此皆王。何所使令。但恐如四王臣。於忉利上下居之。然忉利別有臣民同居。却非全取於四王。或者大梵天子諒亦非多。彼之一天。廣列王居。惟以同其眷屬。而下之臣民供役者。暫升寄居。無事退居本天。若是則仍是上下竪分。然未有的據。尚俟參考。初禪三天已竟。


△二二禪三天。前天定力尚假戒扶。此則不假戒扶。而自不動定勝發光。以光之勝劣為次。吳興曰。地持論。目第二禪。名喜俱禪。此定生時。與喜俱發。分二。一示三天別相。就分三。一少光天。

阿難。其次梵天。統攝梵人。圓滿梵行。澄心不動。寂湛生光。如是一類。名少光天。

統攝二句。元似大梵所為。故此天疑從彼天中修來。葢躡前行。而但加圓滿。則升此天。環師亦謂。躡大梵之行升進者。是也。澄心下。方是此天勝處。澄湛生光。如水澄成暎而靜極。發照用也。問此與菩薩寂照何殊。答人法二執毫髮未動。但以離欲得定。定深生照而已。此其別也。下皆放此。


△二無量光天。

光光相然。照耀無盡。暎十方界。徧成琉璃。如是一類。名無量光天。

溫陵曰。定力轉明。妙光迭發。境隨光發。徧成琉璃。真際曰。暎十方界者。約其定光隨所受用東西南北等言之。非徧十方世界也。

○按此天雖不能暎諸大千。而於本界亦覆小千。當滿一千箇四天下。何無十方界乎。


△三光音天。

吸持圓光。成就教體。發化清淨。應用無盡。如是一類。名光音天。

此以光明。代其言音。以宣彼梵行教化。如世間以文字代其言音。而亦以宣諸教化。與用光明作佛事者同也。發化二句。明其闡揚梵教。其妙無窮也。沇師緣此。遂謂二禪以上俱無語言。恐未必然。如世紙墨文字。雖代言教。豈盡廢其言語哉。示三天別相已竟。


△二結憂離漏伏。

阿難。此三勝流。一切憂懸所不能逼。雖非正修真三摩地。清淨心中。麤漏已伏。名為二禪。

懸不安也。前天言苦惱乃麤重。切於身心。此憂懸輕細。但涉於心念而已。今亦不逼喜樂可知。溫陵曰。二禪離憂得極喜樂。故云憂懸不逼。初禪方得漏心不動。而未能伏。此天已伏麤漏。俱舍云。此名定生喜樂地。謂有定水潤業。憂懸不逼也。吳興曰。懸或作愁字之誤也。二禪三天已竟。


△三三禪三天。吳興曰。地持論。目第三禪。為樂俱禪。此定功德與徧身樂俱發故。前二禪雖有樂支。為喜支所障。今滅喜純樂。故得其名。分二。一示三天別相。分三。一少淨天。

阿難。如是天人。圓光成音。披音露妙。發成精行。通寂滅樂。如是一類。名少淨天。

溫陵曰。由上圓光教體。披露妙理。發成精行。離前喜動。而生淨樂。恬泊寂靜。名寂滅樂。能通而已。尚未能成。以猶劣故。名少淨也。

○精行亦與披露妙理相應之淨行也。寂滅樂。亦定深心安所發。不可濫於本性寂體。葢名同而體異耳。下文云久必壞生。其意葢可見矣。


△二無量淨天。

淨空現前。引發無際。身心輕安。成寂滅樂。如是一類。名無量淨天。

首句言前但得淨。此更發空。漸以虗豁。至無邊際。前通寂滅。但樂內心。此加身心。內外安樂。積中發外廓然廣大。故稱無量淨也。


△三徧淨天。

世界身心。一切圓淨。淨德成就。勝託現前。歸寂滅樂。如是一類。名徧淨天。

前但身心。此加世界。通成虗寂。故曰圓淨。此但定力所使。所謂境隨定變而已。非唯心觀力所使也。淨德二句。躡上而言。既世界身心圓淨。豈非淨德成就。勝託二句。將謂真實安身立命清淨極樂之家鄉矣。前雖發外。仍是身心虗曠之境。未融世界。今竝融之。故稱徧淨。示三天別相已竟。


△二結安隱喜具。

阿難。此三勝流。具大隨順。身心安隱。得無量樂。雖非正得真三摩地。安隱心中。歡喜畢具。名為三禪。

具大隨順者。異初禪隨順律儀非大隨順。此隨順淨樂至無量周徧。故具大隨順。安隱即自在受用也。無量樂。即樂之至極。故界內以三禪為極樂處也。此地名離喜妙樂。而仍言歡喜畢具者。以有安隱心中四字揀之故也。良以。喜是動心所發。樂是靜心所融。若在飛動。心縱說樂。而仍是喜支。若在安隱。心縱說喜。而仍是樂支。岳師謂。名同體異。是矣。又言不以辭害義者。不達已有安隱心中為揀別也。三禪三天已竟。


△四四禪九天。溫陵曰。自此而下。明四禪凡有九天。然四禪報境。但有三天。第四無想。乃第三廣果別開。是外道報境。此四之上。有五不還天。乃聖賢別修靜慮。與凡夫不同。分二。一四勝流天。因佛總結此四勝流。故作是科。不揀第四外道。以同是捨俱禪耳。故佛同判。又當知。四禪取捨。不出三受。前天捨苦受。而住樂受。此天二受雙捨。而住捨受耳。又二。一示四天別相。又為三。一示前二天。前三天雖為一聚。而第三與無想分岐。故此兩兩為科也二。一福生天。

阿難。復次天人。不逼身心。苦因已盡。樂非常住。久必壞生。苦樂二心俱時頓捨。麤重相滅。淨福性生。如是一類。名福生天。

不逼二句。結前二禪。明苦已離。葢初禪苦惱離。二禪憂懸盡。皆不逼也。欲是苦因。諸欲杜絕。故苦因盡。樂非二句。結後一天。明樂亦不當受之意則可了。苦樂下乃躡此樂之有壞。故起雙捨之心。正是本天功行。葢既已離苦。亦不受樂。樂既不受。壞亦不生。麤重相滅者。苦壞雙超也。淨福性生者。有樂不受福自積漸生也。命名可知。


△二福愛天。

捨心圓融。勝解清淨。福無遮中。得妙隨順。窮未來際。如是一類。名福愛天。

前天初專於捨。未免偏空。此既純熟。漸不礙有。故曰圓融。勝解清淨者。解此清淨。比前最勝。前以離欲離苦為清淨。此則苦樂雙離。復不礙有故也。葢空即捨定。有即福德。遮限也。妙隨順者大自在也。葢大福者。有所願求。無有遮限。得大自在也。窮未來際者。如岳師所謂。福資二路非止當天。是也。更望上二天中。受報無窮之意。非真常住之謂也。名福愛者。言此天福德。於有為界中。亦可愛樂也。又此天所積福德。別有愛求。即希上二岐路也。


△二判二岐路。

阿難。從是天中。有二岐路。

是天即福愛天。從是天而入岐路者。心念行業各別也。下科自見其意。溫陵曰。一直往道趣廣果。一迂僻道。趣無想。

○又嘗因此詳味之。語上升。則循序者多。頓趣者少。如世升官類也。語下墜。則直墮者多。循序者少。如世謫官類也。今經所明。似皆從下一天修之升上一天。皆單約循序之意。便於演說而已。餘可以意得之。


△三示後二天。即二岐路。就分二。一廣果天。

若於先心。無量淨光。福德圓明。修證而住。如是一類。名廣果天。

先心即福愛天中妙隨順心。能令所求如意。然此心以定福相圓融為體。今無量淨光。即捨俱禪定深而發光也。於此光中。滋令福德增盛圓明。剋取修證。資中曰。以四無量心。薰禪福德。離下地染。廣果所感。名廣果天也。


△二無想天。

若於先心。雙厭苦樂。精研捨心。相續不斷。圓窮捨道。身心俱滅。心慮[厂@火]凝。經五百劫。是人既以生滅為因。不能發明不生滅性。初半劫滅。後半劫生。如是一類。名無想天。

先心同前。但廣果天。令福德增盛。此天乃令捨定增盛正因。妄謂依此可得涅槃。此兩天分岐之故也。首二句躡前心也。精研下三句。加功修因也。精研者。深搜細絕也。相續者。勤勇無間也。圓窮者。必求究竟也。身心三句。定成剋果也。言在定中。渾成晦昧。冥然一空。雖只言身心。必兼滅界。正彼妄取為涅槃果也。經五百劫大劫也。自初生以至壽終。得此長時而已。是人下四句。出其無常之故。正由向二種根本錯亂修習耳。初句明其錯依六識生死根本。為本修因。強令[厂@火]凝。次句明其反迷識精明元圓湛不生滅性。而全不知用故也。末二句明始終皆墮無常。初半劫滅者。初生習定半劫始滅想也。後半劫生者。報盡定銷半劫復生想也。問身界俱空。何異四空。答出定則有。故不同也。然亦但有身界。非竝起於雜想耳。四天別相已竟。


△二結不動純熟。

阿難。此四勝流。一切世間諸苦樂境。所不能動。雖非無為真不動地。有所得心功用純熟。名為四禪。

同修雙捨故。二境莫動。溫陵曰。四禪不為三灾所動。名不動地。然彼器非真常。情俱生滅。雖非無為真境。而有為功用。至此已純熟矣。

○問不為三灾所動。何言器非真常。答他經明。此天。天人生時。宮殿園林隨之而生。死時隨之而滅。但無總壞相耳。又通論四禪。初禪共戒。戒德增上。二禪喜俱。光明增上。三禪樂俱。淨樂增上。四禪捨俱。而於中前三天福德增上。後一天捨定增上。此其別也。四勝流天已竟。


△二五那含天。溫陵曰。第三果人。斷欲界九品修惑盡。即生此天。不復欲界受生。資中曰。俱舍云。雜修靜慮有五品不同。故生五淨居天。雜修者。以有漏無漏間雜而修也。靜慮者。定慧均等之謂也。五品者。下中上上勝上極也。

○五品五天。既皆從劣向勝。則五天按品分之。似亦無差。又既有勝劣。豈不約斷惑之淺深而分居之。若是則前四天。似以次而斷本界四地之惑。第五天既名色究竟。似斷上無色界四地之惑。比量判之。以俟參考。既非決定。縱有小差非過也。分三。一標聖果寄居。

阿難。此中復有五不還天。於下界中。九品習氣。俱時滅盡。苦樂雙忘。下無卜居。故於捨心眾同分中。安立居處。

溫陵曰。不復欲界受生。故曰不還。亦名五淨居。謂離欲淨身所居也。習氣思惑也。與現行皆滅。故曰俱盡。

○齊此以上。是表聖人斷惑之事。明其有異四禪也。葢凡夫伏惑。而不能斷。此聖凡之分。下界即欲界也。習氣即思惑種子。思惑謂貪嗔癡慢。是任運而起。輕細之惑。非同分別中麤惑也。分八十一品斷之。葢於三界九地。地各九品。今此九品。乃欲界五趣雜居地之九品。於上中下。復各分三。天上人間。經於七生。往返斷之。而言俱時滅盡。約最後一剎那斷盡證三果也。齊此以下。乃是表五天寄居此地之由。明其有同四禪處也。伏問云何故上下懸絕偏居此地。答云由彼欲界惑盡。麤苦已除。三禪淨樂又復不受。其所入定。復是苦樂雙忘捨俱。禪耳。夫苦忘則五趣雜居地無卜居處。樂忘則三禪三地無卜居處。以非其同分也。然既捨俱禪定。與此捨念清淨地。獨為同分。所以獨於此地卜安處也。住此以斷七十二品最細貪痴慢。希成阿羅漢矣。


△二示五天別相。就分五。一無煩天。

阿難。苦樂兩滅。鬬心不交。如是一類。名無煩天。

按五品。此天似在下品。亦似應斷離生喜樂地中九品思惑也。鬬心即欣厭二心。葢苦樂未忘時。則厭苦欣樂。交戰胸中。故曰鬬心。今已兩忘。故曰不交。盛熱曰煩。亦狀其內心鬱陶熱中之象。有鬬心者。所不能免。此方不交。初得清涼。故名無煩。


△二無熱天。

機括獨行。研交無地。如是一類。名無熱天。

此天似當中品似應斷除定生喜樂地九品思惑也。機即弩牙狀念之放也。括即囊括狀念之收也。放收亦起止也。獨行言其惟一捨念。或放起或收止。更無餘念雜於其間。到此全不見欣厭研交之地。意表前此雖不研交猶見交地耳。微煩曰熱。并熱亦無者。捨念清淨。既加勝則意地清涼了無熱惱矣。


△三善見天。

十方世界。妙見圓澄。更無塵象一切沉垢。如是一類。名善見天。

此天似當上品。似應斷除離喜妙樂地九品思惑也。十方世界。即一大千之量也。妙見即天眼也。既與四禪同分。天眼亦應同四禪見大千總相。圓即滿大千也。澄清徹也。塵象約境言。明其更無障隔之境也。沉垢約心言。明其更無留滯之念也。若作思惑。而復言一切。豈思惑至此天而即盡耶。名善見者。表此天定體澄清善於鑑照矣。


△四善現天。

精見現前。陶鑄無礙。如是一類。名善現天。

此天似當上勝品。似應斷除捨念清淨地九品思惑也。前天定體圓。而定用未勝。此天體用兼勝。故首躡前天之妙體。次句發此天之勝用。陶鑄無礙者。亦同摩醯首羅隨心造化一切萬物。如陶之燒瓦鑄之鎔金。得其自在。問聖人豈亦同魔所為。答既與同分。亦當同具此能而已。豈竝同其貪權妄宰耶。名善現者。表具變現之用耳。


△五色究竟天。

究竟羣幾。窮色性性。入無邊際。如是一類。名色究竟天。

此天似當上極品。似應斷四空四地中三十六品思惑。問憑何度量。此偏多斷。答既名色究竟。便以盡色為義。而四空皆究竟離色。故知然也。況準前皆重惑獨斷。輕惑共斷。今度末後最輕一天可共斷也。吳興曰。究竟研窮之謂也。幾者動之微也。研窮多念。至於一念。故曰究竟。羣幾。以雜修五品。初用多念無漏薰多念有漏。乃至最後用一念無漏薰一念有漏。名上極品。故俱舍云。成由一念雜。是也。問此豈不與子所說前少後多相違耶。答此約能斷之智。前繁後簡。我約所斷之惑。前重後輕。如多念有漏。豈非重惑。故一天惟斷九品。後乃漸少。豈不末後最輕。況輕惑復分多品。所以一天可獨斷之也。窮色性性者。即岳師所謂。心既薰多至少。色亦窮麤至微。是也。言性性者。以凡外謂極微為色性。猶言微而復微也。入無邊際者。入四空邊際也。色究竟者。色至此而淨盡無餘也。示五天別相已竟。


△三結四天不見。

阿難。此不還天。彼諸四禪四位天王。獨有欽聞。不能知見。如今世間曠野深山聖道場地。皆阿羅漢所住持故。世間麤人。所不能見。

唯識謂。二禪以上。不分王臣。此言四王者。或推尊上首。略似於王。餘亦不必如下界之臣。故亦可言有王無臣也。有聞無知見者。斷惑與伏惑。無漏與有漏。聖人與凡夫。麤細懸殊。故但仰嘉名。不知其受用。不見其依正也。如今下。取例人間也。聖道場地。如天台竹林等。是也。雖言羅漢。亦兼菩薩。如五臺蛾眉。亦但欽聞不知見也。因此疑。五天似但居廣果。方如聖寄人間。欽聞不見。若上下懸絕。何必云此。況佛初只言此中。而未言此上。猶可見也。正分四禪已竟。


△二結屬色界。

阿難。是十八天。獨行無交。未盡形累。自此已還。名為色界。

孤山曰。獨行無交。俱無情欲故。未盡形累。尚有色質故。

○又上句明所離。下句明所住。自此以還者。自色究竟天以下直至梵眾同一色界矣四禪已竟。


△三四空。溫陵曰。自此而上。明無色界四天也。無色者。無業果色。有定果色。依正皆然。乃滅身歸無。捨厭天人雜處。其類不一。皆無色蘊也。四天皆依偏空修進。初厭色依空。二厭空依識。三色空識三都滅而依識性。四依識性。以滅窮研。而不得真滅。是皆有為增上善果。未出輪迴。不成聖道者也。

○此中盡色趣空凡夫是其正居。定性聲聞寄居。而異計外道雜處也。分五科。


△一標岐除聖。

復次阿難。從是有頂色邊際中。其間復有二種岐路。若於捨心。發明智慧。慧光圓通。便出塵界。成阿羅漢。入菩薩乘。如是一類。名為回心大阿羅漢。

溫陵曰。色竟天居有色頂。與無色隣。名色邊際。四禪皆依捨念修定。此言捨心。指有頂因心也。吳興曰。色究竟天。第三果人。根有利鈍。故分二路。其利根者。發無漏智。斷盡修惑。即出三界。其鈍根者。復由定心。欣上厭下。生無色界。

○智慧即人空智。思惑盡而空智滿。名慧光圓通。成阿羅漢。即出三界。入菩薩乘。則復離單空。下結回心有二意。一約回心羅漢。則回其欣上厭下之心。而頓出三界。二約回心菩薩。則回其捨大取小之心。而速入大乘。然此之一類。元是不定性人。而又根利者也。反顯定性。而又鈍根者。方入四空耳。此亦順序而談。故就便直約色究竟人。說其入四空天。其實凡夫廣果外道無想俱與空隣。俱可上入四天。請觀後出墜聖凡。其意可見。


△二正列四天。分四。一空無邊處天。

若在捨心。捨厭成就。覺身為礙。銷礙入空。如是一類。名為空處。

首二句躡前天。次二句明本天。溫陵曰。厭己形礙。堅修空觀。滅身歸無。即厭色依空者也。名空處定。故報生空處也。長水曰。捨心有二。一者若於有頂。用無漏道。斷惑入空。即樂定那含也。二者若於廣果。用有漏道。伏惑入空。即凡夫外道也。


△二識無邊處天。

諸礙既銷。無礙無滅。其中惟留阿賴耶識全於末那半分微細。如是一類。名為識處。

首句躡前天果相。次句以下即本天功行果相。溫陵曰。諸礙既銷而無。則不依於色。無礙之無亦滅。則不依於空。惟留阿賴末那。即厭空依識者也。名識處定。故報生識處。賴耶第八識。末那第七識也。而末那所緣色空識三。此位厭色空而依識。則色空麤緣已無故。惟全半分微細也。

○問按惟識。末那不緣外境。但內執八識見分為我。環師何謂亦緣色空。答七緣色空。固無此理。但既內執賴耶為我。亦任運外執色為他。所以色空若在。全分末那俱在。今色空既盡。故惟半分末那入微細也。問末那賴耶。羅漢未了。凡外那含。何以知之。答此自如來明眼了見。與之作名。非許彼知也。在彼固自以為離色空即性真也。迷同無想。法華云。眾生住於諸地。惟有如來如實知之。是也。


△三無所有處天。

空色既亡。識心都滅。十方寂然。逈無攸往。如是一類。名無所有處。

首句躡前天果。次句下本天因果。識心即前末那賴耶。而言都滅者。憑深定力。二識現行俱伏不行。例如無想伏六現耳。彼伏五百劫。此伏六萬劫。問現行何狀。滅之何如。答七緣第八。能所歷然。名為現行。即是前天更進深定。能所緣息。暫名都滅。即是此天。故知此滅。非如羅漢種現俱斷之謂也。寂無攸往者。滅識定中。所證境界。廓然冥然。不復能前進矣。此外道昧為冥諦之處也。末句命名謂色空識三者。皆無所有也。


△四非非想處天。

識性不動。以滅窮研。於無盡中。發宣盡性。如存不存。若盡非盡。如是一類。名為非想非非想處。

環師見此言識性不動。故說前天。方亡識心。未亡識性。不審心性何分至此。又釋識性為幽本。亦不審何為幽本。若以識心為現行。識性為種子。則似理通。而種子眠伏藏識。誠為幽本不動者。以凡外未秉佛斷種法門。那含未盡思惑故。皆覺其堅確。不可動搖。以滅窮研者。強憑滅定之力。窮之欲盡。研之欲透也。下二句。判決其卒不可盡。有二意。若約賴耶本體。即是藏性。則凡聖皆無可盡之理。若約種子。則凡外既無斷法。終不可盡。那含復是鈍根。亦非盡時。而於此天。初心皆強以發宣欲盡其性。不可得也。以上皆是生此天之因。即所用功力也。次下二句。方是住此天之果。葢於二識。如殘燈然半滅半明而已。良以。滅定所逼故。如存不存。似燈半滅也。種體莫動故。若盡非盡。似燈半明也。末後。環師。承如存不存。以結非想。承若盡非盡。以結非非想。得其語脉矣。葢非想即非有想。非非想即非無想耳。正列四天已竟。


△三聖凡出墜。

此等窮空。不盡空理。從不還天。聖道窮者。如是一類。名不迴心鈍阿羅漢。若從無想諸外道天。窮空不歸。迷漏無聞。便入輪轉。

此科專明住無想者八萬劫滿。聖類即出三界。凡類即墜輪回。各有終相而已。舊註全不達此。撥羅漢。仍作那含。說後半。但遮無想。了無關要。無謂之甚也。請詳今解。首二句。通判無色。渾包聖凡。此即無想等。即前三窮空者。初天窮色令銷。二天窮空令無。三天窮識令滅。四天窮性令盡。葢前二窮境。後二窮心。欲令心境俱空。故總謂窮空。不盡空理者。凡外未了人空之理。小聖不達法空之理。何況圓頓之旨。心境本空。豈待銷滅。故總斷其不了耳。向下方分言聖凡出墜不同。言彼住非想者。若元從五天修習聖道而來。此之一類。八萬劫滿。思惑斷盡。即出三界。成阿羅漢。而言不回心者。亦有二意。若追過去。乃責其不於色頂早回欣厭之心速成羅漢。若按未來。乃明其必且不回趣空之心向菩薩乘。以彼是定性聲聞。非前不定性矣。又言其鈍者。以彼備歷四天。比前利根者。多修二十萬劫故也。問前於色頂。已判思惑斷盡。不審斯人在四空中何所修斷。答前約利根。鈍豈能同。鈍根在五天時。前四斷惑。同於利根。至第五天。不回欣厭之心。但加功銷礙。求生四空。後半之惑。期於彼天斷之。則四空四地。應於每地各斷九品。故至非想劫滿方盡也。準此則上極一品。當連色頂。通該五天。比度應然。再俟參考。此明聖出已竟。向下方明凡墜。言彼住非想者。若元從無想廣果諸天。但惟修習有漏禪定。窮空而來者。則八萬劫滿。無所歸托。即當下墜入輪迴矣。問後經謂。無想妄執涅槃。而臨終謗佛墮獄。今何許至非想。答岳師正因此惑。而謂不來。不知後經所云。但時間或有之。而根性萬殊。豈箇箇皆然耶。問佛云諸外道天。何知亦該廣果。答尋常對佛。天乘為內教。則無想獨為外道。今對佛。小乘為內教。故竝呼諸天皆外道也。云不歸者。言其一味窮空。更不回心歸順聖乘。至此力竭途窮。無所歸托。只得下墜。又言迷漏無聞者。出其由過。以警後人也。言彼特因迷有漏因。作無為解。闕於多聞。但勤小行之過。所以至此無歸而直墮也。由是而知。上言不回心鈍羅漢者。亦出過以示警也。言彼特因不早回心。以致遲鈍。經久方成。此意詳味之。


△四通分凡聖。

阿難。是諸天上。各各天人。則是凡夫業果酬答。答盡入輪。彼之天王。即是菩薩。遊三摩地。漸次增進。回向聖倫所修行路。

前科。但判非想聖凡終盡之事。此則通判三界現住天人。孰凡孰聖。合是諸天總結宜居下科之後。通前總結科中。誤居此耳。天人謂臣民也。業果酧答者。十善八定。為實功業。而六欲四禪之果。所以酬答之也。答盡入輪者。即永嘉所謂。勢力盡箭還墜也。問上界無惡。何亦有直墮三塗者。答藏識雜種。遠劫不忘。次第而熟。不能逾越。今天福報終。隨彼熟種。任運而墮。豈揀三塗。此如來所以苦勸念佛以橫出也。漸增回聖寄修進也。然以菩薩位。配諸天王。諸經。約教不同。名位參差。不敢詳定。環師引華嚴三地。方配天王。亦大略而已。予記天台配詳。再容考定。


△五結屬無色。

阿難。是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從此逮終。名無色界。

初二天全無身境。故曰身滅。後二天。七八現行俱伏不行。故曰心滅盡也。定性現前者。約在定時。有定果色。即則師引顯揚論說。為定自在所生色。葢隨化依正自在受用矣。無業果色者。約出定時。身心俱寂。依正皆空。聖眼觀之。三尺識神。似中有也。從此逮終者。從初天至四天也。結名無色者。但憑定力。二十萬劫。暫無依正。非真蘊空永絕業果。正列諸天已竟。


△二通前總結。

此皆不了妙覺明心。積妄發生。妄有三界。中間妄隨七趣沉溺補特伽羅。各從其類。

此自六欲以至非想。通結之也。妙覺明心。即近具根中。遠包萬法者也。本無生死識心曰妙。本無冥頑色空曰覺。本無無明惑障曰明。現具而不自見。故曰不了。積妄二句。言長劫執著取捨故。三界永成實有長眠大夢也。中間二句。以此為結諸天故。言諸天雖浪施功力。特未明心故。終不免同溺生死。同名七趣。甚憐惜之。以示警也。末二句。明分類之由。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即中有也。以能數數受生。取於諸趣。故命斯名。葢言諸天。諸天中有身己業同類受生。各為一聚故。文中每言如是一類也。諸天趣已竟。


△七修羅趣。按佛序談七趣。皆從劣向勝。此趣具有勝劣。四趣分攝。故居於此。按本經所判同分。但空水天處而已。岳師引阿含。謂南洲金剛山中。有修羅宮。治六千由旬欄楯行樹等。然一日一夜。三時受苦。苦具自來。入其宮中。予亦藏中屢見之。恐是乘通入空者亦同。旦遊虗空暮歸此宿耳。不然應與下劣同類。散處地上者也。尚當闕之。以俟考證。分二。一總標名數。

復次阿難。是三界中。復有四種阿修羅類。

以是俱攝故。渾標三界。實但居於欲界。環師以非天譯名。謂其多瞋有天福而無天行。亦云無端正。以夫醜婦美。從男受稱。亦云無酒。以嗔無和氣任釀不成。四類下文自分之。


△二別釋趣攝。分四。一卵生鬼攝。

若於鬼道。以護法力。乘通入空。此阿修羅。從卵而生。鬼趣所攝。

鬼道是此類前因。言彼元從鬼趣發心。護經呪禪戒等。皆名護法。所生福力。升此趣中。乘神通入空界居之。似與三夜叉天為隣。卵生飛空。因果類鬼。故屬鬼攝也。


△二胎生人攝。

若於天中。降德貶墜。其所卜居。隣於日月。此阿修羅。從胎而出。人趣所攝。

天中是其前身也。降德是因。言在天中。或有損德之過。或天福已盡。俱是降德。貶墜是果。即沉此趣胎生類人。故人趣攝。


△三化生天攝。

有修羅王。執持世界。力洞無畏。能與梵王及天帝釋四天爭權。此阿修羅。因變化有。天趣所攝。

執持世界者。亦能驅役鬼神。禍福人間。如孔[少/隹]經亦云修羅所罰。其意可見。但其專權。不及諸天。故每怒而爭之。洞通也徹也。力洞無畏者。言其威力通徹諸天無所恐怖也。經稱。化身十六萬八千由旬。手撼須彌。諸天震恐。帝釋四天。常與戰鬬。今言梵王亦爭者。帝釋或不勝時。則梵天以下俱助力也。荊溪謂。法華四類。是此一類。無疑矣。化生福力俱等於天。故天趣攝也。此趣獨不言其在處。既勝前趣。似應更居於上。然終未聞修羅隣於忉利。恐與前趣同居此。或是修羅王。而前乃修羅眾耳。再俟考定。


△四濕生畜攝。

阿難。別有一分下劣修羅。生大海心沉水穴口。旦遊虗空。暮歸水宿。此阿修羅。因濕氣有。畜生趣攝。

海心水口者。予閱起世經。言須彌入水八萬四千由旬。修羅分四級居。即此類也。生居劣下。故以畜攝。餘意可知。備明諸趣已竟。


△二結妄勸離。所以備明諸趣者。意正在此。分三。一藥病雙舉。七趣皆病。而此經大定是藥。如來所以深明病態者。意在激其速進藥也。又三。一總舉妄病。

阿難。如是地獄餓鬼畜生。人及神仙。天洎修羅。精研七趣。皆是昏沉諸有為相。妄想受生。妄想隨業。於妙圓明無作本心。皆如空華。元無所著。但一虗妄。更無根緒。

精謂詳熟。研謂窮究。葢升沉往復。百千萬迴。不知出要故也。皆是下出其病態。昏沉惑也。有為業也。受生隨業果也。所謂惑業苦三。如惡叉聚也。於妙下總明其妄。先舉真心。以反顯之。業果不縛曰妙。空有不墮曰圓。惑障不覆曰明。不由取捨修證曰無作。此即人人本有。妙心七趣。在此心中。如空華在太虗中。豈有毫末住著。豈有根蒂頭緒之可得哉。


△二指病深根。

阿難。此等眾生。不識本心。受此輪迴。經無量劫。不得真淨。皆由隨順殺盜婬故。反此三種。又則出生無殺盜婬。有名鬼倫。無名天趣。有無相傾。起輪迴性。

溫陵曰。前問妙心徧圓。何有獄鬼人天等道。故此結示。由殺盜婬三為根本也。

○上言無根緒。而此又指病根者。葢妄雖無體。起固無因。而妄理相應續非無故。故復指也。不識下。先迭三道之相續。本心即上科妙心。不識即惑道也。受此下。即永為業果二道所輪。不得真淨者。言欲界固不淨。而上界離欲離色。自謂已淨矣。而無奈隨眠畢竟非真淨也。皆由下。正指病根。言隨順即成三惡。反之則成三善。正皆是三道相緒之病根也。問三善何為病根。答因回向三有。同障出要也。有名四句。正表其同是繫三界之根本也。有之而成三惡。固是鬼倫攝三塗也。無之而成三善。亦但天趣。同人仙也。修羅隨攝分之。傾即奪也。奪有成無。從下升上。奪無成有。從上墜下。互奪不已。善惡俱無出期。故曰起輪迴性也。


△三定藥能除。

若得妙發三摩提者。則妙常寂。有無二無。無二亦滅。尚無不殺不偷不婬。云何更隨殺盜婬事。

當知。詳敘七趣。揭露病根。全為此科勸修大定也。妙三摩提者。剋體對機。即耳根圓通也。妙常寂者。聞性三德相也。妙即圓通二真實。常即常真實。寂即自性本定也。又妙則本無七趣繫縛。常則本無七趣生滅。寂則本無七趣流轉。故能反聞常住此性者則有無(云云)。有即三惡。無即三善。二俱遠離曰有無二無。此先得人空。出三界也。無二即小乘涅槃。此更復滅成法解脫。越二乘也。所謂忽然超出世出世間。圓師亦謂。雙超生死涅槃。末二句。猶言輕病尚無。何況重病。圓師復補云。尚無無二云何隨二。亦好。大抵深激其修大定也。藥病雙舉已竟。


△二同別俱妄。

阿難。不斷三業。各各有私。因各各私。眾私同分非無定處。自妄發生。生妄無因。無可尋究。

溫陵曰。前問地獄為有定處。為復自然。彼彼發業各各私受。故此牒答。三業即殺盜婬也。據此是通結七趣。不斷二字。應兼有無。前問處但是疑受果報時同受耶私受耶。同受則同分之地共居之。私受反此。今佛結首二句明造業各私也。次二句明受報有同分地也。末三句總結其徹底虗妄。而言自妄發生者。不從心外也。生妄無因者。亦無初相也。無可尋究者。畢竟無體也。


△三正勸須除三。一欲修須除。

汝勗修行。欲得菩提。要除三惑。

勗勉也。奮力之意。三惡三善。總皆是業。而由不達此三為繫縛之本障智之端。故呼為三惑。除者不但只除有三。而無三亦除之也。


△二不除必墮。

不盡三惑。縱得神通。皆是世間有為功用。習氣不滅。落於魔道。

除世惡。而不除世善。則對待不盡。縱得神通者。仙天之類也。伏現行而不除種子。遇緣復起。則終落魔道。


△三增偽自取。

雖欲除妄。倍加虗偽。如來說為可哀憐者。汝妄自造。非菩提咎。

倍加虗偽者。如各自謂得無上道。實皆假世智以妄研。乘神通而造業。違遠圓通。背涅槃城。枉費功力。番成惡因。故如來深憫之也。此結似但勸界內。而後文二乘。亦未出五魔。當亦兼勸之也。復言汝妄自造非菩提咎者。歸初問也。阿難初問佛體真實云何復有諸趣。故明咎因自造非佛體咎。佛體即菩提也。所以教其惟止自造。莫咎菩提也。結妄勸離已竟。


△二判決邪正。

作是說者。名為正說。若他說者。即魔王說。

此雖欲其總不謬於七趣全文。而尤重結妄勸離。惟許必結妄。而必勸離者。乃真佛說。如讚殺盜婬而言無礙。勸住三有而謂真實。即皆魔語耳。深警其著眼辨識。而亦應速捨以修三摩提矣。談七趣勸離以警淹留大科已竟。


△二談五魔令辨以護墮落。上科於結妄處助其悟。勸離處助其入。此於辨魔處助其修。不退處助其證也。分二。一無問自說五陰魔境。當機但知請定。而定中所發微細魔境。非其智力所及。故無問。佛既開導大定。而魔軍勝敗。實大定成壞所關。利害非細。故動深慈不待問而自說也。一普告魔境當識。又三。一將罷迴告。

即時如來。將罷法座。於師子床。攬七寶几。迴紫金山。再來凭倚。普告大眾及阿難言。

將罷能座。表最後開示。回身再來。顯不盡真慈。


△二陳所欲言。又分為二。一先明已說。

汝等有學緣覺聲聞。今日迴心趣大菩提無上妙覺。吾今已說真修行法。

無學四陰已破。但餘第五。天魔鬼神等麤外魔境。皆已不至故。此全談五陰魔。曲為有學。是以特舉真修行法。即反聞也。


△二後示未說即魔事也。又二。一總標魔害。

汝猶未識修奢摩他毗婆舍那微細魔事。魔觸現前。汝不能識。洗心非正。落於邪見。

尚不知問。何況能識奢摩等。雙舉性修二定。合言乃大定全體。此中所發魔事。最為微細。不識則以邪為正。墮於邪見。而不自覺矣。夫力能引邪。邪排正盡。此魔之大害。故此先標。


△二略陳魔相。又為二。一略示前三內外魔相。

或汝陰魔。或復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心中不明。認賊為子。

或汝陰魔者。色陰中十種。方是初心自現。尚無外魔。故言汝陰魔也。受中十種。已召外魔。然且潛入身中。而魔未現身。想中十種。方有天魔鬼神魑魅。若不聞知。則認賊為子。在所不免。或自任為聖。或認魔為聖。皆名認賊為子。


△二略示後二心見魔相。

又復於中。得少為足。如第四禪無聞比丘。妄言證聖。天報已畢。衰相現前。謗阿羅漢身遭後有。墮阿鼻獄。

行陰所發十種心魔。識陰所發十種見魔。皆無外境但是自心邪見。得少為足。四禪等者。舉一以例餘也。無聞者。因其但修無想。不務多聞。故自誤不覺。阿羅漢遭後有者。環師謂。謗佛妄說羅漢不受後有。因此墜墮也。據見魔中。有無學羅漢。但其魔事輕微。故召告單舉有學。以竝攝之也。


△三勑聽許說。

汝應諦聽。吾今為汝子細分別。

不但分別。而更許子細者。一以魔相幽微難見。一以魔害酷烈難堪。故勞真慈如此也。普告魔境當識已竟。


△二會眾頂禮欽承。

阿難起立。并其會中。同有學者。歡喜頂禮。伏聽慈誨。

聞害悚動。承慈感激。見許歡喜。故起拜領。


△三正以詳陳魔事。分三。一標示動成之由。謂動魔之由及成害之由。又二。一驚動諸魔由定二。一推真妄生滅相關。若無相關。則真定不驚妄魔矣。又四。一先明本覺同佛。

佛告阿難及諸大眾。汝等當知。有漏世界。十二類生。本覺妙明。圓覺心體。與十方佛。無二無別。

本有之圓覺故同佛。徧在諸佛心中。如千燈共室。不同則不圓。不圓則不同也。溫陵曰。覺圓心體。所謂真元是也。


△二次示妄生空界。又二。一迷妄有虗空。

由汝妄想。迷理為咎。癡愛發生。生發徧迷。故有空性。

妄想通舉本末無明。迷理為咎。即根本無明。所謂迷真也。癡即業相。愛即轉相。所謂執似也。末二句。言境界相發。先將全法界。俱迷為頑空也。


△二依空立世界。

化迷不息。有世界生。則此十方微塵國土。非無漏者。皆是迷頑。妄想安立。

首二句。即空晦暗中結暗為色。則此下總明其依妄立也。非無漏者。明簡方便實報。偏取同居。為其動魔也。故岳師竝推振裂者不必然也。妄想總體迷頑二功能也。迷則能生有情見分。頑則能生無情相分。故皆彼立也。


△三比況空界微茫。

當知虗空生汝心內。猶如片雲點太清裏。況諸世界在虗空耶。

溫陵曰。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又喻片雲。以明世界虗幻微茫易以消殞矣。


△四歸元必壞空界。

汝等一人發真歸元。此十方空。皆悉銷殞。云何空中所有國土而不振裂。

發真歸元者。言住大定入圓通者。真顯妄破。歸前無二本心也。空銷殞者。應念將化無上知覺也。國土振裂者。內動外感。凡事皆然。況大定乎。問凡聖各皆萬法一心。彼此無干。故諸佛成道。生界依然。今一人歸元。何干眾界。而振裂耶。既能振裂。何不俱銷。願請決疑。答凡聖同一法界。非自非他。非離非即。譬如千燈共室。正同處時。雖各有照。而滿室之光。誰能分其彼此耶。若忽一燈出室。雖與諸燈無干。正當出時。諸光豈不悉成搖動。既出之後。諸燈依舊無干。詳之可了。推真妄生滅相關已竟。


△二示大定致魔之相。分四。一定合聖流。

汝輩修禪飾三摩地。十方菩薩及諸無漏大阿羅漢。心精通脗。當處湛然。

飾嚴護也。行人於行住坐臥中。或反聞。或休歇。住此理中。不昧不斷。毫髮無滲漏處。下言諸聖心通脗者。以聖凡元一法界。特凡迷馳擾。別成邪聚。不隔而隔。今一旦悟後歸元。故不離當處。一念不生。與諸聖心。泯同一際。湛然虗明。無別無二。


△二諸有壞動。

一切魔王及與鬼神諸凡夫天。見其宮殿無故崩裂。大地振坼。水陸飛騰。無不驚慴。

魔王攝臣民。故言一切。凡天當兼外道。大地水陸飛騰。當兼人畜。凡在三界。自天以及諸畜。不求出要躭戀諸有者。盡屬魔所攝持。故安危事同。無不驚慴。


△三諸魔不容。又為二。一先除凡愚訛謬。

凡夫昏暗。不覺遷訛。

此凡夫。單指人。言昏暗者。謂不具五通也。不覺者。謂不能覺知是行人入定將證之故。遷訛者。言彼見大地動搖房屋崩壞。或訛言陰陽失度。或謬傳神鰲動目等也。


△二後示魔通必知。

彼等咸得五種神通。惟除漏盡。戀此塵勞。如何令汝摧裂其處。

惟除漏盡者。六通中但未證乎漏盡一通也。夫五通既具。必知是汝定力所為。既戀塵勞。必護所居之處。故決定不容也。


△四故來惱亂。

是故鬼神及諸天魔魍魑妖精。於三昧時。僉來惱汝。

僉同也。動雖徧界。獨魔偏重。故惟彼眾同來惱亂。意欲破其禪定彼始安也。驚動諸魔由定科已竟。


△二成就破亂由迷。分為三。一分客主而推破亂。又二。一示喻客不成害。

然彼諸魔。雖有大怒彼塵勞內。汝妙覺中。如風吹光。如刀斷水。了不相觸。汝如沸湯。彼如堅冰。暖氣漸隣。不日消殞。徒恃神力。但為其客。

彼在塵勞。縱有神通。殊為渺小。此居妙覺。則湛然空廓。周徧十方故。如風三句。喻彼無傷於汝也。汝如四句。喻汝反消於彼也。葢魔之擾定。遠望分明。近反不見。故遠處發瞋。近漸恐怖。所以如暖消冰也。末二句。出其深故。良由彼雖憑仗神通而實勞擾無停。暫留不住。故但為客。


△二正推迷亂由主。

成就破亂。由汝心中五陰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

五陰主人。則飾定者。當人自己。不可定其真妙。雖離真無體。而尚在五陰。亦非即真也。大抵魔擾行人。如賊劫主。若主人深居不動。賊乃莫測。愈近愈恐。俗云強賊怕弱主。以是退散者多。若或主人自守不定。驚慌出走。為賊所執。方得其便。此意若以法一一對喻思之。足知患在主也。


△二約悟迷而示勝敗。分二。一悟則必能超勝。又為三。一直斷無奈。

當處禪那。覺悟無惑。則彼魔事。無奈汝何。

禪那指人。言即上五陰主人在禪定者也。覺悟無惑者。了知如上所云彼無傷我我能銷彼。又達我主彼客彼怖我安。由是一心不動。於彼善惡境界。不欣不怖。不愛不憎。但惟照理。一切不顧。所謂山鬼伎倆有盡。我之不㥒無窮。則彼魔事。真無可奈何矣。


△二示其所由。

陰消入明。則彼羣邪。咸受幽氣。明能破暗。近自消殞。

此表其無奈之故。由以明而消暗也。毗羅遮那。此云光明徧一切處。眾生本亦同此。但為五陰重重覆之。全成暗昧。若陰未消時。與魔同分。在幽暗中。故魔可見可擾。今禪定得力。陰漸消而明漸發。諸魔受幽氣者。漸與光明隔別。如梟入曉羅叉向陽。尚不可見。豈能肆擾。故必至於消殞矣。


△三總結必祛。

如何敢留擾亂禪定。

言其必喪魄而去矣。


△二迷則必成敗墮。

若不明悟。被陰所迷。則汝阿難必為魔子。成就魔人。

不明悟者。不能如上覺悟也。被陰所迷者。於彼虗幻境界欣怖憎愛。亡失照理正念。墮為彼類無疑矣。所以深警之也。約迷悟而示勝敗已竟。


△三舉前墮而較淺深。前墮者最初墮婬室也。分二。一示墮婬害淺。

如摩登伽。殊為眇劣。彼惟呪汝破佛律儀。八萬行中。只毀一戒。心清淨故。尚未淪溺。

孤山曰。以婬女比天魔。人眇劣也。以一戒比全身。事眇劣也。舉劣況勝。最彼深防。初果道共戒力。自然無犯。故曰心清淨等也。


△二示墮魔害深。

此乃隳汝寶覺全身。如宰臣家忽逢籍沒。宛轉零落。無可哀救。

隳壞也。壞全身者。不但壞盡道果。亦且入無間獄。豈不與宰臣貴隣天子。遭籍沒則不但喪盡官位。而且不免刑律者。事相類哉。是宜警懼而慎察識矣。孤山曰。籍沒。漢書除其屬籍。是也。標示動成二由科已竟。


△二詳分五魔境相。夫上科知動魔由於定切。則於魔之發端不驚。而預防無患。知成亂由於主迷。則於魔之究竟不動。而自守惟堅然。而所現境相多端。不詳剖析。未必其不迷也。故今詳與分辯之。就分為五。一色陰魔相。謂當色陰將破未破之際。有此等境。應當了知。又分三。一具示始終色陰。未開為始。既開為終。各有境相。今先令其識此兩頭境相。而次方詳列中間也。又二。一始修未破區宇。又為三。一銷念工夫。

阿難。當知汝坐道場。銷落諸念。其念若盡。則諸離念一切精明。動靜不移。憶忘如一。

坐道場有二。一兼事道場。即七卷中土壇鏡像等端坐於中以習反聞正定。是也。二惟理道場。則不假壇等。不局身坐。俱取前詳釋聞中境界為道場。以一切時中。四威儀內。反聞專注。為坐道場。銷落諸念。不同徑直止念。此但專務反聞。而萬念自銷也。功淺未必念盡。功深自然念盡耳。則諸離念者。即起信所謂心體離念等虗空界也。一切精明者。得常不昧念頭入手之意。非發光之謂也。又銷念即寂寂。精明即惺惺耳。注聞本不注境。故境之動靜。安能移之。聞性無干意識。故識之憶忘。安能變之。且識忽起而為憶也。如影現鏡中曾不障於鏡也。識忽滅而為忘也。如影滅鏡內而鏡體愈如故也。此正禪家打成一片時節矣。


△二在定相狀。

當住此處。入三摩地。如明目人。處大幽暗。

此處者。即銷念精明惺寂雙流境中也。三摩地。即耳門圓照三昧定成之號也。由上功夫入手故。三昧現前。名為入也。如明下。狀其在定境界也。散心但對目前現境。惟覺一區光明。曾不覺知餘處皆暗。譬如黑夜對一室燈光而室外無邊昏黑也。今一旦不顧目前現境。專注聞中無邊法界。此定成就。則現境都失。方覺十方悉皆黑暗。譬如吹滅室燈。室也沒了。通天徹地。渾成黑暗。故曰如明目人處大幽暗也。龍潭吹燈發明。德山正令入此三昧耳。問尋常說本心。現有照體。明喻日月何得有此黑暗。答照體固自不減。黑暗亦自非無。例如經初所云。此但無明見何虧損。問此暗何緣而有耶。答眾生本性。與遮那無二。光明徧一切處。猶如醒人無不明了。從本以來具足有。五陰無明葢覆之。盡法界俱成暗相。如醒人被昏沉壓覆。故全成昏昧。至於目前朗見山河等境。乃無明幻出。能見所見皆無明所為。如二卷所明顛倒見妄也。譬如醒人被昏沉逼壓起種種夢。自謂所見分明。而實居黑暗之中。若但取目前所見山河分明不昧。遂謂真實光明。何得聚見於眼。開眼則明。合眼則暗。見不脫於根塵。光全居於黑暗。執之為實。何有悟期。何以故。以尚不覺全在陰覆之中。何緣而有開時耶。如夢中人不知是夢。但見目前明朗。謂為實明了無迷悶。全不覺在昏沉黑暗之中。豈有醒夢之時耶。故今入三摩地者。要須頓捨目前幻身幻境。絲毫不緣。努力反聞。當在此中。方覺無邊黑暗。故如明目人處大幽暗也。即同夢中人覺知是夢。捨彼夢境。不復更緣。努力求醒。方覺昏沉黑暗覆壓迷悶也。以法對夢。一一可了。


△三結成區宇。

精性妙淨。心未發光。此則名為色陰區宇。

離念自體。精而不雜。曰精性。逈脫根塵。中道自在。曰妙。雙超空有。不染二邊。曰淨。心未發光者。色陰未開。心光未洩。無邊幽暗虗靜而已。問既曰脫根塵超空有。何又幽暗而未發光乎。答此但解空了性。循中入定。初心定力所使。非是開證之境。故正在幽暗之中。然定境虗融。亦在妙處。行人不識。取著無進。禪家謂之墮一色邊。彷彿在茲也。末二句。言正在色陰之內。如暗室。區覆墻。宇局滯也。達此豈肯生住著哉。


△二終破顯露妄源。

若目明朗。十方洞開。無復幽暗。名色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劫濁。觀其所由。堅固妄想。以為其本。

首二句。言心光發越。不用肉眼。十方洞照。而前之黑暗。如風約雲開。內徹五臟百骸。外徹山河大地。天上人間。悉如指掌。雖未至三千圓鑑。亦應洞達一界。或至小千等。以佛未的實格量。不敢定耳。名色陰盡者。如五重衣服初脫最上一重也。問諸色尚見。何以言盡。答圓融中道。豈盡色成空耶。但盡陰不葢覆而已。良由真心元能隨緣現色。而色不異心。本自明徹。如珠有光還照珠體。但緣無始迷己為物。徧成障隔。又認物為己。而聚見於眼。是以永沉黑暗。盡失其徧界之明。豈惟不知本明。兼亦不覺現暗。今緣奢摩他中開示。四科七大。元一藏心。各各自知。心徧十方。彼時有學者。尚屬比量而知。方以覺得現暗。未能現量而見。豈即親證本明。到此躡解成行。入三摩地。於幽暗中。忍住一番。功夫到日。忽爾色陰雲開。親證本明。一切堅頑暗昧根塵。皆如琉璃內外瑩徹。且不聚見於眼。而心體周徧。無復遠近。皆如目前。是之謂色陰盡。豈壞色成空者。可比其萬一哉。常途劫濁。以人壽百歲時運入劫濁。總統五濁。名為惡世。今此自晦昧為空。結暗為色。即入劫濁。無量劫來。長眠黑暗生死之中。然此濁體。全依色陰幽暗為之。離彼色陰。畢境無體故。今色陰盡時。晦昧即開。故曰超劫濁也。觀其所由。如伐樹者。去其覆土。方以見根。今劫濁既開。觀見色陰之由。自然之理也。堅固妄想者。堅執固結妄情痴想也。於外四大。堅執為心外實有。於內四大。堅執為心所住處。由是固結不解。成此色陰黑暗之體也。佛後自釋。惟約身言者。且圖自身親切容易覺知而已。其實十一色法。俱是色陰。皆屬堅固妄想。前偈云。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足可證之。然佛雖就身發明。尚欲其察近而悟遠。觸類而引伸。不然若但色陰惟局一身。則色陰盡時。應只說言身中朗徹。何言十方洞開乎。準此餘四陰體。皆有言近指遠之意。方顯一一遍周。孚前七大也。此雖談魔。而修進下手之旨存。故詳釋之。幸勿厭繁也。具示始終已竟。


△二中間十境。中間者。即色陰將破未破中間。所謂交互之處也。良以。藏心統含四土。不離當處。不越毫端。秪因色陰所覆。豈惟不見上三。而於同居一土。現前朗見能幾乎哉。尅論現見。特塵剎中一剎。一剎中一界。一界中一洲。一洲中一國。一國中一邑。即於一邑之中。亦但於所住所到之處。一區之明而已。一區之外。悉皆不見。既皆不見。悉是黑暗之境。然此黑暗中。一國一剎。乃至塵剎四土。無不包含。今入定者。既復捨彼一區之明。而全處無邊之暗。當色陰未開之際。反聞逼拶之深。心光所流。或近徹身境。或遠照十方。或淺射同居。或深臻三土。所謂忽遠忽近。乍淺乍深。皆色陰將開之前兆。暫爾非常有此十相。行人於此。作證不作證間。魔佛異路。可不戒慎而加察哉。就分十。一身能出礙。

阿難。當在此中。精研妙明。四大不織。少選之間。身能出礙。此名精明流溢前境。斯但功用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此中者。即前惺寂雙流境心不擾之中。亦即幽暗之中。後凡言此中。皆即此中。妙明即指聞性。精研即反聞時著力深窮也。如禪家所謂。著些精彩挨排將去也。四大不止說身。內外俱該。以此說流溢前境。非談內徹也。不織者。境界虗融。如雲如影。不復密織堅實也。少選者。不多時也。身能出礙者。偶爾透過墻壁豁然無礙也。然上句言少選者。正說此境。但暫時如此。非常能也。此名下。判其名令詳其義。精明指心光。而言流溢者。融洩之意。前境即目前堅礙之境也。葢真心虗融光寂少有發洩。於境即得虗豁無礙。斯但下斷其故。而明其不久功用。暫得者。明其特因精研功夫。逼拶之極。偶令心光洩露。暫得前境虗融。隨即失之。非為聖證者。非同聖人證果一得永得也。不作聖心者。言行人遇此。知是功用偶然。略不掛意。如近世悟人云。上得秦公嶺。望見四部洲。從他四部洲。依然顧話頭。是也。名善境界。言此亦足驗功夫得力心妙非虗。可增信心。可誘精進。亦是過去宿習善根發相。未來入位開心先兆。誠是善祥境界。本無過咎也。若作聖解者。言行人若無見識。及缺涵養。遇此一境。輒起證聖之解。即受羣邪者。言魔得其便。將進欺誑。漸成大害。至不可救矣。從斯但下。數句之意。後皆放此說之。


△二內徹拾虫。

阿難。復以此心精研妙明。其身內徹。是人忽然於其身內。拾出蟯蛔。身相宛然。亦無傷毀。此名精明流溢形體。斯但精行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首二句同前。內徹者。心光忽照身內五臟。開明如揭葢覆親見。蟯蛔。以手拾出。身無傷毀。流溢同前。但內融形體為異。斯但下。意皆同前。


△三聞空說法。

又以此心內外精研。其時魂魄意志精神。除執受身。餘皆涉入。互為賓主。忽於空中。聞說法音。或聞十方同敷密義。此名精魄遞相離合。成就善種。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首二句。環師所謂。前之精研。初能外虗。次能內徹。此復內外精研俱虗徹。是也。醫經謂。魂藏於肝。魄藏於肺。意藏於脾。志藏於膽。或曰左腎。再俟考證。精藏於腎。神藏於心。除執受身者。除彼身形。安然不遷改也。餘皆涉入者。即環師所謂。魂魄等皆失故常遞互相涉。是也。互為賓主者。岳師所謂。餘五入魂。則魂為主。餘為賓。乃至入神。則神為主。而餘亦為賓。是也。聞空中說法者。賓聞主說也。聞十方同敷者。主聞賓說也。遞相離合者。岳師謂。精離本位。而合於魂。或魂離本位。而合於精等。是也。葢離即失本位。合即入地位。成就善種者。即環師所謂。夙昔聞熏自能發揮而有所聞也。今夫刻意凝神討論之極。則奇文麗藻。未嘗經意。往往煥然。得於夢寐。則精神激發神者偶現類可知也。愚謂五臟內境也。空中十方外境也。由功夫內外精研故。內外合一。而說聽交互。周匝徧滿也。餘皆同上可知。此上三科。皆近徹身境也。


△四境變佛現。

又以此心澄露皎徹。內光發明。十方徧作閻浮檀色。一切種類。化為如來。于時忽見毗盧遮那。踞天光臺。千佛圍繞。百億國土及與蓮華。俱時出現。此名心魂靈悟所染。心光研明。照諸世界。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此當反聞功盛。雖始本一如。然澄露皎徹。似始覺之智定光融透也。內光發明。似本覺心光發洩也。無情徧成金界。有情盡作如來。又見毗盧乃至蓮現。此即華嚴所明。文義全似。而言心光靈悟所染者。似曾於維摩華嚴等經聞熏成種。今於反聞妙定之中。心光被研。發明照灼。於此實報莊嚴諸殊勝界尊特身也。問既言徧作化為。恐非實界實佛。何言即是報土。答四土除後一。而餘三皆同幻化。何妨說化。特於光流灼見之時。穢土忽滅。淨土忽現。而說徧作化為耳。若此即言非實。則前之五臟。後之暗室。皆非實耶。又何彼偏實而此偏虗耶。問實報深位所居。豈此初心遽能親見。答圓融心海。本無障礙。復加圓人勝解本具勤勇無前。尚當不久超證。何妨定中暫一先見之耶。固知此為報土無疑矣。況文亦言照諸世界。豈皆言化為耶。


△五空羅寶色。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觀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於時忽然。十方虗空成七寶色。或百寶色。同時徧滿。不相留礙。青黃赤白。各各純現。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此中說功夫勇勝處。倍過諸科。所見妙境。非同淺淺。觀察不停者。反聞功切。照理綿密。無絲毫間斷也。制即忍也。止即定也。抑按降伏制止超越者。以圓人見解入反聞妙門。於時圓伏五住。深忍深定。超越二乘及菩薩境。彷彿切近寂光妙土。故非身非土。但見十方無量寶色而已。然同時徧滿不相留礙者。多分不礙同滿也。青黃赤白各各純現者。交雜不礙各純也。此名抑按功力逾分者。重言圓伏之力絕勝所發。故有過分之境。葢此非身非土。彷彿寂光之境。非初心分所宜見。特定力逼發暫一見耳。即環師所謂。妙明逼極煥散而現也。問寂光非身非土。宜無色之可見。今既見色。能所宛然。豈敢目為寂光。答明言切近。非謂全即。但此已越一切妙身妙土惟餘虗空寶色。故言切近寂光耳。況準天台。亦言寂光尚有金寶。奚止寶色。所謂因滅是色。獲得常色等。當知。常寂光土。不可定執同[厂@火]斷境。問此何異於四禪中青黃赤白等定耶。答彼禪定中。有心而取。此反聞內。無心而現。又彼但各現而已。豈如此之分不礙滿雜不礙純耶。斯固難思妙境。寂光前兆。故言超越逾分。若反同於界內事定。則何超越逾分之有哉。此上四五兩科。所謂深臻後三土矣。


△六暗中見物。

又以此心研究澄徹。精光不亂。忽於夜半。在暗室內。見種種物。不殊白晝。而暗室物。亦不除滅。此名心細密澄其見所視洞幽。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研究者。挨拶也。澄徹者。靜極光通也。精光不亂者。心光凝定不為明暗境移也。忽於下。正明暗中見物也。先言種種物者。非室內所有之物。乃暗中出現之異物也。葢鬼神精魅。恒雜人居。互不相見。今為心光密澄幽隱發露之時。故種種出現也。曾聞有人。在靜室中。忽見一人自地而出。一人從壁中來。對語良久。各沒原處。又有見三五躶形人高一二尺。竊室中米。傍若無人。類難盡舉。後言暗室中物亦不除滅者。方是說室中原有之物亦朗然不昧不遷變也。心細密澄所視洞幽者。惺寂綿密。無絲毫滲漏。故靜明之極。而心光徹照矣。


△七身同草木。

又以此心圓入虗融。四肢忽然同於草木。火燒刀斫。曾無所覺。又則火光不能燒爇。縱割其肉。猶如削木。此名塵併排四大性一向入純。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圓入等者。反聞功切虗融之極。忘身如遺。故燒斫皆不覺也。又則下文雖重。亦稍不同。上燒不覺皮肉未必無傷。此不能燒皮肉略無傷毀。上言斫而未削。此言削去如泥。是其別也。塵併下三句。出其不覺無傷之由。即環師所謂。五塵併消。四大排遣。純覺遺身。故無傷觸也。此上六七二科。約當土境身最近之事也。


△八覩界覩佛。

又以此心成就清淨。淨心功極。忽見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國。具足七寶。光明徧滿。又見恒沙諸佛如來。徧滿空界。樓殿華麗。下見地獄。上觀天宮。得無障礙。此名欣厭凝想日深想久化成。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清淨者。純理無雜之謂也。功極忽見。亦淨極光通也。然忽見下。見同居諸淨土也。又見下。見淨土現在諸佛也。下見三句。見同居諸穢土也。略佛不言可知。又佛淨穢無殊。故不另說穢土佛也。欣厭凝想。非今定中作是覺觀。葢是未入定前。諸經教中聞說淨土穢土。隨起欣淨厭穢之念。熏習成種。今於定中。反聞逼極心光所灼。故悉發現。雖說化成。亦非虗境。雖是實境。仍同幻化耳。


△九遙見遙聞。

又以此心研究深遠。忽於中夜。遙見遠方市井街巷親族眷屬。或聞其語。此名迫心逼極飛出故多隔見。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研究深遠者。窮極反聞廓然周徧也。言中夜者。偏取心境俱靜時也。但多在此時。未必局定也。此則顯然是為實境。予亦親見河南常僧在潞。偶然靜坐。忽見鄉閭市井宛然見其兄於路被官責打。此是白晝。計其時日。不久鄉人至潞問之。乃分毫不爽。此必宿習禪定善根故。偶遇如此。惜其僧不知自重也。此名下。出其原由也。飛出者。即心光飛出也。此上八九二科。不離同居。而見遠境耳。總上九科。不出四土身境。一二三六七共五科同居近相也。四五兩科。後二土相也。八九兩科。同居遠相也。方便土相。未特顯著。或可該攝於同居淨土之中。智者研審之。


△十見善知識。

又以此心研究精極。見善知識形體變移。少選無端種種遷改。此名邪心含受魑魅。或遭天魔入其心腹無端說法。通達妙義非為聖證。不作聖心。魔事消歇。若作聖解。即受羣邪。

上之九科。皆初心反聞。入三摩地。定心逼極所發善境。非魔所為。要須作證。方成招魔之端。今此第十之科。是大定中。不為上之九境所遷。竭力窮研。到至精至極之地。正是與諸聖心精通脗時節。而色陰將破。振裂動搖。魔心荒越。萃於斯時。故魔擾於是而發端也。然不出兩端。或發其妄見。或發其狂慧。皆能令行人自疑證聖。然後得其便。而乘間以入也。故今皆與示其相。而明其故。令先覺焉。但其文先後顛倒。稍難分辨。試與分之。見善下。發其妄見也。首四句。先以示其相也。見善知識等者。即行人靜中自見也。形體變遷等者。即變現佛菩薩天龍男女諸像也。次二句。後以明其故也。邪心含魅者。言其但是行人防心不密。領受妄境。故鬼物眩惑。現此虗影。非真實見聖也。或遭下。發其狂慧也。首二句。先以明其故也。天魔入心者。魔入行人身中。持其心神也。次二句。後以示其相也。說法達妙。即指行人自說皆魔力持之使然。非真實心開也。此方與下非為聖證等。語脉投合。舊說善知識即作實人。如後飛精所附說法。亦即指彼所說非為聖證等。復亦指彼通乖前之諸文。決無此理。當知。行人用功。自淺而深。魔魅肆擾。由微而著。故此節與下受陰十境。皆且暗中入心。令自發亂。直至想陰中。方以飛附旁人。顯然誑惑。豈有發端之初。即遣實人來惑亂哉。不作下。言若依此先覺魔自消歇。反此則大發魔事。不待言也。中間十境已竟。


△三結害囑護分三。一示因交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色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

交。即岳師所謂。禪觀與各陰妄想交戰。是也。互謂互為勝負。如色中每一善境界發。即是觀力暫勝妄想。故得心光洩露。然但暫開隨閉。即是妄想。復勝觀力依然不能動也。故前十境。皆當此時而現。後皆放此。


△二迷則成害。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頑謂無知。迷謂倒想。不自忖量者。謂不度己功力未久。迷不自識者。又不察暫開復閉。何有聖證。固乃妄言登聖。安得不墮哉。後皆放此。詳前十境。皆是深定所逼。決是位在觀行。非名字所能也。


△三囑令保護。

汝等當依如來滅後。於末法中。宣示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當依如來者。奉行其宣示覆護之意也。宣示。謂結集流通及現身說法。令其自明。覆護。謂冥加神力。令不至惑也。後皆放此。色陰魔相已竟。


△二受陰魔相。亦分為三科。一具示始終。又分二。一始初未破區宇。分二。一躡前色陰盡相。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陰盡者。見諸佛心。如明鏡中顯現其像。

修三二句。止觀雙修也。耳門。即入流之觀。亡所之止。色陰盡者。言於上之十境。或備經。或不備經。或相類而更多。大抵俱要明識。不為所惑。功夫到日。色陰忽有盡時。後皆放此說之。即前如明目人處大暗室者。到此徧成光明。即色盡相也。前於十方洞開下。已詳釋之。見諸二句。環師謂諸。佛心即我妙覺明心。是也。洞開無暗。是其心相。眾生向外馳思。擬度佛心。終不能見。今於自心開處見之。本不在外。豈不親切明白。故喻如鏡中現像也。准八卷第二漸次所定。此位已入初信。不依舊判猶在觀行。以此明言。親見佛心。如鏡現相。豈非正信已發。況佛心即阿耨菩提之心。諸師判位。皆以發菩提心。為初信。此何非初信耶。更有防難。待後六十聖位下。再當辯之。


△二狀示受陰區宇。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猶如魘人。手足宛然。見聞不惑。心觸客邪。而不能動。此則名為受陰區宇。

若有所得者。既是自心。而復親見。豈不即若實得其體。而未能用者。未能稱體發自在用也。下科即見用處下以喻明。睡中被魘之人。明見醒中之境。而不能動。正如色陰已開受陰覆人之狀也。手足二句。喻若有所得也。心觸二句。喻不能用也。客邪者。以魘字從鬼。似亦外感鬼物之所覆壓而然。故魘鬼正以喻受陰也。


△二終破顯露妄原。

若魘咎歇。其心離身。反觀其面。去住自由。無復留礙。名受陰盡。是人則能超越見濁。觀其所由。虗明妄想。以為其本。

首句。即受陰盡。其心下。即能發自在用也。心本不局身中。無始迷執非局而局。生局現陰。死局中陰。無時不局於身。安有離身自由之分。要皆受陰以為結縛之本。故受纔盡。便離身觀面。去住自由也。當知。此不同坐脫。而不能復來者。彼但於前幽暗位中。憑定力以坐脫耳。所以九峯不許泰首座也。此則色受俱開。體用俱稱。去來無滯。洞山法慶等是其人矣。身見為諸見之本。受盡離身。身見解脫。故能超越見濁。方以現見。親證心本不在身中。但受陰妄為領納。虗以發明而已。依前判其位當二三兩信。待後想陰之初六十聖位下。再當辯之。具示始終已竟。


△二中間十相。此十相中。分五對十雙釋之。就分十。一抑己悲生。此與下科抑揚生佛對也。故此抑己者。抑責自己也。悲生者。悲愍眾生也。又三。一發端現相。

阿難。彼善男子。當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發明。內抑過分。忽於其處。發無窮悲。如是乃至觀見蚊蟲。猶如赤子。心生憐愍。不覺流淚。

此中即色陰已開。受陰未破之中也。得大光耀。即十方洞開也。其心發明者。謂悟得一切眾生皆同具此光明妙理。枉受淪溺。內抑過分者。却乃自責。己之執迷。不早悟度生。此悲心所由發也。究而論之。固同體之悲。本亦非咎。但內抑觀見等。展轉過甚。則招致魔附之端也。


△二指名教悟。

此名功用抑摧過越。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覺了不迷。久自消歇。

功用抑摧過越者。本欲興悲䇿進。以破受陰。但由自抑自責太過失於慈柔故成過悲。若能悟此本因。不作聖證之想。漸悟漸止。復還正念。故曰久則消歇也。


△三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悲魔。入其心腑。見人則悲。啼泣無限。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作聖解者。自謂已同諸佛大悲。或謂與菩薩二殊勝中同一悲仰。自以為是。悲愍不止。則魔以類入心失定。以起無量顛倒邪念。故必墜也。已入位而不防。淪墜其深。故在想陰中貪求。善巧科下詳辯。


△二揚己齊佛。揚己者。高舉己靈也。齊佛者。頓同至聖也。又分三。一發端現相。

阿難。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勝相現前。感激過分。忽於其中。生無限勇。其心猛利。志齊諸佛。謂三僧祇一念能越。

色開受明者。如脫外衣明見內衣也。勝相如見佛心鏡中現相等也。感激過分者。謂一向雖聞心佛無二。未能親見。今因色開親證實見。故感激而發大勇猛也。志齊諸佛者。言現見心佛無二。一念謂可速超。何待三祇。問頓教不立階級。一超直入。於此何殊。答彼為高推聖境。自限蹭蹬者。施應病之藥耳。非一向以圓融而礙行部也。請詳宗門信位人位之旨。則頓教人。未必全廢於位也。


△二指名教悟。

此名功用陵率過越。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覺了不迷。久自消歇。

陵率過越者。言本為進破受陰。而忽高舉齊佛之念。妄謂三祇不歷一念能超。故為陵節麤率。過分越禮。悟而止之。可復消磨於無過矣。


△三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狂魔。入其心腑。見人則誇。我慢無比。其心乃至。上不見佛。下不見人。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若自謂同於諸聖勇猛。妄任不已。則魔亦以類附之。我慢失定。必墜何疑。


△三定偏多憶。此與下科定慧憶狂對也。分三。一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前無新證。歸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隳地。逈無所見。心中忽然生大枯渴。於一切時沉憶不散。將此以為勤精進相。

前無新證。受陰未破也。歸失故居。色陰已盡也。當此之際。但應定慧等持。入流亡所。久可剋功。顧乃智力衰微。莫能照見於受體本空不記塵忘根盡迷悶無所趣進。故曰入中隳而無見也。忽然下。方表其偏用定心。枯渴沉憶。以為破受精進之功也。


△二指名教悟。

此名修心無慧自失。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此名修心者。即偏用定力。以修治其心也。無慧自失者。無照見塵亡根盡受體本空之智。自失其方便也。悟謂省解。其慧少定多。而還復等持。庶無過咎而已。何有於聖證哉。


△三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憶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懸在一處。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作聖解者。以此心沉憶之定。妄謂證聖當然。故憶魔以類附之。撮即攝也。攝心高懸。失其本定也。問古人謂。置心一處。無事不辦。何以異此。答彼為與散亂世緣者一期應病而已。非一向懸心為精進也。或復以徧法界為一處。則圓徧境界。與此大不同矣。


△四慧偏多狂。又分三。一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慧力過定。失於猛利。以諸勝性。懷於心中。自心已疑是盧舍那。得少為足。

慧力二句。以見自性殊勝。令其慧心增勝。葢是過於尊重己靈。所謂太尊貴生也。故言勝性懷心自疑盧舍也。當知此異前來齊佛之科。前但謂佛可速成念越多劫修之無難。此見自性即是不假修證。其過比前更甚矣。問宗門皆言本來是佛不待修證。何不為過。答祖師為人。惟執修成。孤負己靈。故抑揚之耳。然亦有時令人大死一番竿頭進步極盡今時。如是一類之語。不可勝紀。何嘗偏重己靈全撥修證哉。


△二指名教悟。

此名用心亡失恒審。溺於知見。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亡失恒審者。謂不能恒常審試自德與佛德為有差別為無差別。溺於知見者。葢過信過恃身中自有如來知見。以性礙修。故至於此。若能省解。審知五陰尚未全空。安能齊佛德用。可還無過矣。


△三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見人自言。我得無上第一義諦。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作聖解。即自任舍那。執迷不返。則類魔相附。大發狂顛。當知。言我言得。具足人法二執。第一義諦。豈有是哉。


△五覺險多憂。此與下科險安憂喜對也。又分三。一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新證未護。故心已亡。歷覽二際。自生艱險。於心忽然生無盡憂。如坐鐵床。如飲毒藥。心不欲活。常求於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脫。

上半與定偏科同。歷覽二際者。觀察色受二邊際也。自生險憂者。慮恐遭退失也。過憂不止。展轉成顛。故發如坐下諸妄事也。二指名教悟。

此名修行失於方便。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言其本是勤修警懼心中不覺太甚。無復解慰方便。故至於此。祖師云。大道迂濶。忙作甚麼。又云默默自知田地穩。騰騰誰放肚皮憨。又云。放四大莫把捉等。無量方便。皆可忘憂還復正念矣。豈可以多憂為聖哉。


△三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常憂愁魔。入其心腑。手執刀劍。自割其肉。欣其捨壽。或常憂愁。走入山林。不耐見人。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若以多憂為聖心宜然。憂之不止。則魔類附而發執刀等大風顛矣。


△六覺安多喜。分三。一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處清淨中。心安隱後。忽然自有無限喜生。心中歡悅。不能自止。

此因色開受現境界。亦甚可樂。於此生喜。本亦非過。若躭著恣情展轉不止。必致過生。祖云。設有悟證。快須吐却。即此之謂也。


△二指名教悟。

此名輕安無慧自禁。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悟證境中妙樂即輕安也。若有慧照察。此方淺證。何須深樂。喜風自止。今無斯慧。故不能禁也。


△三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好喜樂魔。入其心腑。見人則笑。於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謂已得無礙解脫。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若謂樂道乃聖心宜然。由是放浪縱喜不止。則魔附發顛不復覺也。


△七見勝慢他。此與下科見慧自他對也。分三。一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自謂己足。忽有無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與過慢。及慢過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時俱發。心中尚輕十方如來。何況下位。聲聞緣覺。

自謂者。不求師印。惟憑己見妄憶也。己足者。即自滿自高之意。發慢之由也。無端即無故亦無量也。大我慢雖七慢之一。似諸慢之總。七慢者。開蒙云。單過慢增邪我卑也。彼釋云。於劣計己勝。於等計己等。為單慢。於勝計己等。於等計己勝。為過慢。於勝計己勝。為慢過慢。未得謂得。計劣己多。為增上慢。自全無得謂己有德。為邪慢。對多勝者。自甘劣少。不敬不求。為卑劣慢也。今經惟缺邪慢。總別合論。具彼六慢。心中下。雖諸謾心併力所使。然高推己靈。下視諸聖。剋體而言慢過慢也。當知此復比前慧偏多狂之過。為更甚焉。彼但謂本來同佛而已。此則更謂超越諸佛故也。問祖師門下。呵佛罵祖。何以異此。答祖師極欲人悟一性平等心外無佛剿絕佛見而已。豈真增長高慢。反失平等哉。


△二指名教悟。

此名見勝無慧自救。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見勝者。因見殊勝之性。勝氣所使。若有省察之慧。既悟平等之性。便不見一眾生可慢。何況惑未祛而行未滿。安敢慢諸聖哉。


△三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禮塔廟。摧毀經像。謂檀越言。此是金銅或是土木。經是樹葉或是疊華。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却崇土木。實為顛倒。其深信者。從其毀碎。埋棄地中。疑誤眾生。入無間嶽。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若終執迷。無復省過。魔附發顛。誤己誤人。不可救矣。近世此輩徧於天下。毀佛相為金銅土木。以自身為活佛。毀佛經為紙墨文字。以自言為真經。真是魔說。宛是魔民。以今經證之。當入阿鼻猶如射箭。豈不甚可憐憫。倘有微緣聞經。速當改悔。實大幸矣。


△八慧安自足又分三。一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於精明中。圓悟精理。得大隨順。其心忽生無量輕安。已言成聖得大自在。

精明。即佛初示識精明元。後稱耳門聞性。元從此中。入三摩地。今即於此中。色開受現。見諸佛心。如鏡現像。故曰圓悟至精之理也。得大隨順者。言欲見即見。無復隔礙也。輕安者。即身心離諸麤重。豁悟自在之意。遂自以為滿足成聖得大解脫矣。此比上科。其過似輕。以但自足不進。非更慢他也。


△二指名教悟。

此名因慧獲諸輕清。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當知。前見此慧。體相各別。見是分別心路。慧是開悟境界。因慧獲輕清者。因色開時。覺得身心如雲如影。離重濁而獲輕清。此但一時豁悟快足之境。豈有聖證何足自滿哉。行人逢此。當依如是悟也。


△三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好輕清魔。入其心腑。自謂滿足。更不求進。此等多作無聞比丘。疑誤眾生。墮阿鼻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迷而不悟魔附。自畫展轉。如無想比丘。不但自誤。兼誤多人。加以悔恨謗佛。遂成大墜落矣。


△九著空毀戒。此與下科空有毀恣對也。又分三。一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於明悟中。得虗明性。其中忽然歸向永滅。撥無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現前。乃至心生長斷滅解。

明悟中。即十方洞開豁然。明朗寂爾。無法可得。故著空淨而沉永滅也。見得無作無受故撥因果。以納於斷空邪種。皆由取著虗明。遂至於此。


△二指名教悟。

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若悟沉空滯寂非究竟法。則可無過。


△三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謗持戒。名為小乘。菩薩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於信心檀越。飲酒噉肉。廣行婬穢。因魔力故。攝其前人。不生疑謗。鬼心久入。或食屎尿與酒肉等。一種俱空。破佛律儀。誤入人罪。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既為魔附。展轉不覺。失盡本心。誤陷多人。其過無量。究其根本。但因著空。近世有等白衣。專說大虗空為本性。一切佛事皆謗著相。一切俗事却言無礙。亦有一二破齋戒者。共讚之曰。汝何徹悟至此。若不聞經悔悟。則婬穢屎尿之顛。將來必漸恣矣。此中雖亦有婬。而偏破諸戒。故以毀戒為科名。誤入人罪者。令人誤入罪咎之事也。


△十著有恣婬。經言生愛。即著有也。分三。一發端現相。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味其虗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無限愛生。愛極發狂。便為貪欲。

此與上科。雖皆從虗明而來。上於虗明之理。明悟空見。此於虗明之味。躭著愛樂。愛極發狂。縱成婬欲故。上是慧病。此是定過也。葢禪定中。發於妙觸。自在受用。不可為喻。有言過於婬樂者。即引婬欲之端也。止觀中詳誡不可躭味。正恐發狂成此咎耳。又當知。上科見惑所攝。此科思惑所攝矣。


△二指名教悟。

此名定境安順入心無慧自持。誤入諸欲。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定境安順入心。明其是定中妙觸受用也。此當用慧觀察。一切不受。方為正受。豈可於此躭著受用。由是捨置透過即無過矣。


△三示迷必墜。

若作聖解。則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說欲為菩提道。化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婬者。名持法子。神鬼力故。於末世中。攝其凡愚。其數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滿千萬。魔心生厭。離其身體。威德即無。陷於王難。疑誤眾生。入無間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此魔附恣婬陷墜自他之事。文皆易解。然近世尚未見此僻陋之處。稍聞有似此者。未必如是之盛。佛言不妄。當來末法之深將必有矣。中間十境已竟。


△三結害囑護。分三。一示因交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受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

言其受陰未開時。防此過生。交互意同前科。而指文小異。如得光耀。乃至得虗明性。觀力勝妄想也。發無窮悲。乃至無限愛生。妄想勝觀力也。是亦交戰互勝之意。


△二迷則成害。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迷不自識者。即不能諳其名字。不覺是過。謂言登聖。即作聖解也。末二句。示大害而警覺其驚悟也。


△三囑令保護。

汝等亦當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徧令眾生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全同色陰結意。於此十種魔事已成。非但如前方為引發之端。然亦但言魔以類至。而不歷言天魔飛精。又魔即暗入本行人心。令其不覺自顛。亦不同於後十。待至後文自見。受陰魔相已竟。


△三想陰魔相。諸陰體相解現二卷。分四。一具示始終。就分為二。一始初未破區宇。又分二。一躡前受陰盡相。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地受陰盡者。雖未漏盡。心離其形。如鳥出籠。已能成就。從是凡身。上歷菩薩六十聖位。得意生身。隨往無礙。

按前判當在信之二三。故言漏未盡也。以七信不受後有。方為漏盡。心離其身者。以真心周徧。本不局身。無始迷執。非局而局。前此任其比解徧周。無奈見聞。但隨身轉。何有暫時解脫之分。縱前色盡聞見徧周。亦無離身自在之用。如迷方者。縱有人分明說與。亦卒然難轉。此皆受陰覆之之故也。是以受盡方得離身。如鳥脫籠之自在也。已成就下四句。判其決定能以凡身歷聖位也。葢別教皆實取證故。經生累劫。證得一分。方到一位。豈能以凡身而頓歷諸位哉。此圓頓最利之根。不實取證。即以凡身。速疾上歷諸位。故住前多不列位。住後有位亦超。亦但顯其圓融不礙行部而已。非如別教鈍修實證。故言以凡身而歷六十位也。六十位者。於五十五位。却前加乾慧。後加妙覺。為五十七。若并前三漸恰滿六十。但第一漸次方斷五辛。似未可當於聖位。況第二漸次清淨業報中。顯然方入常途信位故。應前除初漸後開金剛。為六十位。問佛既從受盡。方言歷位。則孤山謂受盡方入信位。似順佛言。今何以色盡便入初信耶。答佛語自在。特緣受盡妙用顯彰。因表其必能歷盡聖位。未必聖位。便始於此也。以前位十方洞開佛心如鏡。當是妙體披露正信現前。豈不為初信。而亦何非聖位乎。請合二漸淨報之文。再詳玩之。孤山曰。其間有賢有聖。皆是三世諸佛所歷之位故。通稱聖位。意生身。喻如意去速疾無礙。而有三種。一入三昧樂意生身。謂心寂不動。即相似初信至七信入空位也。二覺法自性意生身。謂普入佛剎。以法為自性。即相似八信出假位也。三種類俱生無作意生身。謂了佛所證法。即九信十信修中位也。嘗笑學仙者以出陽神為勝事。不知釋宗淺位三意生身妙超無比。何況深位之十身乎。而顧妄謂陰神。真無知之言也。


△二狀示想陰區宇。

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雖則無別所知。其言已成音韻倫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語。此則名為想陰區宇。

前於受覆喻魘不動。表見聞雖周而全無用。故受開喻發寱言。雖似明其比前有用。而實表其尚為想覆。葢寱說夢事。非是醒言故也。無別所知者。即未能圓照生死也。言已成次者。即能於聖位。次第上歷也。不寐悟語者。如二漸中。言其得通游界。覩佛聞法。親奉聖旨。則諸佛誰不親知面見。非同般若。但是冥中知見而已。


△二終破顯露妄源。

若動念盡。浮想消除。於覺明心。如去塵垢。一倫生死。首尾圓照。名想陰盡。是人則能超煩惱濁。觀其所由。融通妄想。以為其本。

大意如圓師所謂。覺明如鏡。浮想如塵。想盡心明。是也。倫類也。一倫生死。即三界異生。雖區分十二。而生死大同。故言一類。圓師謂。首尾即始終。葢生死各有始終。如生住異滅也。圓照謂。洞見分明。正如明鏡當臺一塵不度矣。想雖居於五陰中間。而前二後二。皆依妄想。而麤細不同耳。何況一切根隨煩惱。離想陰。畢竟無依。此所以想盡超煩惱濁也。溫陵曰。想能融變。使心隨境。使境隨心。如想酢梅。能通質礙。故曰融通妄想也。具示始終已竟。


△二中間十相。就分為十。一貪求善巧。頗似神變。然意在取人信服以行教化。故言善巧也。又曲分七。一定發愛求。

阿難。彼善男子。受陰虗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圓明。銳其精思。貪求善巧。

虗謂見聞徧周。妙謂離身作用。不遭邪慮。謂中間不為十境所惑。圓定發明。即發明受陰已盡境界。後皆放此。心愛下三句。即新起愛求。愛圓明者。葢起心喜愛。圓滿發明。一切妙用。故勇銳精思。貪其善巧。其意將以悚動人心。以行其教化也。


△二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前雖總結天魔。而未歷言。今節節言見受盡定深天魔經意也。亦不親來。但遣魔黨而已。故飛即速遣之意。如軍門飛檄官府飛票之類。精即魔黨諸精魅也。然亦各以類至。下文佛自各出名字。附人者。另附他人。素受邪惑者也。葢受盡者。不能入其心腑。故假旁人惑之。轉令自亂耳。後皆放此。


△三客邪投擾。

其人不覺是其魔著。自言謂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巧善男子處。敷座說法。其形斯須。或作比丘。令彼人見。或為帝釋。或為婦女。或比丘尼。或寢暗室。身有光明。

其人即所附之人。不覺者。即此人不自覺也。葢魔入心人豈能自覺。來彼下。方到行人之所。故知上之自言非對行人之言。良由彼既不覺魔著。自怪無端善說經法。疑謂已成佛道。然後任運來惑行人。皆魔默附使之然也。後放此。變形放光。正善巧動人之事也。此方是遣實人來。變化相惑。故知前見善知識。但是靜中虗影。不同此也。


△四主人惑亂。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信其教化。搖蕩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葢緣投其心所愛求。不得不迷惑也。向使無所愛求。何至惑亂行人。但宜安心息愛求也。末二句。是魔惑行人。徹底主意。葢行人三學無缺。策進如飛。魔宮震恐。而魔之設謀擾亂。惟期破戒導婬。則定慧俱納於邪。身為魔子。魔乃晏安。若智強者。於此反為驗魔之要。任其神變莫測。但察毀戒誘婬。即知是魔。何至迷惑。後文種種婬事。及毀戒事。皆放此意。


△五按其言狀。

口中好言災祥變異。或言如來某處出世。或言劫火。或說刀兵。恐怖於人。令其家資無故耗散。

災即咎徵。祥即休徵。變異怪誕非常也。或言下。近世閭閻蒙昧之人。多有斯言。令人棄家迯散。及至臨期。了無其事。


△六出名示害。

此名恠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恠鬼即遇物成形者也。多年乃得為魔使者。故曰年老成魔。然此鬼即天魔所飛遣之精靈。佛至此方出其名字。令人辯識而已。非前是天魔至此又換作鬼神。葢舊註以未達飛精即是遣鬼。故作兩節說之。致令文理謬戾不通。後皆放此。魔有威福。故去後方禍。吳興曰。弟子與師。即求巧之子說法之師下皆例此。


△七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先覺。即按經察辯識其是魔也。故免墮落。迷而不悟。歸依順從。故必墮獄。圓師謂。受開以後。應無墮義。正當此處辯之。彼特領佛上歷聖位一語。似應不退。而遂違佛二十八位俱墮無間之明言。且自意比度。豈敢遽抗於聖言量乎。宜虗心求。不可輙臆斷也。或曰。教中聖位。俱無墮義。圓師參據非臆斷也。殊不知。權漸中經劫歷位。剋定取證。故證聖即無墮義。如走者登山匍匐梯層節節歇息。遲則遲鈍。有升無墜。圓頓不歷僧祇。一超直入。中間更不取證。直以初住。為第二峯頭。方言不退。故佛既言從是凡身。足見不取聖果。又曰。上歷聖位。足見但是速以歷過而已。豈一一取證哉。如飛者升山。舉翼即過無數梯層。中間更無息處。速則速疾。升墜不定。或驚疑於上。或摔愛於下。緩翼之間。已落千巖之下。故知識陰未開。未入圓通以來。不妨有墮義也。或曰。若是則圓頓反劣於漸教矣。曰是何言歟。圓頓歷時無幾。而彼教聖前往復紆迴。何止如圓頓之升墜乎。且圓頓以悟為要。如飛者恃翼。墜固易墜。升無難升。如經文云。悟則無咎。即將墜而復升也。況秉圓頓上根者。多能愛求念絕。凡聖情忘。自無招魔僭聖之愆。而佛慈曲為囑護以誡備不虞而已。固非必無墮義。而亦非多有沉淪者也。智者當深研之。


△二貪求經歷。分七。一定發愛求。

阿難。又善男子。受陰虗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遊蕩。飛其精思。貪求經歷。

此飛奮起之意。經歷即如今人心好遊方之類。但此志大欲如諸佛遊剎土也。


△二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三客邪投擾。

其人亦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遊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自形無變。其聽法者。忽自見身。坐寶蓮華。全體化成紫金光聚。一眾聽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

番前自變乃變他成佛。然身既成佛。則遊蕩之心。何愁不遂。亦所以投其欲也。


△四主人惑亂。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婬逸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婬逸其心者。自恃遇聖。放蕩無畏也。


△五按其言狀。

口中好言諸佛應世。某處某人。當是某佛化身來此。某人即是某菩薩等來化人間。其人見故。心生傾渴。邪見密興。種智消滅。

言佛菩薩來某處。應化即游行世間之事。亦投其所好故。渴慕之漸。以生邪背正也。


△六出名示害。

此名魃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魃鬼即遇風成形者也。


△七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此諸餘意。竝準前科。


△三貪求契合。分七。一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綿㳷。澄其精思。貪求契合。

愛綿㳷者。環師所謂欲密契於妙理。是也。澄靜深不動也。契合者。不假形聲。默然開悟也。


△二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三客邪投擾。

其人實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合善男子處。敷座說法。其形及彼聽法之人。外無遷變。令其聽者未聞法前心自開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見地獄。或知人間好惡諸事。或口說偈。或自誦經。各各歡娛。得未曾有。

番前外變。以現內開。溫陵曰。自開悟下。皆密契之事也。


△四主人惑亂。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綿愛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綿愛者。纏綿生愛欲。以遂其所求也。


△五按其言狀。

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後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薩亦然。其人見故。洗滌本心。易入邪悟。

見者。見其密默開心之勝事。遂并其妖言。總信受也。


△六出名示害。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魅鬼。即遇畜成形者也。


△七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四貪求辯析。分七。一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魔地中。心愛根本。窮覽物化性之始終。精爽其心。貪求辯析。

心愛根本。即環師所謂愛窮萬化之本。是也。窮覽二句。即如佛言。現前松直棘屈等。皆了元因也。此佛智邊事。初心希求真妄想也。精爽其心。猶言奮精神竭心力也。求辯析者。欲現前一一分明也。


△二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三客邪投擾。

其人先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元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雖未聞法。自然心伏。是諸人等。將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現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遞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絕。都指現在即為佛國。無別淨居及金色相。

威神即魔力也。諸人即領魔法旨。遞相轉化者也。將佛下。即轉化之言。涅槃菩提法身。三常住果也。此中推世法。而謬濫佛法。及撥無淨土金相。近時滿耳。皆此魔言。即魔使者。聞者速掩耳避之。


△四主人惑亂。

其人信受。亡失先心。身命歸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為菩薩。推究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亡失先心者。以先心本欲辯析萬法深本。今因魔摧伏。反以肉身相生最鄙淺事。為化理元。而謂佛三常住果亦不出此。乃至撥無佛境。但執目前。是則初求妙智。終淪至愚。豈非大失其辯析之初心。甚顛倒也。


△五按其言狀。

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為淨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處。彼無知者。信是穢言。

大意無非誘人恣婬破戒壞大定爾。


△六出名示害。

此名蠱毒魘勝惡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蠱鬼。即遇蟲成形者也。


△七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五貪求冥感。分七。一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懸應。周流精研。貪求冥感。

懸應。即多生有緣諸聖來應化也。周流者。求之不止也。精研者。竭誠求之也。冥感者。即希感動於本善知識也。


△二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三客邪投擾。

其人元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應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能令聽眾暫見其身如百千歲。心生愛染。不能捨離。身為奴僕。四事供養。不覺疲勞。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師本善知識。別生法愛。粘如膠漆。得未曾有。

正詐現於冥感懸應之魔事也。


△四主人惑亂。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親近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五按其言狀。

口中好言。我於前世。於某生中。先度某人。當時是我妻妾兄弟。今來相度。與汝相隨。歸某世界。供養某佛。或言別有大光明天。佛於中住。一切如來所休居地。彼無知者。信是虗誑。遺失本心。

此詐陳於冥感懸應之言。皆投其愛求之欲也。


△六出名示害。

此名癘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癘鬼。即遇衰成形者。


△七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六貪求靜謐。此科似是貪求宿命。以詳玩魔事皆宿命通。恐與下科顛倒差誤。又與上科皆為宿命。但上多示知過去。此多示知未來。分為五。


△一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深入。剋己辛勤。樂處陰寂。貪求靜謐。

深入。即窮極定境也。陰寂靜謐。皆禪定極境。法華所謂深固幽遠無人能到之處也。初心不應躁欲求之。然且不但只求寂靜。意欲靜極發通。備知幽隱之事。此所以招感魔事也。


△二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三邪惑事言。又三。一邪附人至。

其人本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陰善男子處。敷座說法。


△二現邪惑事。

令其聽人。各知本業。或於其處。語一人言。汝今未死。已作畜生。敕使一人於後蹋尾。頓令其人起不能得。於是一眾傾心欽伏。有人起心。已知其肇。佛律儀外。重加精苦。誹謗比丘。罵詈徒眾。訐露人事。不避譏嫌。

溫陵曰。邪定能具五通。本業即宿業也。畜生後報也。此二宿命通也。知肇他心通。詰露眼耳通也。

○彼雖實具五通。誑惑豈肯盡實。如先世妻妾。預變畜生。皆憑威力。詐現非實。特以他心眼耳前知等通不虗故。并其誑惑詐現。亦不敢不信也。重加精苦。如斷五味躶四肢等。謗訐雖似言語。猶是狀其行事惑人之態也。


△三說邪惑言。

口中好言。未然禍福。及至其時。毫髮無失。

據此乃知。此中雖備四種通。而未來宿命通偏多也。


△四出名示害。

此大力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大力鬼。即上上品神通力大之鬼也。


△五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七貪求宿命。詳玩魔事。酷似靜謐之事。葢寶藏符讖。皆陰寂隱微之類。且不似上科了然顯於宿通也。我故疑恐譯人一時誤相倒換。理或有之。再詳。分五。一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知見。勤苦研尋。貪求宿命。

愛知見者。即欲通達宿命。


△二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三邪惑事言。又三。一邪附人至。

其人殊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知善男子處。敷座說法。


△二現邪惑事。

是人無端。於說法處得大寶珠。其魔或時化為畜生。口銜其珠。及雜珍寶。簡策符牘。諸奇異物。先授彼人。後著其體。或誘聽人。藏於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處。是諸聽者。得未曾有。多食藥草。不飡嘉饌。或時日飡一麻一麥。其形肥充。魔力持故。誹謗比丘。罵詈徒眾。不避譏嫌。

是人皆指貪求本人而言。聽法得珠。令其心惑也。魔化銜寶。葢未附人時先現此。而後方附之也。彼人却指被附邪人誘聽人。而藏珠者。先以暗埋後對眾出之。誘人驚信也。食藥食少。而能肥充。皆惑人之事也。


△三邪惑之言。

口中好言。他方寶藏。十方聖賢潛匿之處。隨其後者。往往見有奇異之人。

詳其言意。皆但陰隱之事。不似宿命。宜味之。


△四出名示害。

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嶽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婬破佛戒律與承事者潛行五欲。或有精進純食草木無定行事。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五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八貪求神力。亦分為五。一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神通。種種變化。研究化元。貪取神力。

雖言神通。實多神變。異前多取諸通。溫陵曰。化元萬化之本也。欲乘之以發神變耳。


△二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三邪惑事言。分三。一邪附人至。

其人誠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通善男子處。敷座說法。


△二邪惑之事。

是人或復手執火光。手撮其光。分於所聽四眾頭上。是諸聽人。頂上火光。皆長數尺。亦無熱性。曾不焚燒。或水上行。如履平地。或於空中安坐不動。或入瓶內。或處囊中。越牖透垣曾無障礙。惟於刀兵不得自在。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禮。誹謗禪律。罵詈徒眾。訐露人事。不避譏嫌。

種種皆神變惑人之事。而不堪刀兵。顯是邪魅。身著下。皆引誘壞教之意。


△三說邪惑言。

口中常說神通自在。或復令人旁見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實。讚歎行婬。不毀麤行。將諸猥媟以為傳法。


△四出名示害。

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風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積劫精魅。或復龍魅。或壽終僊再活為魅。或僊期終計年應死。其形不化。他恠所附。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王難。


△五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九貪求深空。分五。一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入滅。研究化性。貪求深空。

入滅非涅槃。但欲空身存沒自在。


△二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情附人。口說經法。


△三邪惑事言。又三。一邪附人至。

其人終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空善男子處。敷座說法。


△二現邪惑事。

於大眾內。其形忽空。眾無所見。還從虗空特然而出。存沒自在。或現其身。洞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旃檀氣。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誹謗戒律。輕賤出家。

溫陵曰。欲入滅定。以趣空寂也。從空出沒等。因其好空。故依詃惑。

○厚味濃也。夫身淨肢香。而又便蜜。真可以駭俗惑人。却乃毀戒律。而賤出家。故愚人不敢不遵依不知毀戒等。即可以驗其為魔。而神恠何足畏乎。


△三說邪惑言。

口中常說無因無果。一死永滅。無復後身及諸凡聖。雖得空寂。潛行貪欲。受其欲者。亦得空心。撥無因果。

撥無貪欲違佛背經。顯是魔。而惑之者。真由主人自心狂迷而已。宜悟之。


△四出名示害。

此名日月薄蝕精氣。金玉芝草。麟鳳龜[鴳-女+隹]。經千萬年。不死為靈。出生國土。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王難。

金玉等雖無情物。而精怪依附。遂成類生。無想之屬。即草木精魅。久成魔黨也。


△五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十貪求永歲。分五。一定發愛求。

又善男子。受陰虗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長壽。辛苦研幾。貪求永歲。棄分段生。頓希變易細相常住。

此中所希。羅漢境界。行開之後。自然得之。今此躁求。故招魔事。孤山曰。變易者。斷見思盡。生法性土。故受變易。今頓欲變麤身為細質。易短壽為長齡。從此分斷。延入彼土也。


△二魔遣邪附。

爾時天魔。侯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三邪惑事言。又為三。一邪附人至。

其人竟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生善男子處。敷座說法。


△二現邪惑事。

好言他方往還無滯。或經萬里。瞬息再來。皆於彼方。取得其物。或於一處。在一宅中數步之間。令其從東詣至西壁。是人急行。累年不到。因此心信。疑佛現前。

瞬息萬里。五通中神境通也。今乃自現神境至遠成近。令他數步至近成遠。故淺智寡聞。驚異其為佛也。


△三說邪惑言。

口中常說。十方眾生。皆是吾子。我生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脩得。

夫眾生諸佛等。皆由他生。即是無始元佛。其長壽豈有紀極。亦所以投其愛求之本念也。


△四出名示害。

此名住世自在天魔。使其眷屬。如遮文茶。及四天王毗舍童子。未發心者。利其虗明。食彼精氣。或不因師。其修行人。親自觀見。稱執金剛與汝長命。現美女身。盛行貪欲。未逾年歲。肝腦枯竭。口兼獨言。聽若妖魅。前人未詳。多陷王難。未及遇刑。先已乾死。惱亂彼人。以至殂殞。

孤山曰。自在天。即欲界第六天上。別有魔王居處。亦他化自在天攝。溫陵曰。陀羅尼經。有遮文茶毗舍童子。即毗舍遮鬼。隷四天王。已發心則護人。未發心則害人。以彼定力虗明為利故。食其精氣。或不因師者。不因魔附之師而親見魔現也。獨言即彼惑行人言也。既自見魔現。與之行欲。他人不見。謂彼獨言。彼實與魔言也。若妖魅者。即此行人。亦即似妖魅矣。前人彼人皆指被惑行人。而言未詳者。未能審察其是魔非聖也。


△五教悟戒迷。

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中間十境已竟。


△三示勸末世分二。一預示魔事。又分三。一妄稱極果。

阿難。當知是十種魔。於末世時。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體。或自現形。皆言已成正徧知覺。

言出家修道者。或附比丘。或自現比丘等。按前十種。惟第十有自現金剛美女。餘皆附人。行人當知。凡現通稱佛。必魔無疑。以聖必不洩也。


△二以婬成化。

讚歎婬欲。破佛律儀。先惡魔師。與魔弟子。婬婬相傳。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則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總為魔眷。

魔師魔子。且指前十。婬婬下。明其害延後世。多壞行人也。溫陵曰。涅槃經云。末世魔眷屬。現比丘羅漢等像。混壞正法非毀戒律。其意同此也。


△三陷魔墮獄。

命終之後。必為魔民。失正徧知。墮無間獄。


△二深勸悲救。又二。一正申勸詞。

汝今未須先取寂滅。縱得無學。留願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眾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見。

觀佛遺囑。足知阿難四分入滅亦假示現。而依佛留願在世冥救也必矣。即今法教弘通。孰非尊者悲救之力哉。正心謂見諦真正。深信謂樂欲無厭。正知見謂慧眼圓明。洞照魔奸也。


△二轉激報恩。

我今度汝。已出生死。汝遵佛語。名報佛恩。

欽聞斯囑。而不痛心淚下者。木石人也。


△四結害囑護。又分為三。一示因交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想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


△二迷則成害。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謂言登聖者。言其不惟惑魔為聖。兼亦自任聖流也。


△三囑令保護。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徧令眾生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阿難所以結集流通。令普聞經。即其事也。想陰魔相已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九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十

京都西湖沙門 交光真鑑述。

想陰魔相已竟。


△四行陰魔相。此陰前於二卷。五陰科中。彼約迷位。故取其麤。譬如瀑流。此約修位。故取其細。喻同野馬。以前三已空。而所餘行陰最為深細。分三。一具示始終。又二。一始初未破區宇。又二。一躡前想陰盡相。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地。想陰盡者。是人平常夢想消滅。寤寐恒一。覺明虗靜。猶如晴空。無復麤重前塵影事。觀諸世間大地山河。如鏡鑑明。來無所粘。過無縱迹。虗受照應。了罔陳習。惟一精真。

前來十種。若具透過。或始終不起愛求。或魔來便能先覺。如是久久。想陰自有盡時。故此科示想盡之相。寐即睡也。寤即醒也。寐中有夢。寤中有想。然夢乃寐中之想。想乃寤中之夢。皆獨頭意識所為。想陰之體相也。故想陰盡者。夢想皆滅。由寐無夢。而寤無想。故寤寐恒常。一念不生。自是性覺妙明之體。豈不恒常。虗而無窒礙。靜而無喧雜。如雲散空澄。且麤重塵影。即是法塵全依想陰為體。想盡塵自無依。故言無復麤塵等。此以上約心之自體。妙觀諸下約心之照境妙也。又上獨影先虗也。以下性境亦虗也。如鏡鑑明者。蓋言心照山河等。如鏡現影。無罣礙也。過者離境之後也。無迹者。如鏡還空無留滯也。虗受照應者。收束上文言心之觸境。但虗受照應而已。明心境皆虗融也。末二句。總言想盡真純以結之也。罔無也。宿積深厚曰陳。習即習氣也。蓋浮想擾心。誠宿積難除之習氣。今乃一旦滅盡。故言了。罔謂了不可得也。惟一精真者。純一虗靜覺明之體也。


△二狀示行陰區宇。

生滅根元。從此披露。見諸十方十二眾生。畢殫其類。雖未通其各命由緒。見同生基。猶如野馬熠熠清擾。為浮根塵究竟樞穴。此則名為行陰區宇。

生滅指分段生死而言。三界眾生。所以生滅無停根元。皆是行陰所遷。前三陰未破。則此根元終不可見。今前三盡除。第四自現殫盡也。十二類生該盡天上人間四空。不出行苦。正謂此耳。故曰畢殫其類也。環師謂。由緒為識陰。而生基為行陰。見二陰深淺之殊。圓師謂。各命為別相。同分為總相。定二陰細麤之別。皆宜深玩之也。莊子註中。已辯野馬。但是陽焰。非是塵埃。且熠字從火。既表光明閃爍。足顯與焰為順。乃田間地氣春晴伏地可見狀如水而光如焰也。清擾言動之細微也。焰喻正表隱微難見。若通前後。俱用水喻。則想陰尚如大浪。行陰乃如細浪。識陰則如無浪流水。真覺性體當如湛然不動之水。故行陰為分段根元。識陰為變易根元。前後較量。麤細妄真。歷然指掌。故知惟一精真亦縱許也。浮根塵。即浮根四塵。謂肉身也。究竟樞穴。謂遷謝老死之深本全在於此矣。末結行陰區宇。蓋獨取熠熠清擾為其相也。


△二終破顯露妄源。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化為澄水。名行陰盡。是人則能超眾生濁。觀其所由。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首舉行陰而稱元性。明其為生滅之根元。性體也。水浪停息曰澄。元澄即識陰也。性入元澄者。蓋細浪之行水。收歸無浪之識海。元習即行陰種子。一澄元習者。永絕行陰之種習更不起也。下喻可明。全孚前之水喻。溫陵曰。生滅不停。業運常遷。名眾生濁。故行陰盡則超之。行陰密移。曾無覺悟。故曰幽隱妄想。具示始終已竟。


△二中間十計變境。言計者。顯此但是自緣定中所見。而生種種邪計。非有外境魔事之擾也。就分十。一二種無因。又為三。一標由示墜。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類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窮生類本。於本類中。生元露者。觀彼幽清圓擾動元。於圓元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二無因論。

此下十計。既當想陰已破行陰未破。中間所起。故此科牒敘想破行現以為發端。是得正知者。即不遭邪慮也。奢摩他中者。即圓定發明也。凝不動也。即始終不起愛求。明不迷也。即魔來先覺不惑正心。即雙承不動不迷。而頭正尾正也。如是則上來十類天魔畢竟不得方便。方得精研者。始能力破想陰也。窮生類本者。初得徹至行陰也。此上方以歷述想破行現竟。於本下。却說正因行現而遂起十種邪計。良以想破之後。天魔無可奈何。不復更至。惟是自心邪解作孽。所謂心魔也。本類即十二類。生元即行陰也。露顯現也。圓者徧十二類也。幽清擾動。即微細動相。圓元勒成行。名二無因論。乃先世外道修心邪解所立。違理背正之惡見耳。今行現之解適與之同。故即墜彼論中。如後車蹈前車之覆轍。故即同墮一坑壍也。後文諸論。皆放此意。


△二分條詳釋。又二。一本無因。此約過去不得達因而立。又分三。一據己見量。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機全破。乘于眼根八百功德。見八萬劫所有眾生。業流灣環。死此生彼。只見眾生輪迴其處。八萬劫外。冥無所觀。

前二句標定。下徵釋之。生機發動之本。即指行陰。破乃顯意非盡也。見屬于眼。故乘眼功德八百。八萬其數相應而已。不必分約過未。數反不合。蓋乘眼根全分功德。合乎定力。能徹見於過去諸類。業流即宿命通也。問此何不為別相。答亦多總見類生展轉生死無停而已。非一一各詳也。若能各詳。則不成自然之執。待下執自然處。再當明之。其處者。八萬劫以內也。蓋其通力分量。止於此數。故數外冥無所見矣。


△二謬成邪計。

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眾生。八萬劫來。無因自有。

以不見處。而起無因之計。約此則名無因外道。岳師謂即冥諦是也。蓋眾生三道。展轉相因。窮極無始。惟佛眼能徹。菩薩尚有分限。何況凡小。故凡小極其通力。但此而止。岳師責其不知因識非是。縱知因識。亦豈能窮乎。


△三失真墮外。

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邪計故非正知。不了業道無始故非徧知。末言已墮邪覺。終迷正覺矣。


△二末無因。此約未來無後因果。分三。一據己見量。

二者是人見末無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見其根。知人生人。悟鳥生鳥。烏從來黑。鵠從來白。人天本竪。畜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從八萬劫。無復改移。

標徵同前據釋詞。乃是詳推過去。例定未來。生即劫內類生。根即劫外無因。蓋即以無因。為類生元本。知人下。詳明皆本無因自然而然也。故此轉記名為自然外道。然此驗知。但是總相。見於多分眾生長時不變。輙起斯計。如人總觀閙市。但見人行。不見坐立。若能一一別察。則少分坐立者。亦應知之。良以。十二類生。惟人類易轉。而餘皆長時難變。今由總見。不能別觀。故約多分。而成自然之計。是以末二句。結成無變。岳師註此意同。但引鶖子觀鴿之事。應不盡同。彼能別相。而見如來故。擇常不變者。令其別觀。欲勉其進也。且四果羅漢。行開識現。便能別見。各命由緒。終不執於自然。


△二謬成邪計。

今盡此形。亦復如是。而我本來不見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當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無因。

上科全是詳推過去。此科方以例定未來。盡形者盡未來也。亦如是者。決定其皆不改移也。下釋成之。本來不見菩提者。言八萬劫前。元不見其從菩提性起也。云何下。言例知八萬劫後亦終不成也。當知下。遂以判決執成邪計矣。岳師謂本字合是末字是也。末無因者。言八萬劫盡。終成斷滅。無復因果而已。蓋以從無因而起者。還復無因返於冥初之意。但是推前而知。不言觀後而見。疑恐行陰未破。不能前後劫同。不然何用種種推前。再詳。


△三失真墮外。

由此計度。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準上可知。


△三結成外論。

是則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二種無因已竟。


△二四種徧常。分三。一標由示墜。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徧常論。

大意但因窮至行陰。尚猶被覆而未見。其幽隱遷流遂於未徧未常者。早計徧常。是謂常見外道。然四種雖皆不離行陰起計。而前三皆兼窮他法。且以法之廣狹。而分劫之多少。惟第四則無所兼。而亦不言劫量。此其別也。長水曰。行陰生滅相續不失故名常。所計四種徧一切法故名圓。溫陵曰。徧即圓也。故此標名徧常。後結名圓常。


△二分條詳釋。分四。一心境計常。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處無因。修習能知二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循環。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首二句。言是人想破行現。乘此心開。遂以窮研內心外境本元自何而起。然窮之不遠。但見二萬劫前無因自有。良以所窮之法。麤略而狹。故其見量止此而已。修習者。即窮心境之修習。能知下。蓋言二萬劫外固冥無知見。而二萬劫內。親見眾生生滅不斷。故不計劫外斷滅。惟計劫內相續為徧常。以是異前。後三準此。


△二四大計常。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四性常住。修習能知四萬劫中十方眾生所有生滅。咸皆體恒。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此亦乘心開而窮化元。見萬法皆從四大和合而成。故作意窮之。見其體性常住。洞照眾生生死劫量。至於四萬。比上所窮之法。稍為詳廣。故其照劫數倍於前。然計常之故。亦凖前人但據劫內而已。


△三八識計常。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末那執受。心意識中本元由處。性常恒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眾生。循環不失。本來常住。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根字決是識字之訛。不必能所曲釋。蓋末那執受。既是七八。前是六識無疑。況下復以心意識。逆次收束。八七六識。猶可驗知。舊註諸師。疑此處行陰未開。豈能窮徹八識。殊不知八識但是此人乘開心後所用進修法門。徹固未徹。窮乃許窮。例如聲聞。窮四諦法。但盡生滅。豈能徹無作底。至於本元由處。岳師謂別指行陰是也。以彼尚為行覆故。所徹性元。但止行陰。而妄謂真常耳。特以所窮八識法門深廣詳切倍前四大故。所知劫數。亦倍前人。而遠窮八萬也。至於劫內觀生計常。不殊前計矣。


△四想盡計常。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生理。更無流止運轉。生滅想心。今已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斯人於想盡行現之後。無復窮研之力。便計為常。比之第一。尚為淺劣。何況二三。故不復立能知之劫量。度其所知。必不逮於二萬劫矣。以是推知。前文本無因中。所以照八萬劫者。亦應乘眼功德。更加窮研之力。方始能之。非想盡即能也。溫陵曰。想元想陰也。生理行陰也。妄謂流轉生滅皆屬想心。今已永滅。則不生滅理自然屬行。不知行陰即生滅元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常。亡正徧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非徧圓而計徧圓。非真常而計真常。故墮邪覺。而失正覺矣。此中不必取舊註強分屬於五陰。而言前廣後狹。反顛亂於本文矣。四種徧常已竟。


△三四種顛倒。合前二計觀之。二無因。似觀劫外斷處而計無常。四徧常。似觀劫內續處而計常。各皆單計而已。今此乃是雙計常與無常也。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顛倒見一分無常一分常論。

此於想盡行現之後。窮研自他。而起邪妄分別。更是或單或雙。不離自他而已。非一一雙兼也。首楞定中。須了一切事究竟堅固方為正覺。今乃常與無常。等分計之。故成顛倒見。


△二分條詳釋。分四。一雙約自他。

一者是人觀妙明心。徧十方界。湛然以為究竟神我。從是則計我徧十方。凝明不動。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則我心性。名之為常。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吳興曰。觀妙下重舉觀行。湛然下正明起計。亦由不了行陰生滅。妄謂此處心性湛然。以為神我。言神我者。外道名主諦。謂一切法皆是我所。悉以此神。而為其主。

○此蓋二十五諦中末後諦也。二卷說有真我徧滿十方。亦即此耳。當知。自心無生滅。即計自是常。眾生於我心中生死。即計他是無常。故為雙計。


△二約他國土。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徧觀十方恒沙國土。見劫壞處。名為究竟無常種性。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既曰不觀其心。顯是單觀他法。即惟觀國土也。吳興曰。三禪以下。終為三灾所壞。名無常種性。四禪以上。災不能壞。名究竟常。


△三約自身心。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精細微密。猶如微塵。流轉十方。性無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其不壞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身心皆自而別觀。心能細轉不變為常。令身生死變壞為無常。然外道所計我相有三。一微細我。二廣大我。三大小我。此微細我也。精言非雜。細言非麤。微言非著。密言非顯。如微塵。言細小難見知也。流轉二句。即計其自心常不生滅。能令下。即計其自身無常生滅也。末四句。牒定常與無常。上二句牒心。下二句牒身。豈非單約自而成計耶。


△四雙非他自。

四者是人知想陰盡。見行陰流。行陰常流。計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滅盡。名為無常。

此觀前四陰而起計。以自他不純。故言雙非。計行則非他。以行是自心故。計三陰則非純自心。以色有外六塵故。若約自多他少。以少從多。亦可科云約自四陰。今圖四義不缺不重。故作是科。其分常與無常。文易可了。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此蓋所約自他。雖單雙不定。而所計常與無常。皆同雙計也。四種顛倒已竟。


△四四種有邊。文中雖雙計有邊無邊。理實但是邪計邊見而已。非真得於無邊理體。故以正教判之。但名有邊。詳其立意。殆以有邊為有限際。非勝法也。以無邊為無限際。是殊勝法。例如雙計常與無常。而惟取常為勝也。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有邊論。

溫陵曰。分位有四。謂三際分。位見聞分位。彼我分位。生滅分位。


△二分條詳釋。分四。一約三際。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過未者。名為有邊。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溫陵曰。生元流用行陰也。因遷流計三際。以過者已滅來者未見故名有邊。現在相續故名無邊。

○既取現心續處。為無限際。則必以過未斷處。為有限際。然現心無限際者。以當念觀心浩渺無涯岸之謂也。


△二約見聞。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則見眾生八萬劫前寂無聞見。無聞見處名為無邊。有眾生處名為有邊。

此與前計相反。岳師所謂回互倒計是也。前計過未為有邊。似計無見聞處也。計現在為無邊。似計有見聞處也。今却計劫內有見聞處為有邊。以其限於八萬之數也。計劫外無見聞處為無邊。以其無窮極而不可測知也。吳興曰。後八萬劫。亦合如前。今恐存略。


△三約彼我。

三者是人計我徧知得無邊性。彼一切人。現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首三句。自任無邊之性。下言彼人現我知中者。謂彼性但在我性之中也。我曾不知彼性者。謂我於自性之中。不見別有彼之知性也。亦明彼性不能外於我性之意。末二句。遂判彼為有邊性也。


△四約生滅。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以其所見心路。籌度一切眾生。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邊。一半無邊。

窮行陰空者。蓋斯人窮至行陰不了區宇未空。而遂謂真空寂滅之性。故下半生半滅。乃據見妄度眾生身中。自想陰以前半屬於生。自行陰以後半屬於滅。更判生為有邊滅為無邊。而意取行陰空寂。為無限際之勝性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有邊無邊。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即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四種有邊已竟。


△五四種矯亂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礙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知見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種顛倒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知見生計者。據彼定中所知所見而倒計也。溫陵曰。以邪倒故。於知見中。狂解不決。遂矯亂其語也。今之邪人。妄謂得道。而中無主正。矯惑於人者。多類此四。資中曰。準婆沙論釋。外道計天常住。名為不死。計不亂答。得生彼天。若實不知。而輙答者。恐成矯亂。故有問時。答言祕密。言亂不應皆說。或不定答。佛法訶云。此真矯亂。故名不死矯亂虗論也。


△二分條詳釋。又為四。一八亦矯亂。

一者是人觀變化元。見遷流處。名之為變。見相總處。名之為恒。見所見處。名之為生。不見見處。名之為滅。相續之因。性不斷處。名之為增。正相續中。中所離處。名之為減。各各生處。名之為有。互互亡處。名之為無。以理都觀。用心別見。有求法人。來問其義。答言。我今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於一切時。皆亂其語。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長水曰。於一生滅行陰。分為八義別見。謂變恒生滅增減有無也。答中略舉六義。以不能定其道理。但兩楹而答。故云亦生亦滅等。

○八義雖皆依行而起。而實約行陰中所見萬象以別計也。故言相續之因。性不斷者。此是由象推性。方成增計。所以別於恒也。增者多餘也。正相續中所離者。蓋凡言相續必是前後相續故。中間亦必有缺乏之處。如出入二息相續。則必缺於中交。是也。缺少即減也。互互亡處。即各各滅處也。前人即問義之人也。失章句有二意。一謂答者既自矯亂。聞者自難憶持。故隨聞隨失。也二謂言既兩持。是非不決。能令聞者番疑平日舊習經論。猶言喪其所守也。


△二惟無矯亂。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互互無處。因無得證。有人來問。惟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餘。無所言說。

岳師釋得證謂悟一切法皆無也。蓋執拗而不順於理為矯。心無主正為亂。今詳第一第四言皆兩可亂意為多。而終非順理。亦兼於矯也。第二第三言惟一偏矯意為多。而終非主正同歸於亂。故總名矯亂。勿疑一字為非亂也。


△三惟是矯亂。

三者是人諦觀其心。各各有處。因有得證。有人來問。惟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餘。無所言說。

不言有而言是。以所見既偏。於法法皆有。則隨所問。莫不皆是。故作如是答也。


△四有無矯亂。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來問。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無容窮詰。

枝者。如木一本而分二枝。即空有岐二兩楹不定之意。吳興曰。從二至四。於前八中。有無分出也。二三單計。第四兩亦。有即是無。如冰是水也。無不是有。如水非冰也。四句之中。但涉三句。未見雙非。其計猶麤。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矯亂虗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虗無謂虗妄非實也。顛倒性明其見非真正。末判屬於徧計執性見。其執繩為蛇。妄之至也。四種矯亂已竟。


△六十六有相。分為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無盡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有相發心顛倒。

資中曰。無盡流即行陰也。由見無盡故。言死後有相。

○真悟無生。了知初生本即有滅。是知生前尚空洞而無相。何況死後。豈可妄計有相耶。


△二詳釋其相。又二。一正成本計。又二。一分條例顯。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見我圓含徧國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緣隨我迴復。云色屬我。或復我依行中相續。云我在色。

此即外道六十二見中四計也。初自固身者。堅持護養也。云色是我者。同彼即色是我也。二我含國土云我有色者。同彼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也。三前緣隨我云色屬我者。同彼離色是我也。前緣。沇師謂即目前之色是也。迴復即運用也。既云屬我。顯是我所與我為二。非即我矣。四我依行中云我在色者。同彼色大我小我在色中也。沇師謂行相續相即色。故我行中即色中也。


△二總勒名數。

皆計度言。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

環師謂。於色作此四。於受想行亦然。故成十六相我。故科上名例顯也。敏師謂。不言識陰者。所計之我。即識陰也。岳師非之。乃謂行陰未破識不當情。故不言之耳。


△二更成轉計。

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竝驅。各不相觸。

上因見行無盡。遂計前三已滅之陰。仍復無盡。而同成有相。此更轉計一切染淨諸法。無不皆然。故言煩惱。攝盡染法。言菩提攝盡淨法。皆無盡而恒有。竝驅即竝行也。各不相觸。猶言各不相礙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吳興曰。言五陰者。通結五陰。正在前四。又雖在前四義。惟行陰耳。十六有相已竟。


△七八種無相。又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

此與上計。敵體相番。故變有成無。蓋上覩未滅之行陰。見其無盡。而因計前三并萬法皆當無盡。此覩已滅之前三見其無相。而因計行陰并萬法皆當無相也。


△二詳釋其相。分二。一正成本計。又為二。一分條例顯。

見其色滅。形無所因。觀其想滅。心無所繫。知其受滅。無復連綴。陰性消散。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

上總標無相。此分條一一明之。色為形。想為心。而受則雙以連持色心。今因皆滅。故形無因。心無繫。而受無連綴也。下乃例顯行陰亦應同滅成無相也。溫陵曰。陰性消散。謂色受想滅也。生理即行。謂無受想。則行亦滅也。


△二總勒名數。

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死彼云何更有諸相。因之勘校。死後相無。如是循環有八無相。

此質即指現陰色心。不可得者。言今在定現見四陰皆無相之可得。因決死後豈有相邪。問此與前解中初生有滅等意。何以別乎。答彼約即有而空。本自無生。前後一際。是佛正教。此約昔有今無。今滅後無。全是生滅。顛倒邪計。何殊天壤哉。勘校即計度也。每陰各計現未二無四陰故。成八無相矣。


△二更成轉計。

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

上由前三而推行陰同滅為無。此更轉計諸法皆然同歸斷滅。涅槃以轉生死為因。故生死即涅槃之因。涅槃即生死之果。且生死攝世間法。涅槃攝出世間法。一切死後皆無。故曰徒有等也。吳興曰。涅槃因果依現陰而修後陰而證。陰既叵測。修證何有邪。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八種無相已竟。


△八八種俱非。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行存中。兼受想滅。雙計有無。自體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於行存中者。見行陰未滅區宇宛在也。兼受想滅者。見前三已滅體相全空也。雙計有無者。於存計有。於滅計無也。自體相破者。以行陰之有。破前三之無。以前三之無。破行陰之有也。末言墜俱非者。以破無則成非無。破有則成非有也。


△二詳釋其相。又二。一正成本計。又二。一分條例顯。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

此科全是自體相破。色受想中者。前三滅境之中也。見有非有者。言正在滅境時。雖見行有。亦即同滅而非有矣。如暗夜中看皎潔之物。亦同暗而非皎潔矣。行遷流內者。行陰擾動之內也。觀無不無者。言正在擾動處。雖觀前三已無。亦即同動而非無矣。如動水中看靜定之影。亦同動而非靜定矣。互破以成雙非正自體相破也。


△二總勒名數。

如是循環。窮盡陰界。八俱非相。隨得一緣。皆言死後有相無相。

首三句標定八非。循環窮陰者。歷四陰而徧計之也。八俱非者。正以勒成名數。末三句釋成上八非之由也。隨得一緣者。言每於一陰也。皆言有相無相。乃出雙非之因。所以成立上雙非之宗。如云因有相故非無。因無相故非有。每於一陰。計此二非。歷四陰而成八非也。故知首科但言受想滅語之略也。舊註不達以因立宗之旨。而釋為雙亦雙非。應成十六。何名八非邪。


△二更成轉計。

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虗實失措。

此諸行乃指萬法。非謂行陰。如諸行無常。亦指萬法也。上但雙觀已滅未滅之四陰。而正計八非。此則更以例成轉計。而謂一切法無不皆然。性遷訛者。例皆死後有無交相破奪也。心發通悟者。增廣邪見解也。末二句。結成一切雙非虗實亦有無也。失措不定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後際昏瞢。無可道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後際即死後。盡未來際也。昏瞢猶言杳冥。即一切皆非也。道言也。以有無俱不可定。故無可言也。八俱非相已竟。


△九七際斷滅。此之斷滅。雖似第七無相。而起計不同。彼由前三。此由行陰。又彼推過去。以定死後。此觀未來。念念成滅。故計處處有斷滅處也。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無。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七斷滅論。

溫陵曰。見行陰念念滅處。名後後無。由是妄計。設生人天七處。後皆斷滅。


△二具顯其相又二。一分條詳釋。

或計身滅。或欲盡滅。或苦盡滅。或極樂滅。或極捨滅。

此計陰性。如無源之水。有流近而竭者。有流遠而竭者。今至近如人間即滅。至遠如有頂方滅也。


△二總勒名數。

如是循環。窮盡七際。現前消滅。滅已無復。

七際。謂四洲六欲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四空共七處也。消滅謂生理永無。無復謂更不復有也。此方儒宗末流。惡聞輪轉。亦計似此。然但許人間即滅。仍不許有餘六處也。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觀此亦總結於五陰。則知所謂消滅者。後陰全無也。七際斷滅已竟。


△十五現涅槃。此計與第五有相甚大不同。彼計死後有相。此計現所生處即常住極果。舊言從彼流出。甚無謂也。分三。一標由示墜。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五涅槃論。

後後有。亦應準前相番。前於行陰念念滅處起計。此却於行陰念念生處起計。後後有者。蓋觀見行陰。念念相續。新新成有。故解其當有實果必不滅無也。而曰現涅槃者。不待[厂@火]斷。即於現所生處。即是此果也。其數有五。下別列之。


△二具顯其相。分二。一分條詳釋。

或以欲界。為正轉依。觀見圓明。生愛慕故。或以初禪。性無憂故。或以二禪。心無苦故。或以三禪。極悅隨故。或以四禪。苦樂二亡。不受輪迴生滅性故。

或者不定之辭。顯非一人徧計五處。各隨所見。或計一處而已。欲界指六欲天上也。為正轉依者。妄計為真涅槃境也。以涅槃為佛轉依之果。而環師所謂轉生死依涅槃也。此如仙家計六欲天上無生死耳。以彼所計玉皇橫統三十三天。仍不知其即六欲之帝釋也。此句應通後四。每於中間。皆當有之。而經家省文。更不重標。令準上也。觀見圓明者。以初得天眼普觀天光清淨明麗逈離人間之濁穢而已。準下四皆對本天勝境為言。非指性也。生愛慕故者。正出妄計之由。謂彼圓明即涅槃真境也。下四故字。皆準此說。按前色界天中。初禪苦惱不逼。二禪憂懸不逼。以苦重憂輕序之宜也。今初禪無憂。二禪無苦。決譯人誤顛倒也。三禪極悅隨者。前云歡喜畢具具大隨順是也。四禪苦樂雙亡。顯同前文雙捨。不受輪迴生滅者。由彼定中見此處三灾不壞。故起斯計也。


△二總勒名數。

迷有漏天。作無為解。五處安隱。為勝淨依。如是循環。五處究竟。

作無為解。即妄計為離繫自在之果。此誤濫涅槃之真我也。五處安隱者。以稍離下界之不安。而誤濫涅槃之真樂也。為勝淨依者。以稍離下界之濁穢。而誤濫涅槃之真淨也。結言究竟者。以稍離下界之短壽。而誤濫涅槃之真常也。此總判五處皆然。若分五處別判。初於六欲。乍離人間之塵穢。而妄謂真淨。次於初禪二禪。乍離下界之憂苦。而妄謂真樂。又於三禪。乍得隨順自在。而妄謂真我。後於四禪。暫得三灾不壞。而妄謂真常不生滅也。此正於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中。而妄計常樂我淨。所謂前四顛倒耳。


△三結成外論。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為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中間十計已竟。


△三結害囑護。分三。一示因交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狂解。皆是行陰用心交互。故現斯悟。

溫陵曰。前云禪那現境。乃天魔候得其便。此云禪那狂解。乃心魔自起深孽。凡見道不真。多岐妄計。皆即狂解。是謂心魔。最宜深防也。

○交互準前悟即邪解也。然通論十種邪解。不出斷常空有四字而已。且前五屬斷常。後五屬空有。第一斷見。第二常見。第三雙亦。第四第五皆充廣雙亦也。問何無雙非。答斷常皆過。若雙非則為離過正見非外道也。第六執有。第七執空。第八雙非。問此何不為離過正見。答有空不定屬過偏始過生。且此雙非。蓋指後陰昏瞢。不定有無。非是雙遮之中道。故非正見。第九推廣畢竟斷空。第十推廣畢竟滯有。若更以空有攝入斷常。仍惟斷常二見而已。


△二迷則成害。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以迷為解。自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痴暗曰頑。正悟難發也。惑亂曰迷。邪解易生也。不自忖量者。大端由於不揣己之修證。至何地位。輙敢自專判決立論。且僭稱聖位。成大妄語。故墮極重之獄矣。


△三囑令保護。又分二。一囑作摧邪知識。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徧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護。消息邪見。

覺了斯義。謂迷解分明不顛倒也。下復令其冥顯加持之也。孽者禍之萌也。心魔自起者。言天魔不至自心禍生也。猶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也。然此二句。蓋今未起者勿起。末二句是已起者令息也。


△二囑作趣真導師。

教其身心。開覺真義。於無上道。不遭枝岐。勿令心祈得少為足。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真義者。真心實義也。逈然不屬於斷常空有。即前離即離非是即非即一念不生中中流入。木旁出曰枝。路旁出曰岐。夫遭枝岐。即墮外道。祈求也。求少足則流二乘。此二皆為極果中途之險阻。心目洞開。方不為所惑。故須教示之力也。末二句囑其作成佛指南。一邪不染。故稱清淨耳。行陰魔相已竟。


△五識陰魔相。分三。一具示始終。又二。一始初未破區宇。又為二。一躡前行陰盡相。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地。行陰盡者。諸世間性。幽清擾動。同分生機。倐然隳裂。沉細綱紐。補特伽羅。酬業深脉。感應懸絕。

諸世間性者。十二類生遷流體性也。同分生機者。即同生基也。基表生之根。機明動之始。其意一也。同分仍目總相。以上躡前行陰。向下明盡相也。倐然猶忽然也。隳裂解散也。連下四字讀之。沉細極表深微。綱紐狀明總要。然即生機綱紐結縛之深根也。由前大定。堅凝正心。十計不墮。功夫徹至。故能於此綱紐。忽然解散矣。末三句。復明此處於三界分段生死即應解脫。然亦約一類聖性習種純熟者言之。餘不盡然。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即中有也。眾生由此。能數數取於諸趣。而受生也。且受生所以酬答宿業。而酬業深潛脉絡。即此行陰所為感應即因果也。而言懸絕者。以行陰既盡。則深脉已斷。故分段生死。因亡果喪。不復受生。是謂懸絕。問證同則事同。此何別取於聖性熟者。而餘又不然耶。答按下佛言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今言界內因果斷絕。顯是十執後二聲聞緣覺所能他豈能哉。


△二狀示識陰區宇。

於涅槃天。將大明悟。如雞後鳴。瞻顧東方。已有精色。六根虗靜。無復馳逸。內外湛明。入無所入。深達十方十二種類受命元由。觀由執元。諸類不召。於十方界已獲其同。精色不沉。發現幽祕。此則名為識陰區宇。

溫陵曰。涅槃性天為五陰所覆。昏如長夜。前三陰盡。如雞初鳴。雖為曙兆。猶沉二陰。精色未分。此行陰盡。如雞後鳴。惟餘一陰。故將大明悟也。

○六根虗靜。無復馳逸者。按圓通。此當聞所聞盡。已得六銷之時。亦即漸次中。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之時也。內外湛明者。言根塵化為一味湛明之境。入無所入者。謂初心亡所故。言入流既盡。根塵更何所入受命元由。環師謂。即識陰然亦即是類生別相。所謂各命由緒。顯異前之總相而見。故曰深達也。觀由執元諸類不召者。承上言既以觀見受命由緒必能執守受生元本令不流逸。則盡十二類皆不能牽引受生矣。於十方界已獲其同者。界指情界。同有二解。一謂同者一也。言其銷六和合復一精明也。二謂同者空也。言其根塵既盡。惟一空性也。此即已得六銷。猶未亡一。小乘涅槃。正齊於此。精色不沉者。如曉天可辯色也。發現幽祕。言其具見暗中之物也。即是行除識現。如脫盡外衣方見最內貼體汗衫故。即結為識陰區宇。


△二終破顯露妄原。

若於羣召已獲同中。消磨六門。合開成就。見聞通隣。互用清淨。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琉璃內外明徹。名識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命濁。觀其所由。罔象虗無顛倒妄想。以為其本。

首三句。猶躡未破區宇。羣召即指類生十二。皆能牽引受生。故言羣召。同中即識陰區宇之中。所謂受命元由。空靜湛一。故稱為同。然自行陰盡後已入此境。故曰已獲同中。消磨六門者。解其結而泯其異也。合開成就者。歸於一而融為空也。成就猶言功成。此猶躡上以牒銷六成一。所以起下文亡一而用六也。故下方明圓通之用。不惟情界脫纏。而亦以情器交徹也。見聞者。略舉六根之二。通鄰者。其結已解。其體不隔也。互用者。體既無隔。用可互通也。謂眼家能作耳家佛事等。以其逈脫浮塵勝義二種根結。無障無礙。故曰清淨。此即情界脫纏。下文情器交徹。文易可知。即前所謂山河大地應念化為無上知覺。是也。名識陰盡。一句結定。故知行盡無過者。在七信位。齊小羅漢。識盡乃十信滿心住位初心。方以證入圓通。是知凡言羅漢獲圓通者。皆指初住。以圓住齊於別地。是大乘羅漢也。末復結其所超所觀。溫陵曰。性本一真。由塵隔越。性用之間。同異失準。名為命濁。故識盡則超之。識乃妄覺影明。元無自體。由顛倒起。故名罔象虗無顛倒妄想。具示始終已竟。


△二中間十執。變計而言執。依經本文。以經文一一皆名為執故耳。就分為十。一因所因執。又分三。一兩楹之間。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夫行陰即是前楹。識陰即是後楹。而十執起處。正當此二之中。故十執皆以此科冠之。窮諸下三句。明已破行陰也。窮諸行空。照見行蘊空也。於識還元者。明行空而識現。則前之行相泯然。沒入識海之中。蓋元從識海。騰躍轉生者。返本還元矣。已滅生滅者。仍結行破也。以初滅行之清擾也。末二句。明未破識陰也。所言寂滅者。即圓通中次第解結末後之寂滅也。不帶纖毫生滅曰精。惟餘一味寂常曰妙。始是純真性體。此而未圓。正明識陰未破尚為所覆。似一似常。未精未妙也。若連上句讀之。宛是已得圓通中生滅既滅。而尚猶未得寂滅現前耳。後放此。


△二邪解執背。

能令己身根隔合開。亦與十方諸類通覺。覺知通㳷。能入圓元。若於所歸。立真常因。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因所因執。娑毗迦羅所歸冥諦。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能令下。先舉起執之由。大凡起執。必覩大定中殊勝之象。以發端耳。首二句。躡前銷六入一之境。次三句。明此境為羣心統同混一之區。如千燈共室光通無二也。圓元即識陰也。而圓表諸類徧含。元彰萬化托始。其言能入此者。意明四陰蕩盡歸宿於斯。如諸浪已停銷落於海。正識陰區宇也。若於下。方是所起之計。所歸即此圓元。因者依也。因所因執者。本非可依。而妄計能依之心所依之境也。良以。識乃無明幻影罔象虗無畢竟非實故也。如人夢見依歸得托之地。妄生慶幸。豈有真實哉。下明所墮同類。即黃髮外道所立冥諦。有二十五。第一冥初生覺。遂計終亦還歸冥諦。前文云非色非空。拘舍黎等昧為冥諦。是也。然計此者。非止一人。前後異出耳。伴侶即同類也。迷菩提。昧正果也。亡知見。失真因也。放此。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歸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溫陵曰。以心有所得。果有所歸。即因即果。皆墮所妄。所以違遠圓通背涅槃也。

○內教究竟。歸無所得。今有得有歸。如人夢見拾得金寶。歸於家中。所得所歸。皆非真也。違圓通則失因地心。背涅槃則亡果地證。後皆放此。因所因執已竟。


△二能非能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準前。


△二邪解執背。

若於所歸。覽為自體。盡虗空界十二類內所有眾生。皆我身中一類流出。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能非能執。摩醯首羅現無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上科已將識陰作所歸果故。今所歸二字。仍躡前識陰也。前但計為歸托之性。今復覽為自體。是其差別也。溫陵曰。執識元為自體。而謂一切眾生自此流出。遂執我能生彼。而實不能。故曰能非能執。摩醯首羅。即色頂魔王也。妄計我能現起無邊眾生亦能非能類也。


△二結名異種。

是名第二立能為心。成能事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徧圓種。

能為心者。能造化之心也。能事果者。能成辦所造化之事。以為實果也。溫陵曰。大慢天即摩醯也。不能謂能。故名大慢也。徧圓者。計我體圓徧空界也。

○問此計識為自心流出一切。何異內教萬法惟識。答內教萬法惟識。表如夢幻。生即無生。此計實生。安得一轍。又惟識正明無他心外之法。此計能生他法。宛是顛倒奚疑乎。能非能執已竟。


△三常非常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虗空。咸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無生滅解。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沉迷。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此與上執。皆從識起。而所計不同。上謂識即是我。能生萬物。此謂我從識出。彼是真常。是其差別也。溫陵曰。以識元為所歸依故。疑彼能生我及一切法。遂計生起流出之處。為真常無生之體。此則在生滅中。妄計常住。既惑真不生性。又迷現生滅法。以非常為常。故名常非常執。既計彼能生我。即與計自在天能生一切者同矣。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溫陵曰。由依識元妄計常住。故曰立因依心成妄記果。前計我圓生物。此計彼圓生我。名倒圓。常非常執已竟。


△四知無知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所知。知徧圓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稱有情。與人無異。草木為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無擇徧知。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知無知執。婆吒霰尼執一切覺。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溫陵曰。所知即所觀識陰也。謂識有知而一切法由知變起。因計知體圓徧諸法。遂立異解。謂無情徧皆有知。

○草木下三句。承上無異言。既與有情相同。則當互輪轉焉。無擇者。不分有情與無情。而徧皆有知也。是其謬計無情有知。而實本無知。故言知無知執也。環師謂婆吒霰尼乃二外道。覺即知也。亦計徧知之類。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四計圓知心。成虗謬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溫陵曰。此謬計圓知以為因心。則果終虗謬矣。以無知為知。是倒知也。

○問此與內教山河化為知覺無情作佛之旨。何所簡別。答孤山亦有此辯。意是而辭欠明了。今詳內教。明見相二分。本惟一心。迷之為二。故妄見無情不通知覺大悟復歸一心則通一知覺更無外物。非謂各各有知同他心量也。今計各各有知互相輪轉。誠為虗謬。是知內教明訓銷歸一心。此執謬計成無數心。豈濫同哉。問今何草木為妖亦有知乎。答此非草木有知。是彼依草附木之精靈有知。斯則仍是有情之知。非彼無情之草木能知也。知無知執已竟。


△五生無生執。分為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融根互用中。已得隨順便於圓化一切發生。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羣塵。發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則墮生無生執。諸迦葉波。并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環師謂。識陰盡者。消磨六門諸根互用。今此未盡則纔得隨順而已。此解極是。然觀中之一字。足且互用之妙含之未發也。且言已得隨順者。已能顯發隨心順意。神通變化也。如身上出水身下出火。十八變等。是也。岳師謂。圓化乃觀中所見圓融變化惟識之境。固無不是。然詳便於二字。亦應即是隨順中圓化。又云。一切發生即四大之相。然亦即是覩圓化之四大。而種種起著也。下列四種求樂愛觀是矣。三大可知。塵即地大。而言成就者。即環師謂能成器界。是也。大凡有形磈者。皆塵所為耳。崇尊尚也。事供養也。而言各各者。或有尊供於火者。乃至或有尊供於地者。各隨所見而徧執也。岳師謂。羣塵總指四大是也。然發者出生也。作者辦造也。本因者根元也。邪計四大為出生一切辦造一切之根元也。立常住解者。目為常司造化之真宰也。生無生執者。妄計能生萬法。而實不能生也。迦葉波別姓也。婆羅門總姓也。總有十八。迦葉其一也。求出生死者。以四大既為出生辦造之根元。則出因辦果。靡不由之。如果上依正清淨光明等。皆彼四大為之。故事之以求真常果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五計著崇事。迷心從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計著邪惑也。崇事邪業也。迷心謂迷己一真靈覺之心。從物謂從彼四大無知之物。妄求因者。非因計因也。妄冀果者。無果望果也。反將無情之物。以為生物之原。誠如環師所謂思果皆妄顛倒化理。故名顛化種也。生無生執已竟。


△六歸無歸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明。計明中虗。非滅羣化。以永滅依。為所歸依。生勝解者。是人則墮歸無歸執。無想天中諸舜若多。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圓明即識陰區宇。計明中虗者。於此境中。初見前四陰盡諸有皆空。即以虗無。為究竟性。非毀也。非滅羣化者。便欲[厂@火]身滅土纖塵不立也。以永下。復願常處虗空。永為依托也。歸無歸者。蓋謬計斷空為休歸處。不知幻滅虗境亦等空華。非實歸處也。無想天。略舉非非想。以該四空。非取四禪無想也。諸舜若多。總舉趣空天眾為同類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六圓虗無心。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圓虗無心者。以取空之心為因也。成空亡果者。以斷滅之境為果也。問此與後二乘何別。答棄有取空。見解志願皆同。但先心各別。此凡外種。伏惑取空。彼聖性種。斷惑取空。歸無歸執已竟。


△七貪非貪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常。固身常住。同於精圓。長不傾逝。生勝解者。是人則墮貪非貪執。諸阿斯陀求長命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圓常亦識陰區宇。歷觀上來。於此一境。稱圓元圓融圓明圓常。義各有表。元表諸法統歸。融表萬化含蓄。明表徹體虗朗。常表究竟堅牢。各與本文關涉。細尋可見。然同是識海周徧。故皆稱圓。且均是識陰似一似常之相。行人不達似而非真。故各隨所見。而起異執耳。今觀圓常。而欲身常住者。蓋因見性常。而并欲命常。即仙家性命雙修之見。而又言同於精圓長不傾逝者。精即性也。如見性轉稱見精之例。傾逝即死也。即欲身命與性同圓長生不死也。貪非貪執者。言其妄起貪留而不知生滅無停本非可貪留也。良以。所托之性。但惟識陰。已是似常。而非真常。何況所兼之命。全是生滅虗幻。縱經多劫。終落空亡。豈真實常住哉。阿斯陀。此云無比。古仙名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七執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長勞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執著命元。以識陰為長命之元。立固妄因者。以因中功夫惟求堅固妄性妄命也。趣長勞果者。言所趣之果。徒以長勞。終非常住也。𤀹師謂。勞應作牢。為聲之誤者。似為最順。妄延者。妄求身命延長也。貪非貪執已竟。


△八真無真執。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觀命互通。却留塵勞。恐其銷盡。便於此際。坐蓮華宮。廣化七珍。多增寶媛。恣縱其心。生勝解者。是人則墮真無真執。吒枳迦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此命異前身命。以天魔不用前身故也。應如環師所謂以識為命元也。要之亦住世壽者之相。且命以連持色心為名。今互通即連持之意。而塵勞不出運心役色諸欲叢擾也。今言觀命留塵者。以見命元既與塵勞連持。則存與俱存。亡與俱亡。故懼塵勞盡而元命必斷。由是妄起留塵之計。不令銷盡。且行盡識現者。圓化隨心得大自在。故恣意化諸欲境七珍美女。於中放逸矣。真無真執者。妄執命元。為己真宰。而實非真也。溫陵曰。吒枳迦羅。即欲頂自在天類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八發邪思因。立熾塵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種。

熾塵果者。熾然恣縱塵勞妄謂果中受用也。墜入欲頂天魔者。生以類聚也。真非真執已竟。


△九定性聲聞。分為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於命明中。分別精麤。疏決真偽。因果相酬。惟求感應。背清淨道。所謂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居滅已休。更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聲聞。諸無聞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命明者。環師所謂。因窮識陰深明眾生受命元由。是也。分別精麤者。了達界外聖法為精。界內凡定為麤。疏決真偽者。揀擇內教因緣為真。外道斷常為偽。因果相酬者。雙明世出世間二種因果。感即是修。應即是證。惟求感應者。惟求實修實證。速出三界而已。背清淨道者。不順無修之修無證之證了義如幻之大道也。所謂下。躡上確實指陳也。苦集是世間果因。滅道是出世果因。即因果相酬也。知之與斷。是於世間。則厭果除因。慕之與修。是於出世。則欣果從因。即惟求感應也。居滅下。是化城止息。不趣寶所也。定性聲聞不迴心鈍羅漢也。諸無聞下。言此一類多由愚法無聞未證謂證未得謂得者也。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九圓精應心。成趣寂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圓滿也。專求曰精。滿其專求取證之因心。成其偏趣冥寂之斷果也。為空所縛。曰纏空種。良以。有餘涅槃位。僅齊於七信。識陰所覆。尚不達圓通之因地。安能至無餘之果地哉。故均之違圓通而背涅槃也。下科辟支放此。定性聲聞已竟。


△十定性辟支。分三。一兩楹之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二邪解執背。

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發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諸緣獨倫不迴心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銷六入一為圓融。破有歸空為清淨。了見命元為覺明。發研深妙。有二。獨覺觀物遷變。緣覺推審因緣。皆發深妙之悟。即以所悟之境。為涅槃歸息之地。諸緣獨倫者。即緣覺獨覺之同倫也。餘可準前例知。


△三結名異種。

是名第十圓覺㳷心。成湛明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圓即圓融。覺即覺明。㳷心即清淨。湛明果即以悟境為涅槃也。不化圓種者。不能融化透過所悟所執空淨圓影。祖家所謂隱人胸次自成情也。住此則障真寂滅。礙圓通用。終不達於寶所矣。問聲聞辟支為內教正乘。號出世小聖。今何亦列魔數。答以魔羅害正之稱。今此經大定。以順圓通向涅槃為益。以違圓通背涅槃為損。而二乘宛然違背墮之者。則枝岐鈍滯害正事。均非魔而何。然以定性簡之。是但取於不回心者。而能回心固不墮斯數也。中間十執已竟。


△三結害囑護。分三。一示因交互。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於未足中。生滿足證。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

文雖是總結。而亦可略分。中途一句。前八意多。蓋前八魔外中途。各起狂解。或所歸果及熾塵果等。於末二句後二意多。蓋後二少乘。得小為足。不復前進。因依一句。意兼前後。蓋十執無非因迷而起依迷而住。皆是下。方總判交互現前色陰文中。


△二迷則成害。又曲為二。一總標迷妄。

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將為畢竟所歸寧地。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

頑迷不忖。解現前文。所愛先習者。各以積劫薰習。偏愛邪種也。今於定中。各境界相。適與先心相似者。投彼病根。發其痼疾。即以欣取依止。妄謂究竟極證。末句結為墮因。下科方判也。


△二分害重輕。

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墮無間獄。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岳師謂。七是外道。八是邪魔。是也。夫魔外既由先心。而各墮其類。是業已成矣。及享其修禪福盡墮獄。何疑圓人住前墮義。解現想陰中貪求善巧科矣。此害之至重者也。聲聞下。明其若於先心原有二乘種習。見其境界有相似處。即證小果。然二乘已能斷惑取證。必無墮義。但惟永閉化城。不達寶所。此害之稍輕者也。永嘉所謂。一愚痴一小騃。是也。


△三囑令保護。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示末世。普令眾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沉孽。保綏哀救。消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存心者。存如來大悲之心。秉道者。秉如來二利覺道。此法門即辯魔法門也。分別曰見。見魔即顛倒分別也。依岳師。七純是見。八具見愛。以留塵勞生勝解故也。至於二乘。界內見愛雖盡。而界外見愛仍存。如其於涅槃則迷真執似。於諦理則厭有著空。不達法空。惟求自利等。皆顛倒分別也。沉亦深也。綏安也。邪緣即前倒見。全障正真知見。能消磨息滅。則障盡理現。於佛知見。自證入矣。成就即至終也。魔外二乘。皆違圓通背涅槃。故皆岐路也。詳分五魔境相一大科已竟。


△三結示超證護持。分二。一先示超證。謂從識破超入後心果地也。又三。一諸佛先證。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得無上道。

此法門。亦應總指五陰中辯魔法門。諸佛乘此心開者。每於一陰。未開之時。要須依此法門。以辯別之。不為十種魔境所惑。方得一陰破除。從色至識。無不皆然。故云爾也。成無上道者。言乘此陰破入住可以超證極果矣。


△二識盡所超。分三。一識盡根融。

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

此之單舉識盡者。將齊此以明超證也。互用解現識陰終破科中。蓋體固圓融。而用亦不隔。每一根中。皆兼具五根之用。此正初住圓通之位。舊註乃判七信。不思經文明言聲聞緣覺位在識陰交互未開列於魔數。正齊七信。何乃識開。仍是七信。理不通也。


△二頓齊等覺。分二。一法說。

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乾慧。圓明精心。於中發化。

從互用中者。即從初住位也。能入金剛乾慧者。即一超直入等覺後心也。此蓋促舉始終也。金剛乾慧。解現八卷等覺位中。圓明二句。又以略表中間。廓周法界曰圓。寂照無邊曰明。此即知見菩提之實相。偈曰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是也。而言精心者。揀異相似位中無明初伏之麤心也。於中者。於初住等覺兩楹之中也。發化者。以清淨禪那。歷超於諸位也。


△二喻說。

如淨琉璃內含寶月。

琉璃譬圓明精心。含月譬於中發化之諸位也。


△三示超諸位。

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心。菩薩所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

此即於中發化一切諸位而確指列名也。蓋識陰破後信滿入住之初。一超直過。以至後心。然既當信滿。而復超十信者。全顯此經十信乃初住十心也。於地而特言所行者。意表入地。乃真修聖位耳。皆以金剛利智修斷。故言金剛十地。於等覺而復言圓明者。見始終惟此一心。但至等覺。則發化之極也。按天台言圓教有利根者。一生超登十地。清涼言解行在躬一生圓曠劫之果。皆從初住超之。蓋初住名發心住。以是義言。從初發心。即成正覺。故舊註謂從七信超之。未敢聞命。大抵詳究圓家只有二位。一斷前通惑。從滿觀行。一超直入初住。中間更不取證。二斷後別惑。從入初住。一超直至等覺。中間亦不取證。而佛於圓家。仍列多位者。有二意。一者引為漸機令欣從圓頓也。二者見佛眼明極能於至迅速者能見能析也。譬飛隼上山雖至迅疾。然亦自下歷上。但眼鈍者終不能徹見。而分析之。故須佛眼也。


△三圓證極果。

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孤山曰。金剛乾慧。是妙覺無間道。轉入解脫道。即妙覺也。故云入於如來等也。妙莊嚴海是福究竟。圓滿菩提是智究竟。歸無所得是理究竟。福即解脫。智即般若。理即法身。不縱不橫。三德祕藏於茲具顯。

○妙莊嚴海者。具足萬德莊嚴之果海也。圓滿菩提者。完復一切種智也。歸無所得者。一一契合性真本有。而不從外得也。上二句顯修成。末句顯性具。蓋從性起修者。而修還契性。離性真外無片法可得矣。先示超證已竟。


△二後示護持。又分三。一首明遵古辯析。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覺明分析微細魔事。

止觀性修說現前文。覺明二句。言此乃諸佛因中。始覺智明詳分魔事也。


△二正令諳識護持。分二。一先令自己諳識。又三。一諳識魔邪。

魔境現前。汝能諳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

成害雖似由魔致魔實因心垢。前云各以所愛先習迷心即心垢也。今能諳識魔境。豈但不墮魔奸兼亦洗除心垢。不陷邪宗。


△二諸魔不現。

陰魔銷滅。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魎無復出生。

陰魔即心見兩魔也。發雖在於最後。今由即屬心垢故。首先言其銷滅。有以深況淺之意。如云汝能依此明誨識魔除垢。陰魔早已銷滅絕根。何況外魔焉敢留難。是以天魔及鬼神精魅。悉摧心喪魄以逃遯矣。


△三二果無障。

直至菩提。無諸少乏。下劣增進。於大涅槃。心不迷悶。

首二句言自初因以至無上智果。中間略無缺乏。於辯魔之法。要後三句作一氣讀。大涅槃是佛究竟無餘斷果。所謂五百由旬之外真實寶所。前行識中。二十種魔外小乘皆下劣。得少為足。或迷馳險路。或悶閉化城。不成增進。今惟諳識魔境。則諸下劣皆增進於寶所無迷悶矣。是此法門後二尚賴如此。何況前三陰中。利賴可知。


△二轉令呪護眾生。分為三。一正教勸持。

若諸末世愚鈍眾生。未識禪那。不知說法。樂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勸令持我佛頂陀羅尼呪。

未識禪那者。不能明悟於諸魔境也。不知說法者。缺多聞性也。樂修三昧者。好獨領簡便之法而樂於靜修如直修反聞之定。是也。


△二兼通寫帶。

若未能誦。寫於禪堂。或帶身上。


△三總結魔伏。

一切諸魔所不能動。

此全顯呪力。極勸行人當持也。


△三叮囑欽古教範。

汝當恭欽十方如來究竟修進最後垂範。

論自利之智。則究竟之修進。非中路化城之止息也。論利他之悲。則最後之垂範。非始教不了之權義也。可不敬承以利己利他哉。無間問說五陰魔境已竟。


△二因請重明五陰起滅。分二。一躡前請問。又三。一領前請後。

阿難。即從座起。聞佛示誨。頂禮欽奉。憶持無失。於大眾中。重復白佛。

憶持無失者。於己諸法不漏落乎毫髮也。


△二具陳三問。就分三。一問生起妄想。

如佛所言。五陰相中五種虗妄。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來微細開示。

指前每於終破妄原各有所觀妄想以為根本。今總舉之以重問也。我等下申罕聞以求細示也。蓋聞之熟者可一舉而便見。今由曾未蒙示故。乍聞未得其詳也。


△二問滅除頓漸。

又此五陰。為併銷除。為次第盡。

併銷者。五陰齊除也。次第者。五陰漸破也。


△三問陰界淺深。

如是五重。詣何為界。

淺深即各陰邊際也。後文自見。


△三願利現未。

惟願如來發宣大慈。為此大眾清明心目。以為末世一切眾生作將來眼。

發宣大慈者。於三問一一詳示大慈無倦也。下求開現未道眼。可知。


△二酬請具答。分二。一具答三問。就分三。一答生起妄想。又三。一標說妄想之由。又三。一推原生起元虗。又三。一明真本無陰。

佛告阿難。精真妙明。本覺圓淨。非留死生及諸塵垢乃至虗空。

精真者。純真全體也。妙明者。惟有寂照雙融也。名之以本覺者。揀非修成也。而特言其圓淨者。即彌滿清淨也。非留下即表中不容他也。亦即心經空中無色等義。死生即界內分段也。塵垢即界外涅槃也。所謂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也。乃至者超多之詞。如正報依報皆在其中。極於虗空盡色邊際矣。取要言之。但是本覺中元無五陰而已。蓋界內分段。即受想行之三陰。界外涅槃。即識陰依正等。乃至虗空即色陰也。


△二表陰皆妄生。

皆因妄想之所生起。

皆字總躡上死生塵垢乃至虗空。應以伏難起之。如云既本覺中。元無生死涅槃乃至虗空等五陰實法。奈何即今眾生宛然現有耶。答此等皆但因於五種妄想次第生起而已。豈性真本有耶。當知此句。正乃確答妄想生起。


△三喻妄生非實。

斯元本覺妙明精真。妄以發生諸器世間。如演若多迷頭認影。

元字似是緣字之訛。作元頗無情味。若強釋之。元者總統也。蓋總統前之真妄。以為法說。起下喻說而已。言真本有而妄迷如失。如演若頭本在而妄驚其失也。妄本空而誤迷為有。如演若影非實而錯認為真也。意表五陰從本虗妄不實矣。


△二判決倒計非是。又二。一直示二計俱妄。

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迷因緣者。稱為自然。彼虗空性。猶實幻生。因緣自然。皆是眾生妄心計度。

此中所以必斥二計者。良以。五陰始從妄想而生。雖有恒無。終依倒計而住。雖無恒有。所謂從畢竟無。成畢竟有。是故二計不忘。則五陰牢不可破矣。所以如來欲掘妄想之原。先斥所依之計也。初五句先以雙舉二計。妄元無因者。惟此一句是其實義也。於妄二句。明其迷無因而方立因緣也。迷因二句。又其明迷因緣而方說自然也。彼虗空下。例明二計皆妄也。蓋虗空宛似不動不壞。猶是虗幻非真。何況二計。本出眾生顛倒分別。豈有真實義哉。


△二縱奪況顯必妄。

阿難。知妄所起。說妄因緣。若妄元無。說妄因緣元無所有。何況不知推自然者。

上科直斷其妄。此顯其所以為妄。而縱奪況顯之間。仍見二計之妄有淺有深。首二句縱許因緣也。言汝果能知妄起處。則許汝說因緣也。次三句。斥奪因緣非真也。若妄元無者。言妄若本無起處可得。則說因說緣。本非實有。而為不了義矣。以上先以縱奪因緣非真。何況下。方是況顯自然愈妄之甚也。何況不知者。何況竝因緣而亦未通達也。推自然者。復更違因緣而謬說自然。可謂迷執中之迷執矣。


△三結歸故說妄想。

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承明我所以說五陰同是妄想者。一欲眾生了見五陰真正本因。而破除無難。二欲眾生捐捨五陰徧執情計。而達妄無惑矣。若約三性分之。則精真妙明圓成本實也。皆因妄起依他已虗也。二計俱非偏計愈妄也。標說妄想之由已竟。


△二詳示五重妄想。就分為五。一色陰妄想。分三。一示體因想。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傳命。

色陰雖兼五根六塵。今圖易顯其與想相應故。且單就內身。而言先因父母想生者。以父母俱動染愛之想。而後有赤白二陰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者。言汝之父母染想雖具。而汝之中陰。不作愛憎之想。亦不能來入胎中。是則全乘父母竝己三想成就。而後結胎中命根。故曰想中傳命也。


△二引喻詳釋。又二。一雙引二想。

如我先言。心想酢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

先言者。二卷想陰中言也。口涎足酸。全顯虗想能感通實體也。


△二辯顯虗妄。

懸崖不有。酢物未來。汝體必非虗妄通倫。口水如何因談酢出。

首二句。言二物但是空談非是實有。汝體下。反言以顯體乃妄倫也。言汝之身體。若不與虗妄通為一類。空談酢崖。而口水足酸何為妄出耶。


△二結妄想名。

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堅固妄想者。言此想之體取著有力固結而不可解也。如父母交遘染心。并己憎愛深心。其交固有力。不待言矣。問內根固然。若兼外器。何關三想。答如前世界相續中。言堅明立礙及與堅覺寶成等。亦堅固妄想也。


△二受陰妄想。分二。一轉想成受。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澀。

首二句。躡前想陰。亦即躡前喻中臨高虗想。次二句。但取受酸澀處。以為受陰。所謂轉想成受也。而言真受者。意明想雖無實高險而形乃受真酸澀。諸受皆可例知其妄。


△二推廣結名。

由因受生。能動色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名為虗明第二妄想。

首二句。牒前妄受動體。例下諸受皆是妄動。吳興曰。汝今現前下。正示受想也。順益即樂受。違損即苦受。合有非違非順即不苦不樂受。但是文略耳。溫陵曰。臨高空想而酸澀真發違順皆妄。而損益現馳。則受陰無體虗有所明。故名虗明妄想。


△三想陰妄想。分為二。一身念相應。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相應。

此科全舉想陰之虗。能使色陰之實。而虗實相應。以見想陰之妄也。溫陵曰。念慮虗情也。色身實質也。虗實不倫。而能相使者。由想融之也。心生虗想。形取實物。心形異用。而能相應者。由想通之也。


△二推廣結名。

寤即想心。寐為諸夢。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寤想寐夢。皆獨頭意識為體。故即想陰。而言搖動妄情者。顯其皆非寂靜真心也。溫陵曰。寤寐搖變。使心隨境。使境隨心。皆融通妄想也。


△四行陰妄想。分三。一體遷不覺。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髮生。氣消容皺。日夜相代。曾無覺悟。

此亦例前明虗妄行陰能遷實體也。首二句。舉行陰也。化理猶言變化之性。即指行陰以遷流為相。故曰不住。運運猶言念念也。密移者。表其動之隱微也。莊子喻以夜壑負舟。正此密移之意。但彼謂造化。此言行陰也。次二句。正表能遷實體也。蓋遷少至長。遷壯成老也。日夜相代。即剎那剎那不得停住也。曾無覺悟。言不能念念了知。正以見遷移之密也。


△二雙詰是非。

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如必是真。汝何無覺。

此字即指行陰。此若非汝者。言此遷流之行陰若果非汝心耶。云何體遷者。詰其何能遷變汝之實體耶。以見不非汝也。如必是真者。言此遷流之行陰若果真汝心也。汝何不覺者。詰其何不念念覺知耶。以見不即汝也。非汝是汝二不可定。足知虗妄而非真矣。


△三推廣結名。

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幽隱者。固以遷流難知是非莫定為義。亦以前三覆藏非修莫見為相也。大抵受想行之三陰。雖皆屬心。而文中皆要顯與色身通貫。受則能令色身領境。想則能驅使於身。行則能遷變乎體。又雖說三陰通貫色身。而實要顯身為念倫非真實有也。


△五識陰妄想。分四。一縱奪真妄。又二。一約性縱真。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見聞覺知。若實精真。不容習妄。

迷位識陰。雖通收八識。而修斷位中。前四陰盡無復麤浮遷動。更何論於前七。應知此惟目於第八也。故此首三句。先用縱詞。牒定恒常。精明不搖。即指第八識也。純一不雜而橫竪洞照曰精明。所謂似一也。浮想已盡而遷擾俱停曰湛不搖。所謂似常也。名恒常者。正是牒定之詞。言若即以此精明不搖之識。為真常不變之性耶。於身下。縱其應不習妄也。於身不出見聞覺知者。益顯經前所示根中之性。即是第八實體無疑矣。但前帶妄顯真。此則研真斷妄也。若實精真不容習妄者。如云若實精金不應混沙也。習妄之事。下科方以見之也。


△二驗憶奪妄。

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經歷年歲。憶忘俱無。於後忽然覆覩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則此精了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筭。

此但約記持多年不忘舊見為八識習妄之過。蓋最初熏習。雖由前六。而憶持不忘。非前六所能。前六如聚斂之臣。第八似庫藏之吏。第七同出納之官。故知此論收執不忘。惟約第八也。理實此識尚能憶持多劫無量種習。次第成熟。豈止現生之多年乎。舊註不達。濫收前七。失旨甚矣。湛不搖中念念受熏者。言見物之後。雖似忘情置過。而實念念熏持。無有剎那間歇。如其不然。於後覆覩。豈能宛然現前耶。有何籌筭者。言此方是驗一物之不忘。而實持種之無量積習以無邊。故云爾也。


△二正申喻示。

阿難當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若非想元。寧受妄習。

急流水須取無波平流之急水。望如恬靜者。以其無波浪之參差無飛湍之上下也。次二句。明其正因流急故不可見。非真無流也。嘗對此水。閑驗其流。拋一草葉於其水面。草葉迅疾而去。方覺其流之最急非無流也。故佛前驗其記物如拋草葉也。末二句。判定仍想元也。蓋前想陰之盡。但盡麤想。其實此陰仍是細想。所以仍受此妄習也。大抵究本惟一妄想。但麤而著者。極於色陰。細而微者。極於識陰也。


△三的指滅時。

非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

此言識陰既非確實。精真猶屬妄習。然則此妄何時而方滅耶。要須六根互用之時。根隔合開之後。此之妄想。方以滅除也。但經用反言以顯。故云若非根解入圓。此妄終無滅時也。蓋互用合開。正當寂滅現前獲二殊勝十信滿心十住初心之際也。


△四推廣結名。

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虗無第五顛倒細微精想。

現在見聞覺知者。即就阿難現前六根中性一念不生之體。如佛前十番開顯不動不滅等識精明元也。而言中串習幾者。即覩物不忘念念受熏也。湛了內即精明湛然不搖之中也。罔象虗無者。謂其本是無明幻瞖。似實而虗。似有而無也。顛倒者。迷真執似也。細微者。陀那細識也。精想者。識精明元也。簡異前想陰中瀑流麤想耳。詳示五重妄想已竟。


△三總結妄想所成。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

溫陵曰。五受陰亦曰五取蘊。由一念迷妄。受此取此。以自蔽藏也。

○承上總言。由是觀之。五陰雖淺深麤細不同。而要之皆妄想所成。悉非真心本有也。答生起妄想已竟。


△二答陰界淺深。

汝今欲知因界淺深。惟色與空。是色邊際。惟觸及離。是受邊際。惟記與忘。是想邊際。惟滅與生。是行邊際。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阿難前第三問云如是五重詣何為界。佛今於第二答中答此問也。因界者。舊註以空色相因等義釋之。頗無情謂。今考古訓十八界。乃云界者因義。謂出生諸法。如地生物。而地為物因也。今五陰即界之開合。故名因界。但是陰之別名而已。淺深即邊際之淺深。歷五陰而各有也。如色陰中有相為色無相為空。若離諸色相。而棲心空淨。祖家謂之一色邊。惟識謂為空一顯色。是知盡色而不盡空。皆未出乎色陰邊際。而一切空忍皆非究竟也。受陰中。取著曰觸。厭捨曰離。斷諸取著。而不忘厭捨。是猶住捨受之中。故佛於離幻之後。復教離離。是知盡觸而不盡離。亦未出乎受陰邊際。而一切背捨皆非究竟也。想陰中。有念為記。無念為忘。除諸念而不忘無念。是仍住於靜念之中。故佛言有念無念同歸迷悶。祖云。莫謂無心是道。無心猶隔一關。是知盡記而不盡忘。亦未出乎想陰邊際。而一切無想皆非究竟也。行陰中。以迷位散心麤行為生相。如二卷喻如瀑流者是也。以修位定心細行為滅相。如此卷喻如野馬者是也。然此細行似滅非滅。仍是清擾細遷。如定中人不免爪生髮長。足以驗之。是知盡生而不盡滅。亦未出乎行陰邊際。而一切滅定皆非究竟也。識陰中。以有入為湛入。蓋泯行流而沒歸識海。經云。性入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化為澄水。是也。以無入為合湛。經云。內外湛明入無所入。是也。蓋合字有不動之意。即流急不見其流也。然此合湛境界分劑非淺。良以。始言湛入特表行陰方消識海初入。按位已當七信。齊於四果。而圓通正在聞所聞盡。終言合湛。更名識海久停湛明淨極。區宇漸啟。將通未通。按位可當八九十信。而圓通應在後三結中。雖視湛入有加居然。仍在識境。咸不免於最細四相所遷。是知盡湛入而不盡合湛。終未出乎識陰邊際。所謂清光照眼。猶似迷家。而一切明白法身俱未究竟也。問識陰盡時畢竟何位。答入初住證圓通也。經云。非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是其明徵也。問此之識陰。既惟第八。即是業識。而別經論皆謂。無明生相等覺後心方盡。今言初住即盡。而後位依何住持耶。答彼是漸教所談。初住等覺。尚隔天淵。豈遽說盡。此是圓頓之旨。經文明言。從互用中頓超諸位。能入金剛乾慧。非等覺後心而何。應知勝義中真勝義性。大不思議。不應以漸而難圓也。然以此總較因界之淺深者。若但知色為色。而不知空亦是色者。知色界之淺者也。知空色之皆色者。知色界之深者也。如是乃至但知湛入為識。而不知合湛亦識者。知識界之淺者也。知湛入合湛皆識者。知識界之深者也。是則發揮五重妄想。可謂極盡其境界矣。


△三答滅除頓漸。阿難前第二問云。又此五陰為併消除。為次第盡。故如來今於第三答中。答此問也。分為三。一生滅次第。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

此五陰生滅次第。即六根結解次第。將明五陰雖頓悟而須漸修故。先陳五陰生起滅除。本有兩重次第。豈得併消除哉。元本也。重疊生起。言本由積壘非頓成也。孤山曰。約生則由內造外。從細至麤。如著衣也。故迷理有識乃至有色。約滅則由外至內。從麤至細。如脫衣也。故悟理色盡至識盡。


△二頓漸始終。

理則頓悟。乘悟併消。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上科雙舉生滅二種次第。此則單陳滅除次第。而仍兼始悟。則無次第。而終修須次第也。其言理則頓悟者。理謂妄理。頓悟謂了達五陰。惟一妄想。妄則本空。一念悟徹。焉有次第。乘悟併消者。即銷其億劫顛倒之想也。如暗夜驚杌為鬼奔馳荒越。一旦被人說破。鬼想全消。事非頓除者。事謂破除修斷之事。不頓除者。言不能一時俱除也。因次第盡者。要須歷五陰次第而漸除之也。如鬼想雖以全消。馳途豈能遽返。要須歷返前途。方歸舊處矣。總是頓悟漸修之意而已。


△三責忘前教。

我已示汝劫波巾結。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已示巾結者。即五卷佛取劫波羅天所獻華巾。綰結以示倫次之文。何所不明者。言前法喻昭然無不明了。汝當即彼悟此。方為善領佛誨。何乃忽略於彼而再問於此哉。研究斯貴。則的知前觀音解六結而入圓通。全同此處破五陰而入初住。但法數。前六此五。開合參差。難以細對。略作兩節。麤分攝之。從色空乃至湛入。攝前三結。惟合湛二字。攝後三結。舊解誤以六根為六結。而不達一根分具六結。今解既已不從。故此處舊註中橫竪之辯。皆無用矣。具答三問已竟。


△二結勸傳示。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將來末法之中諸修行者。令識虗妄。深厭自生。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開通者。於一一陰。皆了達其根元。全是妄想。非性實有矣。此教其自利也。傳示下。勸其利他也。令識虗妄者。令其達陰妄本空如己無二也。深厭自生者。自之一字有二意。一者自然意。謂既達全妄。則深切厭離之至自然生發矣。二者自己意。謂既悟五陰元無。便發深心厭此。皆由自己妄生還須自力滅除。末二句。言便知自性本有無蓋覆無集聚。常樂我淨之果性。不復更戀三界生死有漏因果矣。蓋厭戀相反。既厭而豈復戀哉。自談七趣。以至於此。名超有出魔周。正宗分一大科已竟。


△三流通分。此於法華。既為一轍。法華較顯經功流通勸讚之文。品品有之。至後流通大分仍延數品而斯經流通之文何甚少耶。答此與法華同一轍者。義理分劑同也。至於流通多少。略以二義推之。一者疑信差別故。法華廢立之初。疑深信淺。故洗蕩疑情為詳。而發揮理行為略。如知見實相等。但標名字而已。而顧重重較讚勸通者。意在決了滯疑且令信受也。此經開顯之久。疑消信定。故發揮理行為詳。而洗蕩不信為略。如知見實相等。詳確搜揚竭盡不已。而不多勸通者。知其領受易也。二者以約該博故。蓋流通之文。雖比法華為約。實以約辭而收博義。非真缺略。由佛語微妙故也。該博入文自見。分為二。一極顯經功。又分二。一開二利而況顯福報。蓋舉少示以況顯廣示也。又二。一舉利他況顯。又二科。一舉多功較定。又二。一如來舉功令較。

阿難。若復有人。徧滿十方所有虗空盈滿七寶。持以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虗度。於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

此中據佛所舉財田各極其盛。蓋十方虗空本無邊量。滿空七寶豈有量耶。若是則一閻浮徧世界皆不足論。凡稱財勝者。縱重壘其詞。終不能過於斯矣。法界微塵本自無盡。塵數諸佛豈有盡耶。若此則三四五佛。百千萬億。皆未可比。凡稱揚田勝者。縱增崇其語。終不加於是矣。承事供養者。即以盈空之寶承供也。心無虗過者。即於微塵諸佛。一一無遺也。是人下。令其較量也。然較量且從獲福以滅罪尚未及言故也。


△二阿難較定無量。

阿難答言。虗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眾生。施佛七錢。捨身猶獲轉輪王位。況復現前虗空既窮。佛土充徧。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邊際。

首二句。單以牒言財勝。昔有下。雙以況顯財田俱勝。蓋以七錢而施一佛。財田俱劣也。而猶得轉輪勝報。況顯徧空佛土。即田勝也。皆施珍寶。即財勝也。窮劫下。決其獲福不思議而無邊際也。


△二況顯經功超越。當知況顯之意。全在言外。分為三。一示誠言起信。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虗妄。

此因向下弘經之功至少。而滅罪獲福至多。恐難信及。故此先明佛無不實不真之語。令當諦信之也。


△二明滅罪往生。又三。一極言惡因惡果。

若復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歷。

若復有人者。設言有此一人也。四重即殺盜婬妄十波羅夷。或即十惡。未見的據。然波羅夷。五篇第一。義當極惡集。云三意釋之。一退沒。二不共住。三墮落。亦譯名棄。五刑如斬。按下惡報極重則此四重十惡應必集至無邊。此上惡因向下惡果。瞬息即經者。言臨墮至近也。阿鼻即五無間獄之至重也。窮盡十方皆經歷者。獄之至多也。


△二略舉暫爾弘經。

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末學。

能念之人。即前臨墮獄者。一念者。暫時發心也。此法門須確指大定圓通超出深入之一門也。末劫者。聖遠魔強之日也。末學者。難進易退之人也。須知弘經既惟一念。經必非多。所謂四句偈等。人必非眾。所謂竊為一人等也。


△三因之離苦得樂。

是人罪障。應念消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

罪障即上最重最多之惡報。應念即應弘經之一念。銷滅者。如星火之爇積草無有不[厂@火]燼者矣。變其下。更言不但只消罪業。仍以轉見樂[邱-丘+(看-目)]。而往生其中。夫一念微功。而能離極苦。以生極樂者。良以應觀法界一切惟心。實華嚴破獄之偈。而斯經圓彰法界。極顯惟心。一念持此。是以能令無量阿鼻隨處滅盡。難思樂土。當處發生。然須自信。方以剋功。自信不及。深孤妙利。痛哉。


△三明獲福勝前。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是乃至筭數譬喻所不能及。

言不但離苦得樂。仍當獲福無量超勝無比。而言超前施人者。即超前以虗空剎寶供塵數諸佛之人也。其超越之數。不但一倍二倍。蓋百千萬億倍乃至筭喻不及也。正以斯經。開如來祕密之寶藏。獲本然周徧之家珍。成塵剎互融之佛果。故非財施之多執相之供有為之果所能及矣。問全經雖有是功。一念豈能盡義。遽滅多愆。而頓膺廣福。胡不為濫賞乎。答圓融不思議境智。剎塵齊量。而念劫相收。豈以大小短長情量而測之哉。宜深忍樂佛言。勿自疑阻於本真之妙利也。又復應知言外況顯之意。此處當明。蓋極重罪人。一念弘經。尚能滅罪獲福如此。何況輕罪無罪。乃至有福多福之人。弘經果報。殊勝可知。一念尚能如此。何況久弘。乃至盡形。一句一偈尚能如此。何況一卷半部乃至全經。竊謂一人尚能如此。何況多人。乃至在大眾中。廣為人說。其果報殊勝益可知矣。舉利他況顯已竟。


△二舉自利況顯。

阿難。若有眾生。能誦此經。能持此呪。如我廣說。窮劫不盡。

誦經持顯文也。持呪誦密經也。如我廣說者。謂以佛八音四辯稱揚斯人。滅如上罪。獲如上福。窮盡劫數。尚不能盡。應知此中亦具有言外況顯之意。良以。誦經持呪。方得聞慧。其功其報。已至佛說不盡。何況進於思修如解義習定作觀。反聞自性。乃至達於六度萬行。其功其報。益不可盡說之矣。問廣如上說。而更加窮劫不盡。豈自利反勝於利他耶。答互影略耳。前詳較量超越。要之由經勝妙故。使二利均之超勝無比。均之演說不盡矣。開二利而況顯勝報已竟。


△二合二利而深許極果。

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無復魔業。

此科雙承上二利。而合言之。依教行道。即謂遵佛。以此法門。自利利他。方為如教行道。良由斯經元以具足二利。而況無上菩提。必須二利圓滿。方為證極故也。直成菩提者。從初發心。以至成佛。中問更無諸委曲相。如水赴壑似箭穿空。更無留難。固非如小乘化城之中止。亦非如漸教歷證之遲延。所謂不歷僧祇一超直入者也。末句略出其由。蓋中間凡有退屈紆迴。皆因魔業肆擾。斯經顯密加持。永無魔障。所以直成菩提更無留滯也。是則此之流通據文無幾。而研究辭旨。雖重篇累帙。亦不能過。豈非以約收博。無所遺餘。所謂我為法王於法自在。信不誣矣。極顯經功已竟。


△二結眾法喜。

佛說此經已。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及諸地方菩薩二乘。聖仙童子。并初發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此科與序分相為首尾。皆經家所設。首句竝結正宗流通以二皆佛說故也。比丘下。先列歡喜之眾。然此與序分列眾各有所兼。故分二分。前兼嘆德時會。故為序分列眾。此兼歡喜禮散。故為流通列眾。且序分列眾雖詳而缺。此科列眾雖略而全。請別詳略缺全之相。如此科首列四眾。而序分但列比丘。是缺三眾也。次略陳八部。辭雖略而具顯八部之相。序分則盡缺焉。次標菩薩。次標二乘。皆總略而未如序分之別而詳也。後加聖仙力神二眾。非但序分缺之。諸經未多見也。然於仙而特加聖童者。明其雖居仙趣而修行內教三乘聖道。以希童真妙果。所以揀餘仙眾也。於鬼神特加發心大力者。表其建志護法。而具大神通。力洞無畏。所以揀暴惡及羸劣者也。此之二眾。皆能弘護。流通八部。收之未盡。故增列之。末二句。正結法喜謝辭。大歡喜者。既聞正宗。而獲本妙圓心。復聞流通。而知究竟弘益。近無墮惡之憂。遠有證真之望。非同人天三乘微利。得大饒益。故慶非常。大歡喜也。去者歸也。各離隨相法會各歸自心不動道場。或修習或弘通。非如世人離法會而遂成散亂也。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脉疏卷第十(終) 楞嚴正脉後䟦 予寓上黨。制斯疏時。妙峯澄印輩數子。清譽振於寰宇。著作流於海內。心祈稿成。得一證明。足驗乎不乖聖意。但慮其值之不。偶稿將半。妙峯忽至潞。已甚異之。將往拜師。已及門。一見即傾倒肺腑。如三生好。咨其來意。曰鑄萬固塔頂耳。予曰茲有佛頂。當呈似君。即出其稿。再拜請證。師亦拜受。讀未竟。驚曰。當代僧英。指摘舊解若易梁柱。然茲如革故鼎新。大番昔按非細事也。已領其槩。未盡其詳。乞携歸旅寓。一研味之。予唯唯別去。次日往答拜師。乃稽首謝曰。昨披妙註。抵暮徹曉。不能釋手。新意疊現。聞所未聞。楞嚴本旨。如日初出。非諸聖冥加。決不至此。願師專志速成。恐時不逮刊刻之事。某甲效勞。予承斯證許。亦稽首謝之。私念此或聖心𠃔若何遇之奇而獲證之早耶。別日師復諄諄。予感時光不逮之警。日夕孜孜。復三載而稿完。歲逼除。師又忽至。慶慰無量。請稿如蒲。予謂非躬理之不可容緩圖之元日後復別去。仲春予遂有五頂飯僧之行。轉至蘆芽華嚴寺過夏。寺亦師所建也。冬寓於汾。次春復應臺山之請。說觀經疏鈔。夏游雲中。留西巖寺。講楞嚴。值妙師應宣城之招過西嵓。促予歸蒲。事亦甚奇。予乃繼行。仲冬始達萬固。承師厚遇種種。次年二月一日。命工就刊。王公大人。莫不與力。師復吹噓於隣郡及上谷。乃至自鬻所乘以足之。是以周歲而畢。夫經疏科釋。過四十萬言。而速成如此。固不無默相之者。而師之法眼道力所願成就。尤不可測。其亦多生有大因緣。於是經。而鑑蒙翊助。非茲一世也。否則安能不期而至。而緣之輳際如是乎。因紀顛末。以見法有所證功有所歸焉。

時 萬曆庚子八月望日沙門真鑑謹䟦 不肖(梃)育斯叔世。宿性庸愚。雖嗜道真。恨乏指授。此生何幸。值我 王兄殿下。研精貝典。洞燭玄微。深荷磨礲。僅通一綫。稔聞 交光尊師。潞陽掛錫。改註楞嚴。

(梃)數數神交。願祈親炙。戊戌歲 妙峯師約 師過萬固刻楞嚴新疏。

(梃)謁之領誨無量。次春 師講華嚴懸談。

(梃)侍坐與聞。不啻撥雲覩日出井觀天。頓覺身心擴周法界。踰年新疏工竣。荷師頒示。焚香披閱。始知識心為無量障源。根性即真心實體。反聞乃無功用道。捨障源則妄盡。見實體則心安。用無功則頓入。華嚴固無盡寶藏。斯經其入華嚴之捷逕矣乎。法乳汪洋。粉軀莫報。蕪言謬贅。敢告同心。

旹 萬曆庚子中秋日持 菩薩戒門下弟子體玄子朱俊梴和南謹䟦

【典籍資訊】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第 12 冊 No. 275《楞嚴經正脉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1-04-03,更新日期: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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